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要略述義 卷上 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証治第十11】
趺陽脈微弦,法當腹滿。
按此條証,寒氣壅閉,即大黃附子湯所主,宜稱之實,而言為虛寒者,虛,猶虛煩之虛,非虛衰之虛,蓋指無形之寒氣,對水飲結聚有形之寒而言也。
(虛煩義,宜參傷寒論述義,梔子豉湯條。)
又程氏注稍不了。
病者腹滿,按之不痛為虛。
按四十八難曰,癢者為虛,痛者為實,外痛內快,為外實內虛,內痛外快,為內實外虛。
楊玄操注曰:輕手按之則痛,為外實,病淺故也,重手按之則快,為內虛,病深故也,重手按之則痛,為內實,病深故也,輕手按之則快,為外虛,病淺故也。
凡人病按之則痛者,皆為實,按之則快者,皆為虛也。
難經本為有痛立言,而玄操注,亦與此條相發。
又按陽明篇曰,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可與小柴胡湯,其意正與本條互發,以見証雖似可下,其白苔者,邪未結實,黃苔者,始為熱實,乃黑苔之為實,可以知也,且此條,示以按腹知虛實,以驗舌辨寒熱,而後宜議攻下矣!要之診察之大法,莫不可從此條而擴充焉。
病者痿黃。
(脈經,胸中,作胃中,利上,有下字。)
寸口脈弦者。
(巢源,作寸口脈雙弦,則脅下拘急,其人澀澀而寒。)
夫中寒家喜欠。
按中字,金鑒為平聲讀,其他諸注,皆為去聲讀,蓋此中寒家,言素稟陰臟,動易感寒者,然則二說並存為佳。
又程氏謂寒鬱於肺經而為熱者,似欠穩當,靈口問篇曰,陽引而上,陰引而下,陰陽相引,故數欠。
又曰:陽氣和利,滿於心出於鼻,故為嚏,辨脈法曰,客氣內入,嚏而出之。
病腹滿,發熱十日。
(本草濃朴條,圖經引云,又濃朴七物湯,主腹痛脹滿,按此與千金同誤。)
按金鑒曰,飲食如故,胃熱能消穀也,存考。
濃朴七物湯方(圖經引,枳實上,有大字,桂枝之枝字無。)
附子粳米湯方 按弟子村田精一曰,此方,與白虎湯,及加人參加桂二湯,桃花湯,並用粳米,而其煮法,不云至幾升,蓋是以米熟為度,不必期至幾升者,恐非有脫文,濃朴麻黃湯,煮小麥熟去滓,亦是一轍,此可以備一說,仍存之。
聖惠,治寒疝心痛如刺,繞臍腹中盡痛,白汗出,氣欲絕方。
於本方,加川椒,乾薑,桂心。
濃朴三物湯方(本草濃朴條,圖經云,張仲景治雜病,濃朴三物湯,主腹脹脈數,濃朴半斤,方後,有腹中轉動,更服,不動勿服十字。)
大柴胡湯方(黃芩二兩,原本,諸本,並作三兩。)
腹滿不減。
傷寒補亡論曰:減不足言者,言不甚減也。
論言,太陽發汗不徹,不足言,與此同意,俗語所謂不濟事者,是也。
心胸中大寒痛。
按出見有頭足上下,句上,上聲,下,去聲。
尤氏以出見有頭足,為陰凝成象,腹中蟲物,乘之而動,謂蜀椒乾薑。
溫中下蟲,誤甚。
大建中湯方(蜀椒去汗,類聚,無去字。)
大黃附子湯方 按此條証,固屬寒實,故大黃附辛,相合成劑,性味融和,自為溫利之用,如附子瀉心湯,則其証表寒裡熱。
故別煮附子,而功則各奏,故同是附子大黃並用,而立方之趣,迥乎不均,徐氏說未確切,蓋溫利之劑實以桂枝加大黃湯,及此湯為祖,而溫脾等諸湯,皆莫不胚胎於此二方矣。
赤丸方 按本草,丹砂黑字云,作末名真朱。
寒疝繞臍痛。
(沉緊,類聚,亦作沉弦。)
按素問經脈別論,真虛 心,厥氣留薄,發為白汗。
(陰陽別論,魄汗,輯義誤寫作白汗,又生氣通天論,魄汗未盡,魄白音通。)
烏頭煎方(宋本外台熬,作炮,無去皮字,白蜜二斤,方後,上以水三升,煮烏頭取二升,去烏頭內蜜。
煎令水氣盡云云,不可一日再服,作日止一服,不可再也。)
按程氏曰:治下焦之藥味不宜多,多則氣不專,此言,本於至真要大論,補下治下製以急之說,殆不免拘泥。
又按陶氏本草序例曰,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準一枚,千金方,治風歷節,防己湯方後曰,凡用烏頭皆去皮,熬令黑,乃堪用,不然至毒人,宜慎之,據此,宋本外台,不必是,其不 咀,豈嫌熟爛相和乎。
本草,圖經云,崔氏,治寒疝心腹脅引痛,諸藥不可近者,蜜煎烏頭主之,以烏頭五枚大者,去芒角及皮,四破。
以白蜜一斤,煎令透潤,取出焙乾,搗篩,又以熟蜜丸,冷鹽湯吞下二十丸如梧子,永除,又法,用煎烏頭蜜汁,以桂枝湯五合解之,飲三合,不知加五合,其知者如醉,以為中病。
