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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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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匯通醫經精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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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9:36:03 | 只看該作者

臟腑為病

 

五臟六腑病形百出。然各有自為之病形。以為證據。如心為噫。非心止有噫之一證。謂無論何證。但見噫氣。則知屬於心矣。


余仿此。


心為噫。


噫者胸中結氣。哽之使出俗說是打格頓非也。


打格頓與噫。音義不符。打格頓是氣厄於胸而出於口。故名曰呃。二者均病在胸前。屬心之部位。故皆屬心經。柿形象心而蒂苦澀。治呃降心氣也。


胸滿噫氣。乃是肺胃痰火。仲景旋覆麥冬治之。


而必用赭石破心血鎮心氣也。


久病聞呃為胃絕。則以其火不生土。心氣逆也。


心病不止一噫。然見噫氣。便知屬心。用藥乃知方向。


肺為咳。


內經言五臟六腑。皆有咳證。而無不聚於胃關於肺。蓋肺主氣管。氣管中非痰飲。即風寒火燥。令其氣逆故咳。有從皮毛口鼻入氣管者。


有從腸胃膈膜入氣管者。


當分頭治之。


按?咳二證。道路不同。鼻主吸氣。?字從鼻。是吸入之氣管不利。此管詳膀胱肺腎條。咳字從欠。欠者口氣下垂也。


口主出氣是呼出之氣管不利。此管在胸。膈故每咳必胸前。


癢滯。詳三焦條。


肝為語。


譫語屬陽明燥熱。鄭聲屬心神虛恍。而此云肝為語。蓋燥熱乃木火克土。神恍乃肝魂不清。因而心神擾惑。故皆宜瀉木火安魂也。


脾為吞。


脾主化穀生津。凡口中津液少者。


時常作吞。引之狀反吞為吐又是水穀不下之故。皆屬脾病。可以互勘。


腎為欠為嚏。


欠者陰。引陽入。故呵欠。至而欲寐嚏者。


陽引陰出故噴嚏出而人醒。二者皆根於氣海。故腎病則見此二證。


胃為氣逆。為噦為恐。


陽明主納。其氣以下行為順。氣逆則反其令也。


衝脈麗於陽明沖逆亦屬陽明胃。噦者。


吐穢惡之氣也。


吞酸噯腐之類。皆反其納物之令也。


恐者腎所主。腎水動而胃土不能制之。


故恐亦屬胃。


大小腸為泄。


泄多是脾胃中焦之證。然總出於腸中。故皆屬於大小腸之病。小腸屬火以化穀。火虛則穀不化而飧泄。大腸屬金以燥糞燥氣不足則糞溏瀉。小腸火甚則又膠結為痢。大腸燥糞則又秘結不便。此又為泄之變態矣。


下焦溢為水腫。


三焦乃決瀆之官前已詳注。此但云下焦者。


因上焦連心肺。中焦連脾胃。多兼心肺脾胃之證。尚非三焦專責。惟下焦當膀胱上口為水入膀胱之路此處不利則水溢於上。達於外而發水腫。下焦屬腎屬肝治宜疏泄肝腎。又肺居高能御下。


主通調水道。非開利。肺氣不能治下焦也。


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


膀胱下為溺管。溺管淋澀不通為癃肺主水道。由肺氣閉。則宜清利。肝脈繞莖。由肝血滯。則宜滑利。據西醫之說。


以為溺管發炎腫塞或砂淋內塞究之。


皆肺肝兩端所致也。


又溺管之後為精竅。精竅有敗精死血。亦能擠塞溺管。法當利腎。夫肺以陰氣下達膀胱。通調水道而主制節。使小便有度。不得違礙肝腎以陽氣達於膀胱蒸發水氣使其上騰。不得直瀉。若陽氣不能蒸。發則水無約束。發為遺溺。治宜溫胞室。蓋膀胱如釜。胞如灶溫。胞室者。


釜底添薪也。


參看十二官條自見。


膽氣鬱為怒。膽者木生之大也。


西醫論膽專言汁不知有汁即有氣。故內經均以氣立論。木氣條暢。火氣宣達。則清和朗潤。其人和平。若木鬱生火。火鬱暴發則為震怒凡病之易怒者皆責於膽氣也。


臟腑之證。不一而足。舉此為驗。任其證形百變均莫得而遁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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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9:39:38 | 只看該作者

諸病所屬

 

屬者所統屬也。


知其所屬。則綱領既得。而其條目可例求矣。


諸風掉眩皆屬於肝。


肝為風臟。凡風病皆屬於肝。諸風。謂中風傷風驚風癘風之類。所該之證多矣。


掉謂轉動。凡猝倒痙癇抽掣搖戰之類皆是。肝主筋此皆筋之為病也。


眩是昏暈。凡昏花妄見。頭目旋轉。皆是肝開竅於目。故有此病也。


西醫謂目眩惑昏花。痙癇抽掣。皆腦髓筋為病謂目系通腦故昏眩。腦氣用力太過。則肉縮伸抽掣。究問腦氣何故病。此則西醫茫然。豈知肝脈通於腦。開竅於目而土筋。凡西醫所謂腦氣。皆肝脈所司。而脈筋所以致病。則又肝風為政也。


故凡掉眩皆屬於。


風而諸風為病。總屬之肝。


諸寒收引皆屬於腎。


腎司寒氣。故凡寒證。皆屬之腎。腎又主骨。腎陽四達。則骨體舒展舉動輕便。若肢骨拘急而收曲。或?緩而引長。


皆骨不為用也。


須知拘收引?。與抽掣縮短者不同。一是寒症一是風症當辨。


諸氣?郁。皆屬於肺。


五臟六腑之氣。無不總統於肺。以肺為氣之總管也。


故凡治氣。皆當治肺。肺立皮毛。?是氣之乖於皮毛者。


也說文謂形惡。如紫癜斑瘤。黑痣?鼻之類西醫言毛孔下有油核。其管直通皮膚。若面生黑刺。即管塞。之故此即內經之說也。


郁是氣遏於內。不得舒發也。


見病。如氣逆痰滯。血結便閉之類。是氣之乖於腹內者。


郁與暢反肺氣不暢故郁。宜散降之。


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腫在皮膚四肢。滿在腹內脹塞。皆濕氣壅滯。水不下行。停走於膈膜中也。


