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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3-18 16:07: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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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傷寒論有二本。一為宋本。系宋治平中高保衡等校定。一為金成無己注解本。而金匱玉函經。亦是傷寒論之別本。同體而異名者。蓋從唐以前傳之。大抵與千金翼所援同。(外台。柴胡加芒硝湯方後。引玉函經。


方與今本符。)脈經外台秘要所引。互有少異同。方有執以降諸家注本。盡原成本。(案成本。今收醫統正脈中。而又有汪濟川王執中張遂辰等校本。余家所藏。獨為元版。蓋系聊攝之舊本。)而又有小小異同者。蓋各家以意所改。非敢有別本而訂之。方氏所謂蜀本。程氏所謂古本。未知何代所刊。特可疑耳。今行宋板。明趙開美所翻雕。雖非原本。文字端正。不失治平之舊格。(成氏注本。又有少異。唯明理論所載。或有與宋本文同者。又案李時珍本草綱目。人參柴胡。惟張仲景傷寒論。作人 茈胡。今世未見此本。唯成注釋音。載 音參。茈音柴。的知古本如此。)今原文一遵宋版。而諸本異同。盡注各條下。以備參考。


一書名輯義。每條必鑽研諸家注解。虛心夷考。衡別是非。采輯其最允當於本文者。或一條止一二家。


或一條兼眾說。大抵以文義相須為先後。不敢拘注家之世次。刪冗語節要義。不致彼此迭見。眩惑心眼。要使文義較著。旨趣融貫而已。但其中脫文誤字。其義難領會者。則姑舉數說。不敢判其然否。以俟來哲。所輯入諸家。一仿金壇王氏之義例。〔成〕者。無己也。


(傷寒論注解)〔趙〕者。嗣真也。


〔宸〕者。沈亮宸也。


(以上二家。系仲景全書中所引。)〔兼〕者。張兼善也。


(系準繩所引。)〔王〕者。宇泰也。


(傷寒準繩)〔方〕 者。有執也。


(傷寒條辨)〔喻〕者。昌也。


(傷寒尚論篇)〔徐〕者。彬也。


(傷寒原方發明)〔程〕者。應旄也。


(傷寒後條辨)〔錢〕者。潢也。


(傷寒溯源集)〔柯〕者。琴也。


(傷寒論注)〔周〕者。揚俊也。 (傷寒三注)


〔張〕者。璐也。


(傷寒纘論)〔志〕者。張志聰也。


(傷寒論集注)〔印〕者。傷寒宗印也。


(張志聰著)〔錫〕 者。張錫駒也。


(傷寒直解)〔魏〕者。荔彤也。


(傷寒論本義)〔三〕者。王三陽也。


(傷寒綱目)〔汪〕者。 琥也。


(傷寒辨注)〔閔〕者。芝慶也。


(傷寒闡要編)〔林〕者。瀾也。


〔沈〕者。明宗也。


〔鄭〕者。重光也。


〔知〕者。程知也。


〔駒〕者。吳人駒也。


(以上六家。系金鑒所引。)〔鑒〕者。乾隆御纂醫宗金鑒也。


〔吳〕 者。儀洛也。


(傷寒分經)〔舒〕者。詔也。


(再重訂傷寒論集注)此余不專疏釋。而別立論。以闡發本經之義者。作注外之注。附各條後。其姓氏書目。以涉繁瑣。今不揭示於此。


一注家有為新奇之說者。遽見之則似可依據。然其實大眩惑後人。如是者。則略加辨駁。亦注於各條之後。


一古今方書。用仲景方立醫案。及為之加減者。足以啟發運用之機。故隨所見。而附各方後。


一文字訓釋。非醫家可深研。然溫溫劑頸擗地之類。不究其義。於臨證施理之際。不無疑滯。故細檢查考。多方引、證。亦附條末。非敢騖博也。


一論中誤文脫字。不敢妄加刪改。並注各條後。本漢儒尊經之遺意而已。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C%AF%E7%BE%A9/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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