寒疝腹中痛,逆泠手足不仁。
按烏頭煎証,寒氣專盛於裡,此條証,表裡俱寒壅,是所以有須於桂枝,灸刺諸藥不能治,是言病勢之劇,套法不能得治,不言灸刺諸藥之誤措,徐氏以為是或攻其內,或攻外,邪氣牽製不服,似欠穩貼。
(輯義徐注,為陽所客,客字,宜作容字。)
烏頭桂枝湯方(宋本外台,秋烏頭,實中大者,十枚,去皮,生用,一方五枚。)
按此方証,最屬急劇,治以單捷為妙,桂枝湯,外台引,作單桂汁,蓋仲景舊面,其出五味方者,疑後人誤據千金烏頭湯(詳出後。)
所私攙,注家皆仍原文為說,覺未當。
(周氏意似單桂汁,然語意不了,且其解欠妥,仍不錄。
又按外台,於此方後,注云范汪方同,今檢宋本,大書作范汪方云,而直接桂枝湯,仍知其舉桂枝湯者,是范汪方文,而非出仲景也。)
聖惠,治寒疝腹中痛,手足逆冷,身體疼痛,針灸諸藥,所不能任者,宜服烏頭散方,川烏頭。
(大者十枚。)
枝枝(二兩) 上件藥,搗細羅為散,每服二錢,以水一中盞,入生薑半分,煎至五分,次入蜜半合,更煎三兩沸令熟,每以食前和滓,溫服之。
聖濟: 治心腹卒脹痛,桂心丸,桂二兩,烏頭一兩,為末,煉蜜和丸。
其脈數而緊乃弦。
按魏氏以此條脈,為寒疝寒熱雜合之候,其說似精,猶不如尤氏以為寒疝陰盛之為優,然此條,該寒實諸証而為結,蓋不特言寒疝也。
附方外台: 烏頭湯。
按此方,千金外台所載,並與前方文有異,蓋本是別方,林億等以前有五味方,省之不錄也。
今從外台拈出於下,曰:烏頭(十五枚,炮,按千金云,要略,五枚) 芍藥(四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枚擘) 生薑(一斤,按千金,作老薑) 桂心(六兩)上六味切,以水七升,煮五味,取三升,去滓,別取烏頭,去皮四破,蜜二升,微火煎令減五六合,內湯中兩三沸,去滓,服一合,日三,間食, 人三合,以如醉狀為知,不知漸增,忌海藻菘菜豬肉冷水生蔥,深師同。
外台: 柴胡桂枝湯(宋本外台,作療寒疝腹中痛者。)
醫心方,范汪方,治寒疝腹中痛,小柴胡湯。
(即原方。)
外台: 走馬湯。
肘後,若唯腹大,動搖水聲,皮膚黑,名曰水蟲,巴豆九十枚,去皮心,杏仁六十枚,去皮尖,並熬令黃,搗和之,服如小豆大一枚,以水下為度,勿飲酒佳。
聖惠,治乾霍亂,不吐不利,煩悶不知所為方,巴豆(一枚,去皮心。)
上以熟水研服之,當快利三兩行,即以漿水粥止,立定。
〔余述〕按本篇先敘腹滿如痛者為實條,濃朴七物湯,濃朴三物湯,大柴胡湯,大承氣湯四條,此其屬熱實者也。
如首條,與腹滿時減復如故條,此其屬寒實者也。
次敘寒疝,如腹痛脈弦而緊條,與大烏頭煎,當歸生薑羊肉湯,烏頭桂枝湯條,皆以寒疝目之矣!如瘦人繞臍痛,與附子粳米湯,大建中湯條,亦是寒疝已,其他諸條。
如寸口脈弦者,即脅下拘急而痛,與大黃附子湯証,即虛寒從下上,此寒氣聚著 脅者也。
如病者痿黃証,其位雖異,亦是寒實也。
如中寒家二條,即素稟陰臟,外寒易觸者也。
蓋此三等,既非腹滿,亦不寒疝,但以其屬寒,仍牽聯及之,且以與腹滿寒疝,互相發明者已,其脈數而緊一條,即系寒實諸証之診,以為總結矣!然則二十條者。
學人宜區類而看,如前注家,往往湊合為說,殆不免強會也。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故下,原本,有知字,宜補。)
傷寒纘論曰,所謂亦微而澀,亦字從上貫下。
言浮大而按之略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見浮大中,按之略澀,方可用大承氣下之,設純見微澀,按之不實,乃屬胃氣虛寒,冷食停滯之候,又當從枳實理中,助胃消導之藥矣!豈復為大承氣証乎,○按此說似精,然尺中既微,何能兼大,故張氏於微脈,則略而不論,殊屬模糊,但其云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者,是矣!然則微,亦沉滯不起之微,非微弱之謂也。
下利不欲食者(俞本,趙本,欲,作飲,誤。)
宿食在上脘,當吐之,〔周〕食既云宿,決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則必有痰載物,不使得下,則為喘為滿,不言具見,故一吐而痰與食俱出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