然濕證尚不止此。故曰諸濕或頭目暈沉。


或瘧暑泄痢。或周身痹痛。或痰飲?癖。皆屬脾土。不制水所致蓋脾生油膜之。


上膜是三焦主水道油是脾之物油不沾水。


此脾所以利水也。


若脾之油失其令則濕氣乃。得藏匿。故治濕責之於脾。


諸痛瘡癢。皆屬於心。


此言諸瘡。或血分凝結阻滯其。氣氣與血爭則痛。或血虛生熱。兼動風氣。風火相扇。則癢。皆屬心經血分為病。


治宜和血。又凡病不干血分皆不發痛。故痞臌腫等。均不痛凡是腹痛肢體痛。蓋無不關於血分故皆屬心。


諸熱瞀 皆屬於火。


諸熱謂發熱惡熱瘟暑等症。瞀謂眼目昏花。黑暗見鬼等症。?謂筋不得伸。抽掣等證。皆屬於火者。


蓋諸熱是火傷氣分。火克肺金也。


瞀是心神擾惑。視物昏亂。火屬心。心臟火。擾其神故瞀。?是肝筋為火所灼。無血養筋。故縮扯。


與?緩不收有異。當辨之。


諸厥固泄。皆屬於下。


厥謂四肢逆冷。固謂腹中瘕積。如寒疝之類。瀉謂下利不止。皆屬於下。謂屬於下焦腎經也。


腎陽不能四達。則厥。


腎陽不能上升則瀉腎陽不能化氣則固結。故皆屬於下。宜溫之也。


諸痿喘嘔。皆屬於上。


痿有兩證。一是肺痿。肺葉焦。舉不能通調津液。則為虛勞咳嗽。一是足痿。脛枯不能行走。則為足痿。然未有足痿而不發於肺者。


蓋肺主行津液。由陽明而下潤宗筋。足乃能行。肺之津液。不行則宗筋失養故足痿。雖見於下。而亦屬之上焦也。


喘屬肺之呼不利。嘔屬胃之飲食。氣逆肺胃。均屬上焦。上焦屬陽。多病火逆宜清之也。


諸禁鼓栗。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禁謂口齒禁切。噤口痢。痙病口禁之類。鼓栗。謂鼓戰栗。如瘧疾手足搖戰之類。如喪神守。謂譫語百合病。恍惚不安之類蓋熱極反寒之象。火擾心神之征。皆宜治其火也。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


寒濕則筋脈凝熱濕則筋脈脹。故皆能發痙與項強之證。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諸逆謂吐咳嗆嘔等。凡是衝脈氣逆頭目咽喉胸中受病。均系心肝之火。挾衝脈上行也。


宜抑之。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諸脹謂腹內脹滿。腹大謂單腹脹。此證是肝不疏泄。脾不運化。肝不疏泄。則小便不利。水停為脹。脾不運化。則單腹脹。皆屬於熱者。


屬於肝木乘脾也。


然此與上節火字有別。火屬血分熱屬氣分熱則氣分之水多壅。故主脹大。


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躁謂煩躁。狂謂癲狂。越謂升高。?垣。凡此皆三焦與胃火太甚。而血氣勃發也。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強直僵仆倒地。暴者猝然發作。風性迅速。故能暴發。凡風均屬之肝。肝屬筋脹。風中筋脈。不能引動。則強直矣。


風者陽動而陰應之也。


故風俱陰陽兩性中風之陰。則為寒風中風之陽。則為熱風無論寒熱。均有強直之證。宜細辨之。


諸病有聲按之如鼓。皆屬於熱。


此與腸鳴不同。腸鳴則轉氣切痛下泄。屬水漬入腸。發為洞瀉是寒非熱也。


此有聲。乃在人皮裡膜內。連網油膜之中。凡人身連網油膜。均是三焦。乃相火之府。行水之道路也水火相激。往往發聲。但其聲綿綿。與雷鳴切痛者有異按之亦能作聲。又拒手。如按鼓皮。以其在皮膜間。故按之如鼓。是三焦之火。與水為仇也。


故曰皆屬於熱。蓋三焦為行氣之府。氣多則能鼓吹其膜中之管使之有聲如西洋象皮人搦之則出聲是矣。


諸病跗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跗足背。凡足腫皆發於厥陰陽明兩經。陽明之脈行足背。厥陰之脈。起足大指叢毛行內踝。肝木生熱。壅遏胃經之濕。則循經下注而發足腫。極酸疼也。


酸字頗有實義。西醫云。凡香港腳必胃中先釀酸水。繼而尿中有蛋白形。尿味亦酸乃發腳腫痛但西醫未言所以致酸。與因酸致腫之故。惟內經理可互證。經云肝木在味為酸蓋木能生火木能克土土不化水火又蒸之。


則變酸味是酸者濕與熱合之味也。


羹湯夏月。過夜則酸濕遇熱也。


冬月則否有濕而無熱也。


知酸所以致疼腫而香港腳可治矣。


又凡乍驚乍駭。皆是肝經。木鬱火發。魂不藏之故。是以皆屬於火。


諸轉反戾。水液混濁。皆屬於熱。


轉者。


左右扭掉也。


反者角弓反張也。


戾如犬出戶下。其身曲戾。即陽明痙病頭。曲至膝也。


水液混濁。小便不清也。


轉在側屬少陽經。反在後屬太陽經戾在前屬陽明經。水道在膈膜中。屬三焦經皆屬於熱。是水液混濁。固屬三焦之熱。而諸轉反戾。亦當同屬三焦矣。


三焦。網膜西人謂之連網。由內達外。包裹赤肉兩頭生筋以貫赤肉筋連於骨節。故利曲伸。觀此則知轉反戾是筋所牽引。實則網膜伸縮使然。故內經與水液同論。以見皆屬三焦網膜中之熱也。


西醫乃謂抽掣痙等。發於腦筋。不免求深反淺。故西人無治之之術也。


諸病水液。澄澈清泠。皆屬於寒。


下為小便上為涎唾。其道路總在三焦膜膈之中。無論何證。但據水液。有澄澈清泠之狀。即是三焦大虛之候。故曰皆屬於寒。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嘔謂乾嘔。是火逆也。


吐有寒證。吐酸則無寒證。暴注下。迫裡急後重。逼塞不得暢。俗名痢證。皆屬於熱者。


屬於肝經之熱也。


肝火上逆則嘔吐酸。肝火下注則痢。下迫因肝欲疏泄。肺欲收斂。金木不和故欲瀉不得。且痢多發於秋。


金克木也。


病機百出。未能盡錄但舉其凡。以例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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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9:40:34 | 只看該作者

四時所病

 

