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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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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0:57:4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總釋象例-79


節卦。


兌下坎上宣聖講義節上坎下兌。


與渙一卦而顛倒成兩卦。


渙坎在下。


節則坎在上。


巽兌往來。


水歸于澤。


物積于居。


故曰節。


止也。


止于其所也。


卦以艮為止。


而節無艮象。


亦稱止者。


艮為終止。


節則中止。


若竹木之有節。


自成一段。


暫止其中。


如水之流。


其性也。


止于澤。


則暫斷其流。


而自澤出亦流也。


為其別于原流。


故曰止。


止與行對。


行之且止。


止而復行。


是未止之行。


異于止後之行。


行同而其所行不同。


此節也。


節制之使有度。


節阻之使不連。


此以水入澤中為象。


而與風行水上之渙相反。


渙者散而無歸。


節者止而有所。


物不可久散而自離。


則必有以止之。


故以節繼渙。


為止其離散。


而節制其渙也。


本兌之悅澤以聚之。


合坎之險陷以留之。


此節之用。


宜于守。


而戾于行也。


卦二五同剛。


亦如渙。


而陽多在內。


陰多在外。


陽得其始。


陰持其終。


孚于乾坤之用。


達夫生成之宜。


此節之為道。


亦通于一切矣。


兩柔在兩剛中。


亦如渙之類于頤中孚。


剛以包柔。


陽以和陰。


柔持于中。


剛固其本。


中正不失。


有其位也。


內外交諧。


有其用也。


其初為陽。


日進以自強不息。


其上為陰。


時降以安貞有章。


此亦如渙互交其德。


成陰陽平均之道。


合乾坤交泰之情。


而先天兌少女也。


坎中男在外。


是與咸之男下女有異。


外有九五以正位臨民。


內有九二以明德奉上。


則交孚之功也。


中互山雷頤。


得養正之道。


頤養以善其身。


此節之名。


取人之有守。


不失其節。


如女子之守貞。


不失其操。


則以中柔。


秉坤之用。


所謂妻道也。


臣道也。


矢忠藎以事其主。


勤職守以蓄其德。


順乎剛以就于正。


行乎柔以悅于物。


則險陷可出。


而潤溉有功。


此坎在外。


足昭其利物之思。


而戒于泛漫之害者也。


同體易其上下者。


澤水困。


澤中無水為困。


困則不能亨于所為。


困之與節。


似同而異。


困失其利。


節得其亨。


困則窮而無歸。


節則止而有所。


上下易位。


其用乃殊。


水性潤下。


在上則日昭其利。


在下則不見其功。


故困為無水。


以有而不成用。


如無水也。


節則水在澤上。


愈流愈積。


愈潤愈廣。


故節有其生息。


則不失其貞操矣。


然兌悅而多說言。


有闕而尚口舌。


今在內雖可以防閑之。


而其敝。


則足以致于空乏。


故節有守。


亦有毋守。


如竹木之節。


有堅有脆。


有塞有通。


為節同。


而所以成用者不同。


則以柔持外。


易傾邪也。


剛中者。


守之堅。


柔外者。


行之譎。


此用節者不可不知。


以節由渙變來。


渙之不已。


則賴節以止之。


如渙而適于時。


不可強止。


亦不得以節責其守也。


斯則時用之所為。


智者察焉。


凡乾坤交錯。


陰陽平勻之卦。


皆有不備不激之義存焉。


過與不及。


則失其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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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0:58: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渙卦-釋爻辭-78


