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八人集婦人規上胎孕類數墮胎二六】
●夫胎以陽生陰長,氣行血隨,營衛調和,則及期而產,若或滋養之機少有間斷,則源流不繼而胎不固矣。
譬之種植者,津液一有不到,則枝枯而果落,藤萎而花墜。
故五常政大論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
根於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
正此謂也。
凡妊娠之數見墮胎者,必以氣脈虧損而然。
而虧損之由,有稟質之素弱者,有年力之衰殘者,有憂怒勞苦而困其精力者,有色慾不慎而盜損其生氣者。
此外如跌撲飲食之類,皆能傷其氣脈,氣脈有傷而胎可無恙者,非先天之最完固者不能,而常人則未之有也。
且胎懷十月,經養各有所主,所以屢見小產墮胎者,多在三個月及五月七月之間,而下次之墮必如期復然。
正以先次傷此一經,而再值此經,則遇闕不能過矣。
況婦人腎以繫胞,而腰為腎之府,故胎妊之婦最慮腰痛,痛甚則墜,不可不防。
故凡畏墮胎者,必當察此所傷之由,而切為戒慎。
凡治墮胎者,必當察此養胎之源,而預培其損,保胎之法無出於此,若待臨期,恐無及也。
凡胎孕不固,無非氣血損傷之病,蓋氣虛則提攝不固,血虛則灌溉不周,所以多致小產。
●故善保胎者,必當專顧血虛,宜以胎元飲為主而加減用之,其次則芍藥芎歸湯,再次則泰山磐石散,或[千金]保孕丸,皆有奪造化之功,所當酌用者也。
又凡胎熱者血易動,血動者胎不安,故墮於內熱而虛者亦常有之。
若脾氣虛而血熱者,宜四聖散;肝腎虛而血熱者,宜涼胎飲;肝脾虛而血熱者,宜固胎煎。
又立齋法,治血虛血熱,數墮胎者,於調補之外,時值初夏,教以濃煎白朮湯下黃芩末二錢,與數十貼,得保而生,亦可法也。
此外,凡有他證而胎不安者,當於安胎條中酌而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