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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書-卷之二十七必集雜證謨眼目述古共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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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5 20:53: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景岳全書-卷之二十七必集雜證謨眼目述古共七條

 

 

1.龍木禪師論曰:人有雙眸,如天之有兩曜,乃一身之至寶,聚五臟之精華。

 

其五輪者,應五行,八廓者,應八卦。

 

凡所患者,或因過食五辛,多啖炙,熱餐食,飲酒不已,房室無節,極目遠視,數看日月,頻撓心火,夜讀細字,月下觀書,抄寫多能,雕鏤細作,博奕不休,久被煙火,泣淚過多,刺頭出血太甚,若此者,俱散明之本。

 

後有馳騁田獵,衝冒塵沙,日夜不息者,亦傷目之由。

 

又有少壯之時,不自保惜,逮自四旬,以漸昏蒙。

 

故善衛養者,纔至中年,無事常須冥目,勿使他視,非有要事,不宜輒開,則雖老而視不衰。

 

大抵營衛順則斯疾無由而生,營衛衰則致病多矣。

 

且傷風冷則淚出,虛煩則昏蒙,勞力則眥赤,白腫則肺家受毒,生瘡則風熱侵肺,黃乃酒傷於脾,血灌瞳人及赤色,俱是心家有熱,羞明見紅花為肝邪,黑花則腎虛,青花膽有寒,五色花是腎虛有熱,不可一概為治;若虛不補而實不瀉,亦難收救。

 

然上虛乃肝虛,下虛乃腎虛,肝虛則頭暈耳聾目眩,腎虛則虛壅生花,耳作蟬鳴,大宜補肝益腎。

 

其有熱淚交流,兩瞼赤痛,乃肝之熱極;迎風有淚,為腎虛客熱,涼肝瀉腎,必得其宜。

 

至於五臟,各以類推。

 

虛則生寒,實則生熱,補瀉之用,須在參詳,毫釐之差,千里之謬。

 

餘則無非有所觸動,或大病之後,所患不一。

 

至於暴赤一證,多因泛熱衝上,或眠食失時,飽食近火得之,加以勞役失於調攝,過食毒物,變成惡證。

 

醫者不源本始,但知暴赤屬陽,或以散血之劑,或以涼心之藥,縱使退散,遂致脾經受寒,飲食不進,頭目虛煩,五臟既虛,因成內障。

 

亦有見其不進飲食,俾更服熱藥,遂致暴燥熱氣上攻,昏澀眵淚,或犯盛怒,辛苦重勞,生努肉;心氣不寧,風熱交并,變為攀睛;證狀不一,是為外障。

 

又加讀書博奕,筭勞過度,名曰肝勞,不可但投以治肝之劑,及作他證治之,終於罔效,惟須閉目珍護,不及遠視,庶乎疾瘳。

 

若乎患風疹者,必多眼暗,先攻其風,則暗自去。

 

婦人胎前產後,用藥亦須避忌。

 

小兒所患,切宜善治,惟略加淋洗。

 

若披鎌鍼灸,斷不可施,猶戒用手頻揉,或因茲睛壞,至於莫救。

 

以上諸證,專是科者宜留意焉。

 

2.楊仁齋曰:眼者,五臟六腑之精華,如日月麗天而不可掩者也。

 

其大眥屬心,其白睛屬肺,其烏珠屬肝,其上下瞼胞屬脾,而中之瞳仁屬腎。

 

是雖五臟各有證應,然論其所主,則瞳子之關係重焉。

 

何以言之,夫目者,肝之外候也,肝屬木,腎屬水,水能生木,子肝母腎也,焉有子母而能相離者哉?

 

故肝腎之氣充,則精彩光明,肝腎之氣乏,則昏蒙眩暈。

 

若烏輪赤暈,刺痛浮漿,此肝熱也;燥澀清淚,枯黃繞睛,此肝虛也;瞳人開大,淡白偏斜,此腎虛也;瞳人集小,或帶微黃,此腎熱也;一虛一實,以此驗之。

 

然肝腎之氣,相依而行,孰知心者神之舍,又所以為肝腎之副焉,所謂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何則?

 

心主血,肝藏血,凡血熱衝發於目者,皆當清心涼肝,又不可固執水生木之說。

 

夫眼以輕膜裹水,照徹四方,溯源反本,非天一生水,又孰為之主宰乎?

 

析而論之,則拘急牽颼,瞳青胞白,癢而清淚,不赤不痛,是謂之風眼。

 

烏輪突起,胞硬紅腫,眵淚濕漿,裹熱刺痛,是謂之熱眼。

 

眼渾而淚,胞腫而軟,上壅朦朧,酸澀微赤,是謂之氣眼。

 

其或風與熱併,則癢而浮赤。

 

風與氣搏,則癢澀昏沉。

 

血熱交聚,故生淫膚,粟肉,紅縷,偷鍼之類。

 

氣血不至,故有眇視,胞垂,雀眼,盲障之形。

 

淡紫而隱紅者為虛熱,鮮紅而姤赤者為實熱。

 

兩眥呈露生努肉者,此心熱血旺,白睛紅膜如傘紙者,此氣滯血凝。

 

熱證,瞳人內湧,白睛帶赤;冷證,瞳人青綠,白睛枯槁。

 

眼熱經久,復為風冷所乘則赤爛;眼中不赤,但為痰飲所注則作疼。

 

肝氣不順而挾熱,所以羞明;熱氣蓄聚而傷飽,所以飽合。

 

吁!此外證之大概然爾。

 

然五臟不可闕一,脾與肺獨無預何也?

