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网部-羈押】 [打印本頁]

作者: 吳華敏    時間: 2019-10-25 20:51
標題: 【网部-羈押】
网部-羈押

第1583頁

【羈押】ㄐㄧ    ㄧㄚ

指為使刑事被告受裁判或刑之執行為目的,而將其留置於看守所,暫時剝奪其自由的強制處分。

羈押係於檢察官或推事訊問被告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予以羈押之必要,且合乎羈押之事由時為之。

羈押事由計有:

一、被告無一定之住居所。

二、被告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

三、被告有事實足認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四、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等四種。

羈押被告,應用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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