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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治準繩雜病第五冊神志門癲狂癇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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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 06:03: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證治準繩雜病第五冊神志門癲狂癇總論

 

癲狂癇總論:

 

《素問》止言癲而不及癇。

 

《靈樞》乃有癇 、癇厥之名。

 

諸書有言癲狂者,有言癲癇者,有言風癇者,有言驚癇者,有分癲癇為二門者,迄無定論。

 

究其獨言癲者,祖《素問》也。

 

言癲癇、言癲狂者,祖《靈樞》也。

 

要之癲癇狂大相徑庭,非名殊而實一之謂也。

 

《靈樞》雖編顛狂為一門,而形證兩具,取治異途,較之於癇,又不侔矣。

 

徐嗣伯云:大人曰癲,小兒曰癇,亦不然也。

 

《素問》謂癲為母腹中受驚所致,今乃曰小兒無癲可乎?癇病,大人每每有之,婦人尤多。

 

今據經文,分辨於後。

 

癲者,或狂或愚,或歌或笑,或悲或泣,如醉如 ,言語有頭無尾,穢潔不知,積年累月不愈,俗呼心風。

 

此志愿高碩而不遂所欲者多有之。

 

狂者,病之發時,猖狂剛暴,如傷寒陽明大實發狂,罵詈不避親疏,甚則登高而歌,棄衣而走,逾垣上屋,非力所能,或與人語所未嘗見之事,如有邪依附者是也。

 

癇病,發則昏不知人,眩仆倒地,不省高下,甚而螈 抽掣,目上視,或口眼 斜,或口作六畜之聲。

 

趙以德曰:考之《內經》有癇有癲,以癇而名者,曰心脈滿大,癇 筋攣。

 

注云:心脈滿大,則肝氣下流,熱氣內摶,筋干血枯,故癇 筋攣。

 

曰肝脈小急,癇 筋攣。

 

注云:肝養筋臟血,肝氣受病,故癇 筋攣。

 

曰二陰急為癇厥。

 

注云:少陰也。

 

曰治癇驚脈。

 

王注云:陽陵泉也,陽陵泉乃足少陽合穴也。

 

曰厥狂顛疾,久逆之所生也。

 

《靈樞》以癇名者,曰足少陰筋病,主癇 及痙。

 

曰暴攣癇眩,足不任身,取天柱。

 

以癲名者,肺脈急甚為癲疾。

 

腎脈急甚為骨癲疾。

 

癲狂篇則曰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視舉目赤,甚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顏。

 

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變而止。

 

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之有過者瀉之,置其血於瓠壺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二十壯,窮骨者, 骨也。

 

骨癲疾者, 齒諸 分肉皆滿,而骨居,汗出煩 ,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

 

筋癲疾者,身倦攣急,大刺項大經之大杼。

 

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

 

脈癲疾者,暴仆,四肢之脈皆脹而縱。

 

脈滿,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挾項太陽,灸帶脈於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輸。

 

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

 

癲疾發如狂者,死不治。

 

氣下泄不治者,癲本由邪入於陰,陰氣滿,風閉塞於下而逆上,今氣下泄,則自腎間正氣虛脫於下故死。

 

癲發如狂死不治者,由心之陽,不勝其陰氣之逆,神明散亂,陽氣暴絕故如狂,猶燈將滅而明也。

 

雖然未可以一概論也,蓋必診脈而後定。

 

陰下脫者,尺脈不應。

 

如狂者,寸脈不應。

 

若尺寸俱實,則是陰陽交錯。

 

既癲而又狂,則不可與此同語矣。

 

何以言之?《內經》復謂陽明之厥,則癲疾欲走,腹滿不得臥而妄言者。

 

蓋足陽明者,胃脈也,與足太陰脾為表裡,脾為陰,胃為陽,陰脈從足而上行,陽脈從頭而下行,二者有更虛更實之變,是故陽明之厥者,由太陰之脈逆上,陽明之脈不得下行而返上故曰厥,厥則蓄積於中,蓄之未甚則癲,甚則為熱,熱則狂而妄言也。

 

不獨陽明之厥有是證,凡足三陽之厥皆然。

 

何則?如經所謂癲疾厥狂,久逆之所生是也。

 

《靈樞》經脈篇言:足太陽脈所生病者,為狂癲之疾。

 

凡經脈稱是動者,為氣病。

 

所生病,為血病。

 

血者、陰也。

 

足太陽內與腎少陰為表裡,外與諸陽主氣,故得為癲,亦得為狂也。

 

及考越人書於二十難曰,經言脈有陰陽,更有相乘,更相伏也。

 

脈居陰部而反陽脈見者,為陽乘陰也;雖時沉澀而短,此謂陽中伏陰也。

 

脈居陽部而反陰脈見者,為陰乘陽也;脈雖時浮滑而長,為陰中伏陽也。

 

重陽者狂,重陰者癲。

 

詳《難經》之言,自陰陽相伏相乘,至於重陰重陽,皆為癲狂之病。

 

以此諸陰陽之交錯,盡能致其病,非一因而已。

 

