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登聞檢院】 官署名。唐垂拱二年(686)置四匭於朝堂,接受士民投書。唐後期有匭院。宋太平興國九年(984),改匭院為登聞院,景德四年(1007)改登聞檢院,隸諫議大夫。掌接受文武官員及士民在登聞鼓院投書之被阻抑者。金登聞檢院掌奏告尚書省、禦史台處理不當事。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kf.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官署名。
唐垂拱二年(686)置四匭於朝堂,接受士民投書。
唐後期有匭院。
宋太平興國九年(984),改匭院為登聞院,景德四年(1007)改登聞檢院,隸諫議大夫。
掌接受文武官員及士民在登聞鼓院投書之被阻抑者。
金登聞檢院掌奏告尚書省、禦史台處理不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