宗主附注渙卦上九爻辭。


渙其血去逖出六字。


合為一句讀可。


分作四句讀亦可。


以渙其血為一句。


去逖出三字。


作三句。


因血之去。


而後逖出。


成連貫之義。


一也。


因血之渙。


而去。


而逖而出。


各有其義。


二也。


此與小畜卦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相似。


而微不同。


小畜巽在乾上。


渙則巽在坎上。


巽同而乾坎異。


坎出于乾。


而後天代坤。


乾則遵九三乾惕之訓。


故曰惕出。


以剛易折。


宜自警也。


坤則本順承之道。


坎坤合德。


以順為正。


故曰逖出。


逖猶迪也。


順以遂其行。


而速其勢也。


此渙與小畜之用微別。


小畜巽以下剛。


中強外遜。


故惕以出。


渙巽以合坎。


外順內險。


故逖以出。


言渙志于行。


求其速脫險陷。


而在上爻。


得風行之勢。


有飛騰之心。


故不復猶豫也。


至稱血去者。


小畜與渙皆同。


皆以巽之所契。


柔以化剛。


陰以易陽。


血出類陰。


而行則陽。


陽在陰中。


故血去而氣洩也。


氣陽而運血。


血陰而藏氣。


此人身中剛柔交互之象。


和調血氣之情。


血以換氣。


則血去而氣行矣。


上九陽積于高。


如人患血之上鬱。


而成風病。


故中風者。


西醫謂之腦溢血。


治之去其血。


則氣自暢。


風亦解。


小畜六四在中。


如人心胸之間。


募原之上。


血之積。


則成驚風痰厥之病。


去其血。


則氣宜而風痰亦化。


此所以小畜在六四為惕出。


言血去則驚惕之心解。


而其氣自出。


風邪自行。


此與渙卦在上爻五上兩陽。


陽以升而自阻。


不得宣洩。


血乃鬱積。


則必順其勢以導之。


發其竅以暢之。


因風之行。


使氣之順。


故曰逖出。


逖者順迅也。


其勢正急。


其治必速。


故不容弛緩。


而宜順以出之。


而兩卦之稱血者。


固不獨因巽。


巽以風加于血。


治風者。


治血。


血行風自滅。


此雖醫療之方。


而非爻用之本。


爻用凡稱血者。


必由坎離。


坎為血卦。


離為心。


血之所主。


故需六四云需于血。


出自穴。


屯上六云。


泣血漣如。


皆坎也。


而小畜渙則一以中爻九三六四九五互離。


一以上九初六九二亦互離。


皆與坎體用相通。


且渙下卦為坎。


尤足符見血之象。


離以用坎。


神以行血。


而風以御之。


此小畜與渙。


皆有血去之辭。


血之渙也而後去。


去矣而後順。


迅以出之。


與小畜為血之積。


積蓄而必去之。


去矣而復警惕慎?以出之。


其義大同。


人之病于血者。


首在于蓄積。


所謂瘀也。


內經稱為菀。


即鬱也。


菀于上。


即血溢于腦。


菀于中。


即血蓄于膈。


皆宜先去其血。


以宜其菀。


洩其積。


暢其氣。


行其風。


化其痰。


此兩卦有關于治血病者。


後人多未明。


特為申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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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1:00:5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彖-82


以節由渙變來。


巽易為兌。


坎下而上。


巽主進退以行權。


固有從時制宜之義。


兌主說澤以悅物。


尤有應勢利導之功。


而陷于下者。


且出于上。


沉于底者。


反升于高。


則其用可以隨時。


其行可以孚道。


此傳稱止。


言止其渙也。


渙猶水之汎濫。


節則水之隄防。


如水地比。


水歸于地。


則相親而不相害。


水山蹇。


水止于土。


則有阻而仍有行。


節則水上于澤。


其出也。


不可強。


其止也。


有其方。


利用于通塞之間。


功成于出納之際。


此節之為亨。


能通于一切而不悖矣。


然乾坤四德。


節僅得其亨。


乃順夫天時。


因乎地利者也。


推之亦自有其利。


守其貞矣。


而彖辭曰。


苦節不可貞者。


正可見非苦之節可貞矣。


坤爻曰。


含章可貞。


此即可貞之義。


含章者。


內有充實之美。


外含光輝之文。


內外皆孚。


坤德自立。


而此言不可貞。


正以戾于坤六三之含章也。


苦節者對甘節言。


節五爻稱甘節。


上爻則稱苦節。


由五上兩爻。


以別節之甘苦。


即可知所謂甘者。


位正時宜。


可以守也。


所謂苦者。


位危時迫。


不可以留也。


苦者五味之一。


在五行為火。


在五藏為心。


在五方為南。


在十干為丙丁。


在十二支為巳午。


在兩合為戊癸。


在三合為寅午戌。


皆火之所為也。


節上坎。


其用為離。


火也。


離火明于天日。


蒸于陽德。


旺于夏令。


炎為焚燒。


如物之焦枯者。


味必苦。


而人之情。


與甘相反。


甘則喜。


苦則悲。


此心與脾之異趣也。


于志與樂相對。


樂則安。


苦則危。


此順與逆之異境也。


苦節者有節而不可守也。


猶女子喪其夫者。


寡也。


寡而無子。


貧而無佽。


少壯而非老衰。


顛連而無依倚者。


不得強之守節也。


故曰苦節不可貞。


易持揭之以示後人。


為恐迂儒執從一之說。


泥所天之稱。


而不問其有可生之資否。


有堪守之道否。


必律以不事二夫之義。


是迫生者以死。


強毒者為甘。


王道本乎人情。


故以苦節不可貞著其旨焉。


苦節而可貞。


則天下無再醮之婦。


親黨無出母之名。


是皆人道之偏。


習俗之敝。


非筅王之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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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1:09:3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象辭-85


