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教育●青年就業輔導】 青年是國家的新生力量,也是國家建設最富潛力之人力資源。
政府推動青年工作的基本目標在:輔導青年認識其對國家的責任,照顧青年創造其有意義的生活,培養青年實現其報國願望,扶植青年開拓其事業前途,鼓勵青年為社會貢獻力量。
政府輔導青年就業,就是要使青年人力與國家建設相互配合。
一方面要為青年提供參與國家建設的機會,滿足其願望;
一方面期望青年人力能夠充分運用,適材適所,敬業樂業。
青年就業輔導工作依據「輔導青年就業工作要點」,係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負責全面工作的策畫、協調、指導、考核,並直接辦理專科以上畢業青年的就業輔導。
省市政府社會處局就其轄區內分別負責工作的策進指導,並由所屬國民就業輔導機構辦理高中、高職、國中畢業青年,與失學、失業青年的就業輔導。
另大專院校與高職學校依有關法令設立畢業生(實習)就業輔導室,與實習就業輔導處,辦理在校生職業指導、建教合作,與畢業生就業輔導工作,俾使政府機構間與學校間能步調一致,密切協調配合,發揮整體功能,以達到政府全面輔導青年就業的目標。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自民國五十五年一月成立以來,以青年就業輔導為其工作重心,主要項目包括:輔導青年就業、輔導海外青年回國服務、輔導青年創業、培養青年就業技能等。
輔導青年就業:結合政府各主管部會、省市政府、學校輔導單位及工商團體,輔導青年根據本身性向、興趣、學業成就,並配合國家社會需要,切實認識就業市場,正確選擇就業目標,及時充實就業條件,順序爭取就業機會。
重要的措施有:一、辦理大專青年就業諮詢與職業指導工作:設立青年創業就業諮詢中心,解答青年就業創業疑難,指導其選擇職業;
並邀請學者專家分赴各院校舉辦專題演講座談,建立青年正確職業觀念。
二、編印青年就業指導書刊:針對青年需要蒐集各類資料,進行專題調查研究,編印研究報告及職業指導、就業參考書刊,提供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人員及青年參考;
並每年定期舉辦各機構需才調查,彙編就業指導資料,印供國內外畢業青年參考。
七十年度起更派員廣泛蒐集求才消息,透過中央、新生、戰士、中華、大華等日、晚報刊布「求才快訊」,並於六十九年雙十節創刊「青年就業通報」分送中等以上學校、用人機構,及有關單位公布運用。
三、辦理求職登記與就業推介及甄選:隨時接受求職青年登記,必要時請其接受性向或職業興趣測驗。
工作人員平時根據分類儲用的登記資料及開拓的工作機會,主動辦理就業推介。
當公私機構需才較多時,即辦理就業甄選,提供求職青年公平競爭機會,並使用人單位獲得較合適的人才。
四、訂定執行就業輔導方案及年度措施:自六十八年度會同各有關部會及省市政府,訂定「加強青年就業輔導方案」。
次年起逐年訂定年度輔導措施,均報請行政院核定並列管,結合各有關單位力量共同貫徹實施,全面輔導各級學校畢業青年就業。
同時研訂加強青年就業輔導的中、長程工作計畫,以鼓勵並協助青年加入建設行列。
輔導海外青年回國服務:設置「海外學人及留學生服務中心」,延攬學人,及留學生回國服務,或在海外貢獻其力量。
主要工作有:一、建立「旅外人才專長檔案」:依據其專長與意願,提供國內公私機構運用。
二、協助海外青年回國服務:訂定實施要點,推介工作並補助旅費;
多方蒐集爭取就業機會,適時報導並編印專輯提供有志回國服務青年參考。
另按月編印人才通報寄供用人單位延攬。
三、協辦國家建設研究會:政府自六十一年起逐年?
辦國建會,會後協助出席人組織聯誼團體加強聯繫服務,使其繼續貢獻智慧與力量,以擴大國建會成果。
輔導青年創業:創業輔導是就業機會的開拓,是就業輔導最積極、最有效的一環。
主要的輔導方式有:一、指導創業青年擬訂創業計畫:聘請專家審核指導青年創業計畫,並提供生產、銷售、財務等多方面的技術指導。
二、協辦創業貸款:創業青年申請貸款協助最高額以七十萬元(其中信用貸款三十萬元)為限,合夥創業以七人四百九十萬元為限,經審核後轉介有關行庫辦理貸款。
三、啟發青年創業意願:編印「青年創業參考資料手冊」及「創業青年經驗談」等書籍,並聯合新生報刊行「創業與就業」週刊,?
辦有關座談會以廣宣導。
四、提供青年創業園地:先後闢建桃園、臺中幼獅工業區,輔導青年在區內創業,並設有管理中心及專人負責輔導事宜。
培養青年就業技能:為求青年人力能充分運用與發揮,青輔會針對高中職及大專畢業青年需要,?
辦各種就業技能訓練:一、辦理高中職畢業青年推廣、合作及專業技術訓練:與有關職訓機構及職校合作,招訓役畢初高中畢業青年施行半年至一年半的專技訓練;
並自民國五十九年設立第一青年職業訓練中心,專門招訓役畢高中職畢業青年,結訓後輔導至公私機構就業。
二、辦理大專畢業青年轉業及補充訓練:設立企業管理訓練班,訓練國貿實務、企業管理及經理祕書人才;
並會同有關單位辦理海內外工程單位技術員補充訓練、公民營事業單位工廠輔導員訓練、電子計算機技術員訓練等。
均係由青輔會甄選大專相關科系畢業青年施以轉業及補充訓練,結業後輔導就業。
(連戰)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