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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二十八 運氣類 剛柔失守三年化疫之刺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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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3:00: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二十八 運氣類 剛柔失守三年化疫之刺350

 

 

(《素問‧遺篇刺法論》 附︰導引法)

 

黃帝問曰︰剛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運之氣皆虛乎?與民為病,可得平乎?(十干五運,分屬陰陽。

 

陽干氣剛,甲丙戊庚壬也。

 

陰干氣柔,乙丁己辛癸也。

 

故曰剛柔二干。)

 

岐伯曰︰深乎哉問﹗明其奧旨,天地迭移,三年化疫,是謂根之可見,必有逃門。

 

(根,致病之本也。

 

逃門,即治之之法。)

 

假令甲子剛柔失守,(甲與己合,皆土運也。

 

子午則少陰司天,凡少陰司天,必陽明在泉,陽明屬卯酉,而配於土運,則己卯為甲子年在泉之化。

 

故上甲則下己,上剛則下柔,此天地之合,氣化之常也。

 

甲午己酉,其氣皆同。

 

失守義如下文下章。)

 

剛未正,柔孤而有虧,(若上年癸亥,厥陰司天,木不退位,則甲子雖以陽年,土猶不正,甲子剛土未正於上,則己卯在泉亦柔孤而有虧也。)

 

時序不令,即音律非從,(甲子陽律,太宮也。

 

己卯陰呂,少宮也。

 

剛失守則律乖音,柔孤虛則呂不應。)

 

如此三年,變大疫也。

 

(土氣被抑,至三年後,必發而為土疫。

 

疫,溫疫也。)

 

詳其微甚,察其淺深,欲至而可刺,刺之。

 

(鬱微則病淺,鬱甚則病深,察其欲至之期,可刺即刺之。)

 

當先補腎俞,(腎俞穴,在足太陽經。

 

土疫將至,恐傷水臟,故當先補腎俞。

 

舊注曰︰未刺時,先口銜針暖而用之,用圓利針。

 

臨刺時咒曰︰五帝上真,六甲玄靈,氣符至陰,百邪閉理。

 

念三遍。

 

自口中取針,先刺二分,留六呼,次入針至三分,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受針人咽氣三次,又可定神魂者也。

 

按︰病能論末王氏注曰︰世本既闕第七二篇,蓋指刺法、本病二論也。

 

可見二篇亡在王氏之前。

 

《新校正》云︰今世有素問亡篇,仍托名王氏為注,辭理鄙陋,無足取者,久為明証。

 

故此下用針咒語,其非王氏之筆可知。

 

但臨時誦之,或亦令人神定心專耳,故並錄之以備擇用。)

 

次三日,可刺足太陰之所注。

 

(太白穴也。

 

土鬱之甚,故當刺此以泄土氣。

 

舊注曰︰先以口銜針令溫,欲下針時咒曰︰帝扶天形,護命成靈。

 

誦之三遍,乃刺三分,留七呼,動氣至,急出其針。)

 

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癘,其法補瀉,一如甲子同法也。

 

(甲子年在泉,陽明己卯之化也。

 

若己卯之柔不至於下,則甲子之剛亦孤立於上,三年之後,必作土癘。

 

癘,殺癘也,即瘟疫之類。

 

針法亦同。

 

凡甲己土運之年上下失守者,其治皆然。)

 

其刺以畢。

 

又不須夜行及遠行,令七日潔,清淨齋戒。

 

所有自來腎有久病者,可以寅時面向南,淨神不亂思,閉氣不息七遍,以引頸咽氣順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後,餌舌下津令無數。

 

(此即養氣還精之法也。

 

舊注曰︰仙家咽氣,令腹中鳴至臍下,子氣見母元氣,故曰反本還元,久餌之,令深根固蒂也。

 

故咽氣津者,名天池之水,資精氣血,蕩滌五臟,先溉元海,一名離宮之水,一名玉池,一名神水,不可唾之,但可餌之,以補精血,可益元海也。

 

愚按︰人生之本,精與氣耳,精能生氣,氣亦生精,氣聚精盈則神王,氣散精衰則神去,故修真諸書,千言萬語,無非發明精氣神三字。

 

然三者之用,尤先於氣。

 

故《悟真篇》曰︰道自虛無生一氣,便從一氣產陰陽,又古歌曰︰氣是添年藥,津為續命芝。

 

