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制勘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的一個司,設郎中三人,員外郎五人,內一人規定由宗室擔任,及主事等官。掌秋審實緩,定科刑禁(朝審見“審錄司”,請旨定奪後,對“情實”的,分別情況,或立即執行,或暫緩執行。科,法律條文,定科即依法定罪),兼稽四川、河南、陝西、甘肅、新疆、烏裏雅蘇台、科布多案狀。參見“審錄司”。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kf.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官署名。
清末法部的一個司,設郎中三人,員外郎五人,內一人規定由宗室擔任,及主事等官。
掌秋審實緩,定科刑禁(朝審見“審錄司”,請旨定奪後,對“情實”的,分別情況,或立即執行,或暫緩執行。
科,法律條文,定科即依法定罪),兼稽四川、河南、陝西、甘肅、新疆、烏裏雅蘇台、科布多案狀。
參見“審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