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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哲學●近代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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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2 16:13: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哲學●近代哲學

 

近代哲學當以笛卡爾開始,其特點為對理性之重視,近代哲學因以產生。

 

中古哲學家如波那文裘拉與湯瑪斯‧阿奎那等均注意理性之運用,惟仍以聖經為依歸,而近代哲學之注重理性自由運用,則與此有所不同。

 

茲就其主要學派及代表人物分別說明之:理性主義:以笛卡爾、斯賓諾莎,與萊布尼茲為代表。

 

笛卡爾(ReneDescartes),法國人。

 

他認為對世界萬物雖可懷疑,但對自己的存在卻不能懷疑,於是而有「我思故我在」的名言,由此再建立全般性的知識體系。

 

他主張天賦觀念,並以「清晰而分明的觀念」為認識真理的標準。

 

他對有關存在的認識:一、絕對實體:上帝;

 

二、被造實體:「心」與「物」;

 

三、主要屬性:思維與擴延。

 

斯賓諾莎(BaruchSpinoza),荷蘭猶太人。

 

深受笛卡爾影響,主張推理應清晰分明。

 

他為一泛神論者,提出「能產的自然」與「所產的自然」,以為神聖的屬性包括思維與擴延。

 

從上帝直接而永恆的模式,「無限叡智」與擴延的基本特性動、靜,以至於現實分殊的有限模式、個別心靈,與個別物體,他均以理性的邏輯說明上項系統的發展,顯然表現出理性主義的精神。

 

萊布尼茲(GottfriedWilhelmVon.Leibnitz),德國人。

 

著有「新人類悟性論」,以與洛克相辯論。

 

他認為宇宙是一個和諧的系統,由思想到存在之路,萊氏畫為四層:一、充足理由律:有果必有充分的原因。

 

二、矛盾律:思想中有矛盾的不可能存在。

 

三、連續律:表明有規律的連續進行。

 

四、單一律:由思想到存在之路祇呈現一次,單子一旦存在即具有獨立性。

 

他倡單子說,單子各自獨立,然而有預定和諧的景象。

 

經驗主義:其代表人物為洛克、柏克萊、休謨。

 

洛克(JohnLocke),著有「人類悟性論」,反對天賦觀念,以為由經驗可以獲得具體的真實的知識。

 

他以外感與內省的觀念作為資料,由單純觀念聯合而為複合觀念,即可成為種種的知識。

 

他主張有心的實體與物的實體,不啻是承認了笛卡爾的二元論。

 

柏克萊(GeorgeBerkeley)主張「存在就是被知覺」,他將洛克所說物的初性和次性合成為「可感性質」,觀念和可感性質是一致的,事物除了可感性質以外,並無不可感覺的物自體存在。

 

休謨(DavidHume),著有「人類悟性之研究」,他以為觀念為印象之再現,印象先於觀念,於是提出「印象優位原則」,主張從印象而來的觀念,才是真正的觀念和知識。

 

他又以為從印象方面不能覓得「必然連結性」,從而認定因果關係,「必然連結性」乃是一種習慣性的期待,這是一種反傳統性因果律的觀念。

 

休謨否認物的實體,也否認心的實體,但由於不能自圓其說,而不得不承認心的實體之存在。

 

康德(ImmanuelKant)繼起,對理性、經驗兩派予以批評而仍取其長,並提出自己的見解。

 

在其先驗分析論中,一面以經驗的資料納入先天的範疇,而以先驗綜合判斷獲得必然性、普遍性的知識;

 

另一面又以為真實的知識以經驗的範圍為限,超出此範圍即為幻覺與虛假。

 

換言之,他以現象界的知識是真實的,而以本體界的知識是虛幻的。

 

在其先驗辯證論中,對於心靈、世界與神,提出了二律背反,即是對此可提出正反兩面的理由,於是而使正面的論證失其應有的效力。

 

惟如能對於反面的理由予以有力駁斥,正面的理由自仍可存在。

 

康德又倡道德哲學,以道德意志之來源而認知上帝的存在。

 

他並提倡美學,以美的目的論連結純粹理性與實踐理性,亦可認識上帝之存在。

 

費希特(JohannGottliebFichte)不滿意康德的反形而上哲學,他以為其他事物依人而存在,從我出發而有「非我」。

 

「我」與「非我」之發現,由「意識我」即「絕對我」而來,而「絕對我」又成為「我」與「非我」的綜合,於是產生「正」、「反」、「合」的辯證法。

 

謝林(F.W.J.Schelling)倡同一哲學,以為理性的作用是認識「統一」和「同一」,想像的作用,才是認識差別與對立,事物的表象雖有對立與差異,而事物的真象則是同一的。

 

黑格爾(G.W.F.Hegel)倡言「絕對精神」,思維以「正」、「反」、「合」辯證的形式,逐漸發展以上達於絕對精神。

 

上項辯證的發展不但可以應用於邏輯學,亦可應用於自然哲學、歷史哲學,與精神哲學。

 

從康德以至於黑格爾的哲學思想,一般人稱之為德國的觀念論。

 

法國孔德(AugusteComte)倡實證論,主張用實驗、用感官作用來衡量一切理知的知識。

 

美國詹姆斯(WilliamJames)提倡實用主義,以實用來衡量知識的真實價值。

 

杜威(JohnDeway)又把實用主義導致工具主義,而以為真理的追求與實際生活有密切關係。

 

其後有從英國發生以至發展於德、奧、美國的邏輯實證論,其代表人物有艾耶、卡納普與馬哈等。

 

黑格爾的弟子費爾巴哈(Feuerbach)轉而提倡唯物論,馬克斯採取他的唯物論與黑格爾的辯證法,倡唯物論辯證法,或辯證法唯物論,成為國際共黨的基本理論,為害世界,流毒滋深。

 

法國柏格森(HenriBergson)提倡生命哲學,主張以生命活力作創造性的發展。

 

布朗特延續之,並予修正補充。

 

存在主義倡自丹麥的祁克果(SorenKierKegoard),重視個人生活,以個人的自覺回歸於存有。

 

其後存在主義者,主張有神的有雅土培、海德格、馬色爾等,主張無神的有沙特等。

 

知識論方面,與存在主義知識論有關的現象學,其主要代表胡賽爾(EdmundHusserl),主張從現象透視本質,二者是一致的。

 

此外,尚有羅素的新實在論,與懷海德強調過程與實在問題等,不及一一詳述。

 

部分近代哲學者反形上學的思想甚為顯著,引起了許多人的不滿。

 

邇來形上思想又復抬頭,而對中國形上思想逐漸重視,亦頗值得注意。

 

(胡鴻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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