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十一從集雜證謨非風論寒熱證共二條】 1.凡非風口眼歪斜,有寒熱之辨。
在經曰:足陽明之筋,引缺盆及頰,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熱則筋縱,目不開。
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有熱則筋弛縱,緩不勝收,故僻。
此經以病之寒熱,言筋之緩急也。
然而血氣無虧,則雖熱未必緩,雖寒未必急,亦總由血氣之衰可知也。
嘗見有引[內經]之意而曰:偏於左者,以左寒而右熱;偏於右者,以右寒而左熱,誠謬言也。
不知偏左者,其急在左而右本無恙也,偏右者亦然。
故無論左右,凡其拘急之處,即血氣所虧之處也。
以藥治者,左右皆宜從補;以艾治者,當隨其急處而灸之。
蓋經脈既虛,須借艾火之溫,以行其氣,氣行則血行,故筋可舒,而歪可正也。
凡諸灸法,有言左灸右,右灸左者,此亦[內經‧繆刺論]之法,從之亦無不可。
至若經言寒熱,則凡如唇緩流涎,聲重語遲含糊者,是皆縱緩之類。
縱緩者,多由乎熱,而間亦有寒者,氣虛故也。
歪斜牽引,抽搐反張者,皆拘急之類。
拘急者,多由乎寒,而間亦有熱者,血虛故也。
蓋經所言者,言理之常;余所言者,言病之變,亦無非理也。
使讀經不明理,必反害經意矣。
故臨此證者,不可不加之詳審。
2.非風瘈瘲等證,亦有寒熱之辨。
觀之經曰:寒則反折筋急,熱則筋弛縱不收。
此固其常也。
然寒熱皆能拘急,亦能弛縱,此又不可不知。
如寒而拘急者,以寒盛則血凝,血凝則滯澀,滯澀則拘急,此寒傷其營也;熱而拘急者,以火盛則血燥,血燥則筋枯,筋枯則拘急,此熱傷其營也。
又若寒而弛縱者,以寒盛則氣虛,氣虛則不攝,不攝則弛縱,此寒傷其衛也;熱而弛縱者,以熱盛則筋軟,筋軟則不收,不收則弛縱,此熱傷其衛也。
以此辨之,豈不明析?
且或寒或熱,必有脈證可據,但宜因證而治之。
若病無寒熱,則當專治血氣無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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