故節者際也。


交際之地。


互通之樞。


如竹木之節。


有節而不窮。


時通其氣。


時交其精。


此節之正所以通之。


愈有節。


其生愈繁。


其育愈茂。


將以蓄其勢而約其力。


應天時而成其德也。


如天地之序。


有四時之易。


有十二月之名。


乃有二十四節候之分。


由此歷彼。


亦猶竹木之節。


止而仍通也。


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


四時不亂其序者。


以有節耳。


聖人因之。


乃以節成其制度。


彷天地之時。


法竹木之幹。


一節一度。


各不相紊。


一節一通。


各不相妨。


故一切政令。


皆節之以制度。


各有其限。


各守其分。


上不以賊下。


君不以病民。


用不違其材。


役不過其力。


則事舉而功立。


政成而德明。


故有節者。


不傷財。


不害民。


為無浪費。


則財用得其當。


無虐政。


則民力有所餘。


此剛中之道。


而能以柔節之也。


柔以為節。


則毋不過。


剛以為節。


則毋不及。


剛柔相節。


則皆達于中和。


以之位天地。


育萬物。


尚無不足。


更何傷于財。


何害于民乎。


此節之大用。


為成盛治之本也。


有無相濟。


遠近相通。


上下相和。


內外相得。


皆得其平。


如其節。


則裒多益寡。


稱物平施之道也。


不悖乎天地四時之令。


不戾于草木成節之情。


則萬事皆合于權衡。


百政盡遵夫法度。


故節也者。


有所守也。


有位則有守。


此節之大義。


人道之大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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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1:14:4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彖辭-83


象曰。


節亨。


剛柔分。


而剛得中。


苦節不可貞。


其道窮也。


說以行險。


當位以節。


中正以通。


天地節。


而四時成。


節以制度。


不傷財。


不害民。


宣聖講義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節以上坎下兌。


三陰三陽。


陽得其本始。


陰得其終。


陰陽交錯。


以互為用。


乃亨。


蓋有類于天地交泰也。


而兩剛在初二爻。


兩柔在三四爻。


其上則五為剛。


上為柔。


分配平勻。


故曰剛柔分。


二五皆剛。


故曰剛得中。


此釋卦爻之概。


明節之稱。


亨由于兩者平分。


而剛得位耳。


苦節不可貞者。


以在卦上爻。


上位為窮。


陰柔居上。


而迫于九五之剛。


周流以返。


而阻于初九之剛。


是位之盡。


行之窮。


故釋為其道窮。


言不可守。


亦不可行。


高而非位。


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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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1:16:3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彖辭-84


無助。


此苦節也。


故不可貞。


貞以固守。


以幹事。


今皆失之。


此不可貞也。


或以苦節為時位所為。


而不可貞。


人事之失守。


是一義也。


又以不可剛貞為訓者。


亦兼賅之情。


然非原辭之旨。


既云苦節。


則其非節之正可知。


況九五已明稱甘節矣。


九五得正而時當。


宜其為甘。


而可貞。


上九失位而戾時。


宜其為苦而不可守。


貞者正也。


失正則已失貞。


失貞之貞。


奚可哉。


貞者必以正。


正而後有守。


不正之守。


奚與守乎。


故釋曰道窮。


明其出位而非分。


離德而異心。


雖欲責其貞。


已不可矣。


如有職守者。


所事非君。


所守非分。


而責其忠。


不亦難哉。


故不可者。


言其義之不可。


縱責其名。


已失其實。


又奚為哉。


道在中庸。


君子不執一也。


執一不通。


乃悖于亨。


節之本義原在貞。


苟已失貞。


即已非節。


非節之節。


滋益其苦而已。


此苦節者。


乖節之正。


反節之情。


以節為苦。


將何貞乎。


彼守貞不二者。


正以節之甘耳。


其情若苦。


其心彌甘。


則其志恆樂。


其行恆利。


雖勸以不貞。


亦不聽矣。


此忠孝之行。


必成于性情。


貞節之操。


必底于光大。


不可強也。


兌以行險者。


兌說坎險。


卦自內出。


剛得正位。


互為之節。


則險而不陷。


說而有容。


柔以從剛。


外以就正于中。


此節之用。


在剛柔之相協。


而恰成其節度也。


節度之。


使無過不及。


節制之。


以致于中和。


此類似中孚。


為人道之本。


可以見之。


上下正位。


兩剛相通。


中介兩柔。


以為之劑。


此所以名節。


言止而通也。


節猶接也。


在兩者間。


為交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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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1:18:1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象辭-85