世上慢忙兼慢走,不知求我更求誰?蓋以天地萬物皆由氣化,氣存數亦存,氣盡數亦盡,所以生者由乎此,所以死者亦由乎此,此氣之不可不寶,能寶其氣,則延年之道也。

 

故晉道成論長生養性之旨曰︰其要在於存三、抱元、守一。

 

三者,精氣神,其名曰三寶。

 

抱元者,抱守元陽真氣也。

 

守一者,神靈也。

 

神在心,心有性,屬陽,是為南方丙丁之火。

 

腎者能生元陽為真氣,其泄為精,是為北方壬癸之水。

 

水為命,命系於陰也。

 

此之謂性命。

 

為三一之道,在於存想,下入丹田、抱守元陽,逾三五年,自然神定氣和,功滿行畢,其道成矣。

 

諸如此類,雖道家議論盡多,然無非祖述本經精氣之義耳。

 

此章言閉氣者,即所以養氣也。

 

餌津者,即所以益精也。

 

其下手工夫,惟蔣氏調氣篇、蘇氏養生訣、李真人長生十六字訣皆得其法,足為入門之階。

 

如蔣氏調氣篇曰︰天地虛空中皆氣,人身虛空處皆氣。

 

故呼出濁氣,身中之氣也;吸入清氣,天地之氣也,人在氣中,如魚游水中。

 

魚腹中不得水出入即死,人腹中不得氣出入亦死,其理一也。

 

善攝生者,必明調氣之故。

 

欲修調氣之術者,當設密室閉戶,安床暖席,偃臥瞑目,先習閉氣,以鼻吸入,漸漸腹滿,及閉之久,不可忍,乃從口細細吐出,不可一呼即盡,氣定復如前閉之,始而十息,或二十息,不可忍,漸熟漸多,但能閉至七八十息以上,則臟腑胸膈之間,皆清氣之布 矣。

 

至於純熟,當其氣閉之時,鼻中惟有短息一寸余,所閉之氣,在中如火,蒸潤肺宮,一縱則身如委蛇,神在身外,其快其美,有不可言之狀,蓋一氣流通表裡上下徹澤故也。

 

其所閉之氣漸消,則恍然復舊。

 

此道以多為貴,以久為功,但能於日夜間行得一兩度,久久耳目聰明,精神完固,體健身輕,百病消滅矣。

 

凡調氣之初,務要體安氣和,無與氣意爭。

 

若不安和且止,俟和乃為之,久而弗倦則善矣。

 

閉氣如降龍伏虎,須要達其神理。

 

胸膈常宜虛空,不宜飽滿。

 

若氣有結滯,不得宣流,覺之,便當用吐法以除之,如 呵呼嘻噓吹,六字訣之類是也。

 

不然則泉源壅遏,恐致逆流,瘡瘍中滿之患作矣。

 

又如蘇氏養生訣曰︰每夜於子時之後,寅時之前,披衣擁被,面東或南,盤足而坐,叩齒三十六通,兩手握固,拄腰腹間,先須閉目靜心,掃除妄念,即閉口並鼻,不令出氣,謂之閉息,最是道家要妙。

 

然後內觀五臟,存想心為炎火,光明洞徹,降下丹田中,待腹滿氣極,則徐徐出氣,不得令耳聞聲,候出息勻調,即以舌攪唇齒內外,漱煉津液,津液滿口,即低頭咽下,令津與氣谷谷然有聲,須用意精猛,以氣送入丹田中。

 

氣定又依前法為之,凡九閉氣、三咽津而止。

 

然後以左右手擦摩兩腳心,使涌泉之氣,上徹頂門,及臍下腰脊間皆令熱徹。

 

次以兩手摩熨眼角耳項皆令極熱,仍按捏鼻梁左右五七次,梳頭百餘梳而臥,熟臥至明。

 

又如李氏十六字訣云︰一吸便提,氣氣歸臍 ,一提便咽,水火相見,注曰︰上十六字,仙家名為十六錠金,乃至簡至易之妙訣也。

 

無分在官不妨政事,在俗不妨家務,在士不妨本業。

 

只於二六時中,略得空閑,及行住坐臥,意一到處,便可行之。

 

口中先須漱及三五次,舌攪上下 ,仍以舌抵上 ,滿口津生,連津咽下,汨然有聲。

 