夫如是,始與《內經》之意合。

 

奈何諸家之注,止從重陰重陽為癲狂,於前乘伏則勿論及。

 

按王叔和《脈經》云,陰附陽則狂,陽附陰則癲者,則與《難經》伏匿之意,即是舍己宮觀而之他邦者。

 

何以言之?《脈經》論熱病條謂,陽附陰者,腰以下至足熱,腰以上寒。

 

陰附陽者,腰以上至頭熱,腰以下寒。

 

蓋陰虛氣不能治於內,則附陽而上升,陽無承而不下降,故上熱而下寒。

 

陽虛氣不能衛於外,則下陷附於陰,故下熱上寒。

 

及用脈論癲狂,則謂心脈急甚為螈 ,肝脈微澀為螈 筋攣,脾脈急甚為螈 ,脈氣弦急病在肝,少食腹滿,頭眩筋攣癲疾,脈大、脈堅實者癲病,脈洪大長者風眩癲疾,心氣虛者精神離散,陰氣衰則為癲疾,陽氣衰則為狂。

 

及定生死脈則云,診癲病,虛則可治,實則死。

 

脈實堅者生,脈沉細小者死。

 

脈搏大滑,久久自已,沉小急實不可治,小堅急亦不可治,脈實而緊急癲癇可治。

 

又有論奇經之癲癇者,前部左右彈者,陽蹺也,動苦腰痛癲癇,惡風偏枯,僵仆羊鳴,身強皮痹,取陽蹺,在外踝上三寸直絕骨是。

 

後部左右彈者,陰蹺也,動苦癲癇寒熱,皮膚強痹。

 

從少陽斜至太陽,是陽維也,動苦癲癇,僵仆羊鳴,手足相引,甚者失音不能言,癲疾,直取客主人,兩陽維脈,在外踝絕骨下二寸。

 

從少陰斜至厥陰,是陰維也,動苦癲癇。

 

尺寸俱浮,直下直上,此為督脈,腰背強痛,不得俯仰,大人癲病,小兒癇疾。

 

脈來中央浮,直上下痛者,督脈也,動苦腰背膝寒,大人癲,小兒癇也。

 

灸頂上三丸。

 

或曰奇經之癲癇,古今所無,《脈經》獨言之何也?曰,豈無所自者哉。

 

按越人《難經》曰,奇經八脈者,不拘於十二經何也?蓋經有十二,絡有十五,凡二十七氣,相隨上下,獨八脈不拘於經也。

 

比於聖人圖設溝渠,溝渠滿溢,流入深湖,故聖人不能拘通也。

 

而人脈隆盛,入於八脈,而不環周,故十二經亦不能拘之。

 

其受邪氣,蓄則腫熱,砭射之也。

 

今於衝任帶且勿論,獨用五脈病癲癇者,言督脈者。

 

注云:其脈之流行,起自下極,循脊中,上行至大椎,與手足三陽脈交會,上至喑門穴與陽維會,上至百會與太陽交會,下至於鼻柱,下水溝穴與手陽明交會。

 

據此推之,實為諸陽之海,陽脈之都綱也。

 

病則脊強而厥。

 

陽維、陰維者,維絡一身,陽維維於陽,陰維維於陰,為病心苦痛。

 

陽蹺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

 

陰蹺脈者,亦起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

 

注云:蹺、 疾也,言此脈是人行走之機要,動足之所由,故曰蹺脈焉。

 

陰蹺為病,陽緩而陰急。

 

陽蹺為病,陰緩而陽急。

 

然而言二蹺之所行,尚未及二脈皆上交會於目內,陽脈交於陰則目閉,陰脈交於陽則目開。

 

若《靈樞》癲狂篇首敘目之外、內、上、下 者,正為癲則目閉,狂則目開之不同也。

 

故大惑諸篇亦曰,衛氣留於陰,不得行於陽,留於陰則陰氣盛,陰氣盛則陰蹺滿,不得入於陽則陽氣虛,故目閉也。

 

衛氣不得入於陰,常留於陽,留於陽則陽氣滿,陽氣滿則陽蹺盛,不得入於陰則陰氣虛,故目不瞑矣。

 

由是而推,晝夜榮衛行五十度,而寤寐之機,豈不在二脈乎。

 

二脈者,足少陰腎之別脈也。

 

督與腎之大絡,同起於會陰,《脈經》謂陽維從少陽斜至太陽,陰維從少陰斜至厥陰,自其腎肝同在下焦,主地道資生言之。

 

可見五脈皆是輔相天機,動用於形體之要者也,故不隨十二經之環周。

 

嗟乎,巢氏方不達王叔和之指,撰為《病源》,不復妝采,於是後失傳焉,不獨此也。

 

至於聖人之旨,亦不皆及,輒立五癲之說。

 

一曰陽癲,發如死人,遺尿,食頃乃解。

 

二曰陰癲,初生小兒,臍瘡未愈,數洗浴因此得之。

 

三曰風癲,發時眼目相引,牽縱反僵,羊鳴,食頃乃解。

 

