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辵部-追索權之行使】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22-10-29 07:39: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辵部-追索權之行使

第1963頁

【追索權之行使】ㄓㄨㄟ    ㄙㄨㄛˇ    ㄑㄩㄢˊ    ㄓ    ㄒㄧㄥˊ    ㄕˇ

追索權之行使,由執票人向發票人、承兌人(匯票)、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如保證人、參加承兌人)為之。

惟執票人為發票人時,對其前手無追索權;

執票人為背書人時,對該背書之後手無追索權。

被追索者已為清償時,與執票人有同一權利。

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為追索對象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

對於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已為追索者,對於其他票據債務人,仍得行使追索權。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8 23:47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