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淳淳教買屋致富 實際上瞞賣凶宅挨告】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張淳淳原是塑身達人,後期晉身為地產女王、並出版書籍《張淳淳教你30萬買屋當富豪》,今她被媒體爆料,隱瞞房屋資訊、出售凶宅,被以詐欺罪遭到起訴,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據悉,10年前她以姊姊名義買下北市1房,但事後她賣屋時,卻隱瞞該屋為凶宅,男子林忠賢、女子連秀茹買下後,再以近1400萬元的價格轉售賴姓男子,事後賴男想將房屋脫手,才驚覺自己買到的是凶宅,憤而提出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06年張淳淳花了625萬元,以姊姊名義買下該房,當時她雖得知該屋曾有人燒炭自殺,不過買屋後才發現死者死在屋內、該屋是凶宅;她曾對原屋主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但雙方事後和解、撤回告訴。
2011年她將該屋以1170萬元的價格,轉賣給林男和連女,但她只說明屋內曾有人燒炭自殺,死者送醫後才身亡,並非死於屋內;兩人買下房屋後,隔年以1380萬元將房子賣給賴姓男子,賴男購屋後3個月再委託房仲賣屋,卻被房仲告知,該屋2005年曾有人在屋內自殺身亡,賴男得知自己買到凶宅,憤而提告。
賴男一氣之下,對賣屋的林男、連女提出告訴,而檢察官開庭時,張淳淳則否認隱瞞屋況;林男拿出當時和張淳淳交易時的錄音檔,證明張淳淳僅告訴他,該屋曾有人燒炭自殺,但送醫後才死亡,加上張淳淳曾向房屋前手提告求償、事後和解,檢察官認定張淳淳明知有人在屋內死亡、卻隱瞞屋況,涉嫌詐欺。
林男、連女部分,檢察官斟酌房仲證詞,賣屋期間多次詢問2人,不過2人從未提及該屋有人燒炭自殺,且在「屋況標的現況說明書」否認該屋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狀況,裁定2人與張淳淳都為順利賣房,隱瞞凶宅屋況將3人起訴。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entertain/20150420/20150420985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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