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閉鎖性公司專節】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司法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開放閉鎖性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票、允許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除讓新創事業多了另一種選擇外,還可吸引外資投入。
經濟部提案說明表示,現行公司法中,不論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規範,或多或少存在著管制性的強行規定,限縮了創業家與投資者的規劃空間。政府為因應青年創業新世代的需求,賦予企業有較大自治空間與多元化籌資工具,參考英、美等國的閉鎖性公司制度,予以引進。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指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並於章程定有股份轉讓限制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社會經濟情況及實際需要增加股東人數。計算方式及認定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明訂,發起人的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公司所需財產、技術、勞務或信用抵充。但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的一定比例。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還引進國外無面額股票制度,提供新創事業的發起人及股東在股權方面有更自由的規劃空間;並允許閉鎖型公司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或對特定事項具有否決權的特別股等;並讓新創事業有較多的資金來源,允許可私募公司債。
由於閉鎖型公司股東人數較少,股東間關係緊密且通常實際參與公司運作,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放寬股東會得以較簡便的視訊會議進行,並明定股東以視訊參與會議的效力,以杜絕爭議。
引用: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50615/20150615094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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