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教育●資賦優異教育】 資賦優異教育,俗稱天才教育,不過,現已成為特殊教育的一環。
資賦優異兒童(TheGiftedandTalented)的傳統診斷方式僅以智力的高低為依據,然此種鑑定方式僅能測出其普通能力,而忽略一些智力中等,但具有創造思考或其他特殊才能者。
因此,目前教育先進國家對資賦優異的界定是採多元性定義,正如同R.Havighurst所持的較廣義的看法,認為資賦優異著是在任一值得致力的領域,有持續性的優異表現。
美國聯邦教育署於西元一九七二年向國會提出報告指出,資賦優異學生的出現率是在百分之三至五,他們在下列六種領域中,具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優異表現,包括:一、普通能力;
二、特殊學術性向;
三、創造性或生產性思考能力;
四、領導能力;
五、視覺或表演藝術能力;
六、心理動作能力。
由此可知,目前對資賦優異係持較廣義的看法,認為資賦優異學生並非僅指智力優異者,對於具有特殊才能或創造能力者也應包括在內。
有關資賦優異的教育問題,除成立一、專門學校;
二、自足制特殊班;
三、資源教室等三種教育設施,予以學習上或人格上的輔導外,還應著重在學制上的彈性化之考慮。
所謂彈性化就是一般加速制(Acceleration)的實施,其方式包括:一、跳級;
二、利用實驗班加速升級;
三、提早入學,提早結業;
四、不分班級,按學生能力予以學科能力分組,進行學習活動。
目前教育先進國家的資賦優異教育設施,較傾向於資源教室的教學形態。
(林美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