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爵】
【巳集中】【爪字部】
爵〔古文〕□□□□【唐韻】卽略切【集韻】【韻會】【正韻】卽約切,□音雀。
【說文】禮器也。
象爵之形。
中有鬯酒。
又持之也。
所以飮器。
象爵者取其鳴節。
節足,足也。
【字彙】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以示儆焉。
【埤雅】一升曰爵。
亦取其鳴節,以戒荒淫。
【詩·小雅】發彼有的,以祈爾爵,又酌彼康爵。
鄭箋康虚也。
又《禮記·投壷》正爵旣行,請立馬。
又【儀禮·鄕飮酒禮】揖讓如初,升乃羞無算爵。
又【玉篇】竹器,所以酌酒也。
又【集韻】爵位也。
【廣韻】封也。
殷爵三等。
周爵五等。
三等法三光也。
五等法五行也。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馭羣臣,一曰爵。
【註】爵謂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
【疏】以德詔爵以賢乃受爵也。
又【埤雅】大夫以上與燕賞。
然後賜爵,以章有德,故謂命秩爲爵祿爵位。
【書·武成】列爵惟五。
【傳】公侯伯子男也。
又【廣韻】爵,量也。
量其職,盡其才也。
又官名。
【前漢·汲黯傳】爲主爵都尉。
又鳥名。
【孟子】爲叢敺爵者鸇也。
【疏】鸇能食鳥雀。
又叶資昔切,音卽。
【陸機·贈顧驃騎詩】淸塵旣彰,朝虛好爵,敬子侯度,愼徽百辟。
又叶子結切,音節。
【蘇軾·補龍山文】宰夫揚觶,兕觥舉罰,請歌相·,以侑此爵。
【註】罰,房穴反。
【玉篇】本作□。
考證:
〔【詩·小雅】酌彼康爵。
【箋】康,虛也。
又【禮·投壷】正爵旣行,請立馬。
又【射義】發彼爾的以祈爾爵。〕
謹按發彼有的亦係引小雅賓筵,詩應在酌彼康爵之上,射義亦屬引詩,應以詩爲主。
謹改爲詩小雅發彼有的,以祈爾爵,又酌彼康爵。
鄭箋康虚也。
又禮記投壷正爵旣行,請立馬。
〔【蘇軾·補龍山文】宰夫揚觶,兕觥舉罰,請歌相鼠,以侑此爵。
【註】罰,房六反。〕
謹照原文房六反改房穴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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