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慎齋遺書】
書名 周慎齋遺書
分類 醫論
品質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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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序】
余舅祖琢崖王先生,乾隆甲午,壽屆七十有九,病將易簀,手書一編,囑余曰:
是為明慎齋遺書,開雕未半,子幸竟其事,卒成吾志。
余謹受教,唯而退。
乃於是年之冬,續刊其余,共成書十卷。
雕事畢,為之序曰:
先生諱琦,字載韓,號載庵,又號琢崖,晚年自稱胥山老人。
未弱冠,補弟子員,即館余家。
先生父松穀公,相與昕夕討論書史,上下古今,旁及青鳥演禽,蓍筮云篆,貝葉之文,兼收並覽,孳孳至忘寢食。
性儉素尚義,壯年喪偶,不更娶,不蓄資,有得即以供剞劂氏,刻所注李太白、李長吉等集,既《醫林指月》十二種,其他未付梓者尚多。
此《慎齋遺書》,則得自晚年,第鈔本闕陋,借得東扶張先生藏本,始備卷數。
慎齋名之干,明季東吳人,以醫鳴,著書三數種,《張氏醫通》,曾引其說,此本為勾吳逋人名球者所訂,其文義頗未潤澤。
大抵慎齋門人,記其師所指授,語多質朴,無高手宣達義旨,讀者嘗病其蹇。
東扶先生少為利導之,琢崖先生復細加厘定,始成完書。
余於歧黃理無所窺。
然以先生之博極群籍,又醉心於方藥術者數十年,其所許可謂補世之所未備,則其有裨益於醫道無疑也。
是書傳,慎齋之名亦傳,而勾吳逋人亦不枉費數十載之參稽,其名亦傳,豈徒以其名也歟哉!
世有人熟玩反復,稟是以御諸疾,而收其立成之效,雖得其旨於慎齋,然卒成其書之功,而垂益於後世,非先生其誰與歸。
余是以不敢委其命於草莽,而終踐其諾也。
仁和趙樹元石堂氏謹序
【吳序】
醫道自東漢張仲景後,教亦多術矣。
東垣溫補,河間清熱,丹溪滋陰,戴人攻伐。
四家者,概皆有聞,然俱各得仲景之一體,而非軒歧之正派也。
明季江東周之干慎齋氏,生乎二千年後,而獨得仲景之精髓,直駕李劉朱張而上,有非季世俗醫所能仿佛二三也。
但《遺書》數卷,出於門人之記錄,未經較正,多有隱晦重復之弊。
球久欲刪煩去冗,訂為定本,年來因注《易》未遑,近日《易》注告成,南陽《金匱玉函經解》亦已脫稿,於是刪釋《遺書》,更定卷帙,陰陽臟腑,氣運色脈,經解方解,病機方案,分錄十卷,以翼仲景《金匱玉函經》,作雜證之準繩,為後學之楷式,少醫醫者虛虛實實之病。
球僭妄之罪,自知難逭,然球自年十四即業醫,繼晷焚膏,誦讀幾三十載,幸得稍知一二,而性拙不能阿世,天之所以命我者,端在斯矣。
即欲偷安而諉責,業有所不敢耳!
乙酉申月勾吳逋人書於學易草廬
【卷一】
【陰陽臟腑】
天為陽,地為陰,火為陽,水為陰。
天地,陰陽之定位也,水火,陰陽之生化也。
生化體位傷,故水火有過不及之害,則天地不能無旱浸之災。
水火者其用,天地者其體,用傷則體害,一定之理也。
以人身而言,形,陰也。
神,陽也。
心腎,水火也。
有形必有神。
神氣,體也。
形血,用也。
故病於形者,不能無害於神;
病於神者,不能無害於形。
蓋氣病必傷血,血病必傷氣,此不易之道也。
但治之者,不可無先後標本輕重之分。
夫病有陰陽臟腑血氣,其病有各不相值者,有相因而致者,有去此適彼者。
故用藥之法,如腑病而臟不病,不得以臟藥犯之,臟病而腑不病,不得以腑藥犯之。
有腑病而勢將及於臟,用藥治腑,不得不先固臟;
病在臟而勢將入腑,不得不先理腑。
腑入臟,臟入腑,又有輕重之異,藥亦不得不隨其輕重而用。
更有病雖在此,而不必治此,治此反劇;
有病已去此,猶當顧此,此皆分陰陽先後標本輕重之大略也。
【陰陽之義】
陽,天道也;
陰,地道也。
非天之陽,萬物不生,地亦不凝。
非地之陰,萬物不成,天亦不靈。
故天主健,無一息之停,使稍有滯,則失其健運之機,而萬物屯矣。
地主靜,無一息之動,若稍不靜,則失其凝靜之氣,而萬物否矣。
人身之陽,法天者也,苟失其流行之機,則百病生;
人身之陰,法地者也,苟失其安養之義,則百害起。
故陽生而陰長,陰生而陽旺。
陰與陽一身之司命,不得偏廢而或失也。
今之醫者,或言陽為重,或言陰為要,均未得要重之故,各執其說而失輕重之機宜者多矣。
夫言陽重者,乃天之陽,人身之真陽,而非壯火食氣之亢陽也。
亢陽者,如天之久旱酷暑,不可不急以甘霖清氣以消其亢害,故丹溪有扶陰之義,黃柏、知母等苦寒之味,在所當用,扶陰正所以濟陽也。
(炳章按:
此為平正之論,扶陽者知顧陰,扶陰者知顧陽,則斷無一偏之害矣。
言陰重者,乃地之陰,人身之真陰,而非堅凝寒結之濁陰也。
濁陰者,如重陰凜冽之寒氣,不得不藉皓日晴和之氣以暖和之,先哲有扶陽之義,桂附乾薑,在所當用,扶陽正所以濟陰也。
蓋火烈則水干,水盛則火滅,兩相需而不得偏輕偏重者也。
若為醫者,重陰而害及真陽,重陽而害及真陰,誤矣!
故知天者可以扶陰,知地者可以扶陽,知天地之義,而成位乎中,方是救人之良醫,而非食醫道必欲明天地之道者,蓋人生天地間,無處不與天地合也。
即人之有病,猶天之陰陽,不得其宜也。
故人因飲食思慮勞碌淫逸而生病者,人中之天,自為病也。
因五運六氣外感而成病者,天中之人,外傷而為害也。
凡因天而病者實也。
雖虛而必先實,因人自病者虛也,雖實而必先虛,虛實明而用藥始無誤矣。
(因天時而病者為外感之實症,雖有虛狀而必當先治其實,因人事而病者為內傷之虛症,雖有實狀而必先顧其虛。
炳章按:
此亦論其大概,尚當以天之風寒暑濕燥火之期,合之人身金木水火土之虛實,察天識病,見病思天,天時有犯無人病之偏者方自全也。
(炳章按:
此語的當,雖參茯,其氣亦偏也。
【人之陰陽】
生生之本,俱在於是。
但陽能生陰,故一分陽氣不到,此處便有病。
然陰所以配陽,若陽到而陰不到,亦不能無病。
蓋以陽為本者,知所先也,若單事陽而罔顧陰,且惡陰而多抑陰,則非理矣。
先哲用六味以桂附而成其功,所以補其陰中之陽也。
用四君用補骨脂、五味子以收其效,所以補其陽中之陰也,(炳章按:
語氣抑揚,即不無偏重之弊,且四君子加補骨脂,亦不得謂之補陰。
故胃陽全賴脾陰之合。
又如腎者,陰臟也,而為胃之關,腎津液枯,則關門不利,而胃不能受物,同此理也。
醫之道,生道也。
其生之道,不過陰陽五行生化之機宜也。
得其序而和則生,失其序而離散則死,失其和而紊亂則病。
察其所失,求其所和,則上醫也。
陽者,天之道也,人之氣也。
陰者,地之道也,人之形也。
其所以序而和者,人之臟腑經絡皮肉筋骨表裡內外,無不得五行生化之和而相安也。
大凡形質之失宜,莫不由氣行之失序,故地之萬物不生,皆天氣寒熱水旱之或過也。
人身之陰陽,即天地之形氣,五臟六腑之流通,猶四時之相代,天之陰陽失,為相者燮而理之,則萬物安。
人身之陰陽五行失,醫者調而治之,則百病除。
良相良醫,總在察陰陽五行生化之機宜而已。
【凡病不起於先天】
即起於後天,是先天後天,皆為人身萬化之本矣。
然其真本,又惟在元陽一氣。
經云:
蒼天之氣清淨,清淨之氣者,陰陽五行先天後天之化原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本是一氣,一而分之,則為二耳。
但有質而凝靜者為陰,無質而營運者為陽,無陽則陰無所衛,無陰則陽無所附,陰陽之相需,如天地相交,不得相失也。
但其間有輕重之別,蓋陽能生陰,陰不能生陽。
《易》曰:
吉凶悔吝生乎動,陽則動而不靜者也。
凡陰之病,皆陽動失其和而致之也。
故扶陽為治病要訣,然知扶陽而不知顧陰,天生而地不成,亦非治病之全法也。
(炳章按:
專重扶陽亦一偏之論,非要訣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天地得是道,故能長久。
人身同一天地也,其氣與天地等,純乎清淨無雜,清淨則一,一者道也。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人得一以靈,得一謂得此天元真一之氣也。
若或以七情,或以六氣,稍雜其間,則氣不清淨而病生矣。
故經云:
蒼天之氣清淨,順之而陽氣固。
清淨之氣在人,生於肝,行於肺,役於心,養於脾,藏於腎,而流行於五臟六腑,四肢九竅,稍有滯隔,即生病矣。
所謂一分陽氣不到,即生病者此也。
用藥之補,補此也。
用藥之攻,攻乎害此者也。
亂則理之,逆則順之,塞則通之,於此無病,病亦不傷,於此有害,雖安亦危。
脈中清輕,安和之氣,即此氣也。
故脈貴和平,失之則死,傷之則病。
胃之養,養此也,胃之行,行此也。
先天之根根此,後天之奉奉此,蓋總先後天統氣血而為功者也。
此氣動處虛處,則為陽為氣,靜處形處,則為陰為血,為精為液。
氣得乎此,則生生不絕,流行百骸。
失乎此,則為火為邪。
血得乎此,得濡潤百骸,失乎此,則為膿為癤,為瘡疸 痞。
此氣若失,天地亦否,況凡人生病處,皆為陰為火,總因陽氣不到,陽氣所到之處,斷無生病之理也。
【陰陽臟腑】
人以血為主,胃乃生血之源,陽氣不足,陷於陰分,則血不生長,氣皆化而為火。
若陽氣升舉,則血散布於上下,氣無凝滯,何病之有?
大凡一身只陰陽二氣,陽氣生發,陰氣皆化為血,陽氣不足,陰氣皆化為火。
(炳章按:
此補中益氣之論也。
但近人腎虧者,多一遇升發之品則真陽飛越,頃刻致脫,不可不知。
故為醫者斷不可執於一邊也。
火在丹田之下者,是為少火,少火則生氣。
離丹田而上者,是為壯火,壯火則食氣。
食氣之火,是為邪火,生氣之火,是為真火。
清氣在下,能助命門之火。
若陰氣絕,濁氣在上,則填實肺氣,肺氣不能行降下之令,則大便閉。
心肺為陽,陽中有陰,故上行極而下。
肝腎為陰,陰中有陽,故下行極而上。
中氣上升於肺則為氣,從肺回下則化為血,人身胃氣升降,而氣血自然生生不已。
(中氣即是胃氣人身以陽為主,一分陽氣未絕,不至於死。
一分陰氣未盡,不得成仙。
(炳章按:
醫書引此者多,而俱不得其解,蓋仙經以人身皆陰,惟心中元神為陽元,神充足乃可以點化陰神而成肌肉屬陰,氣屬陽,氣猶百姓,肌肉猶城垣。
若無肌肉為之外衛,即氣亦無依而亡矣,故大肉盡脫者,亦不能生也。
(炳章按:
觀此條可知上條所引系誤解仙經也。
蓋仙經所謂陽氣原非呼吸之氣,而其所謂陰氣者,亦非肌肉之類也。
【陰陽臟腑】
人身以陽氣為主,用藥以扶陽為先,如上焦閉塞,陽氣不能下降,須開豁之,中焦陽氣上升,須溫補之。
下焦陽氣不能收藏,須求腎納氣。
(炳章按:
此所謂陽氣乃胃中衝和之氣也,切勿誤認,而以以桂附補之。
胃中陽氣,貫於五臟之內,假令胃中陽氣不到於肺,即是肺之脾胃虛也。
余可類推。
【陰陽臟腑】
人之生死關乎氣,氣納則為貴。
(炳章按:
納氣為貴即是至論,人能終日將氣沉至丹田,不令走散,久久行之,自然強健,特人多疏懶不能行耳。
氣納則歸腎,氣不納則不歸腎,氣不歸腎者,謂脾胃之氣不得到腎也。
其不到有五,心之脾胃,肝之脾胃,肺之脾胃,腎之脾胃,脾胃之脾胃,不到者,由先後天不能相生故也。
蓋腎為先天五臟之始,天一生水也。
脾胃為後天五臟之成,成數五,五,土數也,乃天生地成之義也。
凡五臟中有一臟不能秉生成之氣則病矣,如心之脾胃虛,則胃氣不到於心,心則無成,亦不奉生,而氣不歸腎。
氣不歸腎,則如樹之不能有雨露,而根葉不能有生氣而枯也。
舉一而五臟可類推矣。
但其間寒熱溫涼之不同,須知人身五行有過不及之分,如心本君火也,君火之德寧,由肝木能中和而無過與不及也。
若肝弱則不能生火,而火之化原病,故火亦不得寧,而心氣不得下交於腎,則氣不納矣。
此皆由肝木弱,不能生心火故也。
且五行之理,不克則不能生。
(炳章按:
不克則不生,實參透造化之論,人身膈膜以上為心與肺,膈膜以下為胃與肝,肺抱心而生,肝抱胃而生,皆以相克而成其用也。
作者此語亦偶然道著,觀其下文肝弱脾無所制云云,仍是腐淺之論,可知其非有卓見矣。
如有妻而無夫也。
肝弱則脾無制,而心亦無秉,心之脾胃虛矣,斯時當以涼而納之也。
蓋心不得胃氣,則君火弱,君弱則臣強,肝枯則生火,胸中無非相火填塞矣,故當用涼也。
又如肺氣弱,則肝必強,肝旺則乘土,土受侮則金之脾胃虛,金虛則寒而不能生腎水,是為水冷金寒,非用熱則金水成冰,而肺氣不納乎腎矣。
又如水弱則肝亦害,肝已病則不能制土,土能克水,土氣不能到肝,而肝之氣,亦不能奉生於腎矣。
斯時若得溫暖之氣,則水能生,而肝得氣,肝和則水火之氣,自能相生,而氣可納矣,此則當溫而納之也。
又如脾之本位,或因濕熱,或因太燥,或因勞若憂煎,或因飲食飢飽,一傷其氣,氣則下行而不能及肺,肺乏下降之令,則脾胃之本位,不能納氣矣。
此則又非寒熱溫涼之所能納也,斯時以扶脾保肺順其升降之性,乃可納耳!
