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經二注 五臟風寒積聚病脈証治第十一13】
(論二首脈証十七條方三首)
肺中風者,口燥而喘。
身運而重。
冒而腫脹。
〔衍義〕肺者,手太陰燥金。
與足太陰同為濕化。
內主音聲。
外合皮毛。
屬上焦陰部。
行營衛。
在五行生克。
畏火克木。
今為風中之。
夫風者,內應肝木之氣。
得火反侮所不勝之金。
然木之子。
火也。
火必隨木而至。
風能勝濕。
熱能燥液,故為口燥。
風火皆陽。
二者合,則搖動不寧。
動於肺,則燥其所液之濕。
鼓其音聲。
有出難入,而作喘鳴。
動於榮衛。
鼓其脈絡肌肉,則身運作腫脹。
雖然。
此特風中於肺。
失其運用之一証耳。
若內經所論肺風者,多汗、惡寒、色白、時咳、晝瘥、暮劇,是又敘其邪在肺作病狀如是。
各立一義以為例耳。
然後人自此而推。
皆可得之,其在臟在舍在經絡。
凡所見之病。
不患其不備也。
餘臟皆然。
肺中寒。
吐濁涕。
〔衍義〕肺者,陰也。
居陽部,故曰陰中之陽。
謂之嬌臟。
惡熱復惡寒。
過熱則傷所稟之陰。
過寒則傷所部之陽。
為相傳之官。
布氣化液。
行諸內外。
陽傷則氣耗。
陰傷則液衰。
今寒中之,則氣液蓄於胸,而成濁飲。
唾出於口。
蓄於經脈。
乃成濁涕。
流出於鼻。
以鼻是肺臟呼吸之門也。
肺死臟。
浮之虛。
按之弱如蔥葉。
下無根者死。
〔衍義〕肺金主秋,當下四十五日後。
陰氣微上。
陽氣微下之時。
內經論其平脈曰:氣來輕虛以浮。
來急去散。
又曰:微毛而有胃氣。
又曰:厭厭聶聶。
如落榆葉狀,其陰陽微上下之象如此。
又曰:死脈則為真肺脈至。
大而虛。
如毛羽中人膚。
又曰:來如物之浮。
如風吹毛。
又曰:但毛無胃,則是陽氣不下。
陰氣不上。
盛陽當變陰而不變。
既不收斂。
又不和緩。
惟浮。
欲死可知已。
因火克金而陰亡。
內經謂其不過三日死。
正與此同。
蓋陰者陽之根。
浮者有之。
沉者亦有之。
根壯而後枝葉茂。
敘平脈惟貴輕虛以浮。
非全無沉者,但浮沉皆止三菽之重耳。
不欲其如石之沉也。
今浮之虛。
按之又弱如蔥葉。
於三菽其有幾哉。
越人曰:肝與肺有生熟浮沉之異。
生浮則熟沉。
生沉則熟浮。
蓋陽極生陰。
陰極生陽。
更始體用之氣在二臟,故二臟之形亦如之。
緣肺居陽部,故體輕浮。
主氣以象陽。
陽極變陰,故用收斂以象陰。
肝居陰部,故體重沉。
藏血以象陰。
陰極變陽,故用升發以象陽。
浮沉正此耳。
五臟陰陽。
各具一體用。
不可不察。
肝中風者,頭目 。
兩脅痛。
行常傴。
令人嗜甘。
〔衍義〕五氣在天為風。
在地為木。
在臟為肝。
與筋合。
肝之筋與經脈。
皆出足大趾之端。
過股內。
上循兩脅。
出胸中。
至於巔。
今中於風則動搖。
上者為頭目 。
風甚則亢。
亢則害。
承乃製。
兼金之體。
於是血液皆衰。
經絡盡從收斂而急束,故兩脅痛。
不能俯仰。
傴而行。
經曰:肝苦急。
急食甘以緩之,故令嗜甘也。
若內經肝風之狀。
多汗惡風。
善悲。
色蒼。
嗌乾。
善怒。
時憎女子。
此又並其臟之體用而言也。
肝中寒者,兩臂不舉。
舌本燥。
喜太息。
胸中痛。
不得轉側。
食則吐而汗出也。