故節者際也。


交際之地。


互通之樞。


如竹木之節。


有節而不窮。


時通其氣。


時交其精。


此節之正所以通之。


愈有節。


其生愈繁。


其育愈茂。


將以蓄其勢而約其力。


應天時而成其德也。


如天地之序。


有四時之易。


有十二月之名。


乃有二十四節候之分。


由此歷彼。


亦猶竹木之節。


止而仍通也。


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


四時不亂其序者。


以有節耳。


聖人因之。


乃以節成其制度。


彷天地之時。


法竹木之幹。


一節一度。


各不相紊。


一節一通。


各不相妨。


故一切政令。


皆節之以制度。


各有其限。


各守其分。


上不以賊下。


君不以病民。


用不違其材。


役不過其力。


則事舉而功立。


政成而德明。


故有節者。


不傷財。


不害民。


為無浪費。


則財用得其當。


無虐政。


則民力有所餘。


此剛中之道。


而能以柔節之也。


柔以為節。


則毋不過。


剛以為節。


則毋不及。


剛柔相節。


則皆達于中和。


以之位天地。


育萬物。


尚無不足。


更何傷于財。


何害于民乎。


此節之大用。


為成盛治之本也。


有無相濟。


遠近相通。


上下相和。


內外相得。


皆得其平。


如其節。


則裒多益寡。


稱物平施之道也。


不悖乎天地四時之令。


不戾于草木成節之情。


則萬事皆合于權衡。


百政盡遵夫法度。


故節也者。


有所守也。


有位則有守。


此節之大義。


人道之大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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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1:19: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象辭-86


