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圖書出版●通鑑綱目】 通鑑綱目,朱熹撰,凡五十九卷。
朱熹撰是書,其目的據自序云,在補司馬溫公資治通鑑、目錄、舉要曆,及胡安國舉要補遺四書之不足,以求上下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史事,文約事備,詳簡適中,使「歲年之久近,國統之離合,辭事之詳略,議論之同異,通貫曉析,如指諸掌」。
其義例則仍採編年法,「表歲以首年」,「因年以著統」,而特重「大書以提要」,「分注以備言」,亦即綱目是也。
通鑑綱目大書提要,有正例,變例之不同。
正例指始終、興廢、災祥、沿革,及號令、征伐、殺生、除拜之大者;
變例則指不在正例,卻善可為法,惡可為戒者。
至於分注備要,則或追言其始,或遂言其終,或詳陳其事,或備載其言,或因始終而見,或因拜罷而見,或因事類而見,或因家世而見。
此外,舉凡溫公所立之言,所取之論,胡氏所收之說,所著之評,以及後儒折衷之語,亦多採擇,附於其間。
通鑑綱目頗師法春秋之微言大義,故特重褒貶勸懲與正統觀念。
所謂「歲周於上而天道明矣,統正於下而人道定矣,大綱舉而鑑戒昭矣,眾目畢張而幾微著矣」。
諸如奪曹魏之紀而存漢統,排武后之號而繫唐年,書楊雄為莽大夫,稱陶潛為晉處士,皆其較著之例。
通鑑綱目成書於宋孝宗乾道八年(西元一一七二),惟據考證,除凡例外,綱多由門人分撰,目係由趙師淵為之,非盡出朱熹所親手撰著云。
(朱重聖)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