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齒衄】
證名。
見《證治要訣●諸血門》。
即齒間血出,牙宣。
因胃火上炎,腎虛火旺,上焦風熱等因所致。
《證治準繩●雜病》:
“血以齒縫中或齒齦中出,謂之齒衄,亦曰牙宣。”
腎主骨,齒為骨之餘;
胃脈絡於上齦,大腸脈絡於下齦,皆屬陽明。
故胃火上炎,或腎虛火旺,皆可引起本證。
胃火實證,伴見口渴口臭,便秘齦腫,或發熱,脈洪數,治宜清胃瀉火,用抽薪飲、清胃飲或通脾瀉胃湯加藕節、蒲黃。
胃火虛證,多反復難愈,伴見口燥齦糜,口不臭,脈細數,宜引火下行,兼滋胃陰,用玉女煎或甘露飲加蒲黃之類。
腎虛火旺者,伴見齒搖血滲,睡則血出,醒時血止,治宜益腎水、瀉相火,用六味地黃湯加牛膝、天冬、麥冬、骨碎補、蒲黃;
如上盛下虛,尺脈微弱,寸脈浮大者,加附子、肉桂以引火歸元。
因上焦風熱所致者,治宜疏風清熱,用消風散加芒硝內服。
又有大寒犯腦者,宜白芷散。
參見衄血有關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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