更如腎之氣虛,則水不能制火,而相火起矣。
相火為包絡之火,一本相依,一火興則五火熾。
五火者,龍火、雷火、心火、陽明燥火、三焦壯火也。
斯時須察其本原,若初病而本原未傷者,竟以涼納之,六味加知母黃柏者也。
若病久而本原致傷者,以涼納之必死,則當補元而導之,七味、八味、十味皆可納也。
(炳章按:
然則執此數方便可以御百病乎?
非探本之論也。
總之,百病皆由胃氣不到而不能納腎,以致先後天生成之氣,不能相和所致,醫者知納氣,思過半矣。
【陰陽臟腑】
五臟分屬陰陽,陰陽全賴生克。
故固腎者,不可以不保肺,肺者所以生腎也。
扶脾者不可以不治肝,肝者所以克脾也。
然扶脾即所以保肺,土能生金也。
保肺即所以平肝,金能克木也。
脾病即肺病,肝病即脾病,肝病當緩其中,蓋肝氣不可亢,肝血不可虧,乃治肝之要訣也。
(炳章按:
二語誠然要訣。
三陰三陽十二經,有樞機焉。
樞機有二:
一者兩腎中間一陽藏處,命門是也。
命門三焦之本,呼吸之原,猶天之北辰,而人身之樞也。
一者在少陰少陽。
(炳章按:
少陽為樞,少陰為樞,原本《內經》不必贅入命門,且所言是經非臟不容誤認。
少陰腎,天一所生,為三陰初入之處,少陰者,陰之樞也。
由少陰而入,則為厥陰。
由厥陰而進,則為太陰。
太陰,陰之至也。
陰極則陽生,陽之初生而始發,則從膽,膽為轉陰至陽之地為少陽,是陽之樞也。
【陰陽臟腑】
由少陽而陽明,由陽明而太陽,太陽為陽之極,而又轉入於陰,則少陰少陽,乃陰陽初入之樞。
樞者、如門戶之樞也。
然陰必從陽,故三陰之出入,亦在少陽。
陰之不利,由陽之不利,所以少陰以少陽為主也。
欲其樞之利,非溫暖之不可。
蓋寒則堅凝,熱則流通也。
(炳章按:
執熱則流通一語,故所論俱誤,少陰為陰之樞,少陽為陽之樞,經語何等明白,乃以陰必從陽一語,墮入雲霧至一得皆誤,不可為訓。
亦有熱而不能流通者,不能流通,則出入開闔,不如意而致疾矣。
能開不能闔,則多泄瀉之病,能闔不能開,則起隔噎閉結之虞。
疾之作,有害於先天,則從腎與膀胱起,有害於後天,則從脾胃起,起於脾胃,則土不生金而金壞,金壞則水衰,水衰則木枯,木枯則火熾,火熾則水益涸,水涸則龍火起,龍火起則雷火亦隨之,龍雷並起,而一身三焦臟腑,無非火矣。
此火之來,俱系樞之不利,寒之所致。
若因火熾而更寒之,則火益烈而真元亡矣。
故治之不但欲其腎之安,更不可不固膀胱之陽,不但欲其肝之潤,更不可不疏膽之氣。
(炳章按:
如此輾轉牽引,殊屬支離,若如此則五臟無一不敗,亦非草木所能治,豈固陽疏膽所能愈耶心腎相交,全憑升降,而心氣之降,由於腎氣之升,腎氣之升,又因心氣之降。
夫腎屬水,火性炎上,如何而降?
蓋因火中有真陰,故火亦隨陰而降至於腎,則生腎中之水,升降者水火,其所以使之升降者,水火中之真陰真陽也。
真陰真陽者,心腎中之真氣也。
故腎之後天,心之先天也。
心之後天,腎之先天也。
欲補心者須實腎,使腎得升,欲補腎者須寧心,使心得降,六味丸丹皮、茯苓,所以寧心也。
地黃、山藥,所以實腎也,乃交心腎之法也。
【陰陽臟腑】
人之生死本乎神,神居於心,心為火,故火者,生命之原也。
戊癸化火,戊為土,癸為水,水為先天,土為後天,二天化火之原,人之所賴以生者也。
凡人不知所以生,則不知所以死,不知所以死,則不知所以病,不知所以病,則不知所以治,故知生知死,乃知病知安,而知所以治矣。
人之所以生者神也,神之所以安者氣也,氣得其平,則神安而無病,氣失其序,則神散而死亡。
神氣者,人之性命也。
神者,心也;
氣者,腎也。
心腎二臟,人之性命所寄也,顧不重哉!
故脈貴有神,形貴有氣,神氣可治,雖危可救。
神氣憒亂,雖安必危。
然神氣之所以因之衰旺者胃也,能治病者,必不可忘胃。
故經云:
胃氣為本,然腎為胃關,人生之來,其原在腎,人病之來,亦多在腎,腎者命之根也。
腎脈不傷,危也可許其生,腎脈有害,安也亦慮其危。
蓋腎傷則先天傷,而後天之胃無根,亦必受害。
凡久病而不死者,腎傷未及胃也,及胃立死矣。
故斷病之訣,在此二天,一傷則病,兩傷則死。
既兩傷矣,尚欲救之,愚人也;
兩不傷而醫者死之,醫人之罪也。
見病不先察此二天,不知醫者也;
能醫者,專以此二天為務。
此醫門之秘談也。
【驗案】
一人每至夜,則頸項強硬,喉痛舌乾吐痰,至天明則諸病皆退,此陽虛不能上達也。
蓋夕則陽氣下降於丹田,上焦之陽不足,故陰火熾於上而生諸病,至旦則陽氣從丹田上升,陽升陰降而諸病退矣。
治法用補中益氣湯。
(炳章按:
此證為津液不足者多,補中益氣未見合法,此公以陽不升上之論,亦未知果效否。
觀病須別有證據,方可定其屬陰屬陽,未可執此一證,即定其為上焦陽虛也。
【亢害承制】
人受氣以成形,氣失其平則成病,故肝木太旺則肝亢矣。
肝亢則害脾,脾害則不能生金而防水,故木亢則金水亦俱傷。
斯時當以扶金為要,金扶則木制而木平,木平則能和土而水不泛,金得生矣。
若肺金太旺,則肺亢矣,肺亢則不能生水而害木,木病則脾亦損。
斯時當扶火以制金,火旺則金暖而平,金平則能生水而制木,木和則無傷於脾矣。
又若脾胃過於濕熱,飲食思慮,則脾胃之氣亢,脾土亢,則傷腎而不能生金,金弱則水之化原絕,而腎益衰。
期時當疏木以制土,土平則金水俱平矣。
又如腎亢則水泛,泛則水失其流行之道,而不能生木,木傷則邪干於土,而脾胃亦傷,故當補火以生脾,脾旺則水有所制而平矣。
火亢、水亢、木亢、金亢,一有所亢,皆不能無累於脾,脾有累,則後天氣傷,後天傷,則先天不能成其生生之氣,治宜用納氣法。
蓋胃氣為中土之陽,脾氣為中土之陰,脾不得胃氣之陽,則多下陷,胃不得脾氣之陰,則無以轉運,而不能輸於五臟,脾既不輸,則心亦無以奉生而化赤,心不化赤,則心火弱不能制肺金,金既無制,則下降之令不行,於是五臟中失其和平者多矣。
夫脾氣由心而至肺,肺得氣而行下降之令,入心為血,入肝入脾亦為血,入腎為精,自入為液。
五臟和則能互為生克,相生相克,相制相化,而無過與不及之病,所謂氣得其平也。
其不能平者,或因六氣之感,則外傷而不平,或因飲食勞倦欲事七情,則內傷而不平,不平於先天者,必傷於後天,傷於後天者,必害於先天,一有所傷害,則多氣不納腎之患。
故醫者必先審其起病之由,而察其何臟亢?
何臟弱?
亢者則以所承制之,蓋子能報父仇也。
弱者則以生化求之,蓋制則能生化也。
而以脾為要,蓋五臟之氣,皆能奉脾土歸氣於先天之原,萬萬物賴陽而生,從土而發,土不得陽,則不能制水,水無以生化,則反來侮土,土自救無暇,焉能復生金乎?
金水寒則堅滯而不能生化,雖有微火,亦不明也,豈能化金水之寒乎?
急宜桂附薑參救之,蓋陽者胃脘之陽也,救之而不愈者有之,未有不救而能自生者也。
(炳章按:
胃中為沖和之氣,故能化物,若燥熱則為偏駁之氣矣,且古人以胃為陽土,最喜清潤,何能受桂附之辛燥乎?
唯脾土寒濕者,與之相宜耳。
【亢害承制】
古人云:
瀉其有餘,因不足者瀉之。
補其不足,因有餘者補之。
何以言之?
假使木氣盛者,由肺氣有虧,當瀉南方以制肝,使火不相克,則肺自清矣。
若金不足而火盛,火盛則水虧,脾土因亢而不生,當補脾以養金,滋陰以降火,則水自生而血自長,土常不足,再無有餘。
(炳章按:
然則古人又有敦阜之說,何以通之?
氣血以沖和為上,偏勝者乃邪勝也,非氣血有偏勝也。
瀉其有餘,是瀉邪也。
以邪氣反勝,正氣不足,當卻邪以衛正,補其不足,是補正也。
因正氣不足,邪從虛入,當扶正以卻邪。
氣血均平,邪從何入?
