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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書-卷之十五性集雜證謨火證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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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 20:10: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景岳全書-卷之十五性集雜證謨火證經義


●天元紀大論曰: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天為寒,在地為水,故在天為氣,在地為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

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

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

甲己之歲,土運統之。

乙庚之歲,金運統之。

丙辛之歲,水運統之。

丁壬之歲,木運統之。

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厥陰之上,風氣主之。

少陰之上,熱氣主之。

太陰之上,濕氣主之。

少陽之上,相火主之。

陽明之上,燥氣主之。

太陽之上,寒氣主之。

所謂本也,是謂六元。

●五運行大論曰:燥勝則地乾,暑勝則地熱,風勝則地動,濕勝則地泥,寒勝則地裂,火勝則地固矣。

●六微旨大論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復行一步,君火治之。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

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所謂二火也。

●至真要大論曰:少陰司天為熱化,在泉為苦化,不司氣化,居氣為灼化。

少陽司天為火化,在泉為苦化,司氣為丹化,間氣為明化。

●藏氣法時論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臟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水為陰,火為陽。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逆調論曰:一水不能勝二火,故不能凍慄,病名曰骨痺,是人當攣節也。

詳列寒熱門。

●解精微論雷公請問:哭泣之水所從生,涕所從出也。

帝曰: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是以目之水生也。

帝曰:厥則目無所見。

夫人厥則陽氣并於上,陰氣并於下。

陽并於上,則火獨光也;陰并於下,則足寒,足寒則脹也。

夫一水不勝五火,故目眥盲,是以氣衝風,泣下而不止。

夫風之中目也,陽氣內守於精,是火氣燔目,故見風則泣下也。

有以比之。

●夫火疾風生乃能雨,此之類也。

●示從容論曰:二火不勝三水,是以脈亂而無常也。

●寶命全形論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

●至真要大論帝曰:願聞病機何如?

岐伯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

諸寒收引,皆屬於腎。

諸氣膹鬱,皆屬於肺。

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諸熱瞀瘛,皆屬於火。

諸痛癢瘡,皆屬於心。

諸厥固泄,皆屬於下。

諸痿喘嘔,皆屬於上。

諸禁鼓慄,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諸病有聲,鼓之如鼓,皆屬於熱。

諸病胕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諸轉反戾,水液渾濁,皆屬於熱。

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屬於寒。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盛者瀉之,虛者補之,必先五勝,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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