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十九明集雜證謨鬱證論情志三鬱證治共四條】
•凡五氣之鬱,則諸病皆有,此因病而鬱也。
至若情志之鬱,則總由乎心,此因鬱而病也。
第自古言鬱者,但知解鬱順氣,通作實邪論治,不無失矣。
茲予辨其三證,庶可無誤。
蓋一曰怒鬱,二曰思鬱,三曰憂鬱。
如怒鬱者,方其大怒氣逆之時,則實邪在肝,多見氣滿腹脹,所當平也。
及其怒後而逆氣已去,惟中氣受傷矣,既無脹滿疼痛等證,而或為倦怠,或為少食,此以木邪克土,損在脾矣,是可不知培養,而仍加消伐,則所伐者其誰乎?
此怒鬱之有先後,亦有虛實,所當辨治者如此。
又若思鬱者,則惟曠女釐婦,及燈窗困厄,積疑在怨者皆有之。
思則氣結,結於心而傷於脾也。
及其既甚,則上連肺胃而為欬喘,為失血,為隔噎,為嘔吐;下連肝腎則為帶濁,為崩淋,為不月,為勞損。
若初病而氣結為滯者,宜順宜開;久病而損及中氣者,宜修宜補。
然以情病者,非情不解,其在女子,必得願遂而後可釋,或以怒勝思亦可暫解;其在男子,使非有能屈能伸,達觀上智者,終不易邪也。
若病已既成,損傷必甚,而再行消伐,其不明也亦甚矣。
又若憂鬱病者,則全屬大虛,本無實邪。
此多以衣食之累,利害之牽,及悲憂驚恐而致鬱者,總皆受鬱之類。
蓋悲則氣消,憂則氣沉,必傷脾肺;驚則氣亂,恐則氣下,必傷肝腎。
此其戚戚悠悠,精氣但有消索,神志不振,心脾日以耗傷。
凡此之輩,皆陽消證也,尚何實邪?
使不知培養真元,而再加解散,其與鷺鷥腳上割股者何異?
是不可不詳加審察,以濟人之危也。
•怒鬱之治:若暴怒傷肝,逆氣未解,而為脹滿或疼痛者,宜解肝煎,神香散,或六鬱湯,或越鞠丸。
若怒氣傷肝,因而動火,以致煩熱痛脹滿或動血者,宜化肝煎。
若怒鬱不解,或生痰者,宜溫膽湯。
若怒後逆氣既散,肝脾受傷,而致倦怠食少者,宜五味異功散,或五君子煎,或大營煎,歸脾湯之類調養之。
•思鬱之治:若初有鬱結滯逆不開者,宜和胃煎加減主之,或二陳湯,或沉香降氣散,或啟脾丸,皆可擇用。
凡婦人思鬱不解,致傷衝任之源,而血氣日虧,漸至經脈不調,或短少漸閉者,宜逍遙飲,或大營煎。
若思憶不遂,以致遺精帶濁,病在心肺不攝者,宜秘元煎。
若思慮過度,以致遺精滑泄,及經脈錯亂,病在肝腎不固者,宜固陰煎。
若思鬱動火,以致崩淋失血,赤帶內熱,經脈錯亂者,宜保陰煎。
若思鬱動火,陰虛肺熱,煩渴,欬嗽見血,或骨蒸夜熱者,宜四陰煎,或一陰煎酌宜用之。
若生儒蹇厄,思結枯腸,及任勞任怨,心脾受傷,以致怔忡健忘,倦怠食少,漸至消瘦,或為膈噎嘔吐者,宜壽脾煎,或七福飲。
若心膈氣有不順,或微見疼痛者,宜歸脾湯,或加砂仁,白豆蔻,丁香之類以微順之。
•憂鬱內傷之治:若初鬱不開,未至內傷,而胸膈痞悶者,宜二陳湯,平胃散,或和胃煎,或調氣平胃散,或神香散,或六君子湯之類以調之。
若憂鬱傷脾,而吞酸嘔惡者,宜溫胃飲,或神香散。
若憂鬱傷脾肺,而困倦怔忡,倦怠食少者,宜歸脾湯,或壽脾煎。
若憂思傷心脾,以致氣血日消,飲食日減,肌肉日削者,宜五福飲,七福飲,甚者大補元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