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理氣心印?內傳】 [打印本頁]

作者: 風水妙法    時間: 2014-1-2 09:44
標題: 【理氣心印?內傳】
本帖最後由 廉貞 於 2014-1-2 22:16 編輯

理氣心印?內傳


[唐] 丘延翰 著

 

太極篇

 

《易》曰: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


夫太極未分之先,天地人物無有也,衝穆兆朕,惟有一氣耳。


一氣既分,輕清者爲天,重濁者爲地。清氣之精,上而爲日月星宿;


濁氣之精,下而爲山河草木,一陰一陽,兩儀奠位,天地生成,人禀理氣,混然中處。


陽變陰合,五氣以生;五氣流行,八卦象位;八卦既定,四方始正,而變化無窮焉。


地法因理氣之妙,以推山川之生成,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以定吉凶之機,其理微矣。

 

河圖篇

 

《易》曰:


「河出圖,聖人則之。」


又曰: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此伏羲時河中龍馬負圖之數,伏羲因之以畫八卦。


其數始于一而終于十,以五生數統五成數,天一與地六合于北而生水,地二與天七合于南而生火,天三與地八合于東而生木,地四與天九合于西而生金,天五與地十合于中而生土,蓋天地生成自然之數也。


地法因之,以推五行生成之妙,分配陰陽,布排五氣,體此道耳。

 

洛書篇

 

《易》曰:「洛出書,聖人則之。」


《書》曰:


「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彜倫攸敘。」


昔在夏後之世,洛中神龜負《書》,其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爲肩,六八爲足,始于一而終于九。


夏禹因之,平定水土,分別九州島。箕子法之,以作九疇,蓋先天八卦,相爲表


地法因之,以明九宮八門之義,故南朱雀、北玄武、東青龍、西白虎爲四正之方,是故南面而立,向北而治,法乎此也。

 

伏羲先天卦篇

 

《易》曰:「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摩,知往者順,知來者逆。」


此伏羲先天八卦也。


乾坤縱而六子橫,其數則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其方則南、坤北、離東、坎西,震東北、兌東南、巽西南、艮西北,自震至爲順,自巽至坤爲逆,蓋震始交而陽生,巽始消而陰生。


兌,陽之長者;艮,陰之長者。震兌,在天之陰;


艮巽,在地之陽。


故震兌上陰而下陽,艮巽上陽而下陰,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天地之所阖辟,日月之所出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寒暑莫不由是而推,此先天八卦所以爲理氣之體也。


地法因之,以推二十四位生煞之炁、二十四氣運化之機,以消息陰陽論其時日支孤虛旺相,以致于用,其理微矣。

 

文王後天卦篇

 

《易》曰:「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幹,勞乎坎,成言乎艮。」


此文王後天八卦,乃人用之位,後天之學也。伏羲先天八卦,生于子,坤生于午,坎終于寅,離終于申,以應天時,明天之道。


至文王重卦,至于西北,退坤于西南,長子用事而長女代母,坎離得位而兌艮爲偶,震巽爲用,以應地之方也。


蓋兌離巽得陽之多者也,艮坎震得陰之多者也,是以爲天地之用也,極陽,坤極陰,是以不用也。


以方位言之,震兌始交者也,故當朝夕之位;


坎離交之極者也,故當子午之中;


巽艮不交而陰陽不雜也,故當用中之偏;


乾坤純陽純陰也,故當不用之位。此後天方位,所以始震而終艮也。


羅經方位,由是而立,其所以推測造化,察理山川以別吉凶,蓋有至理存焉。


此聖人明體致用之學也。

 

納甲篇

 

《易》曰:


「天地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相推而變化。」


又曰: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


夫天象之可見者,莫如日月也;


天運可考者,亦莫如日月也,故日月麗天而運行,寒暑陰陽循環不息,而盈虛消息之理,于是而見,造化變通之機,由是而推。


日爲陽之象,陽中含陰,離體二陽在外而一陰居中,故離爲日之正體;


月爲陰之象,陰中含陽,坎體二陰在外,而一陽居中,故坎爲月之正體。


蓋日無遲速,月有盈虛,卦有變化而時有配納。


月麗于日而有明,自晦朔而象坤,朏出于庚,而震上弦見于丁,而兌盈于甲壬,而退于辛,而下弦消于丙,而艮沒于乙癸,而于坤,此一月之消息盈虛也。地法因之以推八卦之變,分納八于各卦之位以統十二支之方,配以五行之位,蓋本乎此也。


