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9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法律●自訴】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5 07:49: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法律●自訴

 

犯罪之直接被害人逕向法院起訴,請求確定被告有無犯罪及應科何種刑罰之訴訟程序謂之自訴。

 

被害人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已死亡者,得由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且被害人不以自然人為限,法人亦得自訴。

 

侵害個人法益之罪,其被害之個人固得為自訴人,即侵害國家或社會法益之罪,而個人法益同時被害時,亦可提起自訴。

 

但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或同一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者,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告訴或請求者,均不得自訴。

 

提起自訴應向管轄法院提出自訴狀記載被告姓名、年籍、住居所、犯罪事實及證據等,並按被告人數提出繕本;

 

如不能提出自訴狀者,得以言詞分別陳明由書記官製作筆錄。

 

自訴之效力不及於自訴人所指被告以外之人。

 

自訴人得委任代理人出庭,檢查官於審判期日所得為訴訟行為,自訴人均得為之。

 

自訴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到庭不為陳述或於辯論終結前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者,法院得逕行判決或通知檢察官擔當訴訟。

 

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自訴人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自訴。

 

自訴人犯罪,而被告為被害人時,被告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對之提起反訴,且不受撤回自訴之影響。

 

(石明江)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734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4-8 22:16 , Processed in 0.26562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