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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書-卷之十六理集雜證謨勞倦內傷辨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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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 20:25: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景岳全書-卷之十六理集雜證謨勞倦內傷辨


東垣曰:古人以脈上辨內外傷於人迎,氣口,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傷,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

此辨固是,但其說有所未盡耳。

外感風寒,皆有餘之證,是從前客邪來也,其病必見於左手,左手主表,乃行陽二十五度。

內傷飲食及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皆不足之病也,必見於右手,右手主裏,乃行陰二十五度。

故外感寒邪,則獨左手人迎脈浮緊,按之洪大緊者,後甚於弦,是足太陽寒水之脈,按之洪大而有力,中見手少陰心火之脈,丁與壬合,內顯洪大,乃傷寒脈也。

若外感風邪,則人迎脈緩而大於氣口一倍,或兩倍,三倍。

內傷飲食,則右寸氣口脈大於人迎一倍,傷之重者,過在少陰則兩倍,太陰則三倍,此內傷飲食之脈。

愚謂東垣發明內傷一證,其功誠為不小,凡其所論有的確不易者,茲俱詳述於後,或稍有疑似者,姑已置之。

至若辨脈一條,則有不容不辨者,乃以左為人迎主表,右為氣口主裏;外感則左手人迎浮緊,內傷則右手氣口脈大。

此其長中之短也。

夫人迎本陽明胃脈,在結喉兩旁;氣口本太陰肺脈,兩手所同稱也。

迨晉之王叔和,不知何所取義,突謂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左以候表,右以候裏。

而東垣宗之,故亦以為言,則大謬矣。

且內傷外感之分,乃一表一裏不容紊也,如肝腎在左,豈無裏乎?

腸胃在右,豈非表乎?

即如仲景之論傷寒,亦但以浮大為表,沉細為裏。

歷溯仲景之前,以至倉,扁,軒,歧,初未聞有以左右言表裏者。

迨自叔和之後,則悉宗其謬而傳始訛矣。

即無論六經之表裏,而但以親歷所見者言之:如脈見緊數,此寒邪外感也,然未有左數而右不數者。

又如所云,左大者為風邪,右大者為飲食,則尤其不然。

夫人生稟賦之常,凡右脈大者十居八九,左脈大者十居一二。

若果陽邪在表,則大者更大,豈以右脈本大而可認為食乎?

若飲食在臟,則強者愈強,豈以左脈本強而可認為寒乎?

不知此之大而緊,則彼之小者亦必緊,彼之小而緩,則此之大者亦必緩。

若因其偏強而即起偏見,則忘其本體者多矣。

故大小言,則脈體有不同,可以左右分也;若以遲疾言,則息數本相應,不可以左右分也。

矧左表右裏之說,既非經旨,亦非病徵,烏足信哉?

或曰:然則內傷外感,何以辨之?

曰:六脈俱有表裏,左右各有陰陽。

外感者,兩手俱緊數,但當以有力無力分陰證陽證;內傷者,左右俱緩大,又必以有神無神辨虛邪實邪。

然必察左右之常體,以參久暫之病因,斯可得脈證之真。

不然則表裏誤認。

改補倒施。

自叔和至今,凡陰受其殃者,不知幾多人矣。

此不得不為辨,正以為東垣之一助也。

此別有辨,在[類經‧藏象類]第十一篇,所當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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