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中梓)運氣考〕】
未見按運氣之說。出於王冰補素問七篇。而見於褚澄遺書。然則運氣之說。起於六朝間者乎。
褚書蓋蕭淵所依托也。
隋蕭吉五行大義。上自經傳。下至陰陽醫卜之書。凡言涉五行者。
莫不搜輯。特至五運六氣。勝復加臨之義。則片言只字。無論及者。
其起於隋以後。確乎可知矣。
其說湊合緯醫二書所立。自是一家言。未知創於何人。但至王冰。采而闌入素問篇內。其說始顯。然竟唐代。猶未聞有言之者。
及宋楊子建沈存中劉溫舒篤信之。
以為表章。然其泛濫不經。與靈素之旨相乖。五變篇。雖有先立其年。以知其時之語。是則歲露篇。所謂三虛三實之義。
與加臨勝復等說不同。乃不唯無裨治術。後世醫家。為之眩惑。為害不鮮。先子嘗於所著醫剩。極辨其妄。而古人亦有議及之者。
今采錄其說。以備鏡考。褚澄遺書曰。尹彥成問云。五運六氣。是邪非邪。曰。大撓作甲子。
隸首作數。志歲月日時遠近耳。
故以當年為甲子歲。冬至為甲子月。朔為甲子日。夜半為甲子時。使歲月日時積一十百千萬。亦有條而不紊也。
配以五行。位以五方。皆人所為也。
歲月日時。甲子乙丑。次第而及。天地五行。
寒暑風雨。倉卒而變。人嬰所氣。疾作於身。氣難預期。故疾難預定。氣非人為。故疾難人測。推驗多舛。拯救易誤。俞扁弗議。淳華未稽。吾未之見其是也。
黃魯直通神論序曰。余有方外之友。曰楊介。嘗謂五運六氣。
視其歲而為藥石。雖仲景猶病之也。
王履溯洄集曰。運氣七篇。與素問諸篇。自是兩書。作於二人之手。其立意各有所主。不可混言。王冰以為上編參入素問之中。本非素問元文也。
黃仲理傷寒類證辨惑曰。夫運氣應時交反脈者。
謂取其加臨時日。以診平人。驗其病不生死於將來。非傷寒已病脈之比也。
蓋傷寒有是證。則有是脈。如傷寒脈緊。傷風脈緩。是也。
有是證。而不見是脈者。
故云反之一字也。
溫舒浦云守真三家之說。豈敢附於仲景之篇。特後人好事者為之耳。
萬全痘疹心法曰。運氣之論。岐黃之秘旨。專論其年。非謂起病日也。
傷寒鈐法。以日起病。歸號求方。不惟失軒岐之意。而且亂長沙之法矣。
況主客之氣。勝復之變。一歲之中。難以逆料。豈可以是料病吉凶也。
信如其言。太乙天符日起病者凶。則太乙天符年有病者。
皆不可治也。
周禮醫聖階梯曰。運氣治傷寒。以病者之所生。年月日時。合得病之日時。推算五運六氣。與傷寒六經證候。無不吻合。謂某日當得某經。某經當用某藥。而以張仲景一百一十有三方。按方施治。如太陽無汗麻黃湯。有汗桂枝湯之類。此無稽之術。殺人之方也。
世之業醫者。
欺人罔天。動以五運六氣為言。殊不知寒毒之氣。入人腠理。相搏於營衛之間。怯者則著而成病矣。
壯者氣行。即時未病。或過一二日。或過三四日而始覺。則得病之日。無真正之日矣。
以此不真正之日。而謂某日當得某經。某經當用某藥。正所謂差之毫厘。謬以千裡。禍不旋踵。況運氣推算。假饒得真正之日。萬無是理耶。予故曰。運氣不可適從也。
繆希雍本草經疏曰。原夫五運六氣之說。其起於漢魏之後乎。
何者。張仲景漢末人也。
其書不載也。
華元化三國人也。
其書亦不載也。
前之則越人無其文。後之叔和鮮其說。予是以知其為後世所撰。無益於治療。而有誤乎來學。學人宜深辨之。
予見今之醫師。學無原本。不明所自。侈口而談。莫不動云五運六氣。將以施之治病。譬之指算法之精微。謂事物之實有。豈不誤哉。殊不知五運六氣者。
虛位也。
歲有是氣至則算。無是氣至則不算。既無其氣。焉得有其藥乎。
一言可竟已。其云必先歲氣者。
譬夫此年忽多淫雨。民病多濕。藥宜類用二術。苦溫以燥之。
佐以風藥。加防風羌活升麻葛根之屬。風能勝濕故也。
此必先歲氣之謂也。
其云毋伐天和者。
即春夏禁用麻黃桂枝。秋冬禁用石膏知母芩連芍藥之謂。即春夏養陰。秋冬養陽之義耳。
乃所以遵養天和之道也。
昔人謂不明五運六氣。檢遍方書何濟者。
正指後人愚蒙。不明五運六氣之所以。而誤於方丹所載。依而用之。
動輒成過。則雖檢遍方書。亦何益哉。予少檢素問。中載有是說。既長游於四方,見天下醫師。與學士大夫。在在談說其義。於時心竊疑之。
又見性理所載元儒草廬吳氏。於天之氣運之中。亦備載之。
予益信其為天運氣數之法。而非醫家治病之書也。
後從敝邑。見趙少宰家藏宋板仲景傷寒論。皆北宋善板。始終詳檢。並未嘗載有是說。六經治法之中。亦並無一字及之。
予乃諦信予見之不謬。而斷非治傷寒外感之說。何夢瑤醫碥曰。運氣之說。拘牽不通。固為有識者所不信。然其大指在詳舉六氣。有許多變幻。
寒中有熱。熱中有寒。邪正交錯。蕃變紛紛。莫可紀極。一以明人之病源。一以例人之病情耳。