 

曰:白睛帶赤,或紅筋者,其熱在肺;上胞下胞,或目唇間如疥點者,其熱在脾。

 

脾主味也,五味之秀養諸中,則精華發見於其外。

 

肺主氣也,水火升降,營衛流轉,非氣孰能使之?

 

前所謂五臟各有五證應者,於此又可推矣。

 

雖然,眼之為患,多生於熱,其間用藥,大抵以清心涼肝,調血順氣為先。

 

有如腎家惡燥,設遇虛證,亦不過以當歸,地黃輩潤養之,則輕用溫藥不可也。

 

況夫肺能發燥,肝亦好潤,古方率用杏仁,柿乾,飴糖,沙蜜為佐,果非潤益之意乎。

 

至於退翳一節,尤關利害。

 

凡翳起於肺家受熱,輕則朦朧,重則生翳。

 

珍珠翳,狀如碎米者易散;梅花翳,狀如梅花瓣者難消。

 

雖翳自熱生,然治法先退翳而後退熱者,去之猶易;若先去赤熱,則血為之冰,而翳不能去。

 

其有赤眼,與之涼藥過多,又且滌之以水,不反掌而冰凝。

 

眼特一團水耳,水性清澄,尤不可規規於點洗。

 

喜怒失節,嗜慾無度,窮役目力,泣涕過傷,衝風凌霧,當暑冒日,不避煙火,飲啖熱多,此皆患生於臟腑者也,專恃點洗可乎哉?

 

惟有靜坐澄神,愛護目力,放懷息慮,心逸日休,調和飲食以養之,斟酌藥餌以平之,明察秋毫,斷可必矣。

 

3.張子和曰:聖人雖言目得血而能視,然血亦有太過不及也,太過則壅閉而發痛,不及則目耗竭而失明,故年少之人多太過,年老之人多不及,但年少之人則無不及,年老之人間猶有太過者,不可不察也。

 

夫目之內眥,太陽經之所起,血多氣少,目之銳眥,少陽經也,血少氣多。

 

目之上網,太陽經也,亦血多氣少。

 

目之下網,陽明經也,血氣俱多。

 

然陽明經起於目兩旁交頞之中,與太陽,少陽俱會於目,惟足厥陰經連於目系而已。

 

故血太過者,太陽,陽明之實也,血不及者,厥陰之虛也。

 

故出血者,宜太陽,陽明,蓋此二經血多故也。

 

少陽一經不宜出血,血少故也。

 

刺太陽,陽明出血則愈明,刺少陽出血則愈昏,要知無使太過不及,以血養目而已。

 

凡血之為物,太多則溢,太少則枯。

 

人熱則血行疾而多,寒則血行遲而少,此常理也。

 

目者,肝之外候也。

 

肝主目,在五行屬木。

 

木之為物,太茂則蔽密,太衰則枯瘁矣。

 

夫目之五輪,乃五臟六腑之精華,宗脈之所聚,其氣輪屬肺金,肉輪屬脾土,赤脈屬心火,黑水神光屬腎水,兼屬肝木,此世俗皆知之矣。

 

及有目疾,則不知病之理,豈知目不因火則不病。

 

何以言之?

 

氣輪變赤,火乘肺也;肉輪赤腫,火乘脾也;黑水神光被翳,火乘肝與腎也;赤脈貫目,火自甚也。

 

能治火者,一句可了,故<內經>曰:熱勝則腫。

 

凡目暴赤腫起,羞明隱澀,淚出不止,暴寒目瞞,皆大熱之所為也。

 

治火之法,在藥則鹹寒吐之,下之,在鍼則神庭,上星,囟會,前頂,百會,血之翳者,可使立退,痛者可使立已,昧者可使立明,腫者可使立消。

 

惟小兒不可刺囟會,為肉分淺薄,恐傷其朋。

 

然小兒水在上,火在下,故目明。

 

老人火在上,水不足,故目昏。

 

<內經>曰:血實者宜決之。

 

又曰:虛者補之,實者瀉之。

 

如雀目不能夜視及內障,暴怒大憂之所致也,皆肝主目血少,禁出血,止宜補肝養腎。

 

至於暴赤腫痛,皆宜以鍼刺前五穴出血而已,次調鹽油以塗髮根,甚者雖至於再至於三可也,量其病勢,以平為期。

 

子和嘗自病目赤,或腫或翳,羞明隱澀,百餘日不愈。

 

