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十五性集雜證謨寒熱論寒熱往來證治共三條】
•凡寒熱往來之病,其證有二:蓋一以外邪不解而然;一以陽盛陰虛而然。
此其一為表證,一為裏證,所當辨治,不可紊也。
•寒邪鬱伏經絡而為寒為熱,此似瘧非瘧之類也。
治法雖宜表散,然邪氣得以久留者,必其元氣之虛而正不勝邪也。
故凡治此者,皆當以兼補血氣為主。
若血分微虛,形氣本不甚弱,而邪有不解者,三柴胡飲。
若火盛血燥而寒熱不已者,一柴胡飲。
若因勞倦,或氣體本弱,或肝脾不足而邪有不淨者,四柴胡飲,或五柴胡飲,或補中益氣湯。
若陽邪陷入陰分,微兼內熱而邪有不解者,補陰益氣煎。
若脾胃陽氣不候,中氣不暖而邪有不解者,溫胃飲。
若病久元氣大虛而寒熱不退者,但當單培元氣,不必兼散,宜五福飲,歸脾湯,或大補元煎,理陰煎之類,察其陰陽,擇而用之。
若果陽虛,非用溫補不可。
陰虛陽勝,或陰陽俱虛而為寒熱往來者,此以真陰不足,總屬虛損之病也。
然其陰陽微甚,亦所當辨。
如晝則熱而夜則靜者,此陽邪王於陽分,陽有餘也。
晝則靜而夜則熱者,此陽邪陷入陰中,陰不足也。
其有晝夜俱熱,或兼煩燥多汗,而本非外感者,此證雖曰重陽,而實則陰虛之極也。
又有下見溏泄,或上見嘔惡,而潮熱夜熱者,此元氣無根,陽虛之病也。
大都陽實者,宜瀉其陽,瀉陽者,宜用苦寒;陰虛者,宜補其陰,補陰者,宜用甘涼。
惟陽虛一證則身雖有熱,大忌寒涼。
此則人多不識也。
然陰虛則病熱,而陰氣未竭者,治之猶易;陽虛則病寒,而陽未竭者,治之亦易。
若孤陽無陰而寒之不可,孤陰無陽而熱之又不可,斯所謂兩死之證也,無能為力矣。
若陰虛陽盛而寒熱往來,或夜熱不止者,加減一陰煎。
若心經蘊熱,火在陽分而煩熱往來者,二陰煎。
若盜汗不止而夜熱者,當歸六黃湯。
若陰虛血熱,崩淋不止者,加味逍遙散。
若三陰虧損,血虛火盛而煩熱不止者,地黃膏,三才封髓丹。
若男婦小兒,凡脾胃受傷,陽虛火浮而為潮熱,夜熱者,必用理陰煎,或溫腎飲,或大補元煎之類,方可保全。
此證最多,此治最妙,勿以此為奇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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