此圖法先天八卦方位而推者也。


日月者,天象之著明,非日月無以見天地之妙用。


故納甲明陰陽消息之理,取月之一周盈虛之象,以明卦體之變,配納之妙,其義深矣。


夫月者,陰也。


月本無光,麗日而明,以不明之體言之,則純陰而象坤,晦朔之會也。


坤初變而震,月三日,而朏出于庚爲震之象,故庚納于震;


坤再變而兌,月八日,月上弦見于丁爲兌之象,故納丁于兌;


坤三變成,月十五日而三陽,倘與日相望而全其明,圓照東方甲平于壬,爲之象,故納甲于


月盈而合虧,既盈而塵魄。


初缺成巽,十八日爲平明,見辛爲巽之象,故辛納于巽;


再損成艮,二十三日爲下弦月,見于丙爲艮之象,而沒于乙癸,爲坤之象,故乙納于坤。


離者,日之正體也,其象肖,故分之壬以納之;


坎者,月之正體也,其象肖坤,故分坤之癸以納之。


戊己合而居中,無所分配,故戊己寄旺于各宮,分金以戊己排于各位之中。


坎離震兌四正也,故納而配支;


乾坤艮巽四隅也,故納支而已。


坎正北爲水,申子辰水局也,故隸于坎;


離正南爲火,寅午戌火局也,故隸于離;


震正東爲木,亥卯未木局也,故隸于震;


兌正西爲金,巳酉醜金局也,故隸于兌。


四局三合之義,蓋取諸四正長生之地爲始,旺于中而終于墓也。


土則寄旺,坤爲土生之位,艮爲山,故二位爲土局;


巽木之盛也,故爲木局;


金之盛也,故爲金局,此八卦五行之局也。


八局既定,則八八支各有附隸,明乎納甲之理,然後可以推天地之生氣也。


大而天地之始終,小而人物之榮枯,遠而古今之世變,皆不外乎此,是以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聖人深注意焉。

 

天星四垣

 

按《漢史?遷天官書》曰:


“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紫微之宮太乙帝居也。


旁三星曰三公,後四星曰四輔,又一星曰妃,環之匡衛,十二星曰藩臣,紫微宮前直鬥口三星,曰太乙,左三星曰天槍,右四星曰天  ,後六星絕、漢、氐、營、室曰閣道;


又北六星曰三台,東北四星出其間者曰天市,中六星曰市樓,市中衆星爲衆貨。


紫微宮南有太微曰三光之庭,匡衛十二星曰藩臣,西將東相,南四星執法中端門,門左右掖門,門內六星五諸侯,中五星大  曰五帝,座後聚十五星曰郎,位旁大星將位也,西有隨星曰:   


微士大夫,權前大星曰妃,旁小星曰禦者,又一南星曰南極老人,此四極天星正垣也。”


蓋星者,氣之清而上者也;


地者,氣之濁而下者也。


故玄女曰:


“天有象,地有形,上下相須而成一體。”


夫星吉則地吉,星凶則地凶,在天有紫微、天市、太微、少微四垣星,旁照四方以主庶微。


地法推之以明其善惡、察其精微,所謂“天光下臨,地德上載”者,此之謂與。


此言天星下臨之妙用也,吉凶由是而著。


夫天以二十八宿爲經,分配分野各有所隸,又有四垣正居天星臨制四方。


玄女曰:


“紫微主王侯卿相,天市主府庫財帛,太微主富貴壽考,少微主威武權謀”


故凡文武官員、上而神仙宰牧、下而九流貧賤,莫非天星之主宰也。

 

九星

 

按《漢史?遷天官書》曰:


“北七星所謂在璇玑玉衡以齊七政,杓攜龍角,衡殷南鬥,魁枕參首。


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洲河濟之間;


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北,爲帝車,運乎中央,臨制四方,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系乎鬥,故地取象九星以立名。”


然考之于經,《春秋?連鬥樞》雲“星天樞屬土,秦分二星;


天璇屬木,楚分三星;


天玑屬金,齊分四星;


天權屬水,吳分五星;


天衡屬土,燕分六星; 


陽屬金,趙分七星;搖光屬火,宋分八星。


輔星主幽州,九星弼星主並州。”