眼科張仲安云:宜刺上星,百會,攢竹,絲空諸空上出血,又以草莖內兩鼻中,出血約升許,來日愈大半,三日平復如故,此則血實破之之法也。

 

4.李東垣曰:五臟六腑之精氣皆稟受於脾,上貫於目。

 

脾者諸陰之首也,目者血脈之宗也,故脾虛則五臟之精氣皆失所司,不能歸明於目矣。

 

心者,君火也,主人之神,宜靜而安,相火代行其令。

 

相火者,胞絡也,主百脈,皆榮於目。

 

既勞役運動,勢乃妄行,又因邪氣所并而損血脈,故諸病生焉。

 

凡醫者不理脾胃,乃養血安神,治標不治本,是不明正理也。

 

若概用辛涼苦寒之劑,損傷真氣,促成內障之證矣。

 

又東垣曰:能遠視不能近視者,陽氣不足,陰氣有餘也,乃氣虛而血盛也。

 

血盛者,陰火有餘,氣虛者,氣弱也,此老人桑榆之象也。

 

能近視不能遠視者,陽氣有餘,陰氣不足也,乃血虛氣盛也。

 

血虛氣盛者,皆火有餘,元氣不足也。

 

火者,元氣之賊也。

 

5.王海藏曰:目能遠視,責其有火,不能近視,責其無水,宜東垣地黃丸主之。

 

目能近視,責其有水,不能遠視,責其無火,東垣定志丸主之。

 

愚謂此二子之說,在東垣以不能近視為陽不足,不能遠視為陰不足;在海藏以能遠視,不能近視,責其有火無水;能近視,不能遠視,責其有水無火,何二子之言相反也?

 

豈無是非之辨哉?

 

觀劉宗厚曰:陽氣者,猶日火也,陰氣者,金水也;先儒謂金水內明而外暗,日火外明而內暗,此自不易之理也。

 

然則內明者利於近,外明者利於遠,故凡不能遠視者,必陰勝陽也,不能近視者,必陽勝陰也。

 

由此言之,則海藏是而東垣非矣。

 

若以愚見評之,則但當言其不足,不必言其有餘。

 

故曰:不能遠視者,陽氣不足也;不能近視者,陰氣不足也,豈不甚為明顯。

 

若東垣以陰氣有餘,陽氣有餘,皆謂之火,則能視者皆火病也。

 

海藏云:能近視責其有水,能遠視責其有火,則當責者亦是病也。

 

此等議論,余則未敢服膺。

 

6.王節齋曰:眼赤腫痛,古方用藥,內外不同。

 

在內湯散,則用苦寒辛涼之藥以瀉其火,在外點洗,則用辛熱辛涼之藥以散其邪。

 

故點藥莫要於冰片,而冰片大辛熱,以其性辛甚,故借以拔出火邪而散其熱氣。

 

古方用燒酒洗眼,或用乾薑末,生薑汁點眼者,皆此意也。

 

蓋赤眼是火邪內炎,上攻於目,故內治用苦寒之藥,是治其本,如鍋底之去薪也。

 

然火邪既客於目,從內出外,若外用寒涼以阻逆之,則火鬱內攻不得散矣。

 

故點藥用辛熱,而洗眼用熱湯,是火鬱則發,因而散之,從治法也。

 

世人不知冰片為劫藥,而誤認為寒,常用點眼,遂致積熱入目而昏暗障翳,故云:眼不點不瞎者也。

 

又不知外治忌寒涼,而妄將冷水,冷物,冷藥挹洗,致昏瞎者有之。

 

愚按:節齋之論,甚屬有理,然寒涼點眼之法,亦非盡不可用,但用之有宜否耳。

 

蓋點以寒涼,用治火也。

 

若火之微者,其勢輕,甚邪淺,或偶觸煙火風熱,或素有標病,邪在膚腠之間,而熱不深者,即用黃連膏之類,暫為清解,亦可去熱,浮熱去而目自愈,無不可也。

 

若火之甚者,本於五臟而熾及三陽,欲以一星之寒涼,濟此炎炎之盛勢,其果能否?此其解熱之功毫無所及,而閉熱之害惟目受之矣。

 

故凡病火眼之甚者,點以寒涼,痛必連珠,正由火鬱而然耳。

 

所以,久點寒涼而不效者,未有不致於壞目,此王節齋之論,有不可不察,而凡治癰疽外證者,亦當並識此義。

 

7.薛立齋曰:前證若體倦少食,視物昏花,或飲食勞倦益甚者,脾胃虛也,用補中益氣湯。

 

眵多緊澀,赤脈貫睛,或臟腑秘結者,用芍藥清肝散。

 

若赤翳布白,畏日羞明,或痛如刺者,上焦風熱也,用黃連飲子。

 

若久視生花,畏日,遠視如霧者,神氣傷也,用神效黃耆湯。

 

大凡午前甚而作痛者,東垣助陽和血湯;午後甚而作痛者,黃連天花粉丸;午後甚而不痛者,東垣益陰腎氣丸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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