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8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景岳全書-卷之四十四烈集痘疹詮痘瘡中發熱三朝治款二...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9-6 00:14: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景岳全書-卷之四十四烈集痘疹詮痘瘡中發熱三朝治款二十四

 

 

●痘疹一證,雖原於有生之初,然必因時氣相觸,內外挾邪而後作。

 

凡痘之輕重,已兆於發熱之微甚,而吉凶於此亦可判矣。

 

毒輕者易出易靨,固不必治;毒甚者險證百出,故不得不治。

 

凡治此者,於初熱時,急宜用輕揚之劑,汗以散之,但使外感之邪,臟腑之毒,皆作穢汗,盡從毛竅中出,則毒氣已減其半,而重者可輕,危者可活矣。

 

即如痘中一切變證,亦無非毒氣欲出不能之所為,一經表散,則毒從汗去,而諸證亦必自退。

 

然又當察表裏之輕重,或宜解表,或宜清裏,或宜托助元氣,孰者宜急,孰者宜緩,有不可執一也。

 

故胡氏曰:表熱壅盛,非微汗則熱不解,裏熱壅盛,非微利則裏不解。

 

失此不治,則毒氣漸盛,而逆證隨見矣。

 

●散表之法,當知邪之淺深,毒之微甚。

 

表邪甚者微散之,則表不能解,無益於事;表邪微者妄汗之,則表氣必虛,痘不起發,而反為大害。

 

故惟以得中為貴,亦以微汗為貴,不可過傷衛氣也。

 

其有大熱不退,肌膚秘密,或氣令寒凝之時,則不得不大為表散,一散未應,或至於再,必令身熱由汗而退,則毒氣自解,可無患矣。

 

此散之微甚,有權宜也。

 

故凡是痘證,最畏內外之寒氣,務使表裏溫煖,但得毛竅中常見津津潤澤,亦猶庖人炊籠之法,但欲其鬆,則皮膚通暢,氣無不達,痘必易出易收,無不善矣。

 

●痘瘡發熱之候,宜乍熱乍涼者為常。

 

若遍身如火,晝夜不休,為失常也。

 

此當察其表裏,酌宜施治。

 

●痘瘡初見發熱,若無虛寒等證,固不得驟用溫補,以助火邪,恐致鼓扇痘毒,則反資大害。

 

若無實火大熱等證,初不可因其發熱,妄用寒涼,必致敗脾泄瀉,則為害尤甚。

 

此時醫之通弊也,大宜戒之。

 

●既經表散之後,須謹避風寒,若使外邪再感,則皮閉塞,熱毒必將復熾,汗而再汗,必不能堪。

 

又須切戒生冷水果,若誤犯之,恐寒濕傷脾而為泄瀉不食,則無不致害。

 

●表散之劑,凡初見發熱,狀類傷寒,未知是痘非痘,即當先用汗散。

 

此時欲散表邪,即當兼調營氣,宜以柴歸飲為第一,惟大便不實者勿用之,以其性多潤也,其次則蘇葛湯,再次則升麻葛根湯,或只用加減參蘇飲亦佳。

 

若冬月寒勝之時,或氣體壯實,表不宜解者,須加麻黃,必要表出一身臭汗為佳,但使熱退身涼,苗則輕矣。

 

若初發熱,有惡寒身振如瘧之狀者,陽氣虛也,宜柴葛桂枝湯加黃耆主之,痘出即愈。

 

●清解之劑,用治裏而兼清兼散也。

 

凡熱之甚者毒必甚,若身常有汗而大熱不退,或兼煩躁熱渴者,此其內火薰蒸而表裏俱熱也,須兩解之,宜連翹升麻湯,或如聖湯。

 

若身熱烙手而目赤口乾,二便熱秘,煩悶不安者,此表裏俱實也,宜柴胡飲子,甚者大連翹飲,雙解散,或調益元散以利之。

 

●表汗已透者,不得再汗,恐外亡陽而內傷氣也。

 

●發熱之時,有腹痛脹滿者,必外邪與毒氣相併,未得外達而然,宜參蘇飲加砂仁,溫而散之。

 

●初熱時,有驚搐譫語者,是為痘搐。

 

微見而隨止者不必治。

 

若元氣強壯而搐之甚者,宜羌活散調製過硃砂以表之。

 

若痰涎壅盛,喉內作聲者,宜煎生薑湯,調化痰丸服之,或抱龍丸亦可。

 

●此時渴欲茶水,只宜少與白湯,既可止渴,亦可疏表。

 

●痘瘡首尾畏泄瀉,宜檢本條速為治之,否則內潰脫陷之禍,不可勝言也。

 

●徐氏曰:凡解表之藥,必在紅點未見之前,如熱之甚者,邪毒必甚,宜敗毒散或參蘇飲,調三酥餅。

 

●張翼之曰:凡痘瘡一見紅點,便不可用升麻葛根湯,恐發得表虛也。

 

程晨峰曰:治痘者不可輕用升麻,恐提氣上衝,引動肺氣也。

 

按此二家之說,是皆治痘之大要,甚屬有理,但其中亦有宜否之辨。

 

如陽氣下陷,不能透達肌表者,則暫用升麻,固其所宜。

 

又或雖見紅點而表有熱邪未解者,則仍宜解散,亦不可緩。

 

此二說者,雖不可堅執,實不可不知也。

 

●吳東園曰:初熱時,只有二事,惟去邪扶正而已。

 

邪熱盛則去邪而正氣自旺,正氣衰則扶正而邪熱自退。

 

正氣盛而痘自發,熱為痘用,則不為害矣。

 

邪氣退而正氣不受爍,血脈充裕,則痘自泰矣。

 

須於此時看明,下手遲則無濟於事矣。

評分

參與人數 1龍幣 +5 學習 +5 收起 理由
文昌 感謝發帖!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7 17:23 , Processed in 0.156246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