氣有餘者非言氣之有餘,而言火之有餘也。
因血不足,氣過盛則化而為火,五臟空虛,燒灼真陰,為害甚大。
夫人之一身,氣以血為主,血以氣為先。
【亢害承制】
血以氣為先,故當補血中之氣。
四物加肉桂,血熱者不宜。
氣以血為主,則當補氣中之血,保元加血藥,治病不可忘血,亦不可忘氣。
忘血則四肢不能用,脾無統也;
忘氣則體無管攝,肺無主也。
氣血互相周流,生生不息。
和平之藥,疏暢氣血,宜多不宜少;
寒熱之藥,不過卻病,宜少不宜多,多則傷脾胃,切宜謹慎。
虛中有實,正虛便生實邪,實中有虛,邪實皆由本虛,故實者以瀉為補,虛者以補為瀉,總不外亢則害,承乃制之道也。
(炳章按:
數語格言,放手桂附,開口芩連者,切宜記之。
水者所以生木也,水泛則木浮,必得土克水而後能生木,木者所以生火也,木盛則自焚,必得金克木而後能生火。
火生土,火炎則土燥,必得水克火而後能生土。
土生金,土重則金埋,必得木克土而後能生金。
金生水,金寒則水冷,必得火克金而後能生水。
此生剋制化之道也五行不克則不生,在五臟亦然。
人徒知克我者為賊邪,而不知克我者為夫也。
蓋女無夫則不生,五臟無克亦不生,如水生木,木不生於江湖河海而生於濃土,土克水而生也。
故相生之道,人皆知之,相克之義,舉世莫知。
經云:
承乃制,制則生化,有志歧黃者,宜詳味焉。
【亢害承制】
氣運之理,非一言能盡,大端要知五運屬地,六氣屬天。
故五運有過不及,而生病多在有形之血肉筋骨,六氣之有過不及,而生病多在無形之氣。
其過與不及,則會主氣客氣,主運客運之五行生制旺衰而論。
如主克客,客克主,或運克氣,氣克運,或一克三,三克一,其生化之異,亦如克之彼此多寡也。
其間又有主客運氣,相助相解之不同,太過不及平氣之不一。
總之,當其位值其時則正,非其位違其時則邪,如政恆其德,無過不及,則雖克我者亦同化,故不恆其德,則有過有不及,有餘而往,不足隨之,隨往隨動,動則成敗倚伏生焉。
有勝則必有復,則雖我克我生者,亦必來復,既有勝復則病生,病之淺深輕重生死之期,則再察其人之本原,或相需,或相背,以定其止發。
至於用藥,又當詳當時氣運中,何運何氣為害傷人,然後定奪,不得豫以一定之法,該其細也。
(王胥山曰,運氣之詳載於書傳者,所謂一定之法也,但亦只明其大略而已。
至於氣化遷流則有常變之殊,盛衰之別,先後之異,真偽之雜,細微反復之間,未經一一指示,神明變通之道,全在學人深思而自得之,勿為紙上陳言所印定則善矣。
慎齋謂須詳當時氣運中,何運何氣為病傷人,當時二字大宜著眼,慎經曰:
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
木火土金水,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三陰三陽者,六氣也,地也而本乎天;
生長化收藏,五運也,天也而本乎地。
辰戌年,太陽奉寒;
寅申年,少陽奉暑;
卯酉年,陽明奉燥;
丑未年,太陰奉濕;
巳亥年,厥陰奉風;
子午年,少陰奉火。
本乎天者,始於天而還復於天,故曰上奉。
甲己之年化應土,乙庚之年收應金,丙辛之年藏應水,丁壬之年生應木,戊癸之年長應火,本乎地而還應於地,故曰下應。
總之,五運六氣,本一氣也,而有陰陽升降,相生相制之義,故有天干地支十與十二之殊,亦遂有水火木金土,風寒暑濕燥火五與六之別,其實不過一氣,升降上下於天天元紀曰:
所以欲知天地之陰陽者,應天之氣,動而不息,故五歲而右遷;
應地之氣,靜而守位,故六期而環會。
蓋五運起於甲,終於癸,甲與己合為土,乙與庚合為金,丙與辛合為水,丁與壬合為木,戊與癸合為火。
每歲一運,五歲則金木水火土五行,每歲一遷,由左而之右,所謂地道右旋也。
六氣則子午為君火,丑未為濕土,寅申為相火,卯酉為燥金,辰戌為寒水,已亥為風木,本於天而流行於地,地位乎中,乘天之運,以為營運氣化者也,故六運循環而定位也。
然六氣本天也,五運本地也。
本在地則用在天,故動而不息;
本在天則用在地,故靜而守位,此五運六氣陰陽天地體用互為動靜也。
故知體而不知用,知用而不知體,則於五運六氣之動靜,猶未明也。
未明五六相需動靜之機,則治病用藥多差矣。
凡五歲之中,當辨其過與不及之殊,五六相生相克比和之別,則體用分明,強弱了了,生死病安之道,即五年十年之內,俱可預期也。
能預期者,能預推五年十年之氣化也。
六氣定,五運遷,人身之氣血盛衰生死,亦隨之轉流而無差也。
若其人真元完固無損者,則能不隨之而轉流,故人貴保元,而治病者,亦以保元氣為首務也。
人病時行之證,是感一時之氣也。
如子午年君火司天,則人必多暑傷者矣。
然暑氣雖一,而人之稟氣不同,則受病亦異。
人但知醫病,未知醫天。
六氣在外則為天,在內則為人中之天,即知醫天,恐亦不能醫人中之天也,醫云乎哉!
五運六氣俱右旋,倘遷入地而左旋則為逆,所謂子能令母實也。
如辰戌年寒水司天,司天者寒水而化燥金則實,金實則左遷,至濕土,入地而逆轉矣,能無病乎?
故辰戌年有濕土之病,當以潤藥治之。
蓋潤者水也,水行則濕土得流,有生金之功,無實金之弊矣。
此天逆而入地,藥順而違天也。
司天主一年天氣,如子午年,君火司天,則一年之天氣,無非君火司事。
丑未年濕土司天,則一年之天氣,無非濕土司事。
除司天外。
其左右間則為客氣矣。
分上下半年者,不過上半年為天氣之升,下半年為地氣之降。
在泉者地氣用事也。
總之子午丑未歲,則本乎天者君火也,濕土也;
本乎地者燥金也,寒水也。
本乎天者氣也,本乎地者血也。
故子午年氣病當清,血病當潤;
丑未年氣病當燥,血病當溫也。
余以類推。
凡人一身,自首至足,皆有經絡聯之,無斷而不接之處,但其中有五行之別。
凡五行經絡,遇其所生則為根,遇其所克則隱伏,遇其所屬則為表為枝。
如肺脈起自中焦,中者土也,土生金,故起於此。
其絡循胃口,胃亦土也。
譬如瓜藤然,其老根則本也,其節遇土,復生小根,遇木則生枝果。
肺絡大腸,大腸為金之表,如木之枝;
肺為金之裡,如木之本。
人之首,人之根本,故五臟經絡皆倒垂,粗者為經,細者為絡。
【卷二】
【望色切脈】
察色無論四時,無論百病,總以帶土色而有神氣者為吉。
凡肝熱者,左頰先赤,肺熱者,右頰先赤,心熱者,額先赤,脾熱者,鼻先赤,腎熱者,腮先赤。
面有慘色者,寒,目下腫者,濕也。
第一望他神氣色,語言輕重起和眠,彎體即知腰內苦,攢眉頭痛與頭眩,手不舉兮肩背痛,步移艱苦腳間疼,手久按胸胸內痛,按中臍腹痛相連,好起不眠痰火熱,貪眠虛冷使之然,面壁蜷身多是冷,仰身舒挺熱相煎,身面目黃脾濕熱,唇青面冷是陽虛。
第二聞聲清與濁,鑒他真語與狂言,聲濁即知痰壅滯,聲清寒內是真原,言語真誠非實熱,狂言號叫熱深堅,稱神說鬼逾牆屋,胸膈停痰證號癲,更有頻病相循久,聲音忽失命歸泉。
三問病患經幾日,日間便利幾番行,飲食多少宜冷熱,更兼何味喜嫌分,飲食少通容易治,不進之時療必難,喜冷定知心內熱,好溫必是臟中寒,便若赤黃知內熱,便清定是冷相干。
(炳章按:
上三節俱腐淺俗師之歌訣也。
【望色切脈】
治病在看脈辨證,看脈之法,只在有神無神有力無力八字,識得神之有無,則其人之死生可辨;
識得力之有無,則其證之虛實可知。
既已知脈,便當辨證,以證合脈,虛實死生,內傷外感,無不了然矣。
如證虛脈無力者可補,證實脈無力者亦可補,證實脈有力者可瀉,證虛脈有力者亦可瀉,明乎虛實補瀉之義,則思過半矣。
又所謂有力無力,應補應瀉,非獨一經,須看何部有力,則瀉何部,何部無力,則補何部。
或因某部有力,以致某部無力者;
或因某部無力,以致某部有力者;
或有力無力,各自分經者,手下無不了然,胸中始有定見。
故有力無力,為診法要訣也。
看脈須先識五臟平脈,金短木長火浮水沉,土則持重,各象五行脈要有胃氣。
胃氣者,穀氣,營氣,衛氣,真元之氣,少陽生氣,總謂胃氣也。
脈有敦阜之清之象者,真元之氣也;
脈有生動弦長而無亢厲之象者,少陽生氣也。
此數者皆胃氣也,少一則胃氣不足也。
故看脈先看此數氣,以定生死輕重,而預決死期,則以時令生克斷之。
倘脈少此數氣之一,即為真病;
不少此氣,雖病弗藥而安;
此氣已少,雖藥弗救。
辨此以為治脈有來因,不外虛實二字。
欲知其風虛,只辨人迎氣口二處,大小軟潤便知,如肝脈浮,當病風,而人迎不浮,非風證也。
脾脈沉,當病濕,而氣口不沉,非濕證也。
凡看病外辨六氣,內辨七情,內外只看人迎氣口,故《內經》辨人迎氣口,為千古心傳。
脈要和緩中有充實圓滿之氣,即為有胃陽而無弊。
如有一處硬餒,即別於陽,便是病矣。
蓋心肝脾肺腎,五臟皆陰,而其中則有胃陽之氣,周流貫暢於其間,肝屬木,木直而長,弦之象也,故其脈弦,弦而如長竿之梢,有軟嫩和柔之氣者,胃陽之氣游行於中也。
心屬火,火之形浮散而起,故其脈洪,洪而有柔靜之氣充溢於中者,胃陽之氣也。
脾為濕土,而得沖和之氣,舒徐不迫者,土之象也。
故其脈緩緩而有輕順和柔溫濃之氣者,胃陽之氣足於中也。
【望色切脈】
腎主水,水性下而不升,故有沉實下凝之象者,腎之脈也,沉中而有澄靜收斂之氣者,胃陽之氣納於中也。
肺主金,金性潤,潤而有堅凝光明外現之象,故其氣多浮,而輕浮中有潤澤輕揚之氣者,胃陽之充實也。
蓋五臟皆陰,非胃陽實之,則生意衰落。
胃陽者,五穀之氣,所以培養乎先天之真陽,而為一身四大五臟之生意者也。
要乎哉!
胃陽之關乎人命也。
倘肝之胃陽不足,則肝氣虛,虛則邪氣湊之,除六氣之外,別有五入,如心邪入則脈兼洪,洪則為木火俱焚之證,肺邪入則脈兼浮毛,其證多郁悶,蓋肺主氣,郁乎中而不下行也。
脾邪入則脈兼緩,其證多痰鬱胸滿之候,蓋濕入而成熱也,多氣塞於咽喉。
腎邪入則脈兼沉石,其證多腰重脅痛,蓋腎主水,水入而成寒鬱也。
其自為病,則為血虛火焚之類,此肝之陽氣不足,當知其病而別之也。
(陽氣即胃陽之氣也。
其五臟皆可以類推,知乎此則知補瀉之道矣。
如心之陽氣不足,而或肝邪入之,則補心而瀉肝。
脾邪入之,則瀉濕而寧心。
肺邪入之,則理氣而涼血。
腎邪入之,則納氣而溫心。
蓋腎主水主寒,故用溫。
肺主氣,氣鬱則為火,故用涼。
脾主濕,故逐濕而心寧,如茯苓補心湯之類也。
但吾所言,乃一隅也,可即是而反之。
總之,治病以回陽為本,乃要法也。
但當別其虛實,在何臟何腑何經何絡而已。
(張東扶曰:
回陽者,回胃陽也。
何臟無胃陽則治何臟,即上所言心之脾胃虛,肺之脾胃虛,肝之脾胃虛,腎之脾胃虛,脾胃之脾胃虛,因其虛而調理之,即治病必先脾胃之說也。
今人講回陽,惟知以桂附熱毒之品一概施治,是徒知藥之陽而不知人身五臟之陽也,豈先生之所謂脈之關節處,只在分理陰陽,然須九等分別,方能不差。
如寸部中仍分上、中、下,三部中仍分浮、中、沉三候。
如上之上,心也,浮也。
心有通經處。
則脾與胃,上之中也,浮而稍沉者也。
腎肝,上之下也,此其最沉者也。
其詳難盡,大約識得陰陽內外上下分屬,便可悟脈法無如《內經》上在上,中在中,下在下,為一定。
故因體而類推,如心肺居寸,居上浮也,則凡浮者,皆其氣也,皆其用也。
【望色切脈】
脈者,非血非氣,乃人之神也。
神者,精、氣、血三者之流行也。
若人外無疾病,而脈見枯寂,此因病而神少,非神少而病也,故可救。
若內傷飲食寒暖,脈見枯寂,亦不救。
若因思慮所致,即不妨,蓋思慮傷神,非本原精氣血有枯寂而見此脈也,能處處調神則生矣。
人身有先天之元陽,有後天之元陽;
有先天之元陰,有後天之元陰。
先天元陽,足與不足,別之於右腎右尺;
先天元陰,足與不足,別之於左腎左尺。
此由人生所稟父母之精氣,有足有不足而致此者也。
大凡先天元陽不足者,右尺多微弱而不旺,有病則多偏屬於陰,或不能耐寒,或不能多食,或靜默少慧,或手足不耐勞苦,其類不一,無非陰盛陽衰之證。
稟此氣質者,一生陰藥俱不宜妄用,若再誤用陰藥以助陰,陽益大衰矣。
先天元陰不足者,左尺多微弱而虛細,有病則多偏屬於陽,或多發熱,或不能久耐事或不能靜安,或狂而多言,皆陽有餘而陰不足之病也。
稟此氣質者,一生陽藥,俱不宜妄用。
苟或用陽藥而誤,則火益烈而水益虧矣。
(王胥山曰:
古人謂陽藏者宜用涼,陰藏者宜用熱,亦是此義。
譬之人性相近而有上智下愚之不移者,其天定也。
若中人之性,可善可惡者,則固多矣。
人體之不同,亦有偏於陽而一生不便陽藥者,亦有偏於陰而一生不便陰者藥者,苟或誤用必致危殆,固有之矣。
【望色切脈】
若夫中人之體,陰陽不妨兩用者固多也,學人當隨時隨證酌而用之,慎勿妄執己意,而為膠柱鼓瑟之見,以致人命於傾危也。
