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痢疾論治共十條】
1.凡治痢之法,其要在虛實寒熱,得其要則萬無一失,失其要則為害最多,辨論如前,所當熟察。
前如泄瀉門調治諸法,俱宜酌用。
2.生冷初傷,飲食失調,而胃氣未損,元氣未虧,或為痛,為脹,為暴瀉,暴痢等證,而食滯有未清者,宜抑扶煎,五德丸,或平胃散,胃苓湯,五苓散之類,略袪寒滯,愈之極易。
3.脾腎虛弱之輩,但犯生冷,極易作痢。
無論大人小兒,凡係脾虛致痢,別無實熱等證者,先宜佐關煎溫其脾氣,如或稍深而病及肝腎者,即宜胃關煎為最妙之治,勿以新病畏而弗用也。
或五德丸,四神丸之類,俱可間用。
4.病痢,凡脾腎俱虛而危劇可畏者,只宜以胃關煎為最,溫胃飲次之,或相機間用亦可。
或兼用四維散,九丹,復陽丹,庶可保全也。
5.痢疾嘔惡,兀兀欲吐,或聞食氣即見惡心者,此胃氣虛寒不能容受而然,必宜溫補安胃,用五君子煎,或六味異功煎,溫胃飲,聖朮煎之類主之。
嘔甚者,宜六味回陽飲之屬主之。
若陰中火虛,氣不歸原而嘔者,宜胃關煎,理陰煎主之。
若胃火上衝而致嘔吐者,則必有煩熱脹滿等證,乃可用清涼降火等藥,宜大分清飲,益元散之類主之。
6.濕熱邪盛,而煩熱喜冷,脈實腹滿,或下痢純紅鮮血者,宜清流飲,黃芩芍藥湯,或用香連丸,或用河間芍藥湯。
熱甚者,宜大分清飲,或茵陳飲。
此等藥,若數劑不效,便當思顧脾腎矣。
7.痢有發熱者,似乎屬火,宜從涼治。
然實熱之證,反未必發熱,惟痢傷精血,陰虛火虧者,則最多為熱為躁也。
如或虛中有火,脈見有力者,宜加減一陰煎,或保陰煎主之。
若脈本無力,全屬虛火,則不可治火,單宜壯水補陰,如三陰煎及六味,八味等丸。
若陰盛格陽而為外熱者,必宜胃關煎及右歸飲之屬主之。
8.痢疾初作,氣稟尚強,或因縱肆口腹,食飲停滯,凡有實邪脹痛堅滿等證,而形氣脈氣俱實者,可先去其積,積去其痢自止。
宜承氣湯,或神祐丸,百順丸主之,或用赤金豆以微利之,此通因通用,痛隨痢減之法也。
但此等證候,必須確審然後用之,若以脾腎虛寒致痢,而妄用此藥及寒涼剋伐等劑,再敗元陽者,多致不可解救,最當慎也。
9.禁口不食,乃痢疾最危之候,而自古未有明辨。
觀丹溪云:禁口痢,胃口熱甚故也,用黃連,人參煎汁,終日呷之,如吐再喫,但得一呷下咽便好,人不知此,多用溫藥甘味,此以火濟火,以滯益滯也。
亦有誤服熱毒之藥犯胃者,當推明而袪其毒。
此丹溪之說也。
而不知禁口之辨,其義最微,豈皆胃口熱甚而總以黃連可治乎?
蓋噤口者,以食不得入,雖亦有實熱證,而惟脾胃虛寒者居多。
若因食積胃中而噤口者,其胸腹必有脹滿,或見硬痛,此當行滯去積,積滯去而食自入,如青,陳,查,朴之屬是也。
有因火鬱胃中而噤口者,其臟腑必多熾熱,或脈見洪數,此當瀉火去熱,邪熱去而食自入,如芩,連,梔,檗之屬是也。
凡此者,皆以邪畜於中,乃噤口之實證也。
然實證無幾,而近之病者,每察其胃口,則多無脹滿等證,或察其大邪,則亦非實熱等證,但見其有出無入,而胃口日窮,精神日敗。
蓋其既無脹滿,本非積也,又無真熱,本非火也,無積無火而食不能入,其故何也?
以臟氣不能容受也。
不能容受,其故有二:蓋一由脾氣之弱,故或為嘔惡,或為吞酸,或惡聞食氣而泛泛不寧,或饑不能食而枵枵待困,此以中焦不運,故食不能入,責在脾也。
一由腎氣之弱,故命門不能煖,則大腸不能固,小腸不能化,則胃氣不能行,此以下焦失守而化源無主,責在腎也。
欲健中焦,非人參,白朮,乾薑,甘草之屬不可;欲實下焦,非熟地,附子,吳茱萸,肉桂之屬不可。
脾腎強而食自入,其理甚明,其應如響,余之活人於此者,不勝紀矣。
如丹溪之用黃連,及以火濟火,以滯益滯之說,乃悉以實火為言,特一曲之見耳。
局人意智,絕人生機,此其關係非小,不得信以為然。
10.久痢陽虛,或因攻擊,寒涼太過,致竭脾腎元神而滑脫不止者,本源已敗,雖峻用溫補諸藥,亦必不能奏效矣。
宜速灸百會,氣海,天樞,神闕等穴以回其陽,庶或有可望生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