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四十七賢集外科鈐下外科鈐下脫疽六十五】
●立齋曰:脫疽以疔患於足或足趾,重者潰脫,故名之。
亦有患於手指者,名曰蛀節疔,重者腐去本節,輕者筋攣。
此證因膏梁厚味,酒炙,積毒所致;或不慎房勞,腎水枯竭;或服丹石補藥,致有先渴而後患者,有先患而後渴者,皆腎水虧涸,不能制火也。
此證形勢雖小,其惡甚大,不問腫潰,皆須隔蒜灸之,不痛者宜明灸之,庶得少殺其毒。
凡初發而色黑不潰者不治,毒延入腹者不治,色黑不痛者亦不治,色赤作痛自潰者可治。
若失解其毒,以致肉死色黑者,急斬去之。
亦有因修手足口咬等傷而致者。
若元氣虛弱,或犯房事,或外塗寒涼,內服剋伐,損傷脾胃,以致患處不潰,或黑延上足,亦多致死。
重者須當用腳刀轉解周骨,輕拽去之,使筋隨骨出,而毒得泄,亦不痛。
否則毒筋內斷,雖去而仍潰。
且偏僻之處,氣血罕到,藥難導達。
況攻毒之劑,必先傷脾胃,反損元氣,不若灸法為良,重者須解去為善。
故孫真人云:在肉則割,在指則截,使不如此,則必致夭歿而害尤甚矣。
況患處已壞,雖解不痛,又何憚而不為乎?患者當知之。
若女人患此,又多因札縳,血脈不通,遂成死肉。
惟當壯其脾胃,行甚經絡,生其血氣則愈。
又,治法曰:色赤作痛者,元氣虛而濕毒壅盛也,先用隔蒜灸,更用解毒藥,如活命飲,托裏散之屬,仍速用補劑,如十全大補湯,加減八味丸,則毒氣不致上侵,元氣不致虧損,庶可保生。
作渴者,宜滋陰降火。
色黑者不治。
●崔氏方:治手足甲疽,或因修甲傷肉,或因損足成瘡,潰爛上腳。
用綠礬置鐵板上煆沸,色赤如溶金色者為真,沸定取出研末,以鹽湯洗而搽之。
●一男子足趾患之,焮痛色赤發熱,隔蒜灸之,更以人參敗毒散去桔梗加金銀花,白芷,大黃,二劑痛止,又用十宣散去桔梗,官桂加天花粉,金銀花,數劑而痊。
一男子足指患之,色紫不痛,隔蒜灸五十餘壯,尚不知痛,又明灸百壯始痛,更投仙方活命飲四劑,乃以托裏藥潰脫而愈。
一膏梁之人先作渴足熱,後足大指赤痛,六脈洪數而無力,左尺為甚。
予謂此足三陰虛證,當滋化源為主。
彼因服除濕敗毒等劑,元氣益虛,色黯延足。
余乃朝用補中益氣湯,夕用補陰八珍湯各三十餘劑,及桑枝灸,潰而膿清,作渴不止;遂朝以前湯送加減八味丸,夕用十全大補湯,三十餘劑而痊。
是時同患此證,服敗毒之藥者,俱不救。
一膏梁人年逾五十亦患此,色紫黑,腳焮痛,喜其飲食如故,動息自寧,為瘡瘍之善證,尚可治。
遂以連翹消毒散六劑,更以金銀花,甘草節,瓜蔞二十餘劑,患趾潰脫;再以當歸,川芎,連翹,生地,金銀花,白芷二十餘劑而愈。
一芻蕘左足趾患一泡,麻木色赤,次日趾黑,五日其足黑冷,不知疼痛,脈沉細,此脾胃受毒所致。
以飛龍奪命丹一服,翌日令割去足上死肉,割後骨始痛而可救,遂以十全大補湯治之而愈。
蓋死肉乃毒氣盛而拒絕營氣所致,況至陰之下,氣血難達。
經曰:風淫末疾,即此是也。
向若攻伐之,則元氣愈虛,邪氣愈盛,乘虛上侵,必致不救。
俱薛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