後天之元陽,氣也。
氣之主脈,則右寸肺也。
右寸之脈,多細弱而軟,是後天之元陽不足也陰血也,血之主脈,則左寸心也。
左寸之脈多微弱,是後天之元陰不足也,其人必多火熾之患,蓋君不主令,而相火代之故也。
不能多用心,不能多耐事,營養多不足,血脈多滯遲,藥宜當歸、芍藥、生地、麥冬、棗仁以養心為主也。
此四部實為陰陽氣血之根元。
至論其氣血流通,互相灌注而為生長,則先天以脾胃為歸,後天以脾胃為原。
脾胃者,又陰陽氣血之歸本處,胃為氣之原,脾為血之原,統屬右關一部,故右關之脈,聯乎尺寸,而為先後天之至要脈也。
夫脾不運,則胃不升,脾胃之氣,不升不運,則陰不生而陽不舒,血不長而氣不旺。
故土為中州,貫乎四臟,而為陰陽氣血之所賴者也。
若脾胃生發之氣,即少陽膽氣也,膽氣不疏則胃陽不發,肝血不潤,則脾血不藏,是肝膽之在左關者,又脾胃生發收藏之要脈也。
左關不利,則右關不安,兩關不利,則尺寸之脈,亦必不得其平,此則診三部九候之要法也。
【望色切脈】
看脈,三部全按,察其通身之氣血;
一指獨按,察其各經之旺衰。
然其中惟尺脈沉微難辨,且為脈之根,尤不可忽。
浮沉遲數為綱領,表裡陰陽仔細分,緩脾滑大洪為火,木性弦長短澀金,革散濡微芤沒裡,伏牢細弱外無形,緊弦虛實無難辨,結促休將代等倫,動脈有胎還足喜,虛人豁大亦堪驚,和緩有神方是胃,力來亢厲客邪侵,總詳胃氣論生死,審力須知內外因。
兩寸,一主氣,一主血,能領一身諸經絡營衛。
脈分兩部,理卻一連,如陰陽內外上下,不能不分,而又不可不合也。
膽脈多弦,其來有柔順之致,則為少陽生氣;
其來有亢厲之氣,則為厥陰木枯之病脈。
凡童子之脈多弦,少陽象也。
肝脈浮長,長者木之形也,浮者木之性也。
【望色切脈】
脈見於右手不平者,莫作外感有餘治;
脈見於左手不平者,莫作內傷不足治。
左曰有餘若脈浮大而數,宜於氣藥中佐以血藥;
若脈沉細而數,宜於血藥中兼以氣藥。
熱則流通,凡浮、大、數、長皆熱也;
寒則堅凝,凡沉、小、遲、短皆寒也;
實則形剛,凡實、滑、弦、緊皆實也;
虛則形柔,凡虛、澀、濡、緩皆虛也。
浮為在表,沉為在裡。
大數為熱,小遲為寒。
長為熱,熱則流通,短為寒,寒則凝結,實為凡虛損勞病,俱見於右尺;
傷寒外感,俱見於左尺。
左手不見太陽之脈。
(太陽之脈,洪大而長。
內傷勞役無疑。
內傷左脈短細而澀,右脈浮大而虛,左為氣中之血。
(左為肝,肝生心,肝主升為氣,心主血,故為氣中之血也。
陽氣下陷,不能生陰,故血枯而脈細澀也。
右為血中之氣,(右為脾,脾生肺,脾主血,肺主氣,故為血中之氣也。
脾胃虧損。
不能生金,故氣虛而脈浮大也兩尺無脈,是為無根,將有痰厥之患。
兩寸無脈,是為氣閉,則有陰陽不升降之憂。
一者升而不降,一者降而不升也。
弱、緊、數之脈,表裡俱虛。
弱為中氣不足,緊為肺虛不衛風寒;
數為血不足也。
【望色切脈】
緩為脾之本脈。
緩而有力為太過,緩而無力為不足。
若脾部見弦脈,為木乘土位,中氣所致,是從所不勝來,為賊邪也。
若見沉細,是水反侮土,從所勝來,為微邪也。
見短澀是火克金,從後來為虛邪也。
若見洪大是火生土,從前來為實邪也。
凡看病先認定本部脈形,若兼見別部脈形,或從所生來者,或從所克來者,以五行之理推之,斷病無差矣。
阿阿緩若春楊柳,善狀胃脈者也。
六部俱見此象,是謂有胃氣。
脈緊數者,緊為表之陽虛;
數為裡之血虛。
細數者,細則無水,數則有火。
短數者,短為肺氣虛,兼之以數,則火克金矣。
若浮有沉無,陽氣將脫。
(炳章按:
數語的當,故虛勞證見細數脈,則不治也。
脈細少氣,氣乃水母,氣少則無水可知。
脈大數則無火,數則心煩,是邪火有餘,真火洪者,火之脈也。
火之來,肝之虛也,木枯生火也。
弦者,減也。
在左關為實,肝血減而肝氣亢也。
在尺為虛,子食母氣也。
尺脈短,水枯不能,脾旺生金,則可以制肝而生腎,先天後天俱受益矣。
故曰:
醫宜從虛著腳也。
(炳章按:
水虧則火熾,參 入口,未受其益,先蒙其禍,奈何?
凡尺脈微,寸之故也。
金不生水,故水弱而尺微也。
而寸脈之故,又關之故也。
脾不健運,故金失養而金子衰也,生脈散要藥也凡虛損見數脈,為胃氣不足,若轉緩弱,為胃氣生發之象,蓋緩則有寬裕不迫之意,弱則有,須防作瀉,瀉而脈數,病難愈矣(一本云:
內傷作瀉者,見此為難治。
【望色切脈】
病後脈多細小,細小而和軟,則有神而易痊。
細小而搏擊有力,則神少而難痊。
脈不可拘,如浮因表而來者可汗,浮因裡而來者可下,若但知浮為表,沉為裡,非善治故脈浮矣,而其沉分堅硬有力,則知此浮,非因表固,乃裡熱實,火炎脈浮也,宜從其沉分堅實施治。
故凡疑似之證,細察兩手尺部,及六部沉分,方可辨其真也。
左手寸脈旺,右手尺脈亦旺,是君不主令,相火代之,宜六味丸主之。
如單左手旺,生加茯神、遠志、棗仁。
(張東扶曰:
相火上入心部,宜壯水以制火,若心火自旺,則清而斂右手尺脈旺,左手尺脈亦旺,清肺為主,生脈散加歸身。
如單左手尺脈旺,六味地黃丸右尺旺,六味丸,或六味湯。
左右尺俱旺,亦六味湯。
右尺微細,八味丸。
左右俱微細,亦八味丸。
寸脈旺,下尺微細,六味丸。
(張東扶曰:
下字似當作右,或當作兩。
【望色切脈】
兩寸脈浮而無力,宜補上焦,用補中益氣湯。
上焦元氣足,其氣(一作火)下降。
兩尺脈浮而無力,宜補下焦,用六味丸。
下焦元氣足,其氣上升。
兩寸洪而有力,宜降火,涼膈散、黃芩芍藥湯、導赤散。
兩尺洪而有力,陰虛火動,宜滋陰,用黃柏、知母。
兩寸豁大無力,宜大補,兩尺豁大無力,宜升陽散火湯。
寸脈微細者,宜溫補,(為陽氣不足也。
尺脈微細者,宜溫暖。
(為陰氣虛寒也。
二尺浮大,肺氣先絕。
(張東扶曰:
二尺浮大知是腎虛,確緣肺金先敗,不能生腎水之故。
左尺微細不起,右尺帶數,或浮大,病名虛損,調理二、三年方得愈。
凡浮大之脈,見於右尺者,俱是假火,假火從內傷施治。
【望色切脈】
右尺陽中之陰,(右尺脈主火,有離象焉,是為陽中之陰也。
若沉細數,陽中之陰虛也,當救其陰,六味丸。
若浮大而有力,陰虛火動,四物東加黃柏知母,或六味湯,加生脈散。
若浮大而無力,當責其無火,宜補中扶陽,保元湯,用黃 必用肉桂,一斂一散,浮大而見豁左尺陰中之陽,(左尺脈主水,有坎象焉,是為陰中之陽也。
若沉細數,陰中之陽虛也,當;
浮大而見豁,陰氣將絕,難以取效。
脈沉而有力,大便閉者,承氣湯;
沉而無力,大便閉者,芎歸枳殼湯。
凡脈沉而帶數,陰中伏火也,宜瀉陰中之伏火,六味丸。
胃脈見豁大,保元四君子,加麥冬、五味;
見於脾脈,保元湯,加乾薑、白朮;
見於肺脈,八味丸;
見於心脈,大補陰丸;
見於肝脈,四物東加黃柏、知母。
大凡豁大之脈,須沉緩者可治,沉則胃不絕,緩則脾不絕也。
倘非沉緩,其何能藥?
凡脈豁大外有火,沉細裡有火。
六脈俱有火者,宜八珍湯和之,脈大亦火之使然。
凡脈浮大數,或兩手俱浮大數,或輕按浮大,重按虛小,或腎脈重按無力不清,皆是中氣不足。
微緊、微弦、微數,皆系脾胃不足。
凡脈沉遲,冷汗出,險。
沉細,冷汗出,死。
洪大,冷汗出,立死。
(張東扶曰:
冷汗、陽虛、沉遲、沉細、陽虛之脈,細甚於遲,故有險、死之別,洪大,虛陽脫矣,故云立死。
【望色切脈】
如脾脈頓細,腎脈重按無力不清,外無表證,宜補中益氣。
(炳章按:
細為陰虛,脾脈細宜補脾陰,且腎脈無力,尤為陰虛之征,不宜補中益氣之升舉。
尺脈大於寸脈而俱有力,為陽虛陰盛,宜汗之。
寸脈大於尺脈而俱有力,為陰虛陽盛,宜下之(汗則從陽,下則從陰。
尺脈浮而有力宜表;
浮而無力宜補;
沉而有力,滋陰降火;
沉而無力,地黃丸。
左脈微弱,右脈豁大有力,六味丸,加五味、炮薑、益智。
右尺大,君不主令,相火代之,邪火不殺穀,宜用溫火生土之義,六味丸,加五味、炮薑、益智。
邪火不殺穀,土中無正火也,單用六味則土寒,加此三味,可以退邪火,溫正火矣。
(張東扶曰:
左脈微弱血不足也。
右脈豁大有力陰火起也。
用六味所以壯水制火,加下三味所以斂火歸原,且不令水氣得以血證,脈見豁大無力可延,短數、緊數、細數,豁大有力,不祥之兆。
(張東扶曰:
脈數為胃氣不足,宜補脾陰以養胃氣。
豁大,氣虛有火,無力者,和軟也。
胃氣猶在,故可延。
短則氣疾,細則無水,緊數則表之陽虛,細數則裡之陰虛,有力則無胃氣,故為不祥之兆。
下部見數,不得用炮薑。
(炳章按:
數脈不得用熱藥。
宜用附子升氣。
上部見數,宜炮薑,以其溫中達下也。
(張東扶曰:
乾薑斂火歸原,下部有火用之,則火固而不散。
【望色切脈】
命門脈不起,是為心之正脈,沉小亦是正脈。
(相不敢亢君也。
豁大、心包絡少血,宜歸脾湯。
為短為澀,俱是心包絡不足。
肝脈弦長,脾脈短,是為脾陰不足,宜山藥、蓮子、五味之類。
帶數,中氣不足,補中益氣湯。
脾脈緩,肝脈或弦或緊,或弦緊洪數,俱從肝治之方愈。
肺脈短澀,心脈浮洪,宜利小便,引心火下行。
肺脈浮大,或豁大,或微細,縱心脈不平,亦當從肺治之。
(張東扶曰:
心火來克肺金,宜從肺中瀉火,若單治心,則肺病不除。
浮而有力當汗,無力當溫。
沉而有力當下,無力當補。
凡豁大之脈,俱是陽虛,(張東扶曰,甘草五分,陳皮五分,研末,米湯調服。
(炳章按:
胃強脾弱,當抑胃扶脾,枳朮丸是也。
如用先生此方,當加川連。
以抑胃,其義方全。
脈細宜沉,細而浮,陽虛之漸,轉沉為數,勞病不治。
脈弦,甘酸之劑皆可用。
黃 建中湯。
脈洪,甘寒之劑皆可用。
熱邪所傷,三黃丸、調胃承氣湯。
【望色切脈】
脾胃脈緩,如得本經太過,濕邪所傷,除濕滲痰之劑皆可用,平胃散,加白朮、白茯苓脈澀,燥熱所傷,甘溫甘潤之劑皆可用,四君子,加熟地、當歸,生脈散,加歸身、山藥。
脈沉細,寒邪所傷,甘熱之劑皆可用,理中丸湯、四逆湯。
寒甚,理中加附子,益黃散六脈俱弦,指下有虛,脾胃虛弱病也。
六脈沉緊,按之不鼓,(一本於「不鼓」下多「膀胱勝小腸也。
此水投於火」十一字。
大寒之證也,宜溫之。
脈沉緊而澀,按之空虛,中寒證也。
脈洪大而澀,按之不鼓而無力,是為陰虛,(一本作寒)乃氣血俱虛之極也。
脈緩而弦急,按之洪大,病在中,脾土受邪也。
脈大則無火,脈細則無水。
凡雜病、傷寒、老人,見歇至脈者,俱將愈之證。
唯吐而見歇至脈者,必死之證。
蓋病後而見歇至者,邪去正虛也。
吐屬腎,吐後而見歇至者,腎氣將絕,不能續也,故知必死。
【望色切脈】
尺脈浮沉俱有力,宜下,無力則為虛,宜補。
寸脈浮沉俱有力,宜汗。
無力則為虛,宜升。
尺脈洪大,陰不足,陽往乘之,補中益氣湯,加黃柏。
左脈弦滑有力,熱不退,四物東加知柏小柴胡之類。
右脈弦數無力,補中益氣湯,或補脾陰不足,左病右取,右病左取,上病下求,下病上求。
左尺浮緊有力,傷寒宜解表,汗出即愈。
但有力不緊,清心蓮子飲。
無力則為虛,六味地黃丸。
沉實為寒,沉遲為虛,宜溫宜補。
沉微弱則為虛,不宜直補,所謂補腎不若補脾,正與此同。
沉數,陰中無陽,八味地黃丸湯。
右尺浮而有力,系邪脈,後必泄瀉喘促而亡。
(浮為陰虛,有力為邪火,泄瀉下虛不固也,不能納氣歸原也。
凡脈浮取不得,為陰中之陽虛;
沉取不得,為陽中之陰虛;
未至而至者為實邪,應至而不至者為虛邪;
短為肺氣虛,兼之以數,則火克金也。
(學易草廬本,於望色切脈一篇,至「脈細則無水」一句而止,以後二十行,系東扶續書於後者,蓋亦是慎齋之辭,為他門人所錄,而此本未及編入,故補錄之,今稍低一字,以別於學易草廬之原本。
【辨證施治】
凡有熱病,喜熱飲食,睡臥不得,衣被不可近者,俱是陽虛之病。
(炳章按:
此亦未可為的據,凡胸有痰飲者,多喜熱飲,若誤認陽虛而用熱藥,久必受其害。
凡泄瀉、腸風等證,小腸薄,不能傳送,故滲入於大腸。
凡干燥等證,大腸虛,不能潤澤,故澀滯而難出。
脾虛食不磨,有宿食則酸,胃虛飲不消,有宿飲則嘈。
脾實,食消肌滑,脾虛,體瘦,四肢不舉。
汗至頸而還者,陽不發越;
至臍而還者,陽氣將動;
至足者,陽氣周流一身,病將自愈肺病則周身不攝,脾病則四肢不舉。
【辨證施治】
凡渾身脹痛,俱屬陰分血虧,大熱亦屬血分。
微寒微熱,或有熱不退者,汗至頸而還者是氣分。
氣分宜補中益氣湯,見證加減;
血分宜芎歸東加肉桂,或四物湯,加麻黃肉桂。
胸中脹滿,四物東加蘇梗。
口不知味,有實熱者,有虛熱者。
口不知穀味,中虛可知。
蓋穀氣入脾胃,中氣賴以養不喜非不足而何?