(千金云時盜汗出咳食已吐其汁) 〔衍義〕肝者,陰之陽,其氣溫和。
啟陳舒榮而魂居之。
並神出入。
所畏者金也。
金性涼,其氣收斂肅殺,故克之。
令更中寒。
金乃水之母。
母必從子而至。
以害其木。
凝泣氣血。
生化失職。
不榮於上之筋脈,則兩臂不舉矣。
肝死臟。
浮之弱。
按之如索不來。
或曲如蛇行者死。
〔補注〕曷言死臟。
已無生氣也。
肝屬木應濡,是弱猶為本脈。
然但浮之弱。
既非長竿末梢之循矣。
及按之曰如索,則弦緊俱見。
曰不來,則脈有來去。
乃陰陽往復之理。
今但去,是直上下而無胃氣也。
否則真氣將散。
出入勉強。
有委而不前。
屈且難伸之狀,故曲如蛇行也。
嗚呼。
木之生也。
有鼓動條達。
發榮柔婉之妙,其死也。
非強直而不復。
即矯曲而不遂。
木曰曲直。
所以始之終之也。
肝著,其人當蹈其胸上。
先未苦時。
但欲飲熱。
旋復花湯主之。
旋復花湯方 旋復花(三兩) 蔥(十四莖) 新絳(少許)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
頓服。
〔補注〕肝主疏泄。
言其用也。
倘鬱抑不舒。
勢必下乘中土。
土必弱而時滿。
氣必結而不開,故喜人之按之揉之也。
肝氣之弱。
言著之心胸之間也。
先欲飲熱者,木汲在水。
喜其生已。
熱則能行。
樂其散結。
以此消息。
病情斯得矣,故以旋復為君。
主結氣脅下滿。
消胸上痰,而以蔥通陽氣也。
使徒治肝氣而不及血。
似與所著不宣,故取有色無質者,能入藏血之地而不著耳。
心中風者,翕翕發熱。
不能起。
心中飢。
食即嘔吐。
〔補注〕心為君主。
胞絡衛焉。
邪豈得以干之乎。
然則心中風者,殆胞絡受邪也。
風為陽邪。
善行數變,而所傷在君火之地。
兩熱相合。
勢必外蒸。
傷寒言翕翕為溫熱而不至於大熱也。
夫君火之官受困,則四肢自不能起,而蘊熱於內。
懸懸如飢狀。
乃痰飲蓄聚上脘。
初非胃虛也。
食又何能下乎,是不至嘔吐不止也。
心中寒者,其人苦病心。
如啖蒜狀。
劇者心痛徹背。
背痛徹心。
譬如蠱注,其脈浮者,自吐乃愈。
〔補注〕心主散。
寒入而火鬱矣。
鬱則氣既不舒,而津液聚為濁飲,故其苦病如啖蒜者,正形容心中懊 不得舒坦。
若為辛濁所傷也。
至甚者,正以陰凝之邪。
襲於陽部。
阻其升降。
前後不通。
亦猶胸痺之痛。
徹背徹心。
比如蟲之蠱注,其狀更有甚於啖蒜者矣,其脈浮者,邪在上也。
因高越之。
使所結之飲上涌,則所受之邪亦外出矣。
蓋吐中自有發散之義也。
心傷者,其人勞倦。
即頭面赤而下重。
心中痛而自煩。
發熱,當臍跳,其脈弦。
此為心臟傷所致也。
〔衍義〕內經曰:心者,君主之官。
神明出焉。
主明則下安。
否則十二官危矣。
形乃大傷。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
況所安之宅乎。
仲景謂心傷者,心之神因七情所傷也。
蓋神乃氣之主帥。
氣乃神之從卒。
懵亂則神遷。
遷則臟真之氣應之而亂。
久則衰。
衰則心傷矣。
心既傷而復加之勞役。
臟之真陰不能持守其火,而火亂動。
動則上炎,其頭目即發赤。
臟真從火炎。
不從下行,而陰獨在下,故重。
心虛則腎水乘之。
內作。
