【作曲】 Composition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舞蹈與人文
音樂術語。
作曲一詞來自拉丁文componere(放在一起)。
作曲只是音樂的創作,傳統的作曲法包括旋律、節奏、和聲及對位的創造、安排和結合。
這名詞常被用來與即興(Improvisation)相對,以表示作曲創作完成,一切的形式、次序都由作曲家安排固定妥當,所以每一次演出都不會更改變動。
但這種解釋似乎仍然不能完全剖清作曲的意義。
因為不同時代和地方,有不同的作曲觀念及方法;
如有些非西方文化的音樂,作曲和即興是合在一起的。
西方的藝術音樂,尤其是在浪漫主義之影響下,極注重作品與作曲家的代表性,同時強調樂譜記錄與樂曲演奏完全吻合,樂譜不只能使作曲家的音樂留傳下來,同時也便於演奏家閱讀,並作正確的傳譯。
雖然西方音樂教育極重視作曲與記譜、作曲家與其作品之關係,但有時這些關係並無法完全顯示出作曲的所有問題,因為樂譜可能只記錄一些創作的曲調,作曲家的名字也許讓我們了解一些資料素材,但這些資料素材與實際的演奏可能不同。
這種現象常見於流行音樂,有些流行歌曲是由某作曲家創作,其樂譜銷售出去後,可隨著演奏者作不同的安排,因此作曲家的原創樂譜之記錄,並不表示音樂本身不能變動。
二十世紀中期,許多與西方傳統不同的激進派作曲觀念,紛紛疑問作曲是否一定要固定?
作曲方法已不像十八世紀那樣平穩,只用樂譜便可記錄創作。
機運音樂(AleatoryMusic)向作曲家的傳統地位提出挑戰,主張演奏者與作曲家的位置可以互動,音樂的創作除了聲音外,還包括製造事件行動及氣氛效果等。
系列音樂(SerialMusic)的作曲家尋找一種更有系統的理性音樂組合排列法。
電子音樂(ElectriacousticMusic)利用錄音剪接技巧,用新科技方法來作曲。
因此作曲不一定是單純地由作曲家事先決定和完全控制的音樂事件,它還包括即興事件或其他的藝術形式合併的混合媒體演出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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