四時各有主氣。客氣五方強弱之異茲所舉者。不過明臟腑氣應與天時並行之義耳。醫者當知隅反。


春善病鼽衄。


鼽是鼻塞流涕。衄是流鼻血。鼽屬氣分。春陽發泄。為陰所閉則鼻塞不通。治宜疏散其寒。衄屬血分。春木生火。


動血上衝。干犯清道。鼻為肺竅。木火侮肺。故發衄。治宜清降其火。善病者。


謂多此種病也。


仲夏善病胸脅。


胸是兩乳中間屬心。脅是兩乳旁邊。屬三焦。心是君火。三焦是相火。皆與夏氣相應。故仲夏善病胸脅。以火有餘。


多發逆滿也。


長夏善病洞瀉寒中。


長夏未。月濕土主氣。脾主濕而惡濕。濕甚則發洞瀉陽極於外。無以溫養中土。故發寒中之病。觀冬月井水溫。夏月井水冷。則知夏月。中宮多寒矣。


秋善病風瘧。


風屬肝瘧屬少陽。因風致瘧。本系木火為病。而多發於秋令者。


木火侮金也。


蓋秋當肺金主氣之時。金氣清肅。則皮毛自斂。膜腠自和設風氣鼓動。則為皮毛不得斂。而發寒熱。風火相煽。則膜腠不得和。而戰栗。溺赤。知此理者。


可得治瘧之法矣。


冬善病痹厥。


痹是骨節疼痛。厥是四肢逆冷。腎中陽氣。能達於骨節。充於四末。則無此病。冬令寒水氣盛。往往腎陽不足。故多此病。


四時之病不一而足。則此種為多。且知其理。而一切非時之病。理皆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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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9:42:01 | 只看該作者

臟腑通治

 

心與膽通。心病怔忡。宜溫膽為主。膽病戰栗。癲狂宜補心為主。


舊注君相二火。一氣相通此解通字。與以下各通字不合。蓋所謂通者必有相通之道路唐宋後憑空說理。不按實跡。


西醫雖詳形略氣。然如此等道路非借西說。不能發明西醫云。人之臟腑。全有連網相聯。其連網中。全有微絲管。行血行氣。據此則知心與膽通。其道路亦在膜網之中。蓋膽附於肝肝系著。脊上循入。肺系連及於心膽與心通之路即在其系中。故心病怔忡宜溫膽。膽病戰栗癲狂宜補心。非空論矣。


又溫字補字。有辨。經言溫之以氣。補之以味內經言以苦補心。是瀉心火。即是補心。以益其陰也。


溫之以氣是益其陽也。


肝與大腸通。肝病宜疏通大腸。大腸病宜平肝經為主。


肝內膈膜下。走血室前連膀胱後連大腸。厥陰肝脈又外繞行肛門。大腸傳導。全賴肝疏泄之力。以理論。則為金。


木交合以形論。則為血能潤腸。腸能導滯之。


故所以肝病宜疏通大腸。以行其郁結也。


大腸病如痢症。腸風秘結。便毒等症。皆宜平肝和血潤腸。以助其疏泄也。


脾與小腸通。脾病宜泄小腸火。小腸病宜潤脾為主。


西醫圖繪脾居連網之上。小腸通體。皆與連網相附。連網中均有微絲管相通據此則內經所言。道路顯然。西醫不知內經。妄詆軒。岐以為未見臟腑。此不足怪。獨怪中國。趨好洋學。舍古聖之書。而弗深考。豈不謬哉。脾病多是小腸之火。蒸助濕氣發腫脹作瀉滿。小便混濁。故當瀉小腸至於小腸所以化物不滯。全賴脾濕。有以濡之西醫所謂甜肉汁入腸化物是矣。


故小腸病痢及秘結。闌門不開。膈食等症。皆宜潤脾。


肺與膀胱通。肺病宜清利膀胱水。膀胱病宜清肺氣為主。


肺主通調水道。下輸膀胱其路道全在三焦膜中。上卷已詳言之。


故肺與膀胱相隔其遠。而實相通。肺病則水停為痰飲。故宜清利膀胱以瀉之。


膀胱病。多由肺之上原。不得疏通。故宜清肺氣為主。


腎與三焦通。腎病宜調和三焦。三焦病宜補腎為主。


三焦之原。即發於腎系。故腎與三焦相通。三焦為腎行水化氣。故腎病宜調和三焦。譬如腎氣。丸用苓澤以利三焦之水。保元陽。用黃?以充三焦之氣是矣。


三焦病不能行水。則宜滋腎陰。不能化氣。則宜補腎陽。近醫不知三焦為何物。西醫名連網。不名三焦。且又不知腎系為三焦之根。安知人生氣化哉。


此條全可考臟腑路道。西醫形跡之學。未及如是之精。而今人不講。反為西人所笑。堪發一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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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9:45:55 | 只看該作者

望形察色

 

形是肢體。色是面部。此理最微比脈更難。今且舉其大略。使人得其門徑。西醫於察色未深考。


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也。


言五色命於五臟。每臟各見本色便知其病。各臟又各有所合便。知其病之所在。譬如青色屬肝。肝合筋。便知其病在筋。余仿此。


青如草滋者死。青如翠羽者。


生黃如枳實者死。黃如蟹腹者生。黑如?者死。黑如烏羽者生。白如枯骨者死。白如豕膏者生。


此言五色榮者生。枯者死。蓋必有血與氣澤。方能榮也。


凡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


青為肝色。青勝則肝木克土。故痛。黑為腎之色。黑勝則寒水凝滯。故痹。黃赤為火土之色。故主熱。白為金色令。


主清冷。且溫體者血也。


血色少故白色多。而知其體寒。五色皆見乃。錯亂之象。故主寒熱並見。


明堂者鼻也。


闕者眉間也。


蕃者頰側也。


蔽者耳門也。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


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


此言人面之部位。分發臟腑。以診其色也。


面分三停。上為闕。闕下為下極。即山根也。


以闕論則處下。合鼻言之。


則適居於中。故稱極焉。


是為王宮。心之應也。


鼻居王宮之下。故名明堂。其診法。則當以五臟從上而下。配於中央。


而六腑各隨其臟。配於兩側。有諸內形諸外。亦各從其類也。


面部圖


明堂今名準頭。王宮今名山根。闕今名印堂。蕃今名頰。蔽今名耳。


古人不剃須。故不診頤下。今診決有心額腎頤之說。是俗醫所配。雖今人剃須。氣色終不見於此。未可據以為診也。


人身內肺系心系肝系著脊。腎系均著脊。惟脾在胃下。不著脊。然脾膜之根仍在脊也。


故脾俞穴在背。是五臟皆居於身中也。


所以診法。亦配於面之中央。而六腑。則隨其臟位。以配於側。


闕上咽喉也。


闕為眉間。闕之上則至高矣。咽喉之位。在諸臟腑之上。故應於闕上。


闕中者肺也。


俗名印堂。肺居胸中。高於五臟。故應於此。


下極者心也。


下極。即山根心居肺之下。肺應於闕中。則心當應於此。


直下者肝也。


相法稱為年壽。即鼻梁也。


肝配於此者以肝在腹中半在膈上半在膈下。位實在心肺之下。故當配於此。唐宋後醫。


以肝配左顴肺配右顴。此西金東木之義。然非五臟自具之位次也。


且舊說以為肝在脾之下。故曰下焦屬肝腎。不知水木相生。肝固與腎相屬。而究其形體所居則肝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脾在膈下。居於油膜之上。近胃聯小腸也。