二者各自不同,中氣實則空,空則上通下達;
中氣虛則實,實則痰凝氣滯如撲打損傷,服破血藥,不得去者,必成中滿,其毒瓦斯入脾故也。
【辨證施治】
凡有表證,俱屬裡虛。
(王胥山曰:
此即邪實皆由本虛之義,蓋示學人治病,不可不求其本說,為節印板注腳,大失周氏立言救世之一片婆心,且使不學無術之庸人得起而議其非矣。
炳章按:
此說究竟非是,果系裡虛即當用補,豈有以補愈表證乎?
即補中益氣之法,原非為外感而設,於此誤認受害不淺,王胥山先生雖曲為之說以時會之,不足以掩其失也。
自熱,蒸蒸發熱,似煩非煩,補中益氣湯。
寒熱似瘧,補中益氣東加二陳。
微寒微熱,陰中之陽虛,宜補上焦,八珍東加黃 。
如胸膈不寬,加入痰藥。
自汗微熱,陽中之陰虛,八珍東加肉桂。
如腹中痛,加乾薑、吳茱萸。
寒熱似瘧,表之陽虛也。
表陽者,即剽悍之胃氣,升於巔頂,浮於皮毛者也。
升浮之氣,無時或息。
胃氣虛,則有時不能升浮,郁於半表半裡,外與太陽爭則寒,內與陽明爭則熱,補而升發之,何寒熱之有?
久而不治,則胃氣之升漸少,升少則陽微而惡寒,升少則降亦少,降少則血少而發熱,宜八珍湯、十全大補湯治之。
微寒者,陽虛也。
微熱者,陰無從生,虛陽無附耳,八珍陰陽並補,加黃 則補陽之功居多。
自汗雖屬陽虛,然津液少,則陰益虛,故發微熱,八珍加肉桂,則補陰之功居多。
【辨證施治】
凡讀書人,精神恍惚,汗出不睡,或泄瀉,或多痰,病雖不一,要之皆發於心脾。
蓋思慮多則心火乘脾,君不主令,相火用事,倘不清其源,正其本,陽氣愈陷,病氣愈盛,歸脾湯之類,是為對證。
(張東扶曰:
心火乘脾,脾陰受虧,宜補脾之陰,不當補脾之陽。
凡五臟相乘,各當察其陰陽,傷陰則補陰,傷陽則補陽,設或陰陽誤施,為害不小。
炳章按:
此條不的亦非歸脾湯所能治,凡思慮多則心血虛,脾無所受氣而亦虧,歸脾湯專補脾陽,烏能治之?
薛一瓢治病發心脾,以歸脾湯合天王補心丹加減為丸,庶幾近之張東扶之注甚精,可凡人夜間多思,致睡不寧者,淡竹葉、棗仁二味,煎服即安。
【辨證施治】
凡下焦有病,六味丸可通用。
若遇泄瀉,其要只在調理脾胃元氣,又不可輕用地黃。
(張東扶曰:
地黃能制得極熟,亦不致有壞脾氣,大約泄瀉者用之,監以山藥、茯苓之類,斯可矣。
炳章按:
泄瀉者多兼濕,熟地究宜斟酌。
【辨證施治】
凡泄瀉屬脾宜燥,脾惡濕也。
屬腎宜潤,腎惡燥也。
腎之泄瀉,失閉藏之令,不能收攝二便也。
(王胥山曰:
治泄瀉之法,數言已盡,今人但知治脾,不知顧腎,宜其得失相半也凡治病見證雖多,有吐只宜止吐,有瀉只宜止瀉。
止吐後,須用六君子調理,止瀉後,須用參苓白朮散,加木香調理。
【辨證施治】
凡上焦病,宜開發之;
中焦病,宜和之;
下焦病,宜達宜緩。
見病醫病,醫家大忌。
蓋病有標本,多有本病不見而標病見者,有標本相反不相符者,若見一證,即醫一證,必然有失。
惟見一證,而能求其證之所以然,則本可識矣。
如頭痛發熱惡寒,筋骨疼痛,此外感實證也。
然陽虛則惡寒,陰虛則發熱,血虛則筋骨枯而多疼痛,胃虛、肝虛、腎虛,皆有頭痛之證。
(不是外感實證。
如默默不語,四肢無力,氣短身寒,此內傷虛證也。
然胃實脾不運,而默默不語者有之,陰氣升騰,陽不得令,而身寒者有之。
(不是內傷虛證。
種種變幻,實似虛,虛似實,外似內,內似外,難以枚舉,皆宜細心求其本也。
本必有因,或因寒熱,或因食氣,或因虛實,或兼時令之旺衰,故治寒者溫之,熱者清之,食者消之,氣者通之,實者平之,虛者補之,再兼時令之味,而病已矣。
(此法當知。
【辨證施治】
諸病不愈,必尋到脾胃之中,方無一失。
何以言之?
脾胃一傷,四臟皆無生氣,故疾病矣。
萬物從土而生,亦從土而歸,補腎不若補脾,此之謂也。
治病不愈。
尋到脾胃而愈者甚多。
凡見咳嗽自汗,發熱,肺虛生痰,不必理痰清熱,土旺而痰消熱退。
四君子,加桂、薑、陳皮、北五味,後調以參苓白朮散。
(炳章按:
知本之論,然脾胃之用在升降運化,撥轉氣機,尤為要著,未可徒以四君、六君為足盡脾胃之治法也。
脾胃不足,當責其無陽,亦有陽亢熱不退,自汗怕寒,四肢倦怠乏力之證。
中虛表熱,或潮熱自汗,莫離補中正方。
表熱加羌活;
腹中脹滿,加附子、薑、桂、吳茱萸、青皮、神麯之類;
調理,用八珍湯;
氣血兩虛,十全大補湯;
陰虛火動,脈洪大而不作瀉,六味東加人參;
惡寒,八珍丸;
腹痛,理中丸;
虛損,虎潛丸。
病證多端,顛倒難明,必從脾胃調理,乃岐黃之正法也。
諸病有吐瀉見證,莫忘脾胃,雖有雜證,以末治之。
氣短脈有力屬實,無力屬虛。
氣脈俱長者易治,虛損氣促者難調,久病不宜脫形。
若內傷虛損不足之證,不拘藥之多少,宜久服有效,如藥力未至,必不能成功。
補中益氣東加附子,無汗加羌活,若自汗發熱,保元湯,加白朮、桂、附、歸、芍、二陳必愈。
凡病日久,陽虛無疑,蓋因胃失生發之氣,保元甘溫退熱之聖藥也,舍此而用寒涼,必死無疑矣。
雖大便燥結,陽陷於陰分,切勿下之。
諸病必尋到脾胃之中,乃東垣之高見。
胃主生發之氣,七情六欲,皆足以傷胃。
至於不思飲食,十二經絡有一處之滯,則生發之氣不行,生發之氣不行,四藏皆無生氣,病日多矣。
醫家於氣血、寒熱、虛實不辨,忘脾胃而投藥石者,十常八九,所以往往害人也。
【驗案】
一人左手寸脈中候微數,重按無力不清,關脈中候沉候皆有力,尺脈沉細有力。
右寸中候澀,重按不見脈,關脈中候若有力,下微不清,尺脈沉數無力。
此內傷不足之證,脾肺二經受病也。
治以補中益氣湯,使陽得生而陰得長,加鹽水炒黃柏二分以救腎,加棗仁一錢以安心神,小水或熱或不利,加遠志、蓮須各五分以達之。
(炳章按:
凡治病未有舍證,而專言脈者,亦未有舍脈,而專言證者,必脈證合參,乃得其真,此病未知所現何證,據脈則土強木弱腎水亦虧,何能任升柴之升散,雖有黃柏炒二分,亦不足以救腎。
【驗案】
一人左寸脈短澀,乃心血不足,關脈微弦無力,左尺沉細。
右寸微浮而散,右關按之若有力,舉之不足,重按無力不清,右尺沉而無力。
責其無火,宜大補氣血,治以十全大補湯。
【驗案】
一人五十八歲,右脈帶弦,左脈豁大有力。
弦為木脈,見於右手,胃受木克而虛也。
左脈豁大有力,邪火盛也。
不治之證。
(炳章按:
此未見即為不治之症,特非補中益氣所能治耳。
【驗案】
一婦人年三十,左寸浮大,左關大,左尺洪大,右寸浮大,右關尺俱沉細無力。
治方用山茱萸、白茯苓、生地黃各一錢,澤瀉、陳皮各五分,川附子、生甘草各二分,薑棗煎。
蓋浮與洪大屬火,故壯水以制火,澤瀉、白茯苓引火下行。
關尺沉細無力,真火不足,故加附子以一婦人六脈純陰,或二、三至,或四、五至見歇,此血中之氣虛也。
四君子加白芍、肉桂,理脾和肝,山藥糊丸。
血中之氣脾為主,脾土旺則上焦肺氣亦足。
蓋脾為太陰,肺亦太陰,二陰皆賴陽以生。
用桂則土溫而金不寒,氣血自然生發也。
【驗案】
一人兩尺脈沉微,脾胃脈弱,肺脈中候沉澀,此火不能生土,寒在下焦,痰在上焦,必轉咳嗽,然後陽氣發生,方為佳兆也。
用藥之妙,須虛處著力,一落在實處,再難長進矣。
(炳章按:
據脈而論,所議原不謬,但贅以須從虛處著議,云云,則似無論何脈何證,總以補虛
【卷三】
【二十六字元機】
【理】
資生萬物位坤宮,忌濕宜溫益理中;
血氣源頭從此化,先天化育賴為宗。
土為萬物之母,在蔻、陳皮、山藥之類相投,深有補益。
先天後天所生氣血,由此而化。
凡治百病,先觀胃氣之有無,次察生死之變化。
所至重者,惟中氣耳,可不謹乎!
【固】
一點真陽寄坎中,固根須要藥靈通,甘溫有益寒無補,我笑丹溪錯認功。
水中之火,乃先天真一之氣,藏於坎中。
其氣自下而上,與後天胃氣相接而生,乃人身之至寶。
勞傷過度,損竭真陰,以致精不能生氣,氣不能安神,使相火妄動飛騰,而現有餘之證,非真有餘,是因下元不足之故也。
火與元氣,勢不兩立,若執丹溪法,降火滋陰,而用黃柏、知母治之,恐其愈投愈損。
(王胥山曰:
丹溪以四物東加黃柏、知母,為滋陰降火之妙劑,亦是一法,若以慎齋所言之證,而以丹溪之法治之,大非所宜矣。
炳章按:
語甚精奧,然以此詆丹溪則不可,王氏批語甚為的當焉。
若見此證,宜溫補於下,而火自歸原,病即愈矣。
如元氣驟脫,相火亦衰,脈微足冷厥逆,各脫陽證,更宜大劑溫補,緩則不能救矣。
【潤】
肺為華蓋主皮毛,金體由來畏火燒,便竭皮枯津液涸,滋干潤燥見功勞。
潤治之方,其理不出乎滋陰潤燥,流通血氣。
夫人身之中,水一火五,陽實陰虛。
若嗜欲無節,以致腎水受傷,虛火為患,腎虛惡燥,或前後閉結,或痰在咽喉中干咯,此皆津液不足之故。
而火動元陽,焉能全其化育?
