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揭】
【卯集中】【手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居謁切,音訐。
【說文】高舉也。
或作□。
又【唐韻】基竭切【集韻】【韻會】丘傑切,□音朅。
義同。
或作担。
又作拮。
又與偈通。
車疾貌。
【王應麟·詩攷】韓詩,匪車揭兮,見漢書王吉傳。
又【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巨列切,□音傑。
與□同。
或作搩。
【增韻】舉而豎之也。
【前漢·□項傳贊】揭竿爲旗。
【張衡·西京賦】豫章珍館,揭焉中峙。
又擔也,負也。
【戰國策】馮煖于是乗其車,揭其劒。
【史記·東方朔傳】數賜縑帛,擔揭而去。
又姓。
【前漢·功臣表】安道侯揭陽定。
又【唐韻】【集韻】【韻會】□其謁切,音碣。
亦擔也。
又長也。
【詩·衞風】葭菼揭揭。
又【集韻】【韻會】□語訐切,音钀。
義同。
又【唐韻】居列切,音孑。
揭起也。
【詩·小雅】維北有斗,西柄之揭。
又【大雅】顛沛之揭。
【傳】揭,見根貌。
【疏】樹倒故根見。
【戰國策】唇揭者,其齒寒。
【註】揭,猶反也。
又啓事。
今日揭帖。
又【唐韻】【集韻】【韻會】□去例切,音憩。
亦高舉也。
又褰衣涉水,由膝以下也。
【詩·邶風】淺則揭。
【爾雅·釋水】揭者,揭衣也。
【司馬相如·上林賦】涉冰揭河。
又【集韻】其例切,音偈。
揭陽,縣名。
【前漢·地理志】南海郡揭陽縣。
又丘言切。
與攑同。
亦舉也。
考證:
〔【司馬相如·子虛賦】涉冰揭河。〕
謹照原書子虛賦改上林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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