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3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康熙字典●準】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5-31 23:38: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天梁 於 2012-7-30 14:55 編輯

康熙字典●準


【子集下】【冫字部】


【廣韻】【集韻】□俗準字。


【正字通】字林準與准同。


正韻軫韻準准二字□存,當卽準字重文。


(準)【唐韻】【正韻】之允切【集韻】【韻會】主尹切,□肫上聲。


【說文】平也。


【前漢·律歷志】繩直生準。


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


【書·立政】準人。


【正義】準人,正法之人,謂士官。


又均也。


【禮·月令】先定準直。


【正義】謂輕重平均。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權之然後準之。


【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又平準,漢官名。


武帝置平準官,籠天下鹽鐵。


又則也,倣也。


【易·繫辭】易與天地準。


又樂器,漢京房所作,以定律數。


亦作准。


【莊子·天道篇】平中準,大匠取法焉。


【字林】準與準同。


又【唐韻】職悅切【集韻】【韻會】【正韻】朱劣切,□音拙。


【史記·高祖本紀】隆準而龍顏。


【註】服虔曰:


準,頰權也。


文穎曰:


準,鼻也。


又【集韻】數軌切【正韻】式軌切,□音水。


亦平也。


一曰車轅脊不停水。


(準)考證:


〔【周禮·冬官考工記】準之,然後量之。 【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謹按註係上句權之然後準之之註。


謹將改準之然後量之句,改爲權之然後準之。


評分

參與人數 1財富 -3000 銀幣 -1 收起 理由
天梁 格式有錯誤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20 01:42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