中醫少見臟腑。多失其真。而西醫笑之。


並謂軒岐先謬豈知古聖精核。更過西人。此等位次。便見聖人審定臟腑最精。至經脈穴道尤為西人所不知也。


今必謂古聖洞見臟腑。尤屬空談。不足折服西人。即以剖視例之。


古創制作。亦斷無未經剖視之理。


且軒帝戰。 泉涿鹿。何難剖割之有。(圖見後。)


肝左者膽也。


舉左以賅右。言肝應於鼻梁。其左右附鼻梁者。


膽之應也。


下者脾也。


下者指準頭言鼻梁在上。則準頭在下。故稱下焉。


脾在腔內。實居肝之下。油膜之上。故應配於鼻梁之下。此名明堂為脾之應。脾能總統五臟。故準頭之診最要。


方上者胃也。


方上二字不得其解。舊說以為口之上。鼻孔之旁。余按方字。義訓兩舟。相並殆指鼻之兩孔其形如方舟也。


然則準頭為明堂而兩孔即方上也。


本經云五臟位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則鼻準屬脾。兩孔旁自當屬胃。


中央者大腸也。


此中央字。當合頰側與鼻計之。


頰側距鼻之中為中央。蓋頰側名蕃。鼻準名明堂。其中即可名中央。胃近鼻大腸連胃。位次亦宜。


挾大腸者腎也。


腎有兩枚。故配於面部頰側兩旁。是最下之兩旁也。


腎居於下。配此為宜。後人配於口下承漿之所。不知古不剃須。


口下須掩。氣色不見。故內經不以此察色。以腎配兩頰。腎有兩枚。分左右診。於義為合。


當腎者臍也。


腎與臍前後相對。故當腎之下。即以診臍。


面王以上小腸也。面王以下。膀胱子處也。


面王二字無舊解。然明堂者。


北面朝王之所也。


疑即明堂鼻準是矣。


膀胱子處。即子宮二物皆在臍下。與腎位相等。


腎兩枚居背後。故分發兩旁應腎在後也。


膀胱子宮在前。則當次位於前。居鼻下。故曰面王以下。膀胱子處也。


惟小腸與胃相接。而為心之府。未易定其位次。且小腸之膜油全連及肝。膽脾也。


故配於膽胃之交肝脾之際位在鼻準上邊兩旁夾鼻之處。故曰面王以上小腸也。


予按後人望色。左肝右肺。心額腎頤鼻脾。法甚簡易。然不及內經診法為更詳。


面圖


闕屬肺。闕旁生眉。即當屬肺。世多以眉屬肝。不知眉實屬肺。內經云肺風之狀。其診在眉上。足見眉實肺氣所發泄。然肝血如不交於肺。即不能化生眉毛。凡毛皆是血化。為氣而發泄者也。


單有血不能生毛單有氣。亦不能生毛。目之部位。統屬肝竅所司。由肝目之部。上交闕旁。系肺之所司矣為肝血上交。於肺氣所以化生眉毛肺為華蓋。故相書稱眉亦名華蓋。肝木主怒。侮肺金。而難制故眉粗之人性最剛烈。自闕至明堂。分發五臟而以六腑配於兩側。詳矣惟三焦包絡。未曾分發余。按經文義。實具於言下。蓋三焦為腎之腑。腎位配於蕃。正當頰側。則三焦。當配於蔽。正當耳門也。


腎開竅於耳。


三焦之脈又統耳護腎竅。以蔽診三焦。自不爽也。


至於包絡配在山根兩旁。其義更可類推。


散見於經文者。


如發上指。汗出如油。大肉脫。大骨陷。唇及舌卷。囊縮鼻張。不治之證。未能悉舉。但明臟腑相應之理。可以通一畢萬。且如眼神尤宜細察。再讀傷寒金匱則盡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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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9:46:57 | 只看該作者

聞聲別證

 

聲音之道微妙難通。故聞而知之謂之神。


肝木在音為角在聲為呼。


在變動為握心火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脾土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肺金。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腎水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栗。


已詳上卷五臟所屬條。人能本宮角徵羽五音。呼笑歌哭呻五聲。以參求五氣之邪。則思過半矣。


西人審病。至於察尿之味。亦云苦矣。


只因於聲音氣色。未能辨析。是以出此下策。


中盛臟滿氣勝傷恐者。


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


此奪氣也。


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


此神明之亂也。


經意甚明。蓋即聞聲而知其神與氣焉。


病患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


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


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


頭中病。此數語系金匱文。寂寂然。不欲語屬三陰經。喜驚呼。


則又屬厥陰肝經。病入三陰。厥陰主筋骨間。知其病在下。


焦。聲出不徹。聲不揚也。


胸中大氣不轉出入艱滯。知其病在中焦胸膈間。


啾啾然。細而長聲自下焦陰分。緣足太陽。而上達於顛頂。故知其病在頭中。


按聲氣根於腎中。上於胸膈。出於肺管。達於鼻轉於舌。辨於唇。或氣虛而音微或機停而語蹇。或膈間有滯而氣礙。


或鼻間有違而音乖。散見各書。細心人當自領取。非筆楮所能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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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9:48:04 | 只看該作者

問察原委

 

病家不可諱病。醫家不可護短。須察問其原委。乃不昧於治法。


問嘗貴後賤。雖不受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嘗富後貧。名曰失精。必問飲食居處。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


此是問病之原由也。


問法不止於此。當推類以求。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余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


此一節是總言察問之法。必知終始。謂起病及其終病形如何。可全察矣。


有知余緒。有即又字余緒。謂其兼見之微證。必兼察之。


乃知何者為重病。何者為輕病。或合治。或分治。可得言也。


再切脈問名。以定其病之主名。使無差爽。


男女各有不同。又當合計各有病情病狀之實乃無誤矣。


此段問法甚詳。在人細究。附錄陳修園問證歌括曰一問寒熱二問汗三問頭身四問便。五問飲食六問胸。七聾八渴均當辨。九問舊病十問因。再加服藥參機變。婦人尤必問經期。遲速閉崩皆可驗。更添片語告兒科。天花麻疹全占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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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9:51:58 | 只看該作者

診脈精要

 

察脈知病。精之至矣。


然內經仲景。皆合人迎趺陽合診。今則獨取寸口。蓋去繁就簡為得其要茲所引注。皆獨取寸口之法。


十二經中。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五臟六腑死生之法何謂也。


寸口即今掌後診脈之所。此難經發問。以起下義。近出西醫。不知脈法。即欲以此攻斥脈法。謂周身皆有動脈。何得以手之寸口為診。彼蓋不知中國古人。創立脈法。已先自為問難所謂十二經。皆為動脈者。