由熱作汗出當風,因房室過度,醉飲,令人心意逼迫,短氣脈悸得之。

 

四曰濕癲,眉頭痛,身重,坐熱沐頭,濕結腦沸未止得之。

 

五曰馬癲,發時反目口噤,手足相引,身體皆然。

 

諸癲發則仆地吐沫無知,若強 起如狂及遺矢者難治。

 

脈虛則可治,實則死。

 

由是後代錢氏方論,遂增五獸所屬為五臟之癲,各有其狀。

 

犬癲者,反折上竄犬吠,肝也。

 

雞癲者,驚跳反折雞叫,肺也。

 

羊癲者,目瞪吐舌,搖頭羊叫,心也。

 

牛癇者,目直視,腹滿牛叫,脾也。

 

豬癇者,如尸,吐沫豬叫,腎也。

 

卻無馬癲。

 

及《三因方》論,則復有馬癇者,作嘶鳴搐搦騰踴,多因挾熱者,驚心動膽,攝鬱涎入心之所致也。

 

諸方皆以初因涎鬱閉塞臟氣不動,因之倒仆口吐涎沫也。

 

安知口吐涎沫,豈止素積於胸中者哉。

 

大抵癲癇之發,厥乃成。

 

厥由腎中陰火上逆,而肝從之,故作搐搦,搐搦則遍身之脂液促迫而上,隨逆氣吐出於口也。

 

蓋諸方不察其病源,故論如此。

 

其源何如?大抵雖曰癲由邪入於陰,然如前所云,相乘相附,交錯之變,於所病經脈,一一當較量而治。

 

更分其有從標而得者,有從本而得者。

 

標者,止在經脈氣不通,眩暈倒仆;本者,深入兩腎間動氣中,當時腎受傷而虛。

 

腎臟志,志不足則神躁擾。

 

所以《靈樞》云其先不樂也。

 

所謂腎間者,以腎居兩旁,各有腎俞一穴,離脊中三寸,又有志室二穴。

 

楊上善謂七節之旁,中有小心者,指此也。

 

越人分之,左屬腎,右為命門。

 

命門者,精神之所舍,原氣之所系。

 

及論右腎之氣與左腎相通,則謂之兩腎間動氣,是人生命也,系於生氣之原,五臟六腑十二經脈之根本,呼吸之門也。

 

夫如是者,即《內經》所謂腎治於裡者是也。

 

所謂生氣者,陽從陰極而生,即蒼天之氣,所自起之分也。

 

故經曰: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

 

或經脈引入外感,內傷深入於根本,傷其生氣之原,邪正混亂,天樞不發,衛氣固留於陰而不行,不行則陰氣蓄滿,鬱極乃發,發則命門之相火自下焦逆上,填塞其音聲,惟迫出其羊鳴者、一二聲而已,遍身之脂液,脾之涎沫,皆迫而上胸臆流出於口,五臟六腑十二經脈筋骨肉,皆不勝其沖逆,故卒倒而不知也。

 

食頃,火氣退散乃醒,醒後若邪氣從病發而散,生氣得復,則顛不再作。

 

或邪不散,仍與生氣混亂,或邪雖退而生氣之原尚虛,當時不治,則邪易入而復作也。

 

如此者,多成常證。

 

故《內經》曰:癲疾者,初病歲一發,不治,月四五發也。

 

或曰子以癲癇之疾,有由邪入兩腎間而後作者,此言古今未嘗聞,將有所自乎,曰方論未之考爾。

 

《內經》既有二陰之癲, 《靈樞》又有足少陰筋病之癇。

 

二陰,非腎之經乎。

 

腎間動氣,非腎之氣乎。

 

更以胎癇言之,便可推之,腎間動氣,本受父母精氣,既為立命之門,安得各經引邪深入者,不止於此乎。

 

若夫以胎始論之,則七節之旁,命門穴在其後,臍在其前,腎在兩旁,胎在其中,是故子臍系以胞蒂,隨母呼吸,母呼亦呼,母吸亦吸,通母之生氣,食母穀氣,以化育內外百骸之形者,皆是腎間動氣所致也。

 

當母受驚之邪,子在母腹,隨呼吸得之,與腎間動氣混在其中,雖生出腹後一二歲始發,或八九歲後發,蓋小兒初生之陽,如日方升,邪不易入,故癇未發。

 

必待復感之邪入深,與所感母腹之邪相搏而後作。

 

夫如是,大人與小兒病此癲疾者,縱得稟質強壯,終因邪害其生命之原,難得中壽。

 

若發頻而志愚者,僅至四十陰氣衰半而已。

 

小兒質弱目瞪者,則不過歲月,遠亦難出成人之年。

 

蓋腎間生命之氣虛而不復,故不得壽也。

 

諸方中所治,皆不及此何哉。

 

李湯垣晝發灸陽蹺,夜發灸陰蹺,為二蹺能行下焦之陰陽,陰陽行則動氣中之邪,因而可散故也。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8%AD%89%E6%B2%BB%E6%BA%96%E7%B9%A9/%E9%9B%9C%E7%9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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