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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二十四 運氣類 五星之應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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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2:44: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二十四 運氣類 五星之應320

 

 

(《素問‧氣交變大論》)

 

帝曰︰夫子之言歲候,不及其太過,而上應五星。

 

今夫德化政令,災眚變易,非常而有也,卒然而動,其亦為之變乎?(此承前章而詳求五星之應。

 

謂凡德化政令,災眚變易,其有卒然而動者,星亦應之否也。)

 

岐伯曰︰承天而行之,故無妄動,無不應也。

 

卒然而動者,氣之交變也,其不應焉。

 

故曰應常不應卒,此之謂也。

 

(承天而行,謂歲候承乎天運,故氣無妄動,而五星之見,則動無不應也。

 

但其卒然而動者,非關天運,隨遇為變,則五星未必應焉。

 

以應常不應卒也。

 

常,謂盛衰之常,其來有自,故必無不應。

 

卒者,一時之會,非有大變,則亦有不應者矣。)

 

帝曰︰其應奈何?岐伯曰︰各從其氣化也。

 

(各從其氣化者,歲星之化其應風,熒惑之化其應火,鎮星之化其應濕,太白之化其應燥,辰星之化其應寒也。)

 

帝曰︰其行之徐疾逆順何如?岐伯曰︰以道留久,逆守而小,是謂省下。

 

(道,五星所行之道也。

 

留久,稽留延久也。

 

逆守,逆行不進而守其度也。

 

小,無芒而光不露也。

 

省下,謂察其分野君民之有德有過者也。)

 

以道而去,去而速來,曲而過之,是謂省遺過也。

 

(謂既去而復速來,委曲逡巡而過其度也。

 

省遺過,謂省察有未盡,而復省其所遺過失也。)

 

久留而環,或離或附,是謂議災與其德也。

 

(環,回環旋繞也。

 

或離或附,欲去不去也。

 

議災與德,若有所議而為災為德也。)

 

應近則小,應遠則大。

 

(應,謂災德之應也。

 

所應者近而微,其星則小。

 

所應者遠而甚,其星則大。)

 

芒而大倍常之一,其化甚;大常之二,其眚即也。

 

(芒,光芒也。

 

甚,氣化之盛也。

 

即,災眚即至也。)

 

小常之一,其化減;小常之二,是謂臨視,省下之過與其德也。

 

德者福之,過者伐之。

 

(減,氣化之衰也。

 

若小於常之二倍,則不及甚矣,其災眚亦所必至。

 

臨視,猶言觀察也。

 

省下之過與其德,謂省察其宿屬分野之下,有德者錫之以福,有過者伐之以災也。)

 

是以象之見也,高而遠則小,下而近則大,故大則喜怒邇,小則禍福遠。

 

(梵谷而遠者,其象則小。

 

下而近者,其象必大。

 

大則近而喜怒之應亦近,小則遠而禍福之應亦遠。

 

觀五星有遲留伏逆之變,則其或高或下又可知矣。

 

按︰上文云︰應近則小,應遠則大。

 

此云︰大則喜怒邇,小則禍福遠。

 

似乎相反。

 

但上文之近遠,近言其微,遠言其甚,故應微而近則象小,應甚而遠則象大。

 

此言邇遠者,邇言其急,遠言其緩,故象大則喜怒之應近而急,象小則禍福之應遠而緩。

 

蓋上文以體象言,此以遠近辨,二者詞若不同,而理則無二也。)

 

歲運太過,則運星北越;(運星,主歲之星也。

 

北越,越出應行之度而近於北也。

 

蓋北為紫微太一所居之位,運星不守其度,而北越近之,其恃強驕肆之氣可見。)

 

運氣相得,則各行以道。

 

(無強弱勝負之氣,故各守其當行之道。)

 

故歲運太過,畏星失色而兼其母︰(畏星,即所製之星。

 

如木運太過,則鎮為畏星 也。

 

失色而兼其母者,木失色而兼玄,火失色而兼蒼,土失色而兼赤,金失色而兼黃,水失色而兼白也。

 