早已代洋醫說過。早經駁辨。彼西醫既不知脈何得侈口妄談哉。


然寸口者。脈之大會。手太陰之動脈也。


人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五十度。周於身。榮衛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為一周。復會於手太陰。寸口者。


五臟六腑之所終始。故法取於寸口也。


近說肺朝百脈為華蓋。五臟六腑之氣。皆上薰於肺。故即肺寸口之脈。可以診知各臟。其說亦通。而究不知營衛相會為五臟所終始。故獨取寸口越人立法甚精矣。


衛氣之行。西醫不知。營血之行。西醫知之。


西醫云。血出心管。行於周身。轉回則為紫色。受炭氣故也。


回血入心路經肺管。呼出之氣吹之紫色。乃散復入於心此即內經營周於身之義矣。


無一息不有血出於心之左房。即無一息。不有血回入心之右房。然計所出之血待其回入。亦須一日一夜特營血之行。與衛不同。營血則息息皆有出有入。衛氣之行。則須行。度一周。乃復於肺。而與營血相會。此小會也。


蓋衛氣晝行於陽則寤。夜行於陰則寐。必晝夜各行二十五度。乃復於肺而與營氣大會故營言周於身衛則言復會於手太陰。文義顯別。不可混也。


營氣周行臟腑內外。而皆會於肺故獨取寸脈可以診臟腑內外諸病矣。


按靈樞云。人經脈前後上下左右。周身十六丈二尺。一周於身。為一度。晝夜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度。其經脈長短之數。氣行傳遞之路皆詳於內經。脈度營氣篇。茲不具論觀其脈動。與氣行分言則知脈是營血氣附脈行晝則行。營外為行陽。二十五度夜則行營內為行陰二十五度內經云老人夜不寐。營血虛。衛陽不得入於陰也。


觀此則知營衛相附之理。營周而復始。故無一息不返於肺以入心。


衛行必一度。乃返於肺也。


其五十度。則陰陽之。


數已行盡而返於肺則名。曰大會臟腑之所終始也。


以其會於肺。故即肺脈。便可診臟腑諸病。西醫不知營衛相會之處。而但知脈是血管。辨中國診脈之非只自形其粗淺耳。


從關至尺。是尺內陰之所至也。


從關至魚際。是寸口陽之所治也。
 

關者。尺寸分界之地。脈訣所謂高骨為是也。


關下為尺澤。主肝腎而沉。故屬陰關前為寸。主心肺而浮。故屬陽。


脈圖


西醫不信脈法謂。人周身脈管。皆生於心中血管。心體跳動不休脈即應之而動。人身五臟。何得只據血管為斷。又言手脈。只是一條。何得又分出寸關尺。此說似是而實非也。


細按手脈。至魚際上。則脈不見動。至尺澤下。脈亦不見動。蓋脈雖一條。而有分散合聚隱見之別。寸口者。


脈之大聚。會處為營衛相會之要區。故即以此診諸病脈管內屬血分。


脈管外屬。氣分遲數是脈管中事。浮沉是脈管外事。至於脈之前後。又分寸為陽。尺為陰。蓋手脈既屬脈之都會自有部分之別。陽外陰內。天地不易之理。凡主表主上主氣。屬陽者。


皆診於寸。主裡主血主下。屬陰者皆診於尺也。


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頭之有疾也。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臍之有疾也。


下部法地。主臍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此即內經上竟上者。


胸喉中事。下竟下者。


少腹腰足間事之義。蓋天下之理。本天親上。本地親下。各從其類。故左寸在上應心。右寸在上應肺。左關在中屬肝。右關在中屬脾。左尺在下屬腎。右尺在下屬命門。總是分上中下之義。


其分左右者。


則以水為天一。宜配在左火為地二。宜配在右。水生木木生火。故心肝均位於左。火生土。土生金。故脾肺均位於右。各從其類義也。


至於六腑。又各從其類以配次之。


肺之腑為大腸。肺居右關上寸部。則大腸宜配於右關下尺部矣。亦有時診於右寸。總見肺與大腸一家故也。


胃從脾。配在右關。三焦從命門。配在右尺膀胱從腎。配左尺膽從肝。配。在左關。小腸從心。配在左寸。小腸亦可配在左尺。以心位於左關之上。則小腸當從之於下也。


臟腑之位次。


既明又推之於形體。則喉舌頭面胸前肩膊。皆診於寸部。腋下腹際從腰以還。皆當診於關部。小腹尾尻二陰股脛膝腳。


皆當診於尺部。此內經竟上竟下之法。實大易親上親下之理。其旨微矣辨證有分部。診法有合三部。共診法。最要通其理。方可言診。西醫所不知也。


手圖


舊訣部位。左心膻中肝膽腎小腸。右肺胸中脾胃命大腸。周夢覺三指禪脈法。以為左心小腸肝膽腎膀胱。右肺大腸脾胃腎命門。然猶有未盡之義。宜分為左寸心膻中小腸。左關肝膽。左尺腎膀胱及小腸也。


右寸肺胸中大腸。右關脾胃。


右尺命門三焦。及大腸也。


蓋大小腸或附。於肺以其表裡相通也。


或附於兩尺。以其居下也。


膻中即包絡。胸中即肺衣。


古法不診三焦。以未知三焦之根。即在腎系。今特配於右尺。於義乃備。


脈有三部九候。三部者寸關尺也。


九候者浮中沉也。


此與內經三部九候之法不同。然頭手足遍診之法。其廢已久。故即從難經。以寸關尺為三部。三部各有浮中沉。是為九候。


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呼吸之間脾也。


其脈在中。浮者陽也。


心肺俱浮。浮而大散者心也。


浮而短澀者肺也。


沉者陰也。


肝腎俱沉牢而長者。


肝也。


按之濡舉指來實者。


腎也。


脾者中州故其脈在中。是陰陽之法也。


上節以部位分五臟。此又以呼吸浮沉分五臟也。


心肺在上部。出氣由之。


故呼出屬心肺。一呼脈當二至也。


肝腎在下部。入氣歸之。


故吸入屬肝腎。一吸脈當二至也。


呼吸之間。脾主中宮。司出入脈當一至。故呼吸定息。脈來。五至者為無病若多一至。則有一臟太過若少一至。則有一臟不足此察至數之法知此義。則知至數遲速之故。其脈在中以下。


