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圖書出版●四部分類法】 論我國之圖書分類,四部分類法,以時間而言,固晚出於七略;
然就目錄學史中之地位,以及對後世之影響以觀,則遠過之。
圖書四分,始於魏晉。
鄭默仕魏,為祕書郎,始制中經;
荀勗入晉,為中書監,又因中經,更著新簿、總括?
書,分為四部。
一曰甲部,紀六藝及小學等書。
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
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
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
是四部分類法創立之初,雖有四部之分,而無類名,僅以甲乙部次;
且四部之順序,子書在先,史書在後,亦有異於後世,但四分法已奠基於此,則無可疑。
及東晉李充造四部書目,仍無類名,惟易荀氏之舊例,先史而後子,換乙丙之書,是當時雖無經、史、子、集之名,而其次序則已皎然確立。
自是而後,歷經南朝,以迄隋唐,凡編目錄者,多以四部為準。
其間宋王儉「七志」、梁阮孝緒「七錄」、隋許善心「七林」,捨四分之成規,而另創七分之制,仍終無法與四分法抗衡。
「隋書」經籍志出,直以經、史、子、集為四綱,四部分類法之典型,至此而完全建立。
查四部之名,亦非隋志所創,而各有所來自。
經名仿自七志,子名由於七略,集則七錄創稱,而史則緣七錄紀傳錄改易而得。
隋志之貢獻,應以厘定四部之類目為最,後世沿用,時至今日,亦變易不多。
茲特臚列如次,以供參考:經部分十類:易、書、詩、禮、樂、春秋、孝經、論語、緯讖、小學。
史部分十三類: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
子部分十四類: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兵、天文、曆數、五行、醫方。
集部分三類:楚辭、別集、總集。
考隋志之分類,分為四部,自近乎荀勗李充;
而部類之細分,實遠紹漢志、七錄之餘緒。
漢志三十八種、七錄四十六部、隋志四十類,脈絡相承,斑斑可考。
足見古今圖書分類,雖部類屢見變易,名稱更多所不同,時勢有異,稍作更動,固或有之,但彼此之間,淵源互通,乃不容置疑。
隋志承先啟後,厥功甚偉。
至隋志之類目,其異於前世,而較為顯著者,有下列數點:史書儕身四部之列;
按漢志以史書少不能自成一類,乃附國語等書於春秋之末,以其內容性質相近之故。
今則附庸蔚為大國,非僅自立門戶,甚且為四部之一,此中意義,殊足為後世學者深思。
經部增緯讖,子部缺陰陽。
類目之增減,頗受限於時勢,學術之發展,亦時有所更新。
但緯讖一類,不隨七錄之例入子部,而增列於經部,究竟非比尋常,尤足為當時思想演變之表徵。
佛、道二錄,摒於志外。
佛道之書,起源較晚,佛典來自域外,漢譯行世,乃東漢以後之事。
道教究非道家,雖產自本土,初亦未受重視。
魏晉以下,以迄隋唐,始廣為流傳,至此而篇帙繁多。
置於四部之內,則有違義理。
棄之不顧,又礙於事實,乃附於志末,此等處置,於情於理,又見其用心之深。
隋志之體制,較之四庫全書總目,自略為遜色,但其首列總序,敘歷代經籍之聚散情形,與夫撰著目錄之優劣甚詳。
次列書名、卷數、撰者,每類書後,計其總數,然後有小序,敘述各類學術之由來,時亦作扼要公正之品評。
各部之末,必有一行以記部內書籍之總數,體例堪稱完備,足為後世典範。
至其創分別存亡殘缺之注,尤為隋志之特色。
若論隋志之得失,自不無小疵,但不足為病。
隋志以後,編著目錄,無論官修、私修,即諸史藝文經籍志,亦多以隋志四部分類法為準。
間有不守四部成規,而另立部類者,亦為數甚少,均不足與四部相對。
反觀歷代官修之目錄,如崇文總目、四庫全書總目;
私修之目錄,如郡齋讀書志、遂初堂書目、直齋書錄解題、文獻通考經籍考等,皆目錄中之重鎮,亦莫不以隋志為例。
現復就四庫全書總目略加剖述,蓋四庫提要,集四部分類法之大成,藉之以明四分法之究竟,最為允當。
四庫之分類,較之隋志,稍有變異。
經部同為十類,惟刪緯讖一類,增五經總義,變論語類為四書類。
史部增為十五類,新立者為紀事本末、別史、詔令奏議、史鈔、時令、史評六類。
但併起居注於編年,合儀注、刑法為政書,入舊事於子部小說家,又刪譜系一類。
至改易隋志類名者凡四類。
子部仍為十四類,其中頗有異同。
四庫合名、墨、縱橫於雜家,併天文、曆數為天文算法。
另立藝術、譜錄、類書、釋家四類。
集部增詩文評及詞曲二類而為五。
其中刪緯讖、列釋家,為目錄學史中之大事,頗具意義。
四部分類創立迄今,幾兩千年,至清而臻於鼎盛。
嗣後西學入傳,學術內容,為之大變,以四部分類法,涵蓋西學科技,自有困難;
但以西法為基礎之圖書分類法,整理國學典籍,亦頗多不合。
故民國以來,舊籍編目,多沿用四部分類法;
政府遷臺之後,各圖書館董理善本,亦均採四分之例。
是今世治學研究,熟諳四部分類法,仍不失為最佳之途徑。
(盧荷生)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