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家用太陽能電力買回政策 今年11月開始執行】
日本媒體NHK 8月15日報導,日本經濟產業省研擬將電力公司義務自使用太陽能發電的家庭等場,所買回用剩的太陽能電力的制度提早於今(2009)年11月開始實施(原先規劃于明年內實施)。
報導指出,太陽能電力買回價格將自現行的每KW 24日元提高1倍至48日元,買回期限為10年;
惟買回價格將每年進行調整,預估隨著今後太陽能發電的普及、太陽能發電成本降低,買回價格也將同步進行調降。
報導指出,日本電力公司進行該買回動作所造成的成本增加部分將轉嫁於電費上,惟以標準家庭(夫婦+2名小孩)來看,一個月將追加負擔的費用僅約30-100日元;
且買回制度於11月開始實施後的頭2個月(11-12月)的買回費用將轉嫁至明年度(2010年4月-2012年3月)1整年的電費上。
報導指出,日本政府計畫於2020年前將太陽能發電的規模提高至目前的20倍,故經產省期望將由提早實施上述買回制度,來加快太陽能發電的普及化。
日本電力公司目前皆是以服務的性質買回日本家庭用剩的太陽能電力,惟日本經濟產業相二階俊博於今年2月24日宣佈,日本電力公司買回剩餘太陽能電力的動作將自目前的服務性改為義務性,且每KW買回價格也將提高1倍。
以目前日本太陽能發電設備的安裝費用約250萬日元計算,若將該電力買回制度和其他各種補助金制度搭配使用的話,則約10年就可還本。
日本經濟產業省去(2008)年12月24日宣佈,家庭用太陽能發電設備導入補助金制度自2009年1月13日起上路,每kW將補助7萬日元,以標準家庭用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輸出約為3-3.5 kW計算,平均每戶申請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家庭將可獲得21-25萬日元的補助金。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33ywHnGTEQfNYp55CA_X8A--/article?mid=1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