又言以浮中沉。分別五臟也。


言脈在人肌肉之中。輕按即見為浮。浮為在外屬陽。心肺應之。


浮而大散。其應在心。浮而短澀。其應在肺。重按乃見為沉。沉為在裡屬陰。肝腎應之。


牢而長者弦之象。屬肝經。濡而實者滑之象。屬腎經。


脾者中州。故其脈在中是陰陽適中之地也。


此以沉診肝腎浮診心肺中診脾胃取配之義。亦多方矣。


春脈弦。夏脈鉤。秋脈毛。冬脈石。四時皆以胃氣為本。四時之變病。死生之要會也。


鉤即洪。毛即浮。石即沉也。


胃氣見於脈。乃和緩之象。言弦鉤毛石。各見和緩為有胃氣四時之變。謂太過不及。


不得胃氣。則可以知其病矣。此詳言五臟四時之主脈。而又歸本於胃氣近代三指禪脈訣。以緩脈為綱誠能知胃氣為本之旨學人可以一覽。


數者腑也。


遲者臟也。


諸陽為熱。諸陰為寒數則為熱遲則為寒。


腑屬陽。故數脈當應腑臟屬陰。故遲脈當應臟數則為熱。諸陽主氣也。


遲則為寒。諸陰主氣也。夫以遲數分臟腑。


此未盡然。而數則為熱。遲則為寒。蓋有一定不易者。脈之跳動。出於心血之起落。屬脈管中。血之所主。心主火。血虛火少。則動遲血多火旺則動速又凡脈之粗大細虛皆脈管中事。當與遲數同斷。脈法。要辨脈管內是血分脈管外。是氣分則延醫自有分別。


浮者陽也。


滑者陽也。


長者陽也。


沉者陰也。


短者陰也。


澀者陰也。


各以其經所在。名病順逆也。


浮滑長為陽。沉短澀為陰。據此治病。已得其要。又再分各經以定順逆。如腎脈宜沉而反浮。心脈宜浮而反沉則為逆既明脈之定象。又言脈無定體。因經而分順逆。其法最細。西醫但知脈是血管。而不知氣附脈行。血管外。即氣道也。


西醫云。脈外有膜。名脈鞘。光滑而薄。分數層。中有小孔。如篩。按此即附脈行之氣孔也。


脈管只是一條。動則俱動。


故遲數無部位之分。氣則上下異。其輕重也。故浮沉有三部之別從此類推而氣管血管分診合診則脈無遁情余讀西醫書。


即益知古聖之精。尤愿西醫。讀古聖書。亦可補其不及也。


此診法。全從難經。蓋內經遍診頭足。自越人變法。而群趨簡易。後世脈訣。托始於此。於法甚精。故宜從之。


再參諸脈書。則盡其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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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22:18:29 | 只看該作者

審治處方

 

寒者熱之。


熱者寒之。


微者逆之。


甚者從之。


堅者削之。


客者除之。


勞者溫之。


結者散之。


留者攻之。


燥者濡之。


急者緩之。


散者收之。


損者益之。


逸者行之。


驚者平之。


諸法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攻散補平。皆易知之。


惟微者逆之甚者從之。


此理極其微妙。蓋微者如小賊。可以撲滅。


甚者如巨盜。巢穴深固。非誘之不為功。西醫如治熱證。則以冰壓胸。此熱者寒之之正法也。


然熱之微者。


可以立除。


如熱之甚者。


反逼激其熱。使內伏入心而死。香港疫症。如此治死者多矣。


皆不知甚者從之也。


比如被火傷甚重。則忌用冷水澆。恐火毒伏心而死也。


然則逆從之法。可不講耶。


逆者正治。從者反治。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逆者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故為正治。從者熱病從熱。寒病從寒。故為反治又言反治之理。熱藥因寒而得其用。寒藥因熱而得其用。即所謂反佐之治也。


塞因塞用。如滿逆不下從而吐越之。


通因通用。如瀉痢不止。從而潤降之。


其始則與。病從同。所以誘之其終則與病各異所以敵之。


也變幻莫測。故可破堅積。以期其必愈。


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中。旁取之。


此又言治病不可逐末。當求其源委所在如小便大便不利。病在下也。


然多是心肺傳移之病。故當取之。


上頭目耳喉間。病在上也。


然多是肝腎之邪上犯。故當取之下。病在中。屬脾胃。然多是少陽厥陰之邪所犯。故宜旁取之。


治法之詳。當求各書。然能洞明內經大義。則各書治法。其理已具。西醫言治多執著。故鮮神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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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22:21:42 | 只看該作者

氣味陰陽

 

西醫言。彼國用藥。歷試而知。較有實據。不比中國專以色香氣味分發臟腑則影響無據矣。


不知西醫此說。適形其陋。曰歷試則毫無把握。惟憑嘗試矣。


彼惟不論五行。專以形氣立說。所以得半遺全。譬如彼言養氣能養物百果羹肉得。


養氣皆不壞取養氣以水銀白礬硝石。燒之即出。不知彼所謂養氣。即中國所謂陰氣。中國以冰養果羹。即取其純陰不化。


水銀等純陰。故多養氣。輕氣能發火。是輕氣即中國所謂陽氣。然則西醫言輕養。何如中國言陰陽。為得其實也。


使氣味形性。不兼論之。


則一物之功用不全。且西人試驗。豈古人嘗藥未試耶。


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陽為氣陰為味。人與萬物同一天地。即同一陰陽。萬物各稟天地之陰陽。以變化人身之陰陽。藥之功用。於是乎著天食人以五氣。


地食人以五味。氣味即陰陽之分見者也。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味濃者為陰。薄者為陰中之陽。氣濃者為陽薄者為陽中之陰。味濃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濃則發熱。元素曰。清之清者發腠理。清之濁者實四肢濁之濁者歸六腑。濁之清者走五臟。附子氣濃。為陽中之陽。大黃味濃。為陰中之陰。茯苓氣薄。為陽中之陰。所以利小便。入手太陽。不離陽之體也。


麻黃味薄。為陰中之陽。所以發汗入手太陰。不離陰之體也。


同氣之物。或味不同。同味。之物或氣不同。各有濃薄。故性用不等。李杲曰。味之薄者。


則通。酸苦鹹平是也。


味之濃者則泄。鹹苦酸鹹是也。


氣之濃者發熱。辛甘溫熱是也。


氣之薄者滲泄。甘淡平涼是也。


滲謂小汗。泄謂利小便。此是辨藥之大法。一定而不移者也。


西醫不言氣味。考其用大黃利下。用樟腦發熱。功用究不離乎氣味。特西醫不之解耳。


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咸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潤或燥。或軟或堅。所以利而行之。


