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言部-訴訟上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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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華敏
時間:
2019-12-13 21:57
標題:
【言部-訴訟上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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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部-訴訟上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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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3頁
【訴訟上之和解】ㄙㄨˋ ㄙㄨㄥˋ ㄕㄤˋ ㄓ ㄏㄜˊ ㄐㄧㄝˇ
當事人於訴訟繫屬中,在受訴法院、受命推事或受託推事前,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且以終結訴訟之全部或一部為目的之合意,稱為訴訟上之和解。
也稱審判上之和解。
其除生訴訟法上之效果外,亦生民法上和解之效果。
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如認有成立和解之望者,得於言詞辯論時,或使受命推事或受託推事試行和解。
試行和解成立者,應作成和解筆錄。
訴訟因訴訟上和解之成立,無待裁判而終結;
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請求繼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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