心痛而煩。
外作。
經絡之陰不得入與臟通,故發熱。
心脈絡於小腸。
火氣不行。
伏鼓而動作,故當臍跳。
仲景以弦脈為陰為虛。
今見於心之陰臟。
皆因心傷。
所以得是脈也。
心死臟。
浮之實如丸豆。
按之益躁疾者死。
〔衍義〕內經心脈如鉤。
但鉤無胃曰死。
心脈來前曲後居。
如操帶鉤。
又云:脈至堅而搏。
如循薏苡子。
累累然乃死。
心死脈不可一氣言。
心臟氣來。
象雖不一。
陰陽之道。
未之或異,何也?心脈主夏。
陽氣盛極於陰始生之時。
極而不能生陰者死。
陰極而反勝其陽者死。
以陰靜。
往來候之而已。
來者候其陽。
去者候其陰。
來盛而去衰如鉤。
終乏雍容和緩氣象,其能久而不死乎。
和平之鉤者,則前曲後居之反也。
所以如操帶鉤。
無胃氣故也。
陰陽生化。
從守其臟。
若薏苡子短數而動。
又能無死乎。
動如麻豆。
殆與薏苡子象同。
蓋躁疾者,氣脫亡陰也,故主死。
邪哭。
使魂魄不安者,血氣少也。
血氣少者屬於心。
心氣虛者,其人則畏合目欲眠。
夢遠行而精神離散。
魂魄妄行。
陰氣衰者為癲。
陽氣衰者為狂。
〔衍義〕神之所任物而不亂者,由氣血維持而養之以靜也。
若氣血衰少,則神失所養而不寧。
並神出入者謂之魂。
守神之舍者謂之魄。
神不寧則悲。
悲則魂魄不安矣。
心與目內外相關。
目開則神存於中而應事。
目合則神散於外而妄行。
故畏合目。
經云。
陽盛則夢飛。
陰盛則夢墜。
今以虛不以盛,故夢遠而不飛墜耳。
所言癲狂。
非陰陽上下相並之病。
乃獨持心臟。
分氣血。
陰陽相傾也。
蓋陰在內。
為陽之守。
陽在外。
為陰之衛。
若陰氣衰。
陽氣並於內。
神亦入於陰,故癲。
癲病者,神與聲皆閉藏而不發。
若陽氣衰。
陰氣並於外。
神亦出於陽,故狂。
狂病者,神與聲皆散亂而妄動也。
脾中風者,翕翕發熱。
形如醉人。
腹中煩重。
皮目 而短氣。
〔衍義〕風陽邪也。
內應肝。
在心臟者,尚有翕翕發熱。
況屬脾土,是賊邪乎,故外掣其皮。
目 。
內亂其意。
如醉人,而腹中煩也。
脾受賊邪。
氣力散解,故重而短氣。
且內經脾風者,身體怠惰。
四肢不欲動,當不止腹中煩重而已。
脾死臟。
浮之大堅。
按之如覆杯。
潔潔狀如搖者死。
〔衍義〕內經死脾脈至。
脈來堅銳。
如雀之啄。
如鳥之距。
狀其獨陰獨陽而不柔和也。
如屋之漏狀,其動止之不常也。
如水之流。
狀其去之無節也。
如弱而乍數乍疏。
狀其進退無度也。
今浮之大堅。
非類鳥啄乎。
按之如覆杯。
非類鳥距乎。
潔潔如搖者,非類屋漏與乍數乍疏乎。
趺陽脈浮而澀。
浮則胃氣強。
澀則小便數。
浮澀相搏。
大便則堅,其脾為約。
麻子仁丸主之。
麻子仁丸方 麻仁(二升) 芍藥(半斤) 枳實(半斤) 大黃(一斤)濃朴(一尺) 杏仁(一升去皮尖) 上末之。
煉蜜丸。
如梧子大。
飲服十丸。
日三。
以知為度。
〔補注〕趺陽脈。
土也。
浮為陽。
澀為陰,故浮之見陽。
沉之見陰也。
夫陽有餘,則胃氣強。
陰不足,則太陰不固,故小便數。
然則脾正為胃行津液者也。
臟澀而不能約束水津,則留於胃者甚少,而胃自失所潤。
然則胃之不潤。
脾為之也,故曰為約於是以大黃、枳實去實。
先以麻仁潤燥。
芍藥養陰,且用濃朴佐杏仁以利肺氣。