調其氣使平也。


發散是能升發外散。出汗溫四肢也。


涌是上吐。泄是下利。滲泄是利小便。六者謂辛甘酸苦鹹淡也。


宗?曰。生物者氣也。


成物者味也。


以奇生則成而耦。以耦生則成而奇。寒氣堅。故其味。咸可用以軟熱氣軟。故其味苦可用以堅風氣散故其味酸可用以收燥氣收故其味辛可用以散土者沖氣無所不和。故其味甘可用以緩用藥之道。總調之使平而已宗此注深得氣味相反相成之性。學人察之。


附李杲之說曰。藥有升降浮沉。生長收藏以配四時。春升夏浮。秋收冬藏土居中化。是以味薄者升。而生氣薄者。


降而收氣濃者。


浮而長味濃者沉而藏氣味平者化而成按味薄者。


甘平辛平微溫微苦之類是。氣薄者。


甘寒酸平咸平淡涼之類是氣濃者。


甘熱辛熱之藥。是味濃者。


苦寒鹹寒之藥是。氣味平者。


得土之性。能兼。升降也。


李時珍曰。酸鹹無升甘辛無降寒無浮。熱無沉。其性然也。


一物之中。又有根升梢降。生升熱降之不同。貴細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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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22:23:30 | 只看該作者

性味宜忌

 

凡藥之性味。各以五行歸五臟。而生克好惡具焉。


故各有宜忌。蓋藥得性味之偏所以調五臟。之偏勝也。


偏而得中則病已。偏而太過則不宜。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用辛補之。


酸瀉之。


肝木性主散達。急而不散。則宜辛以散之。


夫辛是金之味然適得木之性故辛能補肝酸是木之味。而反得。金收之性。


故酸能瀉肝。心欲軟急。食咸以軟之。


用咸補之。


甘瀉之。


心為火臟。性主柔。韌急則剛燥。故食咸以軟之。


咸得水味。而具火性。故入心血。甘為土之味。火生土。則瀉其氣矣。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


用苦瀉之。


甘補之。


凡性與味皆。互換。故得木味者。


得金性得水味者。


得火性惟土為中氣性味不換得土味者即得土性。緩者和也。


脾急則不和。食甘以緩之。


以甘之本味歸脾。能補土也。


以苦瀉之者。


甘升苦降。味相反而功異也。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


用酸補之辛瀉之。


肺主秋收之金。急則反常。故用酸以收之。


辛則能散其氣也。


腎欲堅急食咸以堅之。


用苦補之。


咸瀉之。


腎體沉石。欲其堅病則失常惟苦味具寒之性能堅之。


故以苦補之。


咸則潤軟。故能瀉腎。
 

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鹹走血。血病毋多食鹹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


五臟之本味。即能傷及五體。總見太過之為病也。


按照肺肝之例。苦亦瀉心。酸亦瀉脾。而云甘瀉心。苦瀉脾。總見性味之功用。非出於一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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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22:30:20 | 只看該作者

七方十劑

 

七方出於岐伯。謂氣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緩急。上下內外之不同。故立七方以制之。


十劑出於北周徐之才。謂十種是藥之大體。詳之則靡遺失。惟十劑內缺寒熱兩端。後人又加寒熱二劑。足成十二劑醫者但熟七方十劑之法。便可以通治百病。


大方病有兼症。邪有強盛。非大力不能克之。


如仲景之大承氣湯。大青龍湯。一汗一下。皆取其分兩重。藥味多勝於小承氣小青龍也。


學人可以類推。


小方病與兼證。邪氣輕淺。藥少分兩輕。中病而止。不傷正氣。如仲景小承氣之微下小建中。小溫經之微溫。小柴胡之微散。皆取其中病而止。力不太過也。


余仿此。緩方虛延之證。剽劫不能成功。須緩藥和之。


有以甘緩之者。


炙甘草湯。四君子湯。治虛勞是也。


有以丸緩之者。


烏梅丸治久痢是也。


有多其物以牽制使性不得騁而緩治之者。


薯蕷丸治風氣百病。侯氏黑散。填補空竅。須服四十九日是也。


有徐徐服以取效。如半夏苦酒煎。徐徐呷之。


甘蜜半夏湯。徐徐咽下是也。


急方病勢急。則方求速效。如仲景急下之。


宜大承氣。急救之。


宜四逆湯之類。蓋發表欲急。則用湯散。攻下欲急。則用猛峻。審定病情。合宜而用。


奇方單方也。


病有定形藥無牽制意取單銳。見功尤神如仲景少陰病。咽痛。用豬膚湯。後世補虛用獨參湯獨附湯。又如五苓五物三物七氣皆以奇數名方。七枚五枚等。各有意義。然奇方總是藥味少。而銳利者也。


偶方偶對單言。單行力孤不如多品力大。譬如仲景用桂枝麻黃則發表之加大。若單用一味。則力弱矣。


又如桂枝湯。單用桂枝。而必用生薑以助之。


是仍存偶之意也。


腎氣丸桂附同用。大建中椒薑同用。大承氣硝黃同。用皆是此意。


復方重復之義。兩證並見則兩方合用。數證相雜則化合數方而為一方也。


如桂枝二越婢一湯是兩方相合。五積散是數方相合又有本方之外。別加藥品如調胃承氣東加連翹薄荷黃芩梔子為涼膈散。再加麻黃防風白朮枳殼厚朴為通聖散。病之繁重者。


藥亦繁重也。


岐伯言奇之不去則偶之。


是復方。乃大劑。期於去病矣。


又云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


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夫微小寒熱。折之可也。


若大寒熱。則必能與異氣相格是以反佐以同其氣復令寒熱參合使其始同終異是七方之外。有反佐之法。


補可扶弱先天不足。宜補腎。六味丸腎氣丸二仙膠之類是也。


後天不足。宜補脾。四君子歸脾湯。補中湯之類是也。


氣弱者宜補肺。人參是也。


血弱者宜補肝。當歸是也。


神弱者宜補心。棗仁是也。


再審陰陽輕重治之。


則妙於補矣。


重可鎮怯怯則氣浮。重以鎮之。


有四等驚氣亂。宜琥珀至寶丹之類。恐氣下。宜二加龍骨湯。磁珠丸沉香。怒氣逆。宜生鐵落飲。蘆薈丸。滾痰丸之類。虛氣浮。宜安神丸之類。其余代赭石湯風引湯之類。皆當推究。


輕可去實。風寒之邪。中於人身癰瘡疥痤。發於肢體。宜輕而揚之。


使從外解。仲景用麻桂。今人用人參敗毒散。香蘇飲。香茹白芷薄荷荊芥之類。又小柴胡。為和散之總方。加減用之。


可以和營衛而去諸邪。當類推焉。


宣可去壅。頭目鼻病。牙噤喉塞。實痰在胸。水火交結。氣逆壅滿。法宜宣達。或嚏或吐。或令布散。皆謂之宣。取嚏如通關散。取吐如膽礬甘草薄荷。令其布散。如越鞠丸逍遙散之類。又如四逆散丸。氣丸皆是散意。


