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瘡瘍論第二十六】
論曰。瘡瘍者。火之屬。須分內外以治其本。
內經曰。膏粱之變。足生大丁。其原在裡。發於表也。受持如虛。言內結而發諸外。未知從何道而出。皆是從虛而出也。假令太陽經虛從背而出。少陽經虛從鬢出。陽明經虛從髭而出。督脈經虛從腦而出。
又經曰。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膚筋脈。其在外盛則內行。若其脈沉實。
當先疏其內。以絕其原也。
其脈浮大。當先托裡。恐氣傷於內也。
有內外之中者。邪氣至甚。遏絕經絡。故發癰腫。
經曰。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疽。此因失托裡。及失疏通。又失和榮衛也。
治瘡之大要。須明托裡疏通行榮衛三法。
托裡者。治其外之內。疏通者。治其內之外。行榮衛者。治其中也。
內之外者。其脈沉實。發熱煩躁。外無 赤痛。其邪氣深於內也。
故先疏通。以絕其原。
外之內者。其脈浮數。腫在外。形證外顯。恐邪氣極而內行。
故先托裡。內外之中者。外無 惡之氣。內亦臟腑宣通。知其在經。當和榮衛也。
用此三法之後。雖未瘥。必無變證。亦可使邪氣峻減。而易痊愈。
故經曰。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
又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
針灸法曰。凡瘡瘍可灸刺者。須分經絡部分。血氣多少。俞穴遠近。若從背而出。當從太陽五穴。隨證選用。或刺或灸。泄其邪氣。
凡太陽多血少氣。
至陰 通谷 束骨 昆侖 委中從鬢而出者。當從少陽五穴選用。
少陽少血多氣。
竅陰 俠谿 臨泣 陽輔 陽陵泉從髭而出者。當從陽明五穴選用。
陽明多血多氣。
厲兌 內庭 陷谷 衝陽 解谿從腦而出者。初覺腦痛不可忍。且欲生瘡也。
腦者髓之海。當灸刺絕骨。以泄邪氣。髓者舍也。
故脈浮者。 從太陽經。依前選用。
脈長者。從陽明經。依前選用。
脈弦者。從少陽經。依前選用。
論曰。諸經各有井滎俞經合。井主心下滿及瘡色青。滎主身熱及瘡赤色。俞主體重節痛瘡黃色。經主咳嗽寒熱瘡白色。合主氣逆而泄瘡黑色。
隨經病而有此證者。或宜灸宜針。以泄邪氣。
經曰。邪氣內蓄則腫熱。宜砭射之也。
內經曰。夫癖氣之息者。宜以針開除之。
氣勝血聚者。宜石而泄之。
王注曰。石砭也。可以破大癰出膿。今以排針代之。
凡瘡瘍已覺微漫腫硬。皮血不變色。脈沉不痛者。當外灸之。
引邪氣出而方止。如已有膿水者不可灸。當刺之。淺者亦不灸。
經曰。陷者灸之。如外微覺木硬而不痛者。當急灸之。
是邪氣深陷也。淺者不可灸。慎之。
諸病瘡瘍如嘔者。是濕氣浸於胃也。
藥中宜倍加白朮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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