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十七理集雜證謨脾胃論治脾胃】
脾胃有病,自宜治脾,然脾為土臟,灌溉四旁,是以五臟中皆有脾氣,而脾胃中亦皆有五臟之氣。
此其互為相使,有可分而不可分者在焉。
故善治脾者,能調五臟,即所以治脾胃也;能治脾胃,而使食進胃強,即所以安五臟也。
今人止知參,苓,枳,朮,山楂,麥芽,神,厚朴之類,乃為脾胃之藥,而不知風寒濕熱皆能犯脾,飲食勞倦皆能傷脾。
如風邪勝者宜散之,則麻黃,桂枝,柴胡,乾葛之類皆是也。
寒邪勝者宜溫之,則桂,附,乾薑,丁香,茱萸之類皆是也。
熱邪勝者宜寒之,則芩,連,知,柏,梔子,石膏之類皆是也。
濕邪勝者宜燥之,則蒼朮,白朮,半夏,豬苓之類皆是也。
飲食停積者宜行之,則三稜,蓬朮,大黃,芒硝之類皆是也。
勞倦內傷者宜補之,則人參,黃耆,白朮,杜仲之屬皆是也。
然臟腑雖分十一,而同有陰陽,同此血氣,矧太陰常多血少氣,陽明常多血多氣,使此中之血瘀,則承氣,抵當之類,總屬脾胃之藥;使此中之血虛,則四物,五物,理陰,五福之類,又孰非脾胃之藥乎?再若五臟之邪,皆通脾胃,如肝邪之犯脾者,肝脾俱實,單平肝氣可也;肝強脾弱,舍肝而救脾可也。
心邪之犯脾者,心火熾盛,清火可也;心火不足,補火以生脾可也。
肺邪之犯脾者,肺氣壅塞,當泄肺以蘇脾之滯;肺氣不足,當補肺以防脾之虛。
腎邪之犯脾者,脾虛則水能反克,救脾為主;腎虛則啟閉無權,壯腎為先。
至若胃司受納,脾主運化,若能納而不化,此脾虛之兆易見。
若既不能納,又不能運,此脾胃之氣俱已大虧,即速用十全大補,六味回陽等劑,尤恐不及,而尚欲以楂,苓,枳,朮,之類,冀為脾胃之永賴乎?
是以脾胃受傷,但使能去傷脾者,即俱是脾胃之藥。
此中理奧機圓,姑舉此以見其概,而隨宜應變,誠有非言能盡悉者。
且諸藥入口,必先入胃而後行及諸經,若妄用相妨相礙等物,亦豈有既入其腑,能不先犯脾胃而竟走他臟者乎?
倘不明此理,而徒執一,二成方,曰:此可攻邪,此可健胃,則其胸次可知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