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貫集雜證謨血證論證共四條】
1.萬物生成之道,惟陰與陽,非陽無以生,生者神其化也;非陰無以成,成者立其形也。
人有陰陽,即為血氣,陽主氣,故氣全則神王;陰主血,故血盛則形強,人生所賴惟斯而已。
然人之初生,必從精始,精之與血,若乎非類,而丹家曰:涕,唾,精,津,汗,血,液,七般靈物總屬陰。
由此觀之,則凡屬水類,無非一六所化。
而血即精之屬也,但精藏於腎,所蘊不多,而血富於衝,所至皆是。
蓋其源源而來,生化於脾,總統於心,藏受於肝,宣布於肺,施泄於腎,灌溉一身,無所不及。
故凡為七竅之靈,為四肢之用,為筋骨之和柔,為肌肉之豐盛,以至滋臟腑,安神魂,潤顏色,充營衛,津液得以通行,二陰得以調暢,凡形質所在,無非血之用也。
是以人有此形,惟賴此血。
故血衰則形萎,血敗則形壞,而百骸表裏之屬,凡血虧之處,則必隨所在而各見其偏癈之病。
倘至血脫,則形何以立,氣何所歸,亡陰亡陽,甚危一也。
然血化於氣而成於陰,陽虛固不能生血,所以血宜溫而不宜寒;陽亢則最能傷陰,所以血宜靜而不宜動,此盈虛性用之機,苟能察其精義而得養營之道,又何血病之足慮哉。
2.血本陰精,不宜動也,而動則為病;血主營氣,不宜損也,而損則為病。
蓋動者多由於火,火盛則逼血妄行;損者多由於氣,氣傷則血無以存。
故有以七情而動火者,有以七情而傷氣者,有以勞倦色慾而動火者,有以勞倦色慾而傷陰者,或外邪不解而熱鬱於經,或縱飲不節而火動於胃,或中氣虛寒,則不得收攝而注陷於下,或陰盛格陽,則火不歸原而泛溢於上,是皆動血之因也。
故妄行於上,則見於七竅,流注於下,則出乎二陰,或壅瘀於經絡,則發為癰疽膿血,或鬱結於腸臟,則留為血塊血癥,或乘風熱,則為斑為疹,或滯陰寒,則為痛為痺,此皆血病之證也。
若七情勞倦不知節,潛消暗爍不知養,生意本虧而耗傷弗覺,則為營氣之羸,為形體之敝,此以真陰不足,亦無非血病也。
故凡治血者,當察虛實,是固然矣,然實中有虛,則於疼痛處有不宜攻擊者,此似實非實也;熱中有寒,則於火證中有速宜溫補者,此似熱非熱也。
夫正者正治,誰不得而知之,反者反治,則吾未見有知之者,矧反證甚多,不可置之忽略也。
3.失血於口者,有咽喉之異,蓋上焦出納之門戶,惟咽喉二竅而已。
咽為胃之上竅,故由於咽者,必出於胃。
喉為肺之上竅,故由於喉者,必出於肺。
然喉連於肺,而實總五臟之清道,咽連於胃,而實總六腑之濁道,此其出於肺者,人知病在五臟,而不知出於胃者,亦多由乎臟者也。
何也?
觀<內經>曰:五臟者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臟之本也。
然則五臟之氣皆稟於胃,而五臟之病獨不及於胃乎?
今見吐血之證,古人云:嘔血者出於胃,而豈知其亦由乎臟也。
蓋凡胃火盛而大吐者,此本家之病無待言也;至若怒則氣逆,甚則嘔血者,亦必出於胃脘,此氣逆在肝,木邪乘胃而然也;又如慾火上炎,甚則嘔血者,亦出於胃脘,此火發源泉,陰邪乘胃而然也。
由此觀之,則凡五志之火,皆能及胃,而血出於咽者,豈止胃家之病?
但迄而出者,必出於喉,出於喉者,當察五臟;嘔咯而出者,必出於咽,出於咽者,則五臟六腑皆能及之。
且胃以水穀之海,故為多氣多血之腑,而實為衝任血海之源,故凡血枯經閉者,當求生血之源,源在胃也;而嘔血吐血者,當求動血之源,源在臟也,於此不明,濟者鮮矣。
4.凡失血等證,身熱脈大者難治,身涼脈靜者易治。
若喘欬急而上氣逆,脈見弦緊細數,有熱不得臥者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