象曰。


澤上有水。


節。


君子以制數度。


議德行。


宣聖講義此申釋節卦象辭。


明人道也。


節以兌下坎上。


成澤上有水之象。


水原在澤中。


而出于澤者。


則在澤上矣。


此重在水之溢于澤。


以成其用耳。


水溢于外。


以成其潤物之功。


是非汎濫也。


其流也。


或為河沼。


或為田園。


或溝通以運輸。


或蒸騰以溉灌。


皆自澤中出。


而自見水之功。


是由坎陷而拔升也。


水之拔升。


其行頗艱。


有別于其下流或潰決也。


故其進也有度。


其止也有限。


限度者。


節之謂也。


故卦名節。


明澤上有水。


先已盈其量。


後又發于度。


體已有其限。


用亦有其節。


則水不為害。


而功不可量。


流不成?。


而利亦無限。


是節之。


且以大之也。


充實其本。


發揚于外。


節制其行。


光大于物。


則節之為道。


合乎天之時。


地之利矣。


而人道仿焉。


以制數度。


議德行。


亦將以充實之。


光大之。


以成其政。


以立其教。


以明其德。


以達其道。


此人道之節。


本于節之象也。


節者止也。


止也者。


將以豫其行。


蓋有止方有行。


不蓄其勢。


不足以裕其源。


不限其用。


不足以繼其後。


此愈止愈利于行。


愈節愈大其用也。


政治之本。


功業之基。


皆在于有節。


節則無不成。


無不備。


無不美盛。


無不均平。


政治事業。


莫不有節。


其尤著者。


惟財與力。


財有節則用不匱。


力有節則民不苦。


故釋彖曰節以制度。


不傷財。


不害民。


蓋即指財用之有數度。


民力之合德行也。


而推于一切。


亦皆如之。


故君子以節而制數度。


而議德行焉。


數度者。


數目之度。


數亦度也。


德行者。


德業之行。


行亦德也。


皆有其制。


則皆先審其議。


制者。


施之于行。


以為法則。


議者。


議之于道。


以為規章。


此猶今世審議與法制。


審議歸諸議院。


法制責諸立法。


皆豫于事先。


鑒諸以往。


?較其利害。


精判其宜否。


而必適于民情。


合于物力。


酌之時義。


達于治道者也。


德行曰議。


乃包一切明德之舉。


所謂盛德之業也。


富有之謂大業。


日新之謂盛德。


盛德大業至矣哉。


此節之所成。


在于國之所經營。


上之所籌畫。


而關乎國計民生之大者遠者。


故統稱曰德行。


猶一人之德也。


蓋德之至者。


必明于天下。


水之大者。


必潤諸萬物。


君子以水比德。


坎卦之象辭曰。


常德行。


習教事。


已昭其義矣。


然坎未外著其用。


則當先自恆其德行。


熟其教事。


今節則坎在外。


已有其位。


已宜于時。


故當制其數度。


議其德行。


以公諸眾。


以旅之民。


以成其平治。


此節之道。


由坎而更推之也。


坎已在兌上。


則足以成悅潤之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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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33:5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爻辭-87


初九。


不出戶庭。


無咎。


宣聖講義此節初九爻辭也。


初九下位。


乾勿用之時。


節兌在下。


將以成乾。


曰不出戶庭。


言在下不出室外也。


戶庭者。


內室也。


外與六四應。


剛柔相協。


而柔在外。


柔主降。


故行宜退。


退守于室。


以待天時。


此節止之義。


與艮同也。


以其為剛。


易有咎。


而因不出戶庭。


免于咎。


此初九之用。


明出處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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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37:2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爻辭-88


象曰。


不出戶庭。


知通塞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初九不出戶庭者。


乃明于時。


而知通塞之所宜也。


通與塞對。


出而宜者。


必時之通。


而不宜者。


必時之塞。


初九勿用之時。


是塞而不通。


將何往哉。


故曰知通塞。


謂其能順時以進退。


鋻于外之險阻。


以固守而不出室。


則外患不侵。


內德常昭。


亦無害也。


象辭之議德行。


在本其時位。


以推之天下。


而凡時位不當。


祇宜如坎之常德行。


而獨善其身。


此亦節之道也。


言守其操。


不務于外。


持其身。


以安其所。


則剛以柔用。


本乎坤安貞之道。


如一歲之冬。


閉藏之時。


正天時之節。


推而明之。


何有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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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45:1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爻辭-90


六三。


不節若。


則嗟若。


無咎。


宣聖講義此節六三爻辭也。


六三兌之主爻。


人爻之始。


人道存焉。


與六四重柔相接。


而介于二五兩剛間。


柔以應夫剛。


中以巽夫外。


此中孚之象。


而近于頤。


且中互頤。


有養正之道。


以體乎坤。


協安貞之吉。


坤六三含章可貞。


此爻以節為人道之本。


節之與貞。


同用而異趣。


以守言曰貞。


以用言曰節。


六三之節。


即坤之貞。


貞節相連繫而不可分。


此爻辭以不節則嗟。


明貞節之必重也。


兩若字想像之詞。


言人生重節。


若不知節。


則將自悔。


而嗟嘆無窮。


易以辭象義。


不必實有其事。


故用若字。


明其為設辭也。


六三之節。


有異于他爻者。


以兌之主用為口舌說言。


推之為財用耗費。


如水流出于澤。


不有以限之。


則必有涸竭之虞。


財用不節。


則有匱乏之患。


物力不節。


則有貧窘之憂。


而于言與行。


心與力。


精神作為。


形志舉止。


無不如是。


不有其度。


必受其害。


此戒在過也。


以中孚之反為小過。


頤之反為大過。


節則免于過。


不節即自罹其過。


此不節若則嗟若。


乃理所必至。


數所固然。


不可悔也。


故占無咎。


言無可追咎其害。


實詩所謂自貽伊戚。


書所謂自作孽。


雖悔亦無及。


則咎誰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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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47:4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爻辭-91


象曰。


不節之嗟。


又誰咎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爻象類離。


離卦辭之嗟。


亦與此同。


況嗟出于口。


言為心聲。


離之嗟。


心所憂愁。


節之嗟。


口所呻吟。


其情具于心。


而發于口者。


兌之用也。


故不節之嗟。


非徒口中之聲。


實心中之苦。


以其由于己之不貞。


不知含章之道。


務為外物之求。


如山火賁。


但求其文。


而忘其質。


但騖于物。


而乾其中。


既失中庸。


自招憂患。


則雖嗟歎。


將何咎乎。


此爻關乎人生財用者甚明。


有財物而不知節以浪費者。


皆不免于窮困之嗟。


節與困同體。


不節則困。


節則不困。


此三四兩爻恰與困反。


而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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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48:2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爻辭-92