隨於鼻中吸清氣一口,以意會及心目,寂地直送至腹臍下一寸三分丹田氣海之中,略存一存,謂之一吸。

 

隨用下部輕輕如忍便狀,以意力提起,使氣歸臍,連及夾脊雙關、腎門,一路提上,直至後頂玉枕關,透入泥丸頂內,其升而上之,亦不覺氣之上出,謂之一呼。

 

一呼一吸,謂之一息。

 

氣既上升,隨又似前汨然有聲咽下,鼻吸清氣,送至丹田,稍存一存,又自下部如前輕輕提上,與臍相接而上,所謂氣氣歸臍 ,壽與天齊矣。

 

凡咽時口中有液愈妙,無液亦要汨然有聲咽之。

 

如是一咽一提,或三五口、或七或九、或十二、或二十四口。

 

要行即行,要止即止,只要不忘,作為正事,不使間斷,方為精進。

 

如有瘋疾,見效尤速。

 

久久行之,卻病延年,形體變,百疾不作,自然不飢不渴,安健勝常。

 

行之一年,永絕感冒痞積逆滯,不生癰疽瘡毒等疾,耳聰目明,心力強記,宿疾俱瘳,長生可望。

 

如親房事,於欲泄未泄之際,亦能以此提呼咽吸,運而使之歸於元海,把牢春汛,不放龍飛,甚有益處。

 

所謂造化吾手,宇宙吾心,功莫能述也。

 

按此三家之法,若依蔣氏,則臥亦可,晝亦可;依蘇氏,則坐亦可,夜亦可;依李氏,則閑亦可,忙亦可。

 

此三說者,惟蘇氏稍繁,較難為力,然其中亦有可用者,但不當拘泥耳。

 

故或用此,或用彼,取長舍短,任意為之,貴得自然,第無勉強,則一身皆道,何滯之有?久而精之,誠不止於卻病已也。

 

又觀之彭祖曰︰和氣導氣之道,密室閉戶,安床暖席,枕高二寸半,正身偃臥,瞑目閉氣,以鴻毛著鼻上不動,經三百息,耳無所聞,目無所見,心無所思,如此則寒暑不能侵,蜂蠆不能毒,壽百六十歲,鄰於真人也。

 

夫豈虛語哉?然總之,金丹之術百數,其要在神水華池,玉女之術百數,其要在還精采氣,斯言得之矣。

 

此外有雲轉轆轤、運河車、到玉關、上泥丸者,皆言提氣也;有雲進用武火、出用文火者,謂進欲其壯,出欲其徐,皆言呼吸也;有雲赤龍攪水混、神水滿口勻者,皆言津液也,有想火入臍輪、放火燒遍身者,皆言陽氣欲其自下而升,以溫元海三焦也。

 

再如或曰龍虎,或曰鉛汞,或曰坎離,或曰夫婦,或雲導引,或雲栽接,跡其宗旨,無非此耳。

 

雖其名目極多,而可以一言蔽之者,則曰出少入多而已。

 

醫道通仙,斯其為最,聞者勿謂異端,因以資笑柄雲。

 

音護,流散也。)

 

假令丙寅剛柔失守,(丙與辛合,皆水運也。

 

寅申年少陽司天,必厥陰在泉,厥陰屬巳亥而配於水運,則辛巳為在泉之化。

 

故上丙則下辛,丙剛辛柔,一有不正,皆失守矣。

 

丙申辛亥,其氣大同。)

 

上剛干失守,下柔不可獨主之,(若上年之乙丑司天土不退位,則丙寅之水運雖剛,亦不遷正,其氣反虛。

 

丙不得正,則辛柔在泉獨居於下,亦失守矣。)

 

中水運非太過,不可執法而定之,(丙雖陽水,若或有製,即非太過,不可謂為有餘而執其法也。)

 

布天有餘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律呂音異,(陽年布天雖有餘,若上下失守,則天地不合,在丙寅陽律,則太羽無聲,在辛巳陰呂,則少羽不應。)

 

如此即天運失序,後三年變疫。

 

(水鬱之發,三年後變為水疫。)

 

詳其微甚,差有大小,至而即後三年,至甚即首三年,(氣微則疫小,氣甚則疫大,疫有小大,故至有遲速。)

 

當先補心俞,(心俞,在足太陽經。

 

