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九人集婦人規下產後類論產後當大補氣血四六】
●產後病治,嘗見丹溪云:產後當大補氣血,即有雜證,以末治之,一切病多是血虛,皆不可發表。
此其意謂血氣隨胎而去,必屬大虛,故無論諸證,皆當以大補為先,其他皆屬可緩。
余於初年,誠然佩服,及執而用之,則每為所困,經者數次,始悟其言雖有理,而未免言之過也。
即今產科所宗,無非此法,余目睹其誤,及親為解救者,蓋不少矣,故敢剖析於後,實有所見,不得不言,非存心自衒,故毀先賢。
若然,則徒為笑罵之招耳,賓雖至愚,必不為也,觀者其深察此意。
●凡產後氣血俱去,誠多虛證,然有虛者,有不虛者,有全實者。
凡此三者,但當隨證隨人,辨其虛實,以常法治療,不得執有成心,概行大補以致助邪,此辨之不可不真也。
●產後虛證,無非隨人元氣,必素弱之人多有之,或於產後血氣俱去而更弱者亦有之。
此當因人察脈,因脈察證,若脈氣形氣病氣俱不足,此當以全虛治之。
若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或兼火邪,或兼外邪,或以飲食停滯,是亦虛中有實,不得不詳審而治。
此中委曲,未能言盡,惟明者悟之。
●產後不虛證,蓋或其素日無病,或年少當時,或以素耐辛苦貧勞之質,此輩本無不足,及其一旦受孕,乃於無病腹中參入此物,故致血氣壅塞,為脹為嘔,是皆添設有餘之病。
及其既產,始見通快,所留得去,仍復故吾。
常人之產,此類極多,果何虛之有?然或以內傷,或以外感,產後之病,難保必無,倘有所犯,去之即愈,若概行大補,果能堪否?即臨盆帶去血氣,未免暫見耗損,然以壅滯之餘,不過皆護胎隨從之物,去者當去,生者旋生,不出數日,必已來復,此生化自然之理,何至是產皆虛也。
凡治此類,但當因證用治,若執云產後必當大補氣血,則實實之病,必所不免,而輕者必甚,甚者必危矣。
由此觀之,則立言者固不易,而用言者又豈易哉。
●產後全實證,有如外感風寒,頭痛身熱,便實中滿,脈緊數洪大有力者,此表邪之實證也。
又火之盛者,必熱渴躁煩,或便結腹脹,口鼻舌焦黑,醋喜冷飲,眼眵,尿管痛赤,脈見洪滑,此內熱之實證也。
又鬱怒動肝,胸脹痛,大便不利,脈弦而滑,此氣逆之實證也。
又惡露未盡,瘀血上衝,心腹脹滿,疼痛拒按,大便難而小便利,此血逆之實證也。
又凡富貴之家,保護太過,或過用人參,耆,朮,以致氣壅,或過用糖,酒,炭火,以致內熱,或產本不虛而妄用大補之藥,以致增病,此調攝之實證也。
又或因產過食,恐其勞困,固令勉強,以致停蓄不散,此內傷之實證也。
以上諸證,姑舉要者以見其概。
然既有表邪則不得不解,既有火邪則不得不清,既有內傷停滯則不得不開通消導,且人有強弱,產有虛實,病有真假,治有逆從,固不可以同日語也。
觀六元正紀大論曰:婦人重身,毒之何如?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
此自經常不易之大法,亦何庸贅辨之若此,第因丹溪之言,人多偏執,故不得不詳盡其說,以解後人之惑也。
諸虛實治法詳具後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