劉韶六北九星,二星不見,則世言九星之名曰貪狼、巨門、祿存、文曲、廉貞、武曲、破軍、左輔、右弼者,乃出于道書所分,非經見也。


今因其說而推之北鬥者,天星也。


在天則各有所主,在地則各有所隸,是故古今世數宇宙,推移以致四海九州島人物方言、情性嗜好、日用起居,莫非九星之所致,此地理之書所以深探其源,用之以推休咎,萬無一失也。


爲天紀,分照四方,木火金土水布列于其間,在地則成形而變化無窮焉。


以天罡河魁爲紀綱,運化陰陽,故陰陽取象于鬥,以配八山之名,蓋有一定不易之位,初非可以起卦例,翻顛倒亂于掌上運行也。


丘公之前初無此說,皆唐一行作《銅函經》,悉皆倒裝,生旺反用休囚,飛走天星無有定位,至今愚惑後人,不複知所考訂,哀哉!臣聞之師曰:

 

“天星爲主誰能識,地下稱尊人少知;

 

惟有赤松明此理,後來翻作八山推。”


蓋此言也。

 

仰觀天文

 

臣聞之師曰:


“曆法始乎伏羲而成乎堯,伏羲之前則有帝釋梵王洞明此理,法象天地,施之人事。


迨堯命羲和欽天授時而仰觀之說,始明推易。


火虛昂以占中星,定春夏秋冬以正四時。


夫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星麗乎天而左旋者也;


周歲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氣運于天而右轉者也。


東方蒼龍七宿自角始而箕終,南方朱雀七宿自井始而轸終,西方白虎七宿自奎始而參終,北方玄武七宿自始而壁終。


地法以二十八宿之分度分配八方,推之爲二十四路,又以二十八宿分配日月五行,緯星之氣分而麗之,就以分配分野,天禽地獸在人各有所主,其所以消息陰陽、辨其吉凶、論其情性、分其分野,布天星、立四正,占山川之所産、察人物之善惡,其理微矣。”


二十八宿,經星也,非此無以正天地之分度,故春分而星烏昏中,夏至而星火昏中,秋分而星虛昏中,冬至而星昂昏中,以是占候四時、察詳地紀,深爲著明矣。


今以二十八宿論之,上而在天則有躔度之多寡,下而在地則有分野之盈縮,在人則有庶類之司,在物則有獸族之肖,在星則有五行之配,在位則有分金之數。


角二星十二度太爲武權爲賊將,在氣爲木,在肖爲蛟;


亢四星九度太爲疾病爲蠱毒,在氣爲金,在肖爲龍,在殺爲暗金;


氐四星十六度少爲疫疠爲強勇,在氣爲土,在肖爲貉;


房四星十六度太爲禦乘,在氣爲日,在肖爲兔;


心三星六度爲營室,在氣爲月,在肖爲狐;


尾九星十九度爲不和爲盜賊,在氣爲火,在肖爲虎;


箕四星九度半爲口舌爲公訟,在氣爲水,在肖爲豹。


此七宿三十星七十八度,配之東方蒼龍之位。


六星二十三度太爲文職爲科名,在氣爲木,在肖爲犴;


牛六星七度爲太常爲僧道,在氣爲金,在肖爲牛,在殺爲暗金;


女四星十一度爲巧惠爲淫亂,在氣爲土,在肖爲幅;


虛二星九度少爲哭泣爲喪禍,在氣爲日,在肖爲鼠;


危三星十六度爲華蓋爲離宮,在氣爲月,在肖爲燕;


室二星十八度少爲廟食爲王侯,在氣爲火,在肖爲豬;


壁二星九度太爲文章爲秘府,在氣爲水,在肖爲貐。


此七宿二十五星九十四度,配之北方玄武之位。


奎十六星十八度爲文藻爲書府,在氣爲木,在肖爲狼;


婁三星十二度太爲聚衆爲伐,在氣爲金,在肖爲狗,在殺爲暗金;


胃三星十五度少爲倉庫爲商賈,在氣爲土,在肖爲雉;


昂七星十一度爲白衣爲儒林,在氣爲日,在肖爲雞;


畢八星十六度半爲弋獵爲遊畋,在氣爲日,在肖爲鳥;


觜三星一度爲羁旅爲行商,在氣爲火,在肖爲猴;


參七星十度爲斬艾爲權衡,在氣爲水,在肖爲猿。


此七宿四十七星八十三度半,配之西方白虎之位。


井八星三十一度少爲水患爲行舟,在氣爲木,在肖爲獬;