水邪之至,恐傷火臟,故當先補心俞以固其本。

 

舊注曰︰用圓利針,於口中令溫暖,次以手按穴,得其氣動,乃咒曰︰太始上清,丹元守靈。

 

誦之三遍。

 

先想火光於穴下,然後刺可同身寸之一分半,留七呼,得氣至,次進針三分,以手彈之,令氣至針,得動氣而徐徐出針,次以手捫其穴,令受針人閉氣三息而咽氣也。)

 

次五日,可刺腎之所入。

 

(足少陰經陰谷穴也。

 

水邪之至,故當刺此以泄其氣。

 

舊注曰︰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先以手按穴,乃咒曰︰太微帝君,五氣反真,六辛都司,符扶黑雲。

 

誦之一遍。

 

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得動氣至而急出之。)

 

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剛,亦名失守,即地運皆虛,後三年變水癘,即刺法皆如此矣。

 

(地甲子,總言在泉之化也。

 

後仿此。

 

丙寅年在泉,厥陰辛巳治之。

 

若辛巳不得遷正於下,是謂柔不附剛,三年之後,水鬱發而為癘,其針法皆如前。

 

凡丙辛水運之年上下失守者其治皆然。)

 

其刺如畢,慎其大喜欲情於中,如不忌,即其氣復散也,令靜七日,(用針之後,當忌如此,否則無效。)

 

心欲實,令少思。

 

(思則神勞,神勞則心虛,水勝之時,尤所當慎。)

 

假令庚辰剛柔失守,(乙庚皆金運也。

 

辰戌年太陽司天,必太陰在泉,太陰屬丑未而配於金運,則乙未為在泉之化。

 

庚剛乙柔,設有不正,則失守矣。

 

庚戌乙丑,其氣皆同。)

 

上位失守,下位無合,乙庚金運,故非相招,(若上年己卯天數有餘,陽明不退位,則本年庚辰失守於上,乙未無合於下,金運不全,非相招矣。)

 

布天未退,中運勝來,上下相錯,謂之失守,(上年己卯天數不退,則其在泉之火,來勝今年中運也。)

 

姑洗林鐘,商音不應也,(庚辰陽律,太商也,其管姑洗。

 

乙未陰呂,少商也,其管林鐘。

 

金氣不調,則商音不應。)

 

如此即天運化易,三年變大疫。

 

(三年之後,金氣發而為疫。)

 

詳其天數,差有微甚,微即微,三年至,甚即甚,三年至(微則徐,三年後,甚則速,三年首也。)

 

當先補肝俞 ,(肝俞在足太陽經。

 

金邪之至,恐傷木臟,故先補之。

 

舊注曰︰用圓利針,以口溫暖,先以手按穴,得動氣,欲下針而咒曰︰氣從始清,帝符六丁,左施蒼城,右入黃庭。

 

誦之三遍。

 

先想青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三分,得氣而進針,針入五分,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令受針人咽氣。)

 

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

 

(手太陰經,經渠穴也。

 

金邪之至,故當刺其所行,以瀉金氣。

 

舊注曰︰用圓利針,於口內溫令暖,先以左手按穴而咒曰︰太始上真,五符帝君,元和氣令,司入其神。

 

誦之三遍。

 

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二呼,動氣至而出針。)

 

刺畢,可靜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氣卻散之。

 

(怒復傷肝,故當慎之。)

 

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乙柔干,即上庚獨治之,亦名失守者,即天運孤主之,三年變癘,名曰金癘,(庚辰年在泉,太陰乙未之化也。

 

若乙未不得遷正,而庚辰孤主於上,亦名失守,三年之後,必氣變而為金癘。)

 

其至待時也,詳其地數之等差,亦推其微甚,可知遲速爾。

 

(癘之至也,其微甚遲速亦如天數。)

 

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

 

(凡乙庚之年上下失守者,刺法皆同前。)

 

肝欲平,即勿怒。

 

(保守肝氣,防金勝也。)

 

假令壬午剛柔失守,(丁壬皆木運也。

 

子午年少陰司天,必陽明在泉,以陽明配合木運,則丁卯丁酉為在泉之化。

 

剛柔不正,則皆失守矣。)

 

上壬未遷正,下丁獨然,即雖陽年,虧及不同,(若上年辛巳司天有餘,厥陰不退位,則本年壬丁不合,木運太虛,剛不正於上,柔孤立於下,雖曰陽年,虧則不同也。)

