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十九明集雜證謨欬嗽內傷欬證治共七條】
1.凡內傷之嗽,必皆本於陰分。
何為陰分?
五臟之精氣是也。
然五臟皆有精氣,而又惟腎為元精之本,肺為元氣之主。
故五臟之氣分受傷,則病必自上而下,由肺由脾,以極于腎。
五臟之精分受傷,則病必自下而上,由腎由脾,以極於肺。
肺腎俱病,則他臟不免矣。
所以勞損之嗽,最為難治,正以其病在根本,而不易為力也。
病在根本,尚堪治不求本乎?
故欲治上者,不在乎上而在乎下;欲治下者,不在乎下而在乎上。
知氣中有精,精中有氣,斯可以言虛勞之嗽矣。
2.肺屬金,為清虛之臟,凡金被火刑則為嗽,金寒水冷亦為嗽,此欬嗽所當治肺也。
然內傷之嗽,則不獨在肺。
蓋五臟之精皆藏于腎,而少陰腎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
所以,肺金之虛,多由腎水之涸,正以子令母虛也。
故凡治勞損欬嗽,必當以壯水滋陰為主,庶肺氣得充,嗽可漸愈,宜一陰煎,左歸飲,瓊玉膏,左歸丸,六味地黃丸之類,擇而用之。
其有元陽下虧,生氣不布,以致脾困于中,肺困於上,而為喘促,為痞滿,為痰涎嘔惡,為泄瀉畏寒,凡脈見細弱,證見虛寒,而欬嗽不已者,此等證候,皆不必治嗽,但補其陽而嗽自止。
如右歸飲,右歸丸,八味地黃丸,大補元煎,六味回陽飲,理中湯,劫勞散之類,皆當隨宜速用,不得因循以致汲深無及也。
3.內傷欬嗽,凡水虧於下,火炎於上,以致火爍肺金,而為乾渴,煩熱喉痛,口瘡潮熱,便結喜冷,尺寸滑數等證,則不得不兼清火,以存其水,宜四陰煎,或加減一陰煎,人參固本丸主之。
此當與欬血證參酌,其治詳見血證門。
4.欬嗽聲啞者,以肺本屬金,蓋金實則不鳴,金破亦不鳴。
金實者,以肺中有邪,非寒邪即火邪也。
金破者,以真陰受損,非氣虛即精虛也。
寒邪者,宜辛宜溫。
火邪者,宜甘宜清。
氣虛者,宜補陽。
精虛者,宜補陰。
大都此證,邪實者其來暴,其治亦易;虛損者其來徐,其治亦難。
治損之法,當與後乾欬證參酌用之。
5.內傷虛損之嗽,多不宜用燥藥及辛香動氣等劑,如六安,二陳之類,皆不可輕用,惟甘潤養陰,如乳酥,蜂蜜,百合,地黃,阿膠,麥冬,去皮胡桃肉之類,皆所宜也。
6.外邪證多有誤認為勞傷,而遂成真勞者,此必其人氣體柔弱,而醫家望之已有成心,故見其發熱,遂認為火;見其欬嗽,遂認為勞。
不明表裏,率用滋陰降火等劑。
不知寒邪既已在表,涼藥不宜妄投。
若外既有寒,而內又得寒,則表裏合邪,必致邪留不解,延綿日甚。
俗云:傷風不愈變成勞。
夫傷風豈能變勞?特以庸醫誤治,而日加清削,則柔弱之人,能堪幾多清理?
久而不愈,不至成勞不已也。
此實醫之所誤耳。
故醫於此證,最當詳察在表在裏及新邪久病等因,脈色形氣等辨,辨得其真,則但以六安煎,金水六君煎,或柴陳煎之類,不數劑而可愈矣。
醫之不精,此其一也。
7.乾欬嗽證,在丹溪云:火鬱之甚,乃痰鬱火,邪在肺中,用苦梗以開之,下用補陰降火,不已則成勞,須用倒倉法,此證多是不得志者有之。
愚謂丹溪此說,殊不其然。
夫既云不得志,則其憂思內傷,豈痰火病也?
又豈苦梗,倒倉所宜攻也?
蓋乾欬嗽者,以肺中津液不足,枯涸而然,此明係內傷虧損,肺腎不交,氣不生精,精不化氣,所以乾澀如此。
但其有火無火,亦當辨治。
若臟平無火者,止因肺虛,故必先補氣,自能生精,宜五福飲之類主之。
若臟氣微寒者,非辛不潤,故必先補陽,自可生陰,宜理陰煎,或六君子湯之類主之。
若兼內熱有火者,須保真陰,故必先壯水,自能制火,宜一陰煎,或加減一陰煎,兼貝母丸之類主之。
若以此證而但知消痰開鬱,將見氣愈耗,水愈虧,未免為涸轍之鮒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