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中補益法】
論曰:人年四十以下,多有放恣,四十以上,即頓覺氣力一時衰退,衰退既至,眾病蜂起,年過詣余云是大久此其不慎之效也。
如斯之輩非一,且疏一人以最將來耳。
所以善攝生者,凡覺陽事輒盛,必謹而抑之,不可縱心竭意以自賊也。
若一度制得,則一度火滅,一度增油。
若不能制,縱情施瀉,即是膏火將滅,更去其油,可不深自防。
所患人少年時不知道,知道亦不能信行之,至老乃知道便以晚矣,病難養也。
晚而自保,猶得延年益壽,若年少壯而能行道者,神仙速矣。
或曰:年未六十,當閉精守一為可爾否?
曰:不然。
男子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
無女則意動,意動則神勞,神勞則損壽,若念真正無可思者,則大佳長生也。
然而萬無一有,強抑鬱閉之,難持易失,使人漏精尿濁,以致鬼交之病,損一而當百也。
交會者當避丙丁日,及弦望晦朔,大風、大雨、大霧、大寒、大暑、大雷電大霹靂,天地晦冥,日月薄蝕,虹霓地動,則損人神,不吉。
損男有倍,令女得病,有子必癲痴、頑愚、喑、聾 、攣跛、盲眇,多病短壽,不孝不仁。
又避日月星辰,火光之下,神廟佛寺之中,井欄圊廁之側,塚墓尸柩之旁,皆所不可。
夫交合如法,則有積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性行調順,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競集。
若不如法,則有薄福愚痴惡人來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凶險,所作不成,家道日否,殃咎屢至,雖生成長,家國滅亡。
夫禍福之應有如影響,此乃必然之理,可不再思之。
若欲求子者,但待婦人月經絕後一日三日五日,擇其王相日,如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以生氣時夜半後乃施瀉,有子皆男,必壽而腎明高爵也。
以月經絕後二日四日六日施瀉,有子必女。
過六日後勿得施瀉,既不得子也不成人。
人有所怒,血氣未定,因以交合,令人發癰疽。
又不可忍小便交合,使人淋莖中痛,面失血色,及遠行疲乏來入房,為五勞虛損,少子。
婦人月事未絕而與交合,令人成病得白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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