理宜補養肺金,使金水相生。
(肺金,錢本作腎中之金。
自然出入升降,
【澀】
脾實生痰滑泄,腎虛氣弱多溏,遺精失禁便不藏,溫澀相投切當。
澀治之法,其理不出溫補溫補於下。
但下虛滑泄之證,非獨健理坤位,亦宜固守坎宮。
蓋腎為胃關,關門緊固,則二便分調,自無不藏之患矣。
(王胥山曰:
大便滑泄,亦有因脾濕生痰所致者,宜以二陳治之。
若下元虛弱者,舍溫補更無別法矣,故分別言之。
慎齋以溫補為澀字元機注腳,蓋以脾腎兩固則二便均調,啟閉有節,自無 溏峻瀉關門不禁之患。
澀治之要,莫尚於此,與世醫之專用芡實,金櫻子、粟殼之類為澀藥者,相去遠矣。
【通】
痢疾泄痛用通因,驗色分明辨久新,寒則當溫熱當下,有餘不足妙如神。
通治之法,不出於瀉利二端。
若瀉利後重逼急,而痛太甚,速去無度,或滯不行,或身熱色赤,此等理宜急下。
如不痛者,此乃積也,所有不通旁流之物,俱宜下之,所謂通因通用之法也。
若用止藥,則瀉愈甚而病愈增矣!
至於痢久色白,或兼紅色,氣息腥穢,身冷脈弱,下泄無度,腹痛喜按,切忌芩、連、梔、秦、寒涼之劑,急用桂、附、乾薑溫補為要。
若瀉久而 溏者,亦宜加參、苓、山藥之類溫之。
古云諸積諸痛,喜溫而惡寒者,斯言信矣。
人有貴賤,貴虛而賤實,尤宜識此。
(王胥山曰:
貴者多虛,賤者多實,凡病皆宜識此,不獨瀉利一證,慎齋特於此條發其例耳,夫富貴之人多勞其心,又耽嗜好,故有病者,其正氣多虛。
貧賤之人,只是勞力,但於風雨寒暑燥濕不能避忌,故其病也,多本邪實,此人事之固然也。
若貴者之先天充實,或者培養得宜,而賤者於勞力之外,兼復勞心,又或縱欲無度,則虛實之形必自相反,不可執一而論。
【塞】
塞因之法妙難傳,疏啟中間峻補兼,此理若能知得透,誰云醫道不通仙。
塞治之法,甚則駭人耳目,可謂難也已!
謂氣無補法,人皆慎之,殊不知下氣虛乏則中焦滯實。
蓋腎為生氣之原,若先天氣乏,不能與後天胃氣相接,而喘脹生焉!
故胸脅滿甚,不若疏啟於中,峻補於下,乃前賢之準繩。
其功有捷徑之妙,筆不盡述,惟知脈者能悟之。
且用藥之法,輕則泛上有礙,重則降下無妨。
人參隨下焦藥,亦入下焦,不可不知。
【清】
清肺甘寒味最良,水金滋養此源長,如加辛燥純涼劑,便使真元氣自傷。
肺為五臟華蓋,統攝諸氣,營運不息,乃至清之分,秋毫難犯。
所最畏者火也,苟或心有傷感,以致肺中火動,中焦之氣必傷,而咳血嗽痰之患作矣。
夫金受火制,則無健運之能,而百病生焉。
藥宜甘寒滋養,使子母相生,不受火形,其氣自清,乃為良法。
辛燥純涼之劑,不宜輕用,用之稍過,則反傷其氣。
必須察其脈之虛實,脈如不足,雖有痰血,亦宜溫補真元,切忌寒涼。
凡衄血吐血,勢未甚者,當行從治,補中益氣湯,加麥冬、五味之類為宜。
若用寒涼,理無是處。
(炳章按:
抄本多乾薑肉桂。
【揚】
外感風寒咳嗽,身多發熱頭疼,或兼火鬱在諸經,發散輕揚以定。
四時感冒風寒,時行疫證,實非真傷寒。
初感則入於太陰肺經,故咳嗽,痰多鼻塞,或頭疼發熱,狀似傷寒。
(錢本作「有似外感重而內傷相夾者一樣。
」)不可遽用甘辛發汗,但當察其脈之虛實,驗其證之有餘,以輕劑兼風藥引而揚之,如葛根、升麻、荊芥之類,參蘇飲之屬,或兼火鬱,少加清
【逆】
人火分明勢緩然,寒涼滅伏藥相兼,兩途虛實應須別,莫使差訛致倒顛。
經云:
微者逆之。
也。
(張東扶曰:
心之真陰傷,然後君火熾,用寒以益心,非為心屬火而用涼以折之也。
亦救其心之真陰而火自靜耳。
且真陰藏於離宮,故曰神陰。
與相火治法大相遠矣。
(復言可以用寒之故,張東扶曰:
火旺於南,南,離也,心也,而真火實生於腎。
水旺於北,北,坎也,腎也,而真水實生於心。
名雖曰逆,實正治之法也。
【從】
龍火飛騰大速,遇寒光焰滔天,惟其推折勢難兼,邪退正隨管見。
(錢本作「難將涼劑經云:
甚者從之,從者,從其性也。
蓋龍火者,相火也,其勢大烈,不可水滅濕折,從其性而伏之,惟桂、附、薑之屬,可以治之。
庸工不識此理,凡見火病,不分陰陽,不辨虛實,確謂知母黃柏,獨能補腎滋陰,不知陰氣化火,火勢愈強,是不明龍雷之性,逆從之道也。
(末二句錢本作「真陰在坎,卻與心火同治」,謬矣。
【求】
嘔逆聲頻氣有餘,欲餐難入費躊躇,寒因熱用無他技,薑製梔連倍竹茹。
求者,求心火之有餘也。
蓋心為君火,不戢則自焚,自焚則死。
況真精所藏之位,性喜寒而惡熱。
太仆云:
寒以益心,誠哉是言也。
又云:
嘔逆生而食不得入,有火之病,宜求所謂寒因熱用,是其法也
【責】
寒動乎中因腎虛,腎虛陽脫氣難拘,須知地戶宜常閉,失禁令人必喪軀。
責者,責腎水之虛之開竅處。
故知兩腎,乃先天水火之窟。
元氣之濃薄,於此分焉;
形軀之壽夭,由此判焉。
善保養者,使火不妄動,真氣不損,存守於中,乾坤不息,與胃氣相接,何病之有?
(王胥山曰:
真氣即是腎中元陰元陽之氣,相火一動,真氣自泄,相火不動,則真氣靜存於內,生化無窮,盡根於此。
不善養者,勞欲過度,真氣漏泄,相火橫行,邪氣無制,於是百病生焉。
又腎虛則寒起,若真陽脫而作瀉者,是門戶不禁也。
脈存者生,脈脫者死。
藥宜峻補於下,遲則不能斡旋矣。
經云:
熱之不熱,是無火也。
食入反出,是亦無火也,並溫也。
溫之不愈,其死速矣。
(一作「溫而不愈者有之,未有不溫而能愈者也。
【緩】
久而增氣理悠長,緩治中和物化常,脾胃相通辨穀氣,藥如偏勝不為良。
經云:
久而增氣,物化之常,氣增之久,夭之由也。
此言藥之氣味,治之緩急,出乎醫之調燮也。
蓋胃中清純委和之氣,偏與穀肉果菜相宜,即參朮亦有偏勝。
此先哲之格言,自當視其病之緩急而治亦如之。
夫病有新久,新則勢急,宜治以重劑,久則勢緩,宜調以輕劑。
一切內外傷,邪氣已退,藥宜間服,當以飲食調之,於中有緩急之意存焉。
若服藥過度,反傷其氣,病益綿延不愈,或者反致增添新病。
醫須識此,庶無虛虛之害矣。
(張東扶曰:
此條乃治病最要之法,
【峻】
勢急難施緩治,邪實重劑相當,理中承氣斡旋分,用者驗如神應。
峻治之法,死生所系,應善用其法,可謂上工也矣。
又患似傷寒,應汗不汗,其勢不解,心中煩躁不安,勢已極矣。
宜大劑補中益氣,加麻黃、薑、附,一服即解。
此皆峻治之一法也。
【探】
初驗難分真偽,欲施攻補狐疑,全憑一探實和虛,此是醫家妙計。
凡治病,內外不辨,又虛實不分,妄施藥物,服之不能保其無失。
醫家通活變者,臨證察脈之時,問前醫所用何藥,作何調理,若果能見其實有失處,我則對證施治,必無不治。
(王胥山曰:
前醫用藥未效,後之接手者多務翻案以求勝之,久寒則用熱,久熱則用寒,久瀉則用補,久補則用瀉,以為討巧出奇之計。
然而脈與因故在也,苟據脈審因,確見前醫識力未到,自當改弦易轍,以正其誤,若不據脈審因,而妄生歧論,只圖求異於前人而網其利,竟置病患吉凶於度外,其居心不可問矣。
嗟乎!
惟有初治之時最難,虛實兩途,猶豫未決。
(張東扶曰:
古人知其難而難之,今人知其難而易之,亦並不知其難也。
冤哉!
知機者,用意調和,如按琴瑟,藥中則氣和,自然之理。
但實可受寒,虛可受熱,攻補之訣,在其中矣
【兼】
實虛相雜損元陽,攻補兼施細酌量,先理脾家為切要,氣行無滯補何妨。
兼治之法,攻補並瀉,或腹痛,或胸脅滿悶。
怒氣挾食傷肝,皆損中氣,雖兼內外勞傷,頭痛發熱,務以調理脾胃為先。
凡治吐瀉腹痛滿悶等證,先用溫補,加香砂辛熱之味,使諸證平復,而脾氣營運,再用純補之藥,以俟汗解而愈。
古云:
氣滯物傷,補益兼行消導,此之謂也。
【候】
傷寒表實汗為難,火數如逢發等間,(王胥山曰:
火數,謂七日及十四日之期,病證多於此候轉機也。
未至其期,強發其汗,汗或不出,或雖有汗而病仍不解,若至其期,用藥中的,應手取效矣。
發等間,言發汗之不難也。
炳章按:
余見近時,市醫多有持此論者,余常笑之不意,乃原本於此,夫風寒中人,急於星火當其,初起用藥驅之使出,則邪去而正不傷,最要法也。
遲疑逗留坐視其傳經,則變症蜂起,雖欲乘火數而發其汗,庸有冀平。
歷代明醫無此訣,於今說破妙機關。
外感有餘之證,必身熱頭疼,惡寒無汗,乃表實之故。
雖言表實者,理宜發汗,然服發汗藥而汗不出,不宜再發其汗,候逢火數,其汗必出,或作戰而汗,亦有不戰而汗者。
若戰汗時,藥宜用溫補以一助之,要使正氣勝其邪,邪汗出而愈。
如火數未至,將藥強發,雖汗亦非自然之汗,不免反傷其氣,其病反甚於前。
歷代明醫,不立此法有汗當止,無汗當候。
或兼吐瀉,亦當調理中宮,或虛實相兼,攻補互用。
(錢本於驗字條下有此數句,蓋亦慎齋之言,而草廬本不載,今改附錄候字條下,稍低一字,以別於草
【奪】
臨證隨機立見高,宜攻宜守辨分毫,心存專主人司命,仇奪乾坤造化標。
經云:
精氣奪則虛。
又云:
奪血者無汗(汗即血所化也。
奪之為言,重虛之謂也。
精氣奪,奪血者,宜守之,毋再傷其精氣血。
又經云:
土鬱奪之。
奪之即攻之謂也,言土鬱者,宜攻下之,令無壅窒也。
宜守宜攻,辨得分明,自無虛虛實實之禍矣。
(王胥山曰:
病有危急,而虛實介於疑似之間,治之苟失其宜,虛虛實實,死亡不旋踵矣。
惟深於理法者辨之明而察之,審宜守宜攻,確然不惑,獨排群議而急救之,所謂奪者,乃奪之死也而置之生,奪之危地而置之安也。
其引經文,不過取以為攻守二途作一引子,於奪字元機不甚緊對,蓋精氣奪則虛血,血奪者無氣,二奪字當作失字解,土鬱奪之,此奪字當是奪而去之之義,玩詩意,細繹經文,其
【寒】
惡寒戰栗非寒證,陽亢精微積熱深,莫使毫厘謬千裡,總須著意個中尋。
惡寒之證,有陽亢而見陰證者,此假寒真實熱也。
若真寒之證,其脈為遲,為微為弱,氣虛欲脫,足冷厥逆,自汗自利,此急宜溫補之,真寒證也。
若熱極而惡寒者,脈必有力,宜用承氣湯下之,
【熱】
惡熱因非熱,元虛氣自傷,莫教從實治,須用補虛方。
惡熱之證,有元氣受傷,邪火獨盛而惡熱者,所謂火與元氣不兩立也。
溫補真元,其火自退。
蓋此是陽虛火動,而非真熱之病也。
真熱之病,脈多洪大有力,身熱譫語,大便燥結,口渴無汗。
(錢本於此下有「得井水探之不逆亟當重下無疑」十三字。
張東扶曰:
大便燥結,口渴無汗,陽虛火動者亦有之,當合上二句參看,方得真情實據耳。
若元氣受傷而惡熱,雖有便燥口渴外象,而脈大無力,宜人參、麥冬、五味、山藥、杞子、肉桂、細辛、生地、甘草、白芍、歸身之類治之。
【補】
陰盛陽衰氣薄,喜溫惡冷通情,醫能識破個中情,起死回生有應。
經云:
氣血者,喜溫暖而惡寒涼。
蓋溫暖之味,得生長之性,多補。
寒涼之味,行消殺之氣,多瀉也。
且萬物生於土,土爰稼穡,稼穡作甘,甘則能補脾胃,為後天氣血之原。
治病而能用甘溫以補土,則效多。
但行補之法,宜先輕後重,不及可加,太過則反劇矣。
(詳觀近時氣化漸衰薄。
人身一小天地也,自然相應。
凡百病證,多宜溫補,少宜涼散,陰盛陽衰之理,靜驗已久。
本此治疾,見效甚多,此實心得之妙也。
錢本於此條內多此數行,而草廬本無之,蓋亦慎齋平昔之言,而門人所記錄者,今附錄於後。
【瀉】
實病因由汗不宣,脈應證對法當權,休將忽略輕生命,訣有言傳出自然。
瀉者,瀉其有餘。
有餘者,邪氣實也。
瀉實之法,有汗、吐、下三法,病在上者,或寒,或食,或痰,並宜吐之。
邪在表者汗之,邪在裡者下之,此皆有餘之證,當及時施治,不可因循。
蓋補瀉二字,寒熱從之,醫中之秘,的在於斯。
瀉法先緩而後急,不及可再攻,太過恐難復舊。
然亦不可確然竟以攻下為長策。
蓋商鞅治國之法,原非治平之正道也。
(有餘之證宜霸,不宜王法,當下不可因循而失,或不當下而下之,禍不旋踵。
又云:
補則補其不足,瀉則瀉其有餘,脈有虛實,證以明之。
錢本有此一段,而草廬本無之,今附錄於後。
【提】
氣虛下陷因何故?