其所以然者,如木氣有餘則土星失色而兼赤,赤為木之子,而又為土之母,子母氣必相應,故兼見也,此正其循環相承之妙。)

 

不及,則色兼其所不勝。

 

(木不及則兼白,火不及則兼玄,土不及則兼蒼,金不及則兼赤,水不及則兼黃,兼其所相製也。)

 

肖 者瞿瞿,莫知其妙,閔閔之當,孰者為良?(肖,取法也。

 

瞿瞿,卻顧貌。

 

閔閔,多憂也。

 

夫天道難窮,談非容易,雖欲取法者瞿瞿多顧,然皆莫得知其妙,故於閔閔之才,能當憂世之任者,果孰為良哉?蓋甚言難其人也。

 

《靈蘭秘典論》曰︰消者瞿瞿,孰知其要?文義與此稍異,詳藏象類一。)

 

妄行無癥,示畏侯王。

 

(知天道者,既難其人,故每有妄行之徒,用無癥之說,以示畏侯王,言而不應,反惑其敬畏修德之心。

 

若此輩者,不惟無補於事,而適足為誤事之罪人也。)

 

帝曰︰其災應何如?岐伯曰︰亦各從其化也,故時至有盛衰,凌犯有逆順,留守有多少,形見有善惡,宿屬有勝負,癥應有吉凶矣。

 

(時至,歲時之更至也。

 

五星之運,當其時則盛,非其時則衰。

 

退而東行凌犯者,星遲於天,故為順,災輕。

 

進而西行凌犯者,星速於天,故為逆,災重。

 

留守日多則災深,留守日少則災淺。

 

形見有喜潤之色為善,形見有怒燥憂喪之色為惡。

 

宿屬,謂二十八宿及十二辰位,各有五行所屬之異。

 

凡五星所臨,太過逢王,不及逢衰,其災更甚。

 

太過有製,不及得助,其災必輕。

 

即勝負也。

 

五星之為德為化者吉,為災為變者凶,皆癥應也。

 

王氏曰︰火犯留守逆臨,則有誣 訟獄之憂,金犯則有刑殺氣鬱之憂,木犯則有震驚風鼓之憂,土犯則有中滿下利 腫之憂,水犯則有寒氣沖 之憂,故曰癥應有吉凶也。)

 

帝曰︰其善惡何謂也?岐伯曰︰有喜有怒,有憂有喪,有澤有燥,此象之常也,必謹察之。

 

(王氏曰︰五星之見也,從夜深見之。

 

人見之喜,星之喜也。

 

見之畏,星之怒也。

 

光色微曜,乍明乍暗,星之憂也。

 

光色迥然,不彰不瑩,不與眾同,星之喪也。

 

光色圓明,不盈不縮,怡然瑩然,星之喜也。

 

光色勃然臨人,芒彩滿溢,其象懍然,星之怒也。

 

澤,明潤也。

 

燥,乾枯也。

 

班固曰︰五行精氣,其成形在地,則結為木火土金水。

 

其成象在天,則木合歲星居東,火合熒惑居南,金合太白居西,水合辰星居北,土合鎮星居中央。

 

分旺四時,則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丑未之月各十八日。

 

合之為三百六十日。

 

其為色也,則木青、火赤、金白、水黑、土黃。

 

其為分野,各有歸度。

 

旺相休廢,其色不同,旺則光芒,相則內實,休則光芒無角,不動搖,廢則光少色。

 

白圜者喪,赤圜者兵,青圜者夏水,黑圜者疾多死,黃圜吉。

 

白角者哭泣之聲,赤角者犯我城,黑角者水行窮兵。

 

太史公曰︰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寧,五穀蕃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日不食朔,月不食望,是為有道之國,必有聖人在乎其位也。

 

瑩,榮、用二音。)

 

帝曰︰六者高下異乎?

 

岐伯曰︰象見高下,其應一也,故人亦應之。

 

(有此象則有此應,高下雖異,氣應則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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