兼補益陰氣之用。
斯得之矣。
腎著之病,其人身體重。
腰中冷。
如坐水中。
形如水狀。
反不渴。
小便自利。
飲食如故。
病屬下焦。
身勞汗出。
衣裡冷濕。
久久得之。
腰以下冷痛。
腹重如帶五千錢。
甘薑苓朮湯主之。
甘薑苓朮湯方 白朮(二兩) 甘草(二兩) 乾薑(四兩) 茯苓(四兩)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三升。
去滓。
分溫三服。
腰即溫。
〔補注〕腎為水臟,而真陽伏焉。
腎著之病。
腎氣本衰,故水火俱虛,而後濕氣得以著之,何也?水與水為類,故易召也,其人身重。
濕也。
腰如坐冷水。
有水狀。
濕氣勝也。
不渴者,陽明未嘗熱也。
小便利。
膀胱未嘗病也。
飲食如故。
中焦亦不病也,故曰病在下焦,而又申明所致病之由。
言身勞則陽氣張而汗出。
濕入則陰氣久而不散。
以致冷痛腹重有如彼也。
然論病固下焦症也,而立方皆中焦藥。
豈無故哉。
人之陽氣。
原於下而盛於中。
今因中州無恙之時。
再一濃培脾土。
使土旺可以製濕。
陽壯足以發越,故取乾薑之辛熱。
茯苓之淡滲。
加於補中味內。
三服可令腰溫。
全不及下焦藥者,恐補腎則反助水益火。
無由去濕也。
仲景明言下焦。
藥反出中焦者,不令人想見微旨耶。
腎死臟。
浮之堅按之亂如轉丸。
益下入尺中者死。
〔衍義〕內經死腎脈來。
發如奪索。
辟辟如彈石。
又謂搏而絕。
如指彈石。
辟辟然,是皆無胃氣而天真之陽已亡。
惟真臟之殘陰。
隨呼吸而動。
單見本臟之象耳。
浮以候外。
外陽也。
堅者,猶彈石奪索。
乃真陰出於陽也。
按以候裡。
裡、陰也。
動則為陽。
亂動如轉丸。
乃真陽將脫。
動無倫序。
不能去來。
惟系息於其中。
若益入尺,是陰陽離決。
死兆彰彰矣。
問曰:三焦竭者,上焦竭。
善噫,何也?師曰:上焦受中焦氣未和。
不能消穀,故能噫耳。
下焦竭。
即遺溺失便,其氣不和。
不能自禁製。
不須治。
久則愈。
〔衍義〕竭者涸也。
上焦屬心肺。
一陰一陽之部。
肺主氣。
心主血。
以行榮衛。
為氣為血。
有一衰弱,則榮衛不能相持而行。
上焦之化政竭矣。
雖中焦受穀氣。
亦不消散,而聚於胸中,必待噫而出之。
下焦屬肝腎。
亦是一陰一陽之部。
腎主閉藏。
肝主疏泄,其氣不和,則榮不能內守。
衛亦不能外固。
下焦如瀆。
氣化之政竭矣,故小便不禁而遺溺也。
久而榮衛和,則自愈。
嘗考傷寒論脈法中云。
寸口脈微而澀。
微者衛氣不行。
澀者榮氣不逮。
榮衛不能相將。
三焦無所仰。
不歸其部。
上焦不歸者,噫而吞酸。
中焦不歸者,不能消穀引食。
下焦不歸者,則遺溺。
正此之謂。
出於上焦,而中焦亦噫也。
內經以督脈所生病為遺溺。
靈樞以肝所生病為遺溺,則遺溺亦不惟此已。
師曰:熱在上焦者,因咳為肺痿。
熱在中焦者,則為堅。
熱在下焦者,則尿血。
亦令淋閉不通。
大腸有寒者,多 溏。
有熱者,便腸垢。
小腸有寒者,其人下重便血。
有熱者必痔。
〔衍義〕熱在上焦為肺痿。
義同肺痿條。
然中焦為堅滿。
亦與脾約同義。
熱在下焦尿血及淋閉者,三焦下輸。
入絡膀胱。
即與內經胞移熱於膀胱為癃溺意同。
蓋膀胱為州都之官。
氣化而溺出焉。