勞損傷神理必然,閉脫兩般要所據,全憑提固法相兼。
胃氣在中,腎氣在下,二氣相接,周流營運不息,何病之有?
一或有傷而氣虛下陷之病生矣。
故肝腎之陰不能升,心肺之火不能降,則有閉結之患。
(張東扶曰:
肝腎之陰不升,則上燥,心肺之火不降,則下寒。
須先行通知,兼以升提。
如或不效,即宜溫補真陽,其氣自然通達。
又如婦人血崩,下氣虛脫而患泄泄者,皆宜峻補兼提。
經云:
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
蓋天地人一也,而生生化化,莫不由此一氣之升降。
所以提則春氣生發而元氣營運也
【越】
食塞胃中氣不調,越因越用法為高,若然反出因無火,溫補中宮積自消。
凡飲食不勻,有傷升降,心下泛泛然,或兼惱怒,則郁悶難舒,一吐即愈。
皆越因越用之法也。
若食入反出,王太仆云:
是無火也。
內必兼寒兼積,法宜溫補中宮,用理中湯去甘草,加烏梅、生薑、消痰之藥。
(錢本多枳殼一味。
此則越法之內,而兼調中之意者也。
【應】
治法中間有四應,四應得法可回生,汗溫吐下應無失,失卻相應命不存。
治病之法有四,汗、溫、吐、下,乃醫家之準繩也。
應汗不汗,失也;
汗之不汗,天氣不通矣。
應溫不溫,失也;
溫之不溫,陽氣脫矣。
(王胥山曰:
虛不受補也。
應吐不吐,失也;
吐之不吐,胃氣竭矣。
應下不下,失也;
下之不下,地道不行矣。
凡用汗、溫、吐、下之藥而病仍不應,俱死兆也。
故曰:
順之則生,逆之則死。
【驗】
醫家臨證要分明,察色觀識死生,腹痛按知虛與實,還憑驗舌聽聲音。
諸證先觀形色,次察聲音。
經云:
色之與脈,當相參應。
五色有四季之分,惟土為正色,色中見黃,脈中見緩,乃為有胃氣。
黃為土色,土位中央、五色之中,稍帶微黃,方為佳色。
色不可紅,色純紅者,真臟色見也,見則死矣。
(王胥山曰:
色純紅者,乃陽氣外越之征,故見則必死。
真臟色見者亦必死,然真臟色青、黃、白、黑皆有之,不僅紅色一種。
故真臟色不見,知其尚非死征。
若脈氣帶緩,面色帶黃,知其胃氣未敗,未必死也。
目者,一身之精華所萃,色藏於內而發見於外,有神則精明光彩,黑白如常;
實則陽光燦爛,虛則陰翳朦朧,若失其神,則昏昧不明,遠近不辨。
再察其脈神,存否如何?
或兩神俱失,決死無疑矣。
舌者,心之苗也,紅為熱,白苔為寒,色紫者,心火亢極而實熱也。
再察其脈,果系有餘,法宜急下之。
舌黑色者,熱極而無生意也。
色黃兼下利,而唇口碎裂,是為水涸,非實熱,乃假熱也。
由腎之真陽虛極不能化生津液,理宜大劑溫補,稍帶甘寒,使金水相生,則燥解而生可回。
若用純涼,反瀉真陽,其死決矣。
又凡舌短兼囊縮,脈有力為熱,脈虛為寒,則死無惑焉。
聲音從丹田中出,其音嘹亮,則有神矣。
若含糊聲嘶者,痰火盛也;
前重後輕者虛也;
前輕後重者實也;
出言罵詈,其聲雄壯者,胃熱也;
病重失音,死證也;
病患不語,虛之甚也,能語則病方愈;
譫語鄭聲,及呻吟者,皆陰虛中不守,非佳兆也。
診其脈,有神可生,無神者死。
喘息者痰也,治當清金降火。
如不效,據脈審因,宜從溫補,腎溫火降,喘必緩矣。
(若兼外感,亦應發散。
按腹之法,所以驗虛實也。
按之不痛者虛也,診其脈果不足,身雖發熱,理宜溫補;
按之痛者實也,脈果有力,宜急下之,方愈。
人之天庭傾倒,死證也。
蓋天庭為陽,陽不升,則陰不生;
有形之體屬陰,陰不生,則形亦壞不存,故知其為死證無疑矣。
詩曰:
行醫不識氣,治法將何據?
堪笑道中人,未有知音處。
見痰莫治痰,見熱莫攻熱,喘生休耗氣,見血不清血,無汗勿發汗,遺精莫補澀。
明得個中機,便是醫中傑。
【卷四】
【用藥權衡】
用藥如用兵,醫之有方法,如兵之有軍法也。
醫用藥而無準繩,猶將之用兵而無紀律也。
凡用藥須擇一味為主帥,其余分佐使而驅用之。
治上必達下,下病必升舉,法固然也。
若治病無法,雖輕病亦不宜措手。
如有邪固宜攻邪,攻邪而邪不退者,因正氣虛,不能勝邪故也。
必要扶正為主,正氣足,邪自然不能藏匿,求路而出矣。
然又必順其開 。
令邪得有出路,而其出無難矣。
如補中益氣湯,加羌活、防風,頭痛加川芎、蔓荊子,使邪從汗散。
若自汗表虛,邪因虛入,補中正法,無如緩治最宜,或補中,或保元,加桂枝、白芍,因表虛也。
故正氣未虛,邪氣獨盛,邪在於表,當卻邪而存正,作傷寒治之,若病久則不可用此法。
寒熱往來,仲景用小柴胡湯,黃芩清肺,柴胡行表,半夏豁痰,甘草和中是矣。
又用人參者何?
為肺虛也。
內熱見渴,病在上焦,加麥冬、干葛。
熱而不渴,是未達也,加豬苓、木通。
【用藥權衡】
五苓散,散表之裡藥,白朮、茯苓各一錢五分,豬苓、澤瀉各二錢,四味是矣,又用肉桂者何?
是暑熱之藥,能行表裡,熱飲通表,水調達下,煩渴飲水過多,水入則吐,心中痰濕在內,即當利之。
五苓用肉桂,補中用升麻,當知其為引使通達之妙也。
潮熱,病在上焦,宜表;
病在中焦,宜理;
病在下焦,宜升不宜降,宜緩不宜急。
使血氣歸於中道,斯無偏勝之諸藥方有用氣留味者,有用味留氣者。
如補中益氣湯,用之入陽分以補氣,黃 、當歸氣濃者,宜重用,人參、白朮味濃者,次之,升麻、柴胡升散,陳皮破滯,俱於氣不利,用之宜最少,故味先而氣後,後至者成功,是為用味留氣。
用之入陰分以補血,人參、白朮味濃者,宜重用,黃 、當歸氣濃者,次之,升麻、柴胡提氣,陳皮行氣,俱於血有益,用之不妨多。
(張東扶曰:
提氣所以有益於血者,陽生則陰長也。
行氣所以有益於血者,氣行則血生也。
故氣先味後,後至者成功,是為用氣留味。
自余諸方,大約仿此而已。
補中益氣湯,升麻、柴胡升提走表,黃 、陳皮氣藥,余皆血藥。
【用藥權衡】
凡服溫補藥,調理莫過於參苓白朮散;
服大熱藥,調理莫過於八珍散。
凡病先用熱藥太過,現出熱證,用清涼和解,二三劑即愈。
用寒涼太過,現出寒證,用溫中理脾,三五劑即愈。
上通,益氣湯。
下達,六味丸。
如用補中益氣湯,汗少肺氣不開,重用黃 ;
汗多裡氣不守,重用人參;
熱不退,重用甘草如保元湯、益氣湯、歸脾湯,用木香同煎,令其氣味浸入,則能助參 成功,是謂補正卻邪。
四君、十全大補用木香,但以湯磨,沖和藥內,不入藥器同煎,令其氣味不散,則能行參之滯,是謂去邪存正。
用乾薑不得用蓮肉,一清一溫,則溫者力減,不能見功。
暑月用滋陰藥,必用燥藥調理,用燥藥,必用滋陰藥調理。
【用藥權衡】
胃有邪火,宜養不宜燥,胃無邪火,宜燥不宜養。
養者,養胃陰也。
(張東扶曰:
此二語殊不然,脾宜燥,胃不宜燥,不必定有火也。
經云:
胃為多氣多血之海,燥則氣增而血耗矣,故胃之治法始終宜養,不可偏言燥也。
王胥山曰:
謂胃無邪火,宜燥不宜養,若以胃家有停飲者當之,此理亦是,未可駁其非也。
學人看書,須有圓通之法,自然四通八方,路路皆達矣。
表裡不清,但用補中益氣湯。
病久不愈,但宜八珍。
若附子必無熱證方可用;
乾薑、肉桂,必是寒證方可用;
血凝氣滯,表上焦熱,升陽散火,補中益氣,調理莫過於參苓白朮散;
散火調理,莫宜於八珍。
補中益氣,加附子合和中散,內傷盡矣。
十全大補合二陳湯,凡有濕熱在上焦者,用茯神、遠志,能使濁氣下降;
在中焦用之,能使清氣上升。
參苓白朮散,大人小兒俱宜之藥。
用砂仁,所以行滯燥濕,不可無也。
其人素見陰脈,服補藥不合者,以其陰中之陽虛也。
宜補陰中之陽,用八味地黃丸。
但見脈數,是為細數,細數者不治。
其人素見陽脈,服熱藥不得者,以其陽中之陰虛也。
宜補陽中之陰,用補中益氣湯。
倘脈見數,是為弦數,弦數者無妨。
人參、黃 、甘草,退熱之聖藥也。
不有細辛,其何能使腎水之上升?
不有乾薑、肉桂,其何能使邪熱之發越也?