明人之病源者。
言人感六氣而生病。欲人細推所感之氣。其中有無夾雜他氣。當兼治也。
例人之病情者。
天地之氣。變幻無定。則人身之氣。亦變幻無定。而病情不可以一律拘也。
如冬月固屬寒氣司令。然亦有客熱加臨。故冬亦有溫時。所謂非時之暖也。
人於冬月。病外感。則未知為感寒而病歟,抑感非時之溫而病歟。是其源所當察也。
寒氣在上。則陽伏地中。故土上凜烈。而井泉溫暖。以驗人身。則外感於寒。則內郁為熱也。
是其情之有可例也。
此言運氣者之大指。取其大者。
略其煩碎。棄其紕繆。而實實體驗於人身。是在善讀書者耳。
又曰。徐靈胎醫學源流論曰。司天運氣之說。黃帝不過言天人相應之理如此。其應驗先候於脈。凡遇少陰司天。則兩手寸口不應。厥陰司天。
則右寸不應。太陰司天。則左寸不應。若在泉則尺脈不應。亦如之。
若脈不當其位。則病相反者死。此診脈之一法也。
至於病。則必觀是年歲氣勝與不勝。如厥陰司天。風淫所勝。民病心痛脅滿等證。倘是年風淫雖勝。而民另生他病。則不得亦指為風淫之病也。
若是年風淫不勝。則又不當從風治矣。
又云。相火之下。水氣乘之。
水位之下。火氣承之。
五氣之勝皆然。此乃亢則害。承乃制之理。即使果勝。亦有相克者乘之。
更與司天之氣相反矣。
又云。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
勝之常也。
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
復之常也。
有勝則復。無勝則否。則歲半以前屬司天。歲半以後。又屬在泉。其中又有勝不勝之殊。其病更無定矣。
又云。厥陰司天。左少陰右太陽。謂之左間右間。六氣皆有左右間。每間主六十日。是一歲之中。復有六氣。循環作主矣。
其外又有南政北政之反。其位天符歲會。三合之不齊。太過不及之異氣。欲辨明分晰。終年不能盡其蘊。當時聖人不過言天地之氣營運旋轉如此耳。
至於人之得病。則豈能一一與之盡合。一歲之中。不許有一人生他病乎。
故內經治歲氣勝復。亦不分所以得病之因。
總之見病治病。如風淫於內。則治以辛涼。六氣皆有。簡便易守之法。又云。治諸勝復。寒者熱之。
熱者寒之。
溫者清之。
清者溫之。
無問其數。以平為期。何等劃一。凡運氣之道。言其深者。
聖人有所不能知。及施之實用。
則平正通達。人人易曉。但不若今之醫者所云。何氣司天。則生何病。正與內經圓機活法相背耳。
張倬傷害兼證析義曰。諺云。不讀五運六氣。檢遍方書何濟。所以稍涉醫理者。
動以司運為務。曷知天元紀等篇。本非素問原文。王氏取陰陽大論。補入經中。後世以為古聖格言。孰敢非之。
其實無關於醫道也。
況論中明言。時有常位。而氣無必然。猶諄諄詳論者。
不過窮究其理而已。縱使勝復有常。而政分南北四方有高下之殊。四序有非時之化百步之內。晴雨不同。千裡之外。寒暄各異。豈可以一定之法。而測非常之變耶。何瑭醫學管見日。運氣之說。
起於素問。本為四時之變而設。蓋以春為木。夏為火。秋為金。冬為水。夏秋之交為士。以此察天地之氣候。辨人物之病證。以為治療之主耳。
素問六節臟象論。謂五運相襲。而皆治之。
終期之日。周而復始。又謂春勝長夏。
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且以一期三百六十日。分為六氣。每氣主六十日。則其意可見矣。
紀以天干。則曰五運。紀以地支。則曰六氣。其實一也。
傳久致訛。至天元紀大論等篇。則遂以年歲之干支。分管六氣。蓋以失先聖之指矣。
蓋年歲之干支。天下皆同。且通四時不變也。
天氣之溫暑寒涼。民病之虛實衰旺。東西南北之殊方。春夏秋冬之異候。豈有皆同之理。此其妄誕。蓋不待深論而可知也。
近世傷寒鈐法。則以得病日之支干為主。其源亦出於此。決不可用。蓋金木水火土之氣。各主一時。當時則為主氣。為司天。非其時。而有其氣。則為客氣。
其氣與時正相反者。
則為在泉。謂其氣伏於黃泉之下而不見。治療之法。用熱遠熱。用寒遠寒。蓋所謂必先歲氣。
勿伐天和者也。
春時木氣司天。則四方皆溫。夏時火氣司天。則四方皆熱。夏秋之交。土氣司天。則四方皆濕。
秋則皆涼。冬則皆寒。民病往往因之。
此則理之易見者也。
其有氣與時相反者。
則所謂客氣者也。
故治療之法。亦有假者反之之理。觀此則運氣之說。思過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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