熱在血,則血滲入膀胱。
尿而出之。
熱在氣。
氣鬱成燥。
水液因凝,故小便赤而淋閉不通。
雖淋閉屬氣鬱。
亦有屬血者,氣病溺色白。
血病溺色赤。
為熱在下焦。
下焦固不獨膀胱。
若腎若肝若小腸。
皆居下焦。
各能積熱。
如胞之移熱膀胱者,入則必自其竅出之。
亦有不因下焦而溺血者,如內經悲哀太過。
陽氣內動。
發則心下崩數溲血之類。
病名有標本。
急治標。
緩治本。
凡遇是証。
未可獨以下焦熱一語,而更不求其所來。
溏者大腸寒,則陽衰不能堅實糟粕,故屎薄少結,而中如 屎也。
腸垢者,大腸屬金主液。
有熱則就燥。
鬱滯其液。
澀而不行。
積為腸垢。
若膿若血。
頻並窘迫,故重下而不徹。
亦有垢不因大腸移熱而生者,小腸後重下血。
正與內經所謂結陰下血相類。
小腸屬火。
為心之腑。
心主血。
小腸寒,則陽不得越。
因鬱為下重。
血亦不入於脈。
隨其所鬱而便下。
然亦有便血因火熱而溢者,不惟小腸而已。
小腸有熱痔者,小腸從臍下入大腸肛門。
由肛門總為大小腸出入之門戶也。
然大腸筋脈橫解者亦為痔。
督脈生病者,亦作痔。
仲景舉小腸寒熱病中。
因心及之耳。
問曰:病有積。
有聚。
有 氣。
何謂也?師曰:積者,臟病也。
終不移。
聚者,腑病也。
發作有時。
輾轉痛移。
為可治。
氣者,脅下痛。
按之則愈。
復發為 氣。
諸積大法。
脈來細而附骨者,乃積也。
寸口。
積在胸中。
微出寸口。
積在喉中。
關上。
積在臍旁。
上關上。
積在心下。
微下關。
積在少腹。
尺中。
積在氣沖。
脈出左。
積在左。
脈出右。
積在右。
脈兩出。
積在中央。
各以其部處之。
〔衍義〕仲景立積聚之名。
蓋以臟者陰也。
腑者陽也。
陽動而陰靜。
臟主血。
臟病則血凝。
凝故不移,而名曰積。
腑主氣。
腑病則氣停。
停則終必動而名曰聚。
氣者,即首章 之邪。
從口入。
宿食之氣也。
脅下脾之幕。
章門穴是其處。
凡飲食入胃。
輸精於脾。
脾若不勝其氣之所宜者,則不布於三陰而積之於幕,故按之則所積之氣開,而痛暫愈。
後集則又痛,是名 氣。
蓋飲食之氣味。
各有所喜入之臟。
寧無從其所入之處而病者乎,故脅下痛。
亦非獨 氣也。
懸飲亦痛。
寒邪泣血在肝亦痛。
但按之散與不散為異耳。
雖然。
寒氣之客於小絡者,按之暖,其痛亦愈。
及考內經靈樞。
有積瘕而無聚。
仲景去瘕而名聚。
內經不分積瘕動靜。
仲景分屬之。
靈樞有著筋經之動靜。
仲景不言及。
巢氏又增之為四。
曰積、曰聚、曰、瘕。
積聚。
臟腑虛弱。
受風邪搏氣之所致也。
瘕由飲食不消。
聚結漸長所致。
盤牢不移者 也。
可以推移者瘕也。
陳無擇遂以積聚氣結者屬肺。
瘕血結者屬肝。
更有五臟相傳之積。
此與仲景所名又不同矣。
內經靈樞以風寒飲食七情。
俱為積瘕之邪。
巢氏陳氏分之如此。
仲景獨以動靜立名。
又不關內經靈樞。
巢氏或因仲景不言其邪。
遂有四者之名。
陳氏又從而立肺肝之名。
名愈分而理愈不明。
名以人立。
固從時遷可也。
邪可遷乎哉。
內經靈樞。
未常以風寒不病血。
飲食不病氣,而乃紛紛若是。
古之然耶。
今之然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