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證非易治之病】
三十六、濕證非易治之病
濕傷脾陽,在中則不運痞滿,傳下則洞泄腹痛。
傷胃陽,則嘔逆不食,膈脹胸痛。
兩傷脾胃,既有脾證,又有胃證也。
其傷脾胃之陰若何?
濕久生熱,熱必傷陰,古稱濕火者是也。
傷胃陰,則口渴不飢;
傷脾陰,則舌先灰滑,後反黃燥,大便堅結。
濕為陰邪,其傷人之陽也,得理之正,故多而常見;
其傷人之陰也,乃勢之變,故罕而少見。
治濕必須審在何經何臟,兼寒兼熱,氣分血分,而出辛涼、辛溫、甘溫、苦溫、淡滲、苦滲之治。
否則籠統混治,將見腫脹、黃疸、洞泄、衄血、便血諸症蜂起矣。
蓋土為雜氣,兼證甚多,最難分析,豈可泛論濕氣而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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