鬼五星二度半爲淫祀爲妖孽,在氣爲金,在肖爲羊,在殺爲暗金;


柳八星十三度半爲果毅爲器皿,在氣爲土,在肖爲獐;


星七星六度太爲急事爲非橫,在氣爲日,在肖爲馬;


張六星十七度太爲遠客爲分離,在氣爲火,在肖爲蛇;


轸四星十八度太爲車服爲警跸,在氣爲水,在肖爲蚓。


此七宿六十星一百九度七十五分,配之南方朱雀之位。


自危五至女八爲子,女七至牛二爲癸,牛一至十二爲醜,十一至箕七爲艮,箕六至尾十爲寅,尾九至心二爲甲,心一至氐八爲卯,氐七至亢四爲乙,亢三至轸十六爲辰,轸十五至轸三爲巽,轸二至翼五爲巳,翼四至張九爲丙,張八至柳十一爲午,柳十至井三十爲丁,井二十九至井十六爲未,井十五至井三爲坤,井二至畢十四爲申,畢十三至畢一爲庚,昂十一至胃十二爲酉,胃十一至婁八爲辛,婁七至奎九爲戌,奎八至壁四爲,壁三至至室四爲亥,室三至危六爲壬,此聖人仰觀玄象之妙用也。


以是占候天時、推詳地理、審明地殺、翻起火星,使富貴休咎莫不切中,故玄女曰:


“天列星宿,地分州域,收天禽、步地獸。”


蓋此謂也。

 

俯察地理

 

臣聞昆侖爲四極之祖,分流三幹,北幹出河北,入雲中九嶷、門、代郡,回服南太原、帝丘、太行山脈,九河東北渡遼海,以入于海爲翼衮之分;


中幹出河南,自秦隴三輔入豐沛汾晉脈伊洛,東而淮泗以入于海,爲雍豫徐青之分;


南幹出江南,自陝右分出,西鄙回巴蜀,踰荊衡入黔中,東而匡阜南極嶺海,北渡粵閩三吳,自浙右以入海,爲梁荊楊之分。


因山以別水,因水以分山,隨其形勢而爲之分野,因形勢以推氣,因氣以立穴,故《葬經》曰:


“地有四勢,氣從八方。”


至晉郭氏作《葬書》推明其義曰:


“寅申巳亥四勢也。


衰旺系乎形,應震離坎兌乾坤艮巽八方也,來止迹乎岡阜,四勢之山生八方之龍。


四勢行氣,八龍施生,一得真宅,吉慶榮貴。”


夫羅經本後天八卦方位,間以八幹四維分爲二十四位。


地法本乎先天,而納甲配八局以爲用,方位既定,局法既明,然後推五氣之流行,知陰陽之休咎,因是以爲返本歸源之妙,返氣納骨,乘其生氣,骨骸得氣,遺體受蔭,其義亦微矣。


且以二十四路各配五氣、各分陰陽,不可不察也。


地法所謂相其陰陽、原其骨脈、辨其嫡庶、察其情性,使龍穴砂水收藏,裁千百裏于方寸,衝陽和陰,增高益下,此君子所以奪神功改天命也。”


羅經二十四位以十二位爲陽、十二位爲陰,各有吉凶。


晉郭氏《葬書》三篇始言葬乘生氣,而地理之說始詳。


今以二十四路論之,寅爲甲卯乙辰巽之始,申爲庚酉辛戌之始,巳爲丙午丁未坤之始,亥爲壬子癸醜艮之始。


而以五行論之有三,其一曰正五行乃方位五行也,曰水曰火者四,曰金曰木者五,曰土者六;


次曰八卦五行,納甲八局配納音五行也,其間配木配金配土者三,配水配火者一;


次曰洪範五行乃山頭納音五行也,曰水者八,曰土者五,曰木者三,曰火曰金者四,然此三家五行,獨四正之宮,木東金西火南水北,無變易之說焉。


如正五行論氣,八卦五行論局,洪範五行論山,納音各有所用,難以 論也。


夫氣行于地而運于天也,在地者論形,在天者論氣,形靜而有常位,氣動而無常形,形可見而氣不可見,必以羅經察之,推其位以察其氣,乘其氣以裁其穴,對天星用八卦,推山運于退度,察水步于去流,深探禍福之機于毫厘之間,使神不能專其宰,天不能定其命,此《葬書》所謂“奪神功改天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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