六四。


安節。


亨。


宣聖講義此節六四爻辭也。


六四外卦之始。


亦人爻也。


而在外為坎之始。


如水之靜而在淵。


本坤之一爻。


體安貞之德。


知恬養之義。


故曰安節。


言能安于其分。


堅持其節。


而不願乎外也。


安者定也靜也。


心無他思。


物與無妄。


則無時不安。


無行不節。


則不獨孚坤括囊無咎無譽。


且可占亨。


謂此道通乎一切。


而用永不窮也。


亨與窮對。


能節則亨。


不能節則窮。


即節與困相反之義。


亦可明人道。


皆與困成正反之象。


以爻象言。


所異即在四爻之剛柔。


剛則困。


柔則安。


此明示人生。


宜其安貞自守。


靜定自持。


不務于外。


而役于物。


則無不亨。


亨則不困矣。


象曰。


安貞之亨。


承上道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四在外而柔。


承順上九五之道。


九五正位。


為全卦之主。


六四自安于貞節。


而又順承乎剛健中正。


守愈堅。


行愈勵。


則能得乾之亨。


此釋辭以爻未稱貞。


而稱亨。


明其亨正由貞來。


故曰承上。


言貞以致亨。


實非六四本位之力。


乃由善于承上九五之道。


九五中爻且正。


中則不過。


正則有守。


貞即正也。


正以為守。


則能以坤合乾。


以柔易剛。


柔以為行。


剛以為體。


是六四九五交互其德。


而成其行。


與六三之嗟。


乃異其吉凶悔吝矣。


六三無所承。


故不免于過而嗟。


六四近于正。


故有其貞而亨。


亨與貞。


一內一外。


一體一用。


六四兩得之。


宜其占亨。


而究其本德。


仍在安節。


以安于其節。


即坤安貞之道。


順承之情。


即節致亨之功。


節而不過。


愈守愈安。


愈貞愈亨。


此節之大用。


異夫彖之苦節矣。


六四安節與九五甘節相似。


甘又安之進一層者。


安者。


心志永定。


而無他求。


甘者。


趣味益濃。


而得其樂。


此知之好之樂之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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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51:1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爻辭-94


象曰。


甘節之吉。


居位中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五位正中。


而有甘節之吉。


言得正位。


有其守。


行中道。


有其用。


此甘節必由位當時宜。


位當時宜。


進則有功。


貞則可守。


此占吉。


兼行止。


而節義先止。


止而後行。


止于中正。


其行無不利。


故彖稱亨。


亦由貞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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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53:4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9-經文講義-節卦-釋爻辭-95


