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教育●青年救國運動】 青年運動是屬於社會運動的一環,而青年救國運動則又係屬於青年運動的範疇。
青年運動涵意較廣,凡是結合青年人的參與與行動,為求社會現狀的改進所做的協調,或持續性的努力,均可稱為青年運動;
而青年救國運動的目標較為集中,凡國家有難,青年體認其危機,進而結合在救國的主義與理想目標之下,其所激發的努力並由此展開的青年運動,稱之為青年救國運動。
青年救國運動與學生運動有相似處,且互有密切之關連,學生運動常為青年救國運動之先驅,然兩者亦有相異處。
在參與的成員方面,學生運動以在學學生為限,而青年救國運動則普及於各階層各行業,並有成年人參與指導。
學生運動發動之初,動機、目標單純,充滿感情,但其組織寬鬆,欠缺行動指導綱領,無公認的成員資格,如輔導不得宜,易受情緒化的熱情左右,不易控制,且每為外力介入而變質,演變成為社會破壞的行動。
而青年救國運動則因有較完整的組織,對救國的目標與理想也能較為堅持。
因此,運動的進行多能持久而穩定。
青年救國運動產生的時機,多於國家遭受外侮,或社會消沈失調的時候。
由於國家危難,易於激發青年人挽救危機的責任感,社會失調則使青年人對現狀不滿,進而對社會制度抱著重新檢討的熱望,同時將其熱情的參與轉化為具體行動,青年救國運動多由此產生。
一般而言,青年救國運動發起之初,難免有破壞性的表現,然如輔導得宜使之納入正軌,即可穩定地朝既定目標循序發展。
因此,青年救國運動由於具有指導性,容易轉化破壞為建設性的行動。
而且,青年救國運動不但用於非常時期,即在平時,亦能配合達成國家建設之目標,是以其表現者,則不止於罷課、示威、遊行等消極性行動,而是理性的貢獻其力量,諸如參加社會服務、捐獻、勞軍、志願服役、義演、義賣等有意義的活動。
審視近代中國歷史,促使青年救國運動產生的,無不基於民族主義的號召。
我國的青年救國運動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期始於光緒二十年(西元一八九四)的興中會,及光緒三十一年的同盟會,至民國前一年,國父領導革命,各地青年救國運動團體起而響應,卒能導致辛亥革命的成功,實現推翻滿清的專制政體,建立民國的基本目標。
第二期始於民國十三年的中國國民黨改組及黃埔建軍,十七年北伐成功,二十六年對日抗戰,直到三十四年抗戰勝利,終於廢除不平等條約,爭取國權獨立。
第三期始於三十八年大陸淪陷,政府退守臺澎金馬,中國青年面對當時國家所處的險惡環境,一致認定唯有英勇地起來與共匪進行生死的決鬥,才能扭轉國家命運。
四十一年青年節,先總統蔣公衡察時代與青年需要,提出組織「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的號召,海內外青年立?
熱烈響應,紛紛要求參加,並經政府推動積極籌備,救國團遂於同年十月三十一日在臺北正式成立。
救國團的任務,就是激勵全國青年繼承北伐、抗戰的光榮傳統,誓為反共愛國第三次的青年大結合。
(潘振球)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