 

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瘥之微甚,各有其數也,(招,合也。

 

得位之日,即其相招之期,微者遠,甚者速,數有不同耳。)

 

律呂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陽律太角,木音上管,陰呂少角,木音下管,壬丁失守,則二角不和。

 

必上下遷正之日,其音乃同也。)

 

微甚如見,三年大疫。

 

(微至乙酉,甚在甲申,木疫發也。)

 

當刺脾之俞,(脾俞,在足太陽經。

 

木疫之至,恐傷土臟,當先補之。

 

舊注曰︰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曰︰五精智精,六甲玄靈,帝符元首,太始受真。

 

誦之三遍。

 

先想黃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二分,得氣至而次進之,又得動氣次進之,二進各一分,留五呼,即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其人閉息三遍而咽津也。)

 

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

 

(足厥陰經,大敦穴也。

 

木邪之至,故當刺此所出,以瀉木氣。

 

舊注曰︰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曰︰真靈至玄,天道冥然,五神各位,氣守三田。

 

誦之,然後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至而出其針。)

 

刺畢,靜神七日,勿大醉歌樂,其氣復散,又勿飽食,勿食生物,(皆防其傷脾也。)

 

欲令脾實,氣無滯飽,無久坐,食無太酸,無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

 

(畏木侵脾,故宜保之如此。)

 

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氣不當位,下不與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剛,即地運不合,三年變癘,(本年丁酉未得遷正於下,則不能上奉壬午,亦名失守,非合德也。

 

三年之後,必氣變而為木癘。)

 

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

 

(凡諸丁壬之年,上下失守,其刺法皆同前。)

 

假令戊申剛柔失守,(戊癸皆火運之年,寅申歲必少陽司天,厥陰在泉,以厥陰而配火運,剛癸亥為在泉之化。

 

戊申之剛在上,癸亥之柔在下,一有不正,俱失守矣。

 

戊寅癸巳,其氣皆同。)

 

戊癸雖火運,陽年不太過也。

 

(戊癸雖為火運,若剛柔失守,即在陽年亦非太過也。)

 

上失其剛。

 

柔地獨主,其氣不正,故有邪干,(若上年丁未司天有餘,太陰不退位,則本年戊申失守於上,癸亥獨主於下,火運不正,水必犯之,故有邪干。)

 

迭移其位,差有淺深,欲至將合,音律先同,(氣有微甚,故差有淺深。

 

若剛柔將合,故音律先同。

 

蓋戊申陽律,太徵也。

 

癸亥陰呂,少徵也。

 

其氣和,其音葉矣。)

 

如此天運失時,三年之中,火疫至矣。

 

(戊癸失守,故變火疫,速在庚戌,遲則辛亥當至矣。)

 

當刺肺之俞。

 

(肺俞,在足太陽經。

 

火疫之至,恐傷金臟,故當先補之。

 

舊注曰︰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先以手按穴,乃刺之,咒曰︰真邪用搏,氣灌元神,帝符反本,位合其親。

 

誦之三遍。

 

刺之二分,候氣欲至,想白氣在穴下,次進一分,得氣至而徐徐出其針,以手捫其穴。

 

按︰此下當雲次三日,可刺手厥陰之所流。

 

必脫失也。)

 

刺畢,靜神七日,勿大悲傷也,悲傷即肺動,而真氣復散也,(用針補肺,故忌其傷。)

 

人欲實肺者,要在息氣也。

 

(肺主氣,息氣乃可以補肺,即閉氣存神之道。

 

義見前。)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即上失其剛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運與地虛,後三年變癘,名曰火癘。

 

(又若癸亥在泉不得遷正,下柔失位,上剛無合,戊雖陽火,亦失守矣,後之三年,發而為病,名曰火癘。)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窮法刺,於是疫之與癘,即是上下剛柔之名也,窮歸一體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即總其諸位失守,故只歸五行而統之也。

 

(上文五年,言天即地在其中矣。

 

雖疫自天來,癘從地至,若乎有辨;然不過上下剛柔之分耳,其窮歸於病,則一體也,故其刺法,亦惟此五者而已。

 

此章以甲丙戊庚壬五陽年為例,陽剛失守,則陰柔 可知,故可以五行為言而統之也。

 

此下有辟療五疫法,見論治類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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