上六。


苦節。


貞凶。


悔亡。


宣聖講義此節上六爻辭也。


上六位之極。


時之窮。


窮則變。


故九五之甘。


變為苦。


苦節不可貞。


已見彖辭。


故曰貞凶。


凡卦貞吉者多。


此稱貞凶者。


以其失位也。


九二失時極者。


由時及位。


此為失位。


由位及時。


無位無守。


若強之守。


是以不正而求貞。


不正之貞即不貞。


不貞而求貞。


宜其凶矣。


此與蠱卦六三。


幹母之蠱不可貞相似。


蠱而屬母。


為子女者。


不得責其正。


猶父子不責善也。


責善則離。


乖孚天理。


戾乎人情。


則不可強。


強而行之。


其害彌甚。


此苦節不得貞。


貞反為凶。


或曰。


貞凶異用。


苦節者。


固宜貞。


而貞之不終。


則亦兼見其凶。


此非爻辭原旨。


貞凶者。


勢不可貞。


即失于時位之正。


則何可責其正哉。


與其外貞而中不潔。


將奚以利其行。


聖人本乎人情。


不泥于從一而終之義。


而必以貞苦之。


苦其貞者。


則不免于凶。


然貞凶。


固為上六之情。


而下曰悔亡者。


以既難貞。


亦難悔也。


悔亡猶無悔。


而更堅定之辭。


以決無可悔也。


不貞者。


情之常。


無悔者。


義之常。


既以貞凶。


是不可復正。


既不可復正。


將何悔乎。


此亦與坤六四無咎無譽相似。


既無咎。


亦不邀其譽。


則明其所行。


非關得失也。


得固不可。


失亦如之。


貞既不能。


悔亦如之。


此辭重在因時制變。


上六時之窮。


故體變為用。


不得以恆情執泥其變也。


節至上六。


已無節矣。


不可貞。


又將奚悔。


根本不存。


枝節奚重。


卦內貞外悔。


在外難貞易悔。


上六兩窮。


故爻辭如此。


象曰。


苦節貞凶。


其道窮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已詳釋彖文中。


卦位既無。


卦用已盡。


違時非位。


行止俱窮。


故守則貞凶。


行則悔亡。


總不外明節用已至變時。


變節之節。


不足稱矣。


故君子慎始。


而重在先制度數。


議德行。


毋待其窮。


窮則欲節。


亦不及矣。


在六三。


所患在太過。


在上六。


所患在不及。


過與不及。


皆戾中庸。


此節之必變。


而易以中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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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57:5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0-經文講義-中孚卦-總釋象例-1


中孚卦兌下巽上宣聖講義中孚上巽下兌。


風行澤上。


四陽二陰。


與渙節之三陰三陽者異。


節兌在坎下。


中孚兌在巽下。


渙巽在坎中。


中孚巽在兌上。


是中孚卦得渙節者各半。


即以渙之上。


合節之下也。


卦由節變來。


渙以風行水上。


而生離散之情。


節以水在澤上。


而有節制之用。


中孚則以風行澤上。


而得中行之道。


是中孚者鑒于渙節之過。


而折之以中。


中則不過。


過于離散則渙。


過于制止則節。


中孚以不渙而有交和之用。


不節而有中道之功。


此中孚具中庸之德。


中和之道。


不偏不倚。


不漫不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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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58:5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0-經文講義-中孚卦-總釋象例-2


而一之于道。


齊之于德。


而無所失也。


故中孚與小過往來。


中孚致于中行。


小過失其中道。


此相反之行也。


反者剛柔異位。


始終異德。


剛以孚于中柔。


則為中孚。


柔以挾于中剛。


則為小過。


蓋即以內外剛柔別之。


中孚者。


象頤而得其正。


頤名養正。


以未得正待乎養也。


中孚則二五正位。


明已得其正矣。


四陽居于始末。


兩陰涵于中間。


柔以翕納其剛。


剛以衛抱其柔。


兩情相孚。


而同集于中。


故曰中孚。


以六爻截初上。


自二至五。


成一剛一柔。


符一陰一陽之道。


此中孚之名所由來也。


其象既類頤。


又類離。


以陽包陰。


有其始終也。


頤以養正為先。


離以光明為尚。


內得其養。


外昭其文。


充實而有光輝。


安貞而具剛健。


悅以在內。


巽以持外。


風行而番于權宜。


澤沛而適于和悅。


此中孚上下本德。


已兼美善。


而有其體用矣。


卦中互山雷頤。


其道亦相近。


頤以虛中善受。


恢廓有容。


中孚更以中正適時。


剛柔共濟。


較又勝之。


故中孚者。


致其中和。


達于中庸。


以用其中于一切。


則無不適道。


無不成德。


此周易以中孚殿全易六十四卦之次。


而辟卦以中孚始全歲四時之序也。


孚者信也。


和也。


化也。


鳥之生雛由于卵之孵化。


此生化之機。


協于天地。


著于人物。


莫不信也。


信以為德。


則天下從之。


信以為業。


則萬事興焉。


又信者伸之也。


舉以為則。


昭乎天下。


不二也。


故信于一。


信于中。


中一不失。


人物同信。


此即孚也。


和也。


化也。


蔑以加矣。


傳曰節而信之。


故受之以中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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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2:59:2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0-經文講義-中孚卦-總釋象例-3