通可行滯火氣鬱滯。宜用通劑。利其小便滯於氣分者。


用木通滑石。六一散之類滯於血分者。


用防己導赤飲。五淋散之類。


凡味淡者。


皆利小便。得金水之性也。


凡藥白皮通莖皆利小便。象三焦之紋理也。


泄可去閉。邪盛則閉塞。必以泄劑。從大便奪之。


備急丸瀉寒實。承氣湯瀉熱實。葶藶瀉肺湯。是泄其氣桃仁承氣湯。是泄其血。十棗湯泄水。秘方化滯丸攻積由此求之。


凡宜破利者。


皆泄之類。滑可去著著謂留而不去也。


痰黏喉。溺濁淋。大腸痢等症。皆是。宜滑澤以滌之。


瓜霜冬葵子散。榆皮飲。痢症三方之類是也。


澀可固脫。脫如開腸洞瀉。溺遺精滑。大汗亡陽之類。宜用澀劑以收斂之。


理中湯桃。花湯止利參 朮附湯。止汗六黃湯止盜汗固精丸天雄散止滑精。朮附湯止小便。大約牡蠣龍骨海螵蛸。其質收澀。五味訶子其味收澀蓮房棕灰麻黃根。其性收澀。隨加寒熱氣血諸品。乃為得宜。


濕可潤燥。燥者枯也。


風熱怫鬱。則血液枯竭。而為燥病上燥則渴或為肺痿。宜人參白虎加花粉。瓊玉膏。救肺湯。下燥則結。


麻仁丸蓯蓉丸。腸燥則膈食。宜當歸芝麻丸。筋燥則縮攣。宜阿膠竹茹湯。總之養血則當歸地黃。生津則麥冬花粉。益精則枸杞菟絲。在用者廣求之。


燥可去濕。外感之濕。宜神術湯汗之。


濕泛為痰。宜二陳湯降之。


濕停不溺。宜五苓散利之。


胃濕宜平胃散。脾濕宜腎著湯。皆治寒濕也。


又有濕熱之證。反忌燥藥。當以苦堅清利治之。


知母防己湯。黃柏散相宜。


寒能勝熱。寒熱者。


證治之太端也。


熱證如傷寒溫瘧虛癆。何一不有。當以寒藥治之。


其間進退出入。在人審矣。


甘寒之劑。白虎湯。甘露飲之類。苦寒之劑。金花湯。龍膽瀉肝湯之類。大抵肺胃肌熱。宜銀翹石膏。心腹熱。宜苓連。肝腎熱宜黃柏知母膽草。


熱可制寒寒者陰氣也。


積陽生熱。能制寒證辛溫之品是矣。


附子湯。附子細辛湯。治太陽少陰之寒。四逆湯。理中湯。治脾腎之寒。吳萸湯。烏梅丸治肝寒。青龍湯治肺寒。薤白治心胸之寒。回陽救急湯。統治裡寒。桂枝湯統治表寒。方難盡錄。讀書者。


遍查之。


內經所載。只奇偶兩方。仲景之方。七法大備。雖其時無十劑之說。而十劑之法亦寓。自北周徐之才。作十劑。後人又添寒熱二者。


按證處方。可稱精細近出西醫。乃謂中國但能用藥不知剖割去病。抑知靈素針灸。無剜腸剔骨之險。


有起死回生之妙。尤恐術有未精。不肯多用。且華元化亦有剖割之法。據元化所傳中臟經。豈能高出內經之上。後世不從元化之術。固畏其難亦避其險也。


可知剖割粗工不及針刺之妙而針法微渺不如方藥之詳仲景獨以方藥治病。為至當也。


今人不考針剖與廢之故。偶見西醫剖割得效。奉為神奇。而不知其得失參半也。


四川某腦後頸上生一瘡。俗名對口瘡。此系發於督脈。督脈上頸貫腦。頸之能豎。督脈之力也。


西醫不知。剜去其瘡填之以藥。謂即生肉。其人遂項折不能舉。


三日而亡。陝客某病腹臌。西醫破其腹。流水兩碗。縫之旋愈。


不久又臌脹。又破之。


連破三次。臌脹復發。西醫以為不可治。夫不知水之何以生。而但知放水。此西人不講五行之過。故人謂西法精。而吾謂西法疏也。


予曾治總理衙門總辦。章京陳君蘭秋。名誠肌膚甲錯。肉削筋牽陰下久漏。小腹微痛。大便十日一行。脅內難受。不可名狀。腰內亦然。前陰縮小。右耳硬腫如石。予曰。此腎系生癰。連及脅膜。


下連小腹。故時作痛。再下穿漏。乃內癰之苗也。


法當治腎系為主。陳君勃然起曰。西醫亦云。病在腰背筋髓內。所以割治三次。而漏不止無藥可治也。


大便不利。可時服蓖麻油。故每八九日一服。蓖麻油。今君言與西醫同。得無束手無策乎。


予曰君在各國衙門。習見西人。以為西法千古所無。不知西人算學出於周髀。機器流傳。出於般巧。墨子。醫用剖割。亦華元化之流派。不必西人果宗數子。而其法要不外是。中國人未深考。乃轉震而驚之。


可嘆也。


夫且君病西人知在腰內。試問君耳何以硬。前陰何以縮。大便何以不下。西人不能知也。


陳君曰。然前問彼無以對。予曰西人不知腎系。即是命門。生出板油連網。即是三焦。腎開竅於二陰。故前陰縮而大便秘。三焦經繞耳。


命火位當屬右。故見右耳硬腫。周身甲錯者。


腎系三焦內。有干血死膿也。


按仲景法治之得效。大抵西人初創醫法。尚多未準故以試驗為衡。中國經數聖試驗準確。定出形性氣味。絲毫不差。為最精也。


即如中國治胃。有以參?益氣者。


有以花粉生津者。


有以二術燥土者。


有以苓半利水者。


有以薑椒溫中者。


有以芩連清熱者。


至於大黃攻胃之積。非補胃也。


西醫補胃之濟。用黃連水官桂酒蘇打。如無蘇打用牡蠣粉。大黃末合用作水早晚服。謹按此方。寒熱並用。總主利降。以消食耳。


西人見食消即以為補胃。豈不稍瘥。蓋臟腑皮肉。西人知其層折經絡。氣化西人昧其指歸是以用藥多未合宜。予之此說。人或河漢斯言。盍取西醫各書考之。


且安得業算數汽機之人。盡如我之談醫。去彼之短。用彼之長。以我之長。益彼之短。豈不極人事之能。而盡造化之量乎。


有志未逮。企予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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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22:34:4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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