(王胥山曰:
此為治虛邪、寒邪者言,與治實邪,熱邪迥異。
【用藥權衡】
肺氣宜斂,有不可斂者,痛不可斂,脹不可斂,渾身腫脹,俱不可斂。
有不可開者,嘈雜不可開。
如治消中,不宜蓮子之類。
上焦血虛,當歸、肉桂多用,白朮少用。
中焦白朮多用,血燥則與歸身並用。
下焦血虛,用熟地、肉桂,涌泉火起用黃柏。
四君加用木香,治滯氣在胸中。
四物加用沉香,治動氣在臍下。
若氣虛不用木香,用黃,血虛不用沉香,用肉桂。
【用藥權衡】
補脾兼補腎。
如腹痛腹鳴,脾土虛寒可知。
而或腎亦虛寒,倘專一補脾,未免有土克水之患,故用藥有兼施焉。
山藥、白茯苓、乾薑所以補腎者也,而補骨脂、大茴香、肉桂、杞子、熟地,則補脾之中,兼以補腎矣。
所謂補脾兼補腎者如此。
【用藥權衡】
補腎兼補脾。
如小腹脹滿,腎氣虛寒可知。
而或脾亦虛寒,倘專一補腎,未免有水來侮土之患,故用藥有概舉焉。
補骨脂、肉蓯蓉、大茴香、肉桂,所以溫腎者也,而乾薑則溫腎兼溫脾矣。
所謂補腎兼補脾者以此。
【用藥權衡】
補脾兼補腎,不宜用白朮。
補腎兼補脾,不宜用熟地。
又二治法俱不用小茴,恐其行腎氣也。
(錢登穀曰:
久泄則術反不宜,以其燥健,能滲土中真氣也。
故脾病久者,必兼補腎,若脾中有濕,又不可拘此。
【用藥權衡】
凡嘈雜,脾陰不足,山藥宜多用;
火旺,甘草宜多用;
大便艱,血燥,當歸宜多用;
心不寧,蓮心,苡仁宜多用。
忌生熟地,脾惡血藥故也。
陽虛下陷,填入命門,上無氣以養而枯槁,大升大舉,使氣上歸於肺,皮毛遂潤澤。
蓋陽不可下陷,下陷則陽為火而陰氣絕矣。
陽升則肺氣下滋,氣歸於肺,澤及皮毛矣。
調理脾胃,有治理、調和、養補之不同。
用山楂、神麯、麥冬等藥謂之治。
用消克之藥,以攻其病,是治賊邪也,故云治。
用四君子湯謂之理,是清理之也,故云理。
用參苓白朮散加益智謂之調,此藥能上能下能中,故云調。
用四君子湯,寒加乾薑,熱加川連,謂之和,有熱去熱,有寒去寒,故云和。
四君子湯等分用之謂之養,等分均平,不攻不入,故云養。
補者不必正治,但補腎令脾土自濕,謂之補。
補者補其母也。
土之母,命門火是也。
【用藥權衡】
六味丸湯,用山藥、白茯苓,皆脾經藥也,如單補腎,不宜加入。
(張東扶曰:
此論殊不然,山藥滋精固氣,白茯苓極降腎逆,俱是腎精對證藥。
古人用此專以補腎,而兼以補脾,所謂治病莫忘脾胃者此也,若六味去此二味用之,便不成方矣。
命門脈實,六味丸;
脈弱八味丸。
如痰嗽腹脹者不宜。
咳嗽夜間舌乾口燥,亦可酌用。
口乾不渴,血虛血燥故也,宜 歸湯。
【用藥權衡】
凡用溫暖藥,細辛切忌用之,以其引陽氣上升故也。
脾多血少氣,患其不醒,藥味帶醒,則入脾矣,如四君用陳皮之類。
胃多血少氣,患其不舉,藥味帶舉,則入胃矣,如四君、八珍用半夏之類。
藥有必不可用者,如肝病之於白朮,脾病之於當歸,肺病之於生地,腎病之於桔梗,心病之於桂附,此則必不可用者也。
有必不可已者,如納氣用地黃,脾病用茯苓,肺病用參 ,肝病用白芍,肺火用門冬,心火用川連,膽火用黃芩,腎火用澤瀉,小腸用木通,大腸用萆,膀胱用羌活,有其證,不可不用其藥也。
縱有未宜處,亦當以他藥制之,如藏附於朮,藏附於烏藥,藏桂於芍之類也。
所謂熱因寒引者,如用熱藥佐以辛涼,則由表達裡,榮衛和而熱者不燥。
所謂寒因熱引者,如用寒藥,佐以溫熱,則上通下達,炎焰消而寒者不滯。
故退熱用紫蘇、葛根、前胡、桔梗,攻熱用黃連一分,炮薑四五分之類。
病在肝,用白朮則引肝邪入脾。
病在脾,用當歸則引脾邪入肝。
蓋白朮走脾,當歸走肝故也。
脾虛亦忌當歸,白朮,用之反致脹滿。
【用藥權衡】
凡腰痛小腹痛者,陰中之氣滯,用小茴、補骨脂行氣破滯。
陽痿多屬於寒,瑣陽固精,蓯蓉壯陽,菟絲子添精明目,杞子升發陽氣,隨見證用之。
腰以下腳膝痿軟無力,多屬濕熱,若大便結燥,四物加蒼朮、黃柏、虎骨、龜板、漢防己之類。
脾胃虛,四君子加入前藥。
腹脹用蒼朮煮白朮入藥,參苓白朮散亦可。
骨髓中熱,加知母、杜仲,補脾陰之不足,且能走腎。
諸藥得牛膝下引,能退骨髓中邪熱,而助諸藥成功,故曰牛膝下部藥也。
用川芎,不得用牛膝,嫌其行血行氣也。
如氣血大虛,十全大補湯,加杜仲、補骨脂、凡用陽藥宜和,陰藥宜急。
行氣藥宜少不宜多,少則效,多則無效。
【用藥權衡】
凡發散藥內,不得用白朮,白朮性滯入脾,反能令邪氣滯而不散也。
【用藥權衡】
凡怒氣傷肝,不可用白朮,當用人參、黃 、五味,清理肺氣。
【用藥權衡】
凡用藥必須求得君藥。
如渾身脹痛,羌活為君;
血病,當歸、肉桂為君;
氣虛,人參為君;
表虛,黃 為君。
余仿此。
汗後虛煩不安,麥冬五錢,黃 二錢,當歸二錢,甘草、五味各一錢,煎服。
麥冬引甘草,瀉心中之火,加燈草之清空,則麥冬、甘草,降火下行甚速。
【用藥權衡】
凡病勢已亟,議用薑、桂、附子熱藥,須脈帶緩沉無力,或豁大而胃氣尚存者可用。
倘脈細小數,外現氣促神昏,形脫音啞,自汗潮熱泄瀉者,切忌用之。
防風,黃 所畏。
用黃 ,則防風只可用一分,多則反致不效。
用羌活須用歸身制之。
【用藥權衡】
凡病和之不足須補,補而不愈宜發。
中氣足,則清升濁降,諸病皆愈。
倘宜用寒涼藥,須用一二味,引入小便去,能使中氣傷寒證中,須知有內傷。
雜病證中,須知重脾胃。
胃氣不傷,百病皆易痊。
【用藥權衡】
五味味酸,從參、 、甘草,則入脾助參 ,補上焦元氣,宜槌碎少用。
從當歸、麥冬,則主收斂,助歸、麥,滋下焦陰氣,宜全用多用。
入溫肺湯中,收斂下行,補益真陰,桂、薑導火,藏於九地之內,反不熱而涼矣。
木香行痰導氣,磨服;
入補藥,煎服。
升麻升氣,用三分氣可升至胸,用五分可升至頂,過此不可再增矣。
黃連去心肝之火。
引入心用一分,引入肝用三分,俱不宜制。
若酒炒入肺,則能引熱入黑山梔清中帶補,瀉肺肝脾三經之火,胃口痛尤宜多用。
傷血重用芍藥,傷氣重用甘草。
白朮水煮爛成餅晒乾,能補脾陰之不足。
鹿茸溫腎,其性走蓽茇但能溫肺,肉豆蔻溫腎,宜去油。
白芥子破脅下痰積,不可輕用。
蘿卜子破痰破氣。
蘇馬兜鈴,大寒之藥,用以治咳,取其清空。
紫菀補血補陰。
款冬劫藥,必須斟酌用之。
川芎、補骨脂二味,殊不宜輕用。
一則太竄散,一則太竄燥,最宜斟酌。
檳榔、枳殼,俱行氣破滯之藥。
如胃口作痛,用良薑溫散,不有檳榔,其何能使鬱積下行?
上焦虛弱,用參 溫補,不有枳殼,其何能使胸膈無滯?
專於補益,而不加之以行氣,補益者何能成功?
偏於行氣,而不先之以補益,行氣者何能獲效?
車前子退熱利小便。
瞿麥利心經濕熱。
蓄破血,主赤淋。
【用藥權衡】
沉香行血中之氣,小腹滯痛者宜之。
肉桂與沉香同功,且能補血。
血滯者用沉香,血虛蟹爪能去死血,下死胎胞衣。
香附開鬱行滯疏肝,故能止瘧。
桃仁元胡索,俱為破血之藥。
然香附見元胡索則破氣,紅花涼血,丹皮退熱,不可混施。
炮薑、肉桂,所以溫胃也,見吳茱萸則溫中。
四君子所以補脾也,見丁香則溫胃。
止嘔吐必,萬升而不降。
草果其性猛烈,破積氣痰食。
凍米溫中,白糖溫中,益智暖丹田,紅曲健脾蜜糖開肺潤皮毛,沙糖動胃利小腸,飴糖潤脾澤胃,白糖溫胃,大便瀉者相宜。
【用藥權衡】
益智溫腎,且入胃。
鹿茸溫腎,其性下走。
肉蓯蓉壯陽。
肉桂行血生血溫血。
巴戟溫腎。
以上數味,皆命門之藥。
命門乃陽中之陰,用之於所不當用,恐動大便。
瑣陽、菟絲、鹿角膠、鹿角霜、破故紙、小茴香、枸杞子,以上數味,俱少陰腎藥。
腎乃陰中之陽,用之於所不蓯蓉補腎中之陰,菟絲子補腎經之陽,杜仲平腎經氣分之濕。
益智溫腎,與山藥同用,上焦滿悶,用紫蘇、杏仁、陳皮。
中焦滿悶,用炮薑、肉桂、吳茱萸。
下焦亦同中焦。
但加小茴。
上焦熱,用梔子。
中焦熱,用黃連。
下焦熱,用黃柏。
上焦虛,用保元湯。
中焦虛,用補中益氣湯。
下焦虛,用地黃丸。
上焦嘈雜,用生地。
中焦嘈雜,用山藥。
下焦嘈雜,用氣結澀,蘇梗、杏仁。
血結澀,桃仁紅花。
木瓜淡能利濕。
青皮泄肝氣,不使之上升。
枳殼解肝結利氣。
防風為卻風潤劑,去肝家氣分之風。
蒺藜去肝家血分之風,益心火,制肺金,所以疏肝。
萆 去腎濕,亦平肝家血分之濕。
山梔清肝火。
柴胡清膽火。
郁李仁清利膽氣,解膽結。
白蓮花藕潤心經氣分之燥。
牛乳潤心經血分之燥。
防己瀉血分中濕熱。
杜仲、澤瀉可用。
葶藶得大戟,則逐水之功愈大。
赤石脂入心大腸,性澀可以止脫,氣脫者為虛寒,則澀從溫可知。
丁香溫胃。
乾薑和中。
牛膝利小便行血,同補腎藥,去濕熱,理下焦之痿弱。
【用藥權衡】
晚蠶沙去上焦風濕熱。
製香附治走氣痛。
吳茱萸性下,若臍腹作脹,知氣已下陷,多用之,氣愈陷,故行氣者用一分,臍腹作痛,邪氣已滯,少用之,恐邪氣難開,故破氣者用三五分。
大茴、小茴俱辛溫,小茴走少陰與氣海,大茴厥陰肝經。
【用藥權衡】
四物湯,加黃柏、知母,去血積血塊血鱉。
加肉桂,行血,氣得上升,而諸積從小便出八珍湯,人參與當歸相並,川芎與甘草相並,白芍與白朮相並,茯苓與生地相並。
用川芎,不得用生地、熟地,用人參,不得用茯苓,以上下相制,不能專用其力也。
【用藥權衡】
納氣法,有用和而令氣納者,甘草用一錢五分以和中,益智用一錢以溫腎,此和而納之也。
肉桂、磁石、人參,此溫而納之也。
有用涼而令氣納者,黃連五錢,生薑一兩,同搗爛服之。
肺之脾胃虛,氣不歸腎,生地一兩,生薑七錢同搗爛服之,或生脈散,加磁石、牡蠣,此麻黃,脈緊數,畏寒無汗者當用。
桂枝,脈遲緩,畏風有汗者當用。
白芍,大便泄,酒炒黃色。
若後重緊急,則生用。
燥渴大瀉,乾薑必用。
咽喉痛禁之。
【用藥權衡】
神麯生用消食,炒用消積,打糊消痰。
麥芽和平,治腹中氣鳴,滯血膨脹。
山楂破滯,虛人少用。
黃柏,兩尺脈洪大,真有力者當用。
附子,尺脈遲弱,大便溏者可用。
若尺脈洪大,便閉者忌之。
大便堅實,脈沉有力,的是熱證。
宜用皮硝,助以大黃,大黃可用五錢,皮硝用七錢。
巴豆用一粒,大戟酒泡為末,只用三四厘,斑蝥用一枚,丁香用三分,細辛用三分,此五味,依數用之,再多傷人。
(以上錢登穀本有之,而草廬本不載,今附錄於後。
人參錢五分,黃 三錢,可配柴胡一錢。
(此條從胡念庵家所鈔周慎齋家藏醫案內出,以見柴胡之不可多用也,草廬本不載。
今附錄於後。
【炮制心法】
黃 米泔水煮補腎,蜜炙補肺,醋炒入肝,酒炒發表,鹽水炒亦入腎,防風煎湯炒,亦走表止汗,附子煎汁炒,則走表助陽,能退表虛之熱。
【白朮】
米泔浸洗,晒乾生用,或用土拌炒,或薑棗煎湯拌炒,或蒼朮煎湯拌炒,或十香湯拌炒,或同大棗煮,晒乾用,或用附子汁拌炒,則守中以止澀,能止裡虛之瀉。
【附子】
或童便浸煮,或面裹煨熟,或黃連甘草湯煮。
面煨者,走而不守,其勢上行,可以壯陽於表。
童便制者,守而不走,其勢下行,可以回陽於裡。
以寒藥監制者,是用之而又畏之也。
譬之用人,正欲任使之,而又束縛之,安能盡其才哉?
生、熟地 薑汁炒用,可以不膩膈。
【陳皮】
鹽水泡去白。
可以消痰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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