以節止之者。


或虞其過止。


而生抑制之害。


或以其多度。


而有紛糾之憂。


故以道伸之。


以德信之。


俾不至于過節。


過節之節。


節之敝也。


惟中節為節之善。


發而中節。


即中和。


即中孚。


言止而能行。


制而能達。


限量之。


而合于度。


收納之而成其利。


乃適于中行。


從容中道。


內有其誠。


斯外顯其信。


中止于善。


斯表明其德。


此合大學之道。


中庸之功。


而一之者。


故中孚。


道之至也。


德之極也。


天地尚不違。


況于人乎。


以時令言。


閉藏之冬。


凋殘之日。


而一陽來復。


生機暗動。


此冬至之節。


日行南返。


陽氣復育。


文德乃昭。


生意初胚。


天心可見。


此中孚與地雷復相應。


而斡旋于天地間。


交育于無形中。


以大其道。


以宏其功。


使物無窮。


使數無終。


窮而復返。


終而有始。


周流往還。


風行澤止。


運以太鈞。


握其至理。


推之無垠。


建其綱紀者也。


陽奇而多。


陰偶而寡。


寡者主中。


多者運行于上下。


中以安貞。


而有順承之心。


表以剛健。


而協中正之位。


位以德明。


時以位貴。


莫之見聞。


況兮若屆。


莫之捫搎。


芴兮若在。


此中誠而信于外。


內柔順而遠著其仁愛。


衡以不過。


而推之咸逮。


約以不偏。


而彰諸欲蓋。


此精妙之道。


天莫爭其功。


微茫之德。


地莫奪其庸。


人道之極。


而物情之中。


故卦名中孚。


已著其用矣。


小過與之往來。


已顯其行矣。


細繹爻象與辭。


足推衍其不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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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3:01:1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0-經文講義-中孚卦-總釋象例-4


宗主附注中孚為辟卦之始。


時當夏歷冬至。


今講中孚。


恰當冬至之前。


時與數合。


天與人同。


此可見講易非他壇可比。


古人所謂見天心者。


于茲益信。


中孚者。


大過之反。


而周易則與小過為往來卦。


大過則與頤往來。


頤與小過亦相反。


即上下易位者也。


山雷為頤。


雷山為小過。


澤風為大過。


風澤則為中孚。


此四卦交錯其道。


互反其行。


而在六十四卦中。


皆為獨有卦。


或曰純卦。


或曰質卦。


亦可名之為孤卦。


以其象屬于獨有。


不與他卦同。


易之獨有卦八。


乾坤坎離。


與此四卦是也。


除此八卦外。


皆以一卦顛倒成兩卦。


如屯蒙咸恆之類。


凡五十六卦。


實祇二十八卦。


屯倒即蒙。


咸倒即恆。


原無異也。


惟乾坤八卦顛倒不差。


故名獨有。


言不與他卦共其體也。


周易上經三十。


獨有卦者。


乾坤坎離頤大過六卦。


合其餘同體而倒為兩卦者。


雖曰二十四。


實止十二卦。


則上經實十八卦。


下經亦如之。


同體成兩者三十二卦。


實止十六卦。


加以中孚小過二獨有卦。


亦符十八之數。


兩經合為三十六卦。


此周天之數。


為天地人物之綱紀。


恰盡全易之變。


而賅萬有之情。


故上下經之卦數原平均。


無多寡之差也。


獨有卦上經多。


下經少者。


上經明天地自然之象。


下經明人物生化之形。


亦猶先後天也。


先天出于獨。


後天成于偶。


獨者不合不生。


偶者以生以化。


此奇偶之辨。


為變化之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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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3:01:4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0-經文講義-中孚卦-釋彖-5


下經三十二。


皆偶合之卦。


而中孚小過獨有。


是後天孤陽不生。


孤陰不化之例。


惟中孚小過。


雖獨而仍未孤。


則以原由兩卦合成。


與頤大過相類。


此四卦仍後天之象。


生化之原。


與乾坤坎離四者。


乃有別矣。


乾坤者。


先天之元精。


坎離者。


後天之父母。


此生于獨。


成于孤。


不得合偶為象。


而頤大過。


中孚小過。


則生于偶合。


成為獨孤。


此既生既化之後。


而猶存其元精元質之象。


非純乎先天者也。


而下經以中孚小過。


殿于三十卦之後。


即明示天地之變。


由一而眾者。


天地之終。


亦由眾而一。


此大還原返本之象。


與頤大過在中間奇分偶合之象相應。


而不以置之全易末。


卻留既未濟以大終者。


明天地之道。


周流不已。


終則有始。


返而仍出。


伏而又起。


故以既未濟示其往復無盡之象。


而不以中孚小過終。


正如一歲之令。


終于臘。


而中孚則冬至也。


以周正建子言。


中孚為歲之始。


以夏正建寅言。


中孚為冬之中。


此中孚賅氣之終始。


物之生成。


時之藏發。


道之伸縮。


而握其機。


得其本者。


故中孚者。


中和也。


孚又信也。


信者必和。


和者必信。


五德信在中。


亦居末。


此中孚為歲氣之始。


一陽來復之時也。


陽外陰內。


陰以育陽。


柔中剛表。


剛以衛柔。


故曰中孚。


孚于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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