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城集卷三十八 右司諫論時事十四首】
【乞誅竄呂惠卿狀〈十九日〉】
右臣聞漢武帝世,御史大夫張湯,挾持巧詐,以迎合上意,變亂貨幣,崇長犴獄,使天下重足而立,幾至於亂,武帝覺悟,誅湯而後天下安。
唐德宗世,宰相盧杞,妒賢疾能,戕害善類,力勸征伐,助成暴斂,使天下相率叛上,至於流播,德宗覺悟,逐杞而後社稷複存。
蓋小人天賦傾邪,安於不義,性本陰賊,尤喜害人,若不死亡,終必為患。
臣伏見前參知政事呂惠卿,懷張湯之辨詐,兼盧杞之奸凶,詭變多端,敢行非度,見利忘義,黷貨無厭。
王安石初任執政,用之心腹。
安石,山野之人,強狠傲誕,其於吏事冥無所知。
惠卿指擿教導,以濟其惡。
青苗、助役議出其手。
韓琦始言青苗之害,先帝知琦樸忠,翻然感悟,欲退安石而行琦言。
當時執政皆聞德音,安石亦惶遽自失,亦累表乞退。
天下欣然,有息肩之望矣。
惠卿方為小官,自知失勢,上章乞對,力進邪說,熒惑聖聽,巧回天意。
身為館殿,攝行內侍之職,親往傳宣,以起安石,肆其偽辯,破難琦說。
仍為安石畫劫持上下之策,大率多用刑獄以震動天下。
自是諍臣吞聲,有識喪氣,而天下靡然矣。
至於排擊忠良,引用邪党,惠卿之力,十居八九。
其後又建手實簿法。
尺椽寸土,檢括無遺,雞豚狗彘,抄劄殆遍。
專用告訐,推析毫毛,鞭棰交下,紙筆翔貴,小民怨苦,甚于苗役。
又因保甲正長給散青苗,結甲赴官,不遺一戶。
上下騷動,不安其生。
遂致河北人戶流移,雖上等富家,有驅領車牛,懷挾金銀,流入襄、鄧者。
旋又興起大獄,以恐脅士人,如鄭俠、王安國之徒,僅保首領而去。
原其害心,本欲株連蔓引,塗汙公卿,不止如此。
獨賴先帝天資仁聖,每事裁抑,故惠卿不得窮極其惡。
不然,安常守道之士無噍類矣。
既而惠卿自以贓罪被黜,於是力陳邊事以中上心。
其在延安,始變軍制,雜用蕃漢,上與馮京異論,下與蔡延慶等力爭,惟党人徐禧助之,遂行其說。
違背物情,壞亂邊政,至今為患。
西戎無變,妄奏警急,擅領大眾,涉入虜境,竟不見敵,遷延而歸,糜費資糧,異捐戈甲,以巨萬計。
恣行欺罔,坦若無人,立石紀功,使西戎曉然知朝廷有吞滅靈、夏之意。
自是戎人怨畔,邊鄙騷動,河、隴困竭,海內疲勞。
永樂之敗,大將徐禧本惠卿自布衣中保薦擢任,始終協議,遂付邊政。
敗聲始聞,震動宸極,循致不豫,初實由此。
邊釁一生,至今為梗。
及其移領河東,大發人牛,耕葭蘆、吳堡兩寨生地,托以重兵,方敢布種,投種而歸,不敢複視。
及至秋成,複以重兵防托,收刈所得,率皆秕稗,雨中收穫,即時腐爛。
惠卿張惶其數,牒轉運司交割,妄言可罷饋運,其實所費不貲而無絲毫之利。
邊臣畏憚,皆不敢言。
此則惠卿立朝事蹟一二,雖複肆諸市朝,不為過也。
若其私行險薄,非人所為,雖閭閻下賤,有不食其餘者。
安石之于惠卿,有卵翼之恩,有父師之義。
方其求進,則膠固為一,更相汲引,以欺朝廷。
及其權位既均,勢力相軋,反眼相噬,化為仇敵。
始安石罷相,以執政薦惠卿。
既以得位,恐安石複用,遂起王安國、李士寧之獄,以促其歸。
安石覺之,被召即起,迭相攻擊,期致死地。
安石之党言惠卿使華亭知縣張若濟,借豪民朱華等錢置買田產,使舅鄭膺請奪民田,使僧文捷請奪天竺僧舍。
朝廷遣蹇周輔推鞠其事。
獄將具,而安石罷去,故事不復究。
案在禦史,可覆視也。
惠卿言安石相與為奸,發其私書,其一曰:無使齊年知。
齊年者,馮京也。
京、安石皆生於辛酉,故謂之齊年。
先帝猶薄其罪,惠卿復發。
其一曰:無使上知。
安石由是得罪。
夫惠卿與安石,出肺腑,托妻子,平居相結,唯恐不深,故雖欺君之言見於尺牘,不復疑問。
惠卿方其無事,已一一收錄,以備緩急之用。
一旦爭利,遂相抉擿,不遺餘力,必致之死。
此犬彘之所不為,而惠卿為之,曾不愧恥。
天下之士,見其在位,側目畏之。
夫人君用人,欲其忠信於己,必取仁於父兄,信于師友,然後付之以事。
故放磾違命也,而推其仁則可以托國;
食子徇君也,而推其忍則至於弑君。
欒布唯不廢彭越之命,故高祖知其賢。
李績唯不利李密之地,故太宗許其義。
二人終事二主,俱為名臣。
何者,仁心所存,無施不可,雖公私有異,而忠厚不殊。
至於呂布事丁原,則殺丁原,事董卓,則殺董卓。
劉牢之事王恭,則反王恭,事司馬元顯,則反元顯。
背逆人理,世所共疑。
故呂布見誅于曹公,而牢之見殺於桓氏,皆以其平生反復,勢不可存。
夫曹、桓,古之奸雄,駕馭英豪,何所不有,然推究利害,終畏此人。
今朝廷選用忠信,唯恐不及,而置惠卿於其間,譬如薰猶雜處,梟鸞並棲,不惟勢不兩立,兼亦惡者必勝。
況自去歲以來,朝廷廢吳居厚、呂嘉問、蹇周輔、宋用臣、李憲、王中正等,或以牟利,或以黷兵,一事害民,皆不得逃譴。
今惠卿身兼眾惡,自知罪大而欲以閑地自免,天下公議未肯赦之。
然近日言事之官,論奏奸邪至於鄧綰、李定之徒,微細畢舉,而不及惠卿者,蓋其兇悍猜忍如蝮蠍,萬一複用,睚眥必報,是以言者未肯輕發。
臣愚蠢寡慮,以為備位言責,與元惡同時而畏避隱忍,辜負朝廷。
是以不憚死亡,獻此愚直。
伏乞陛下斷自聖意,略正典刑,縱未以汙鈇鉞,猶當追削官職,投畀四裔,以禦魑魅。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呂惠卿用事於朝,首尾十餘年,操執威柄,兇焰所及甚于安石,引用邪党,布在朝右。
臣今陳其罪惡,必陰有為之遊說以破臣言者。
唯聖明照察,不使孤忠橫為朋黨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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