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惜字紙】
【三官大帝 雷府】
劉天君撰惜字垂訓,求祿求名求嗣,功惟惜字為先。
昔巳職之文帝,吾今復何贅焉。
但見世人擾擾,貧窮困 盈前,大半非他過惡,穢污字紙?愆,雖有訓文廣勸,終無一士心堅。
小子矜馳佻達,老成狃習安閑,敬奉未聞一二,毀殘殆有萬千。
或以糊房襯裹,或以裹物取便,或以殘章委棄,或以零字淪淹,或以習書桌幾,或以帶上廁邊,或以暫時拭穢,或以糊襯蠶籩,種種罪深辜積,一一上奏帝前,罰令此曹受報,疾厄禁錮相牽,農賈鄙俚無減,士夫榮祿難延,大則滅身滅嗣,小則奪紀奪年。
吾今下哀蠢爾,特為奉 降駢,普勸世間士子,遵行須要虔虔,毋論經書史子,毋論野史稗官,毋論緗函繭帙,毋論斷簡殘編,毋論長篇累牘,毋論只字片言,務必盡加護惜。
勿因俗論避嫌,始則焚諸火內,繼則送去流泉。
不可因循苟免,不可時日耽延。
急急奉行一月,寸心復舊光鮮。
急急奉行一載,本身科甲蟬聯。
急急奉行一世,此生名列上仙,實有如斯果報,非吾虛語取妍。
倘有痴蠢野狼子,敢為誹謗憎嫌,吾已奉旨專事,立時雷火熬煎。
今特廣為傳示,子其代我布宣:
檢拾字紙,隨在燒化,固屬敬惜。
但惜字戒內有曰:
勿於灶內燒灰,勿燒灰仍棄於地,未讀此戒而不犯者鮮矣。
因思物聚於所好,一人檢取有限,似不若勸人。
一法頗善,凡親友許酬,神愿演戲者,何不竟許焚字紙數百斤,或數千斤,隨力隨愿。
此法可貼一字條於空鋪內,收賣每斤給錢一二分,彼市徒知其價,無不檢來。
無論城鄉,俱可行之。
蓋神戲,原欲廣勸愚頑,豈料近今演戲,俱非正經,反教不善,定干陰,譴何冀降福。
若能遵此,了酬愿心者,有禱必應矣。
買到焚時,恐飛灰棄地。
若無字爐處,可於地下挖一坑,旁留洞出煙,上蓋破鍋,將字由鍋破處入燒為妥,燒過用淨水潑澆,再用細蒲包,或油紙盛灰,每包內放石或磚一塊,將繩捆好,送大江大河急水中,聽其流去,包內有磚,不致漂流岸邊。
店鋪招紙等項,每多花、字相間,小兒性愛花紙頑耍,扯碎拋棄,豈不造孽。
須用者,將花、字分開,或在上下左右,庶大人見時,可將字裁去,不致糟塌。
廟宇許愿上幡,僧道每賣與人,染作茶棚、風礬,並有改為被褥,字跡褻瀆,俱罹大罪,今後施掛,惟祈將剪字縫於幡上,總屬心愿。
倘有出資收買焚化者,以杜後弊,功德更難量矣。
道路拋棄字紙,見宜收拾。
而牆壁披掛者,及碗底並傘柄、筆梗、扇面有字破碎者,俱宜收惜。
凡一切字簿,勿與婦女為針線本,勿令小兒頑耍。
「HT?」字,即古萬字,考(《字匯》)云:HT?字,古佛胸中吉祥之相,人皆不知,或繡或畫,雜於穢處,甚且織繡於綢綾上,或為衫褲,或為被褥,豈非不敬人,多不察,特為廣布:凡做佛事,須備小缸兩只,一化元寶冥鏹,一化文疏紙馬。
蓋字雖焚化,其跡不滅,紙灰沾地,罪過實甚。
若遇僧道,亦須勸導。
我等舉議,施送字籠,籠面簽上將要條刊一二則,或另刻一張同送書